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种类
支票的种类、使用方法

如何填写普通支票支票的种类、使用方法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依据《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客户可以按规定使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适用范围目前,深圳、广州地区使用普通支票,它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账。
支票的使用1、支票一律记名,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办理手续存款人购买支票时,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经银行核对填写正确,签章相符,收取支票工本费和手续费后,在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上注明领用日期、存款人名称、支票号码以备核查。
参考资料:中信实业银行现金支票用于提取现金,在支票正面写明日期(大写)、收款人写本企业的全称,写明提取现金的金额,要大小写相符,小写前要加人民币符号,大写要顶格,然后在支票正反两面同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印章必须清晰,不能模糊、重影、缺角等,每张现金支票最大金额不能超过5万元(正好5万元也不行)。
转帐支票用于企业同城结算,款项通过银行划转,不体现为现金。
支票包括哪几种

支票包括哪几种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现代金融制度发展的产物,体现了快捷的交易方式。
对于支票本身来说也演化出了很多种类。
一、支票的种类有以下几种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支票等。
1、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对称。
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
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
2、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是由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支取款项的凭证。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它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款项结算。
3、划线支票。
划线支票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以区别于一般支票。
一般支票既可通过银行办理转帐收款,也可由持票人自行提取现金,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转帐收款,而不允许提取现款,其目的在于保障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金安全。
4、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是指银行或旅行社为方便旅游者或出差人员所签发的特种支票。
西方国家旅游业发达,且办理旅行支票业务盈利多,故西方国家银行和旅行社广泛开办此种业务。
为了防止冒领,保证安全,旅行支票使用者须两次在票面签字。
5、银行支票。
银行支票简称"支票",存款户向银行签发,要求从活期存款账户上按一定金额付款的凭证。
凡在银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银行给空白支票薄,存户凭以在其存款金额内签发支票。
第四章 支 票

第四章支票【导语】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内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票据。
支票的有效期很短,因此信用的功能较汇票和本票弱得多,主要是支付。
同时,支票的付款,是出票人的存款银行从出票人的存款账户内提出票面金额,支付给持票人,银行是付款代理人,出票人的存款账户内有足额存款的,银行予以支付,如果出票人存款账户内没有足额存款的,银行通常采取拒付的作法,持票人便得不到付款。
由上可见,支票的信用功能显然远不如其他两种票据。
本章主要讲解支票的意义、种类、出票、汇票规范对支票的适用等。
其中,重要的问题是“空白支票”。
第一节支票的意义、特点和种类一、支票的意义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对支票的定义作如下说明:(一)支票是一种票据。
支票与汇票、本票一样,是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内容的有价证券,具有票据的所有性质。
(二)支票是出票人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的票据1. 支票是委托证券。
这一点与汇票同而与本票异,《英国票据法》正是因为这一点,认支票为一种汇票,该法第73条规定,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凭票即付之汇票。
支票的基本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三方,出票人以出票记载事项中的委托文句,委托付款人付款。
2. 支票的付款人,有资格限制。
各国票据法上,支票的付款人均限定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这一点,与汇票和本票均不相同。
汇票和本票的付款人,没有资格之限制。
3. 支票的出票人与委托的付款人之间,须有资金关系。
(1)出票人须为委托付款人的存款账户开立人,即在付款人处有存款账户。
反过来说,就是“付款人须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须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存款金额,否则,付款人得以“空头支票”之法律规范为依据,不予付款。
我国《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我国支票的种类

