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根据中国XX股份公司工会《转发《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XX网【2017】161号)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走进校园,继续学业。现就做好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
二、资助范围
1、2017年初申报并已建档困难职工本人子女;
2、2017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3、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三、资助标准
2017年考入本科院校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2017年考入大专、中专(含高职)院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就读本科、大专、中专(含高职)的资助标准为800元/人;就读初中以上的资助标准为600元/人;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填写《2017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提交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盖有学校鲜章的就学证明原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公司党群工作部罗杨洋,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申请助学的职工家庭要严格把关,不重不漏,建立档案,须确认所报困难职工与申报2017年困难职工名单相符。
2、各单位要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推荐感人事迹及上报相关信息。
3、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1—2张反映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开展的照片上报至公司党群工作部林毅。
附件:1、2017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
党群工作部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