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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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企业工作票的管理,确保工作过程的安全、高效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企业内所有工作票的制定、核发、执行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是指在发电企业进行设备检修、改造、维护或其他工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制定的一种工作计划,用于指导和记录工作过程中所需的步骤、材料和安全措施等。

第四条工作负责人是指被委派为工作票编制人员的员工,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所属工作票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正确编制并指导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发电企业应设立工作票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票的核发、归档以及对工作负责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工作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工作票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票的准确、及时和完善。

第八条发电企业应将本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章相结合,确保工作票管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发电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发电企业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票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作业方案。

第十二条工作计划和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地点、设备名称和具体位置;(二)工作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三)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四)所需的工作设备、材料和工具;(五)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六)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和紧急情况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工作负责人应按照工作票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工作票申请表,并提交给工作票管理部门进行核发。

第十四条工作票管理部门应对工作票申请表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核实和调查。

第十五条工作票管理部门应在核实工作票申请表合规后,按照工作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工作票的编写和打印。

第十六条工作票应明确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岗位和联系方式。

新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终稿)

新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的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工作票。

为规范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生产单位要积极建立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工作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标准工作票的使用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各风场要加强对工作票执行过程的管理。

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合格率100%,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关于工作票相关规定、《电力典型消防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二次系统人员三误工作规定(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制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外委单位和设备质保期内维护单位的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定义和术语1. 操作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

2. 操作许可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前,由厂、站值长或班长、地调调度员提出操作要求,在取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作。

操作后应汇报。

3. 操作任务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

4.操作要求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

5. 调整性操作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DCS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

6. 合上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臵(包括高压熔断器)。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发电企业的工作票使用,确保安全、高效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企业内部所有涉及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的工作票管理,包括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

3. 工作票分类(1) 运行工作票:用于电厂、变电站等设备的运行操作,包括启动、停机、切换等。

(2) 检修工作票:用于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大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

(3) 事故处理工作票:用于设备故障、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4. 工作票填写(1) 工作票必须由经过特定培训和资质认证的操作人员填写,填写人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2) 工作票必须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工作步骤、操作要点、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由操作人员和监护人签字确认。

(3) 工作票必须包含预案和应急措施,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

5. 工作票审批与签发(1) 工作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主管的审批,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

(2) 工作票审批时需对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安全风险等进行评估,并进行风险控制和技术指导。

(3) 审批通过后,工作票由主管部门签发,并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6. 工作票管理(1) 工作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执行,若有变更需及时更新工作票内容,并重新进行审批和签发。

(2)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工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3) 工作票执行完毕后,需进行工作记录和验收,确认工作是否按照计划完成。

7. 安全控制与质量管理(1)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停工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必须进行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8. 监督和评估(1) 工作票使用情况需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三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三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工作票是发电企业日常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

有效的工作票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执行和归档等流程规范有序,从而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下面将为您介绍一份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规范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执行和归档等流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范围:适用于发电企业内的各类工作票的管理。

二、责任与权限2.1 发电企业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作票的管理,该人员拥有工作票管理的相关权限。

2.2 工作负责人应当负责工作票的编制、审核和执行,并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风险负责。

2.3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负责人的指示进行工作,并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执行。

三、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核3.1 工作负责人在需要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当提前编制工作票。

3.2 工作票的编制应当包括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及设备等信息。

3.3 工作票的编制应当经过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确保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符合法规和企业规定。

3.4 安全、质量和环保部门可以对工作票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票的执行与归档4.1 工作票应当指派特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执行,并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4.2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4.3 工作票的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化或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向工作负责人报告。

4.4 工作执行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工作票进行评估和归档,并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五、工作票的管理措施5.1 发电企业应当建立工作票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执行和归档等流程。

5.2 发电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票的执行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5.3 发电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票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

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各类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其中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一节通则第四条工作票的分类工作票分为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电气一种工作票、外包电气二种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

第五条工作票的填用范围(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

(二)凡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三)严禁采取口头联系的方式在生产区域进行工作。

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凡在非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

(四)凡检修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交底)单后附上特殊作业措施票。

(五)凡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交底)单后附上动火作业措施票。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一、出票程序1. 工作票编制1. 工作票编制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

2. 工作票编制应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操作过程,并注明作业设备的详细信息。

3. 工作票编制应根据作业内容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 工作票编制应经过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工作票领取1. 工作票领取应由操作人员亲自前往安全主管部门领取。

2. 工作票领取应核对所领取的工作票的正确性,并签字确认。

3. 工作票领取后,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在作业过程中尽量避免遗失或损坏。

3. 工作票归还1. 工作票归还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

2. 工作票归还应由操作人员亲自将工作票交至安全主管部门,并签字确认归还。

3. 工作票归还后,安全主管部门应对工作票进行归档,保留备查。

二、工作票内容和要求1. 工作内容1. 工作票应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置、操作步骤等。

2. 工作票应根据不同作业内容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工作票不得包含不清晰、不完整或不规范的工作内容。

2. 安全措施1. 工作票应明确具体的安全措施,包括切断电源、断开电路、装置接地等。

2. 工作票应说明操作人员需要佩戴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3. 工作票应强调操作人员对自身安全的保护责任,并提醒操作人员随时报告作业中的安全问题。