我国支票的种类支票作为金融业的主要工具之一,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我国,支票的种类也层出不穷,多样化地满足社会不同方面的需要。
一、商业支票商业支票是由商业企业发出的,以支付款项、货款或其他一般商业用途为主要目的的支票。
它通常是由购买商所签发的,主要是用于支付货款和付款,以支付货物、服务和其他商品。
二、汇票汇票是一种由本行发出,由收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出票人支付款项的支票。
汇票是根据银行支票和国家法律法规发行的,由出票人指定收款人来收款,收款人在银行和出票人之间领取金钱。
三、旅行支票旅行支票是特定金融机构发行的,在海外及国内用于日常消费及紧急款项支付的支付手段。
它的特点是安全、便捷、可靠。
它的付款方式简单方便,它的使用范围也比较广泛,是众多旅客和公司的理想支付方式。
四、信用票信用票是由出票银行在采购商或当事人的要求下出具的一种支票,用于凭证付款和支付货款等。
它的特点是付款速度快、出具灵活、便利性强。
它在商业交易中,主要用于购买支付货款或款项,是现代商业交易中不可缺少的支付工具。
五、电子支票电子支票是以电子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发行的一种新型支票,它可以实现远程支付,是支付系统中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
它具有速度快、方便安全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新模式。
上述就是我国支票的种类,它们满足了不同方面的需要,可以说已经成为了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了金融业的高速发展,被越来越多的人采用并使用。
在未来,支票将在更多方面进行应用,增强支票的安全性,为人们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方式,并提高支付效率,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支票ppt课件

02
CATALOGUE
支票的填写
支票的必要信息
日期
支票的日期表示支票的 生效时间,也是付款时
间。
收款人
填写收款人的全称,确 保收款人信息准确无误
。
金额
填写支票的金额,大小 写都要写,并且要清晰
。
用途
填写支票的用途,如货 款、劳务费等。
支票的填写步骤
01
02
0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第一步
在支票正面上方填写日期 、收款人、金额和用途。
记录支票号码
在支票上记录支票号码、金额等信 息,以便在丢失后及时向银行报案 。
如何防止支票被盗用
保护个人信息
不要随意泄露个人支票信息,包 括支票号码、有效期、持卡人姓
名等,以避免被盗用。
注意观察
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观察周围 环境,避免被偷拍或盗取信息。
定期检查账户
定期检查银行账户,一旦发现异 常交易或未经授权的支出,立即
加急兑现时间
如持票人有特殊需求,可向银行申请加急兑现,加急兑现时间通常为2-3个工作 日,但需支付额外费用。
支票兑现的注意事项
核实支票真伪
在兑现前,应核实支票的真伪 ,以防止因假支票导致的经济
损失。
确保账户有足够余额
持票人账户应具备足够的余额 ,以支付支票金额,否则将无 法兑现。
遵守兑现期限
支票兑现应在有效期限内完成 ,过期支票将无法兑现。
详细描述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加强财务管理,确 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支付。
如何处理支票退票问题
支票退票是指支票因各种原因无法兑现的情况。
输入 标题
详细描述
当出现支票退票时,应立即与出票人联系,了解原因 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银行申请退 票,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票据结算方式2支票

3、支票上的其他法定条件
(1)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 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的出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 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 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 票。
4、支票的效力
(1)出票人必须有足够的可处分的资金,以 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 (2)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超过提示付款 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 A、现金支票既能支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 账 B、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 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C、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未补记前不得 提示付款 D、转账支票在票据交换区域可以背书转让
4、甲企业在其银行存款不足1万元的情况 下,向业务单位开出一张1.5万元的转账 支票,银行可对其处予( A )罚款。 A、1000元 B、750元 C、500元 D、300元
(五)支付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2)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备 、字迹清晰。 (3)要由专人签发。
九不准
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 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称 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 4、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6、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 8、不准签发用途弄虚作假的支票 9、不准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存放于他人处让其代为 签发。
(二)种类
1、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3、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 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 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
(三)支票的出票
1、出票是基本票据行为,没有出票,就 没有其他票据行为; 2、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 签发);二是交付票据。这二者缺一不 可。
支票使用流程和开票步骤

定期对员工进行支票使用和风险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 操作技能。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
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被伪造等异常情 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 理机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异常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如挂失止付、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减少损失。
明确付款用途
在支票上注明付款用途, 如货款、劳务费等,以便 于收款方了解款项来源和 用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付款用途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银行规定,避免 违法违规行为。
准备必要手续和资料
准备身份证明
在开具支票时,需要提供有效 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
等。
获取支票簿
向银行申请并获取支票簿,确 保支票簿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支票具有信用功能,可以代替现金进行支付和结算,方便快 捷。
常见支票种类
现金支票
用于支取现金,可以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
用于转账结算,可以背书转让。
普通支票
既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未划线普通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划线普通支票只能委托银行收
款,不能背书转让。
适用范围与限制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在“收款人”或“Pay to the Order of”一栏中填写收款
方名称或个人姓名。
金额
在指定位置以数字和文字两种 方式填写支票金额,确保二者
相符。
付款行信息
填写付款银行的名称、地址等 信息,确保支票能被正确清算
。
签署并加盖印章
签名
支票签发人必须在支票正面指定 位置签名,以验证支票的有效性 。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出纳进行支票管理制度

出纳进行支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出纳对支票的管理,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支票管理制度。
二、支票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纳对各种支票的管理。
支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邮政汇款支票、银行本票、存款支票、转账支票等。
三、出纳收取支票的程序1. 出纳收到支票后,必须立即登记并按照支票上的金额进行核对。
2. 出纳应仔细检查支票的金额、日期、受款人等信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 出纳必须在收到支票后及时将其存放在指定位置,并妥善保管。
四、支票的兑现1. 出纳应在支票到期前的工作日内送交银行兑现。
2. 出纳送交银行兑现的支票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认。
3. 出纳在兑现支票时必须携带公司的印鉴,并在银行办理兑现手续。
五、支票的备案和归档1. 出纳每兑现一张支票,必须进行备案并归档,备案内容包括支票号码、金额、兑现日期等信息。
2. 出纳必须将已兑现的支票封存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
3. 出纳在备案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司财务系统,并妥善保管备案材料。
六、支票遗失、损坏和补办1. 出纳如发现支票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出纳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支票挂失手续,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补办手续。
3. 出纳必须在补办手续完成后进行备案和归档。
七、支票管理的相关责任1. 出纳对支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出纳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领导有权监督出纳对支票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评定。
八、支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支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出纳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出纳在执行支票管理制度时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3. 公司领导在发现出纳有违规行为时应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九、支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如需修改或解释,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支票的种类

支票的种类支票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凭证,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包含转账和支付两个功能,在信用、借贷等金融业务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说支票是金融市场和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文件。
支票的种类众多,本文将详细介绍支票的各种类型。
一、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是支票中最常见的一种,也是金融机构和个人经常使用的一种票据,也叫传票。
普通支票是发出银行的一种记账凭证,被贴现后可以实现货币的转移,明确了付款人和要支付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特有的法律效力,但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过期失效。
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支付结算中使用的一种重要票据,是由银行承兑并承担支付责任的汇票,也是发行人将现金转移的重要文件,汇票的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是付款人保证支付的有效凭证。
三、电子支票电子支票也叫虚拟支票,是由电子支付系统发行的一种凭证。
相比于传统的支票,可以实现更加快捷的支付,不受地域限制,无需等待,电子支付可有效减少支付时间,可以实现实时付款,使支付更加高效。
四、汇票信用证汇票信用证又叫信用证票据,是指以订购合同或购销合同为依据,由发票人作出宣布,在指定期限内并在指定地点,向符合证书指定的用户进行支付的一种债权凭证。
它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是企业实现现金流的重要保证。
五、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发行的票据,主要用于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帮助银行客户实现资金支付。
银行本票的发行时间比较长,有效期可以达到一年,归还本票时贴现率比普通支票低,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
六、互联网支票互联网支票是一种新型支付凭证,可以在线使用,只要用户具备完成支付的条件,就可以实现支付。
互联网支票的发行范围超出了传统的支票的范围,客户可以通过智能设备支付,使部分支付更加快捷、便捷。
综上所述,支票的种类众多,包括普通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支票、汇票信用证、银行本票以及互联网支票等。
支票是金融市场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凭证,能够有效地实现资金转移和支付结算,具有重要的功能,且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是现代金融市场和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文件。
支票的填制

转账支票存根
00026110 科目 对方科目 出票日期 04 年 1月12日
中国农业银行
转账支票
平原 00026110
出票日期(大写)贰零零肆 年 零壹 月 壹拾贰 日 收款人:平原市职业中学
付款行名称: 平原市农业银行第二营业部 出票人账号: 60021158
人民币 (大写)
收款人:平原市职中 金额:30000.00 用途:支付房租费
贰零零陆 河北苏宁有限责任公司
零壹拾
零贰拾
壹拾万元整
工资
2006
¥1 0 0 0 0 0 0 0
018644556785
10
20
河北苏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工资
从这里拆开
三、现金支票背面的填写
课堂小结
本节课主要给大家讲了两个问题,一是 让我们认识支票;二是学会如何签发支票。 本节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同学们的实际动 手操作能力,重点在于掌握如何签发支票; 难点是在签发支票的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 事项(如:支票的出票日期以及金额的填 写)
如:人民币贰仟壹佰零陆元捌角肆分 ¥2106.84
(4)*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的,汉字大写金 额要写“零”;例:¥105.00 人民币壹佰零伍 元整。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1,409.50,应写成 *中间连续有几个“0”的,可以只写一个“零”; 人民币壹仟零伍元整。 例: ¥1005.00 *元位是“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 也是“0”但角位不是“0”的,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 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 例:¥1,680.32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 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 贰分;¥107,000.53, 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 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关于支票的基础知识

关于支票的基础知识
编辑丨子愚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
我国目前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三)支票的出票
(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2、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1、签发支票的要求
2、兑付支票的要求。
支票

支票(一)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它是一种委付票据,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支票与汇票和本票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2)见票即付。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是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规定区域内,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办理资金清算,由开户银行将有关的结算票据持往指定的地点相互交换。
通过这种交换,各家银行之间不必逐笔划转款项和单独传递票据,从而可以减少资金清算的中间环节,节省人力、缩短票据资金的在途时间。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在异地不能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
但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以内签发支票,不能透支;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国内目前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
(二)支票的种类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1.现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2.转账支票。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3.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支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委托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行为。
简言之,签发支票并交付的行为即为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2)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金,并存人一定的资金;(3)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支票有哪些种类

⽀票有哪些种类⽀票作为票据的⼀种,是出票⼈委托银⾏或⾦融机构⽆条件向收款⼈或持票⼈⽀付相应⾦额的⼀种凭证,实践中存在的⽀票种类有很多种,下⾯是店铺⼩编整理的现⾏的各种⽀票的简要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票的种类1、记名⽀票是在⽀票的收款⼈⼀栏,写明收款⼈姓名,如“限付某甲”(PayAOnly)或“指定⼈”(PayA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签章,⽅可⽀取。
2、不记名⽀票⼜称空⽩⽀票,⽀票上不记载收款⼈姓名,只写“付来⼈”(Paybearer)。
取款时持票⼈⽆须在⽀票背后签章,即可⽀取。
此项⽀票仅凭交付⽽转让。
3、划线⽀票是在⽀票正⾯划两道平⾏线的⽀票。
划线⽀票与⼀般⽀票不同,划线⽀票⾮由银⾏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代收票款⼊帐。
使⽤划线⽀票的⽬的是为了在⽀票遗失或被⼈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票是指为了避免出票⼈开出空头⽀票,保证⽀票提⽰时付款,⽀票的收款⼈或持票⼈可要求银⾏对⽀票“保付”。
保付是由付款银⾏在⽀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票提⽰时⼀定付款。
⽀票⼀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承担。
出票⼈、背书⼈都可免于追索。
付款银⾏对⽀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的帐户转⼊⼀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票提⽰时,不会退票。
5、现⾦⽀票是专门制作的⽤于⽀取现⾦的⼀种⽀票。
当客户需要使⽤现⾦时,随时签发现⾦⽀票,向开户银⾏提取现⾦,银⾏在见票时⽆条件⽀付给收款⼈确定⾦额的现⾦的票据。
6、银⾏⽀票是由银⾏签发,并由银⾏付款的⽀票,也是银⾏即期汇票。
银⾏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银⾏⽀票。
7、旅⾏⽀票是银⾏或旅⾏社为旅游者发⾏的⼀种固定⾦额的⽀付⼯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现⾦购买的⼀种⽀付⼿段。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不幸遇到⼀些⽐较棘⼿的法律问题,⽽您⼜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店铺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店铺还⽀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支票的种类包括哪些

支票的种类包括哪些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1)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
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备用金时使用。
2)转账支票是用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凭证。
它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能用于提取现金。
3)普通支票既可以用来支付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
经济往来中,对于一些比较大宗的买卖,当事人之间往往采取支票的方式来进行结算。
此时就要先了解什么是支票,而支票的种类具体又包括哪些?这样才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看采用哪种支票才是比较好的。
下面就让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支票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支票的种类有哪些▲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不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
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
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
支票图片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帐。
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保付支票(Certified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
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
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
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行支票外币旅行支票是指境内商业银行代售的、由境外银行或专门金融机构印制、以发行机构作为最终付款人、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有固定面额的票据。
境内居民在购买时,须本人在支票上签名,兑换时,只需再次签名即可。
旅行支票有什么特点其一,旅行支票很像现金,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永久有效且无使用时间限制,如果用不完,可以留着下次再用,或支付一定费用换回现钞。
同时,旅行支票即使丢了也不用担心,只要凭护照和购买合约去指定机构办理挂失手续,即可得到新的旅行支票。
其二,旅行支票的购买和使用,手续费低廉,仅需支付(以国内为例)0.75%的手续费;在美国甚至是免费的。
其三,旅行支票的使用不像信用卡受到通讯状况制约。
其四,旅行支票具有多币种选择,避免了兑换产生的汇率损失。
总之,旅行支票发展成熟,在方便性、安全性等方面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可作“有卡族”有益的补充。
如何选择、购买适合的旅行支票目前,全球通行的旅行支票品种有美国运通(AMERICAN E XPRESS)、VISA以及通济隆、MASTERCARD、花旗等品牌,而印有中行字样的上述旅行支票能够在世界各地800余家旅行支票代兑行兑换,或在各国的大商铺和宾馆饭店直接使用。
其中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在中国大陆2000多家银行营业网点可以买到,合作银行包括工行,中行,建行,光大,中信,交通,建议购买前先做电话查询。
和现金一样,旅行支票也有不同票面。
以美元支票为例,分20元、50元、100元、500元、1 000元。
除最为常用的美元旅行支票外,客户还可根据需要在中行上海市分行买到欧元、英镑、日元、澳元等币种的旅行支票,避免了兑换当地货币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汇率损失。
其中,美国运通旅行支票目前在中国大陆发行有美元、欧元、加元、澳元、日元等7种币别及20多种面额。
根据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用外汇存款账户内资金或外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也可以用人民币账户内资金或人民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
本市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国家或地区有效签证的护照或港澳地区的通行证,就可以在各大银行用外汇现汇账户内资金购买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旅行支票。
如果没有外币,市民可在因私出境换汇的额度内,根据《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民币购买旅行支票的手续。
保付支票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
支票受款人取得支票后往往并不立即向付款银行提现,但为确定支票付款的真实性,或为增强支票的流通能力,就将支票转往付款银行,请求保付。
支票一经付款银行保付,付款责任就由保付银行承担,发票人和背书人等均不再负责任。
这种支票与银行本票性质基本相同。
同时,银行保付的支票金额必须在存款余额或透支限额以内,如有超过,法院将对保付银行处以罚款。
此外,银行在保付支票的同时,应将支票所载金额由存款帐户内划出,转入保付帐户,以保证能按约付款。
保付支票的性质保付支票系指付款人于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义字样,并由其签名之支票。
支票之请求保付得由支票执票人为之,而办理保付之人以付款人为限。
付款人于支付上为保付行为后,其因而所负之付款责任与汇票承兑人同。
所谓与汇票承兑人同,系指保付人因而负绝对付款之责任,非指保付与承兑在票据法上有相同之功效。
关于其性质,保付亦可谓附属票据行为之一,但因其除付款责任效力外,并有免责效力,异于普通票据行为只发生票据责任,不免除票据责任。
保付,就其付款责任效力观点言,类似汇票之承兑,但却不如承兑之单纯的绝对责任效力。
学者间有以票据保证比拟保付者,但支票欠缺票据保证之制,将其比拟保证,固不允宜。
况且保付系付款人独立负担付款责任之票据行为,并非就票据债务为保证,此说似不宜采取。
保付实为具有发生付款责任及免除其他票据上债务两种不同效力之特殊限制票据行为。
保付既无被保证票据债务,其责任效力,与其他票据债务无关联而独立发生及存在,并有绝对性。
保付支票之效力保付支票作为一种特殊支票,对增强支票的信用,促进支票的流通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那么,保付支票在票据法上必然有其特殊效力,以此来保证其作用的发挥。
笔者以下结合各国和地区立法,从不同当事人角度,来分析保付支票效力。
(一)对于付款人的效力美国和台湾地区票据法规定,付款人保付后,其付款责任与汇票的承兑人同责,即付款人负有绝对付款责任;付款人不为存款额外或信用契约所约定以外的保付,如果违反此规定而为保付,仍然具有保付效力,只是对付款人处以罚款但处罚不得超过支票金额。
日本支票法认为保付人的责任为偿还责任,并不生绝对付款效力,对银行的保付也给予一定的限制。
付款是票据消灭的主要原因,保付的意思表示就给持票人付款的期待,保付所期待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付款、消灭票据,所以,保付人应负完全绝对付款责任。
但对保付行为也应加以限制,主要因为付款人为银行,保付过多易造成银行的资金短缺或信用膨胀,可能危急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
当然这种限制是行政行为,并不影响保付之效力。
(二)对出票人的效力台湾票据法认为,支票已经保付,发票人免责,即使保付人不付款,持票人也不得对持票人行使追索权;而日本支票法则规定:如为前款提示而未获付款时,应依第三十九条规定证明之;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五条规定,准用于前款情形;出票人及其他支票债务人,不因付款保证而免其责任;即日本赋予了保付人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并限制了提示支票的时间。
美国《统一流通证券法》规定出票人免责。
从上文对付款人效力的论述,可以知道,付款人保付后就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如果赋予保付人追索权,保付人应负的是偿付责任而非付款责任,保付人的付款并没消灭票据,这与票据理论相违背――付款人付款后,票据关系即消灭。
付款人与承认和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应属一般民法所调整的范围。
保付后,持票人能否撤销,在各国立法有很大分歧。
台湾票据法认为,保付后,出票人不得撤销付款委托,即使持票人破产,也影响保付的效力,不论在提示期间经过以前或经过以后,出票人都不得撤回付款委托。
日本支票法规定:为付款保证的付款人,仅于提示期限届满前提示支票时,负其付款义务。
按照一般的票据付款委托撤回理论,可以认为日本保付委托在提示期间届满后可以撤回。
从美国《统一流通证券法》对提示期间没有限制,可以知道,美国是不能撤回保付委托的。
笔者认为,保付委托在提示期间经过后可以撤销,这是由于支票的特性所决定的。
支票既是支付票据又是信用票据,票据存在基础在于流通(从美国《流通证券法》就可以看出)。
如果长时间不进入流通领域,就失去流通证券之性质。
所以法律应该设计相应的激励流通机制,票据的期间设计就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三)对背书人的效力付款人在支票上保付记载后,背书人即免责,即使付款人不付款,也不得对背书人追索。
背书人免责原因即使出卖人免责之原因,因为两者都是被免除被追索责任。
(四)对持票人的效力台湾票据法规定,支票丧失时,不得为止付通知,只能依公示摧告程序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持票人在付款提示期限内没有提示的,仍然可以请求付款。
台湾票据法在修改前认为,票据的丧失,就像货币丧失一样,不能止付通知,亦不能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笔者认为,保付支票虽形同支票,但毕竟非货币,保付支票最终要兑换成货币,付款人并不因是保付支票而免除付款检察、核对程序。
因此,保付支票丧失救济应与一般支票相同。
支票保付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保付与保证的区别保付增强支票付款的确实性,对支票的付款起着不可替代的保证作用。
汇票的保证,作用主要是增强票据的信用功能。
两者作用相似,极易产生混淆,其实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叙述如下: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保付是只适用于支票的一种特殊的制度;而保证则适用于汇票及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因此,如在支票上记载“保证”,则不生票据法上之效力。
其次,票据行为人不同。
保付以付款人为限;而保证则是除票据债务人之外任何人均得为之。
再次,支票经保付后,除持票人同意,不得只对支票金额的一部分为之;而在票据保证,保证人可以只就部分金额为之。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保证不能就部分份额为之) 第四,付款的效力不同。
保付人付款后,支票上的票据权利义务就消灭,不存在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追索问题;而保证人付款后,只消灭部分票据权利义务,只有被保证人的后手得以免除票据责任,持票人仍得向承兑人、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最后,行为人责任不同。
支票一经保付,付款人就成为单独的、绝对的付款义务人,出票人及背书人均免除其责任。
日本支票法则无此效力;保证人为保证之后,则与被保证人承担相同的责任,保证人付款后,还可以票据权利人的身份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主张票据权利。
2.保付与承兑之区别支票经保付后,付款人之责任即与承兑人相同,承担绝对付款责任。
但保付与承兑毕竟是两种不同制度,其主要区别表现在:首先,适用范围不同。
保付制度仅适用于支票;而承兑制度则仅适用于汇票。
其次,适用的前提不同。
支票的保付以持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或有关支票的特殊合同关系为前提,台湾票据法规定,付款人超过出票人存款或信用契约所约定之数额而为保付者,应科以罚款。
《联合国国际支票公约草案》第三条规定:对备付资金不足所开出的支票,其本身仍为有效;汇票的承兑则不以存在资金关系为前提。
再次,是否受提示期间限制及提示时间不同。
在这个问题上,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美国和台湾对保付支票的提示时间不作限制,即使法律规定的付款提示期限已过,持票人仍得提示付款。
但日本支票法对此规定则很严格,认为超过提示期限持票人就自负责任,但其提示期间为一年;汇票的承兑,一般都受提示期间的限制。
我国《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日付款或见票后定日付款的汇票,持票人自到期日10 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台湾《票据法》则规定,经承兑的汇票于到期日或其后二日内,为付款提示,否则丧失对前手的追所权。
第四,票据行为效力不同,支票的保付是负担行为,支票经保付后付款人成为绝对付款义务人,从而可以使出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全部免责,但是日本支票法却没有此免责效力的规定;而汇票的承兑不能产生免责效力,承兑人到期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
最后,票据丧失后的救济手段不同。
台湾票据法认为,经保付的支票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性质,一旦遗失,持票人不能挂失止付,只能依公示摧告程序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而经承兑的汇票遗失后,可以为止付之通知。
我国有关保付支票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摧毁了***时期的旧法统,票据法即现行的台湾票据法在大陆被废除,保付支票制度自然也随之被废除。
直到1986年年1月2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推行个体经济户和试行个人使用支票结算的通知》中才首次提到办理保付支票业务,但未对其性质、效力等作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