3. 作业要求1. 工作票中应明确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的资质和技能。

2. 工作票应指定操作人员的任务分工,明确各人的职责和权限。

3. 工作票应强调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状况的观察和记录,并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三、工作票培训和考核1. 工作票培训1. 对新招聘的操作人员,应进行工作票操作的培训。

2. 工作票培训应包括工作票的编制、领取、归还等流程的讲解和操作演示。

3. 工作票培训应重点强调操作人员对安全措施的理解和遵守。

4. 工作票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进行记录和考核。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企业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工作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企业的工作票管理。

(二)发电企业指的是利用各种能源转换为电能的企业,包括火力发电、核能发电、水力发电、风能发电等。

第三条工作票的定义:(一)工作票是指对发电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操作的许可证明。

(二)工作票是保证工作操作安全、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工具。

第四条工作操作人员:(一)工作操作人员是指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的人员。

(二)工作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内容、了解操作规程、掌握工作安全要求。

第五条工作票管理的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

工作票管理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工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二)责任明确原则。

每张工作票都应指定工作操作人员,并明确其责任。

(三)程序规范原则。

工作票的编制、签发、修改、关闭等各项程序必须按照规范进行。

(四)信息共享原则。

工作票相关信息应及时共享,确保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工作票的相关内容。

(五)持续改进原则。

工作票管理工作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票的编制第六条工作任务的提出:(一)发电企业应当根据维修、检修、改造等需求,提出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应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期限等方面的要求,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工作票的编制:(一)工作任务审核通过后,应编制工作票。

(二)工作票应明确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检修、改造等工作内容、工作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等信息。

(三)工作票的编制应按照工作票编制规范进行,严格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票的签发:(一)工作票编制完成后,应交相关部门进行签发。

(二)签发部门应根据工作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核,并明确工作操作人员的责任。

(三)签发部门可以要求工作操作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以核实其资格和经验。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企业的工作票管理。

第三条工作票是指在发电企业中,用于实施各类工作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是确认工作任务的依据,也是执行工作过程中的一种监督方式。

第四条工作票由以下几种类型:1. 电气工作票:用于对发电厂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抢修和试验等工作的许可工作票;2. 力量工作票:用于对发电厂机械设备和水泵设备进行检修、抢修和试验等工作的许可工作票;3. 热态工作票:用于对发电厂锅炉和汽轮机等热力设备进行检修、抢修和试验等工作的许可工作票;4. 配电工作票:用于对发电厂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抢修和试验等工作的许可工作票;5. 运行工作票:用于对发电厂各类运行工作进行许可的工作票;6. 特殊工作票:用于对一些特殊工作,如高空作业、粉尘涉爆区域作业等进行许可的工作票。

第五条工作票的编制、审批、签发、使用、销号和归档等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使用人负有签发、使用后果的责任。

第二章工作票编制第七条工作票应有完整、准确的内容,具体包括下列要素:1. 工作票类型;2. 工作票编号;3. 工作票的编制日期;4. 工作票的有效期限;5. 工作票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6. 工作票执行单位和执行人;7.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8.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9. 工作票的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第八条编制工作票时,必须做到下列要求:1. 工作票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涂改和划掉必须使用橡皮擦或划去线;2. 工作票必须按规定顺序填写,每一条龙项目不得漏填;3. 对于工作票修改或撤销,应按规定做出记录,并报上级机构批准;4. 工作票应有签发和复核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九条特殊工作票应根据特殊性质具体编制,工作票的内容和安全措施应根据特殊要求进行详细描述。

第十条关于工作票编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应在发电企业内部制定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提醒。

发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办法

发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办法

发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办法发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发电厂的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

第三条工作票是指工作人员进行特定工作时所使用的票据,操作票是指特定设备操作时所使用的票据。

第四条工作票与操作票的制定、审核、操作、验收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票与操作票的格式必须统一,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操作顺序等。

第二章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制定第六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票管理人员统一制定。

第七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制定必须根据具体工作和操作的需求,明确工作方式、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和意外情况。

第九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制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操作顺序等。

第十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制定必须详细注明工作时间、责任人、监护人等信息,确保相关人员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第十一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必须事先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要领。

第十二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随意修改、遗失、挪用或转让。

第十三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时进行工作和操作。

第十四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必须定期检验,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章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五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归档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信息可追溯。

第十六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归档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归档必须分类储存,确保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八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九条工作票和操作票的销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所有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票与操作票是指电厂中进行各类维修、检修、试车、运行等工作时所使用的票据。

工作票是对具体一项工作及相关要求进行明确的记录和规定;操作票是对某一类工作、设备操作及相关要求进行明确的记录和规定。

第四条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及归档,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五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六条工作票的编制应当由工作班组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第七条工作班组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编制详细的工作票内容和工作步骤。

第八条工作票编制完成后,应当由工作班组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由工作班组负责人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九条工作票审核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票内容是否合理、准确;(二)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所需材料、设备是否准备完备。

第十条工作票签署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批准。

第十一条已批准的工作票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执行工作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票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工作票执行完毕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已验收的工作票应当及时归档,保留至少三年。

第十五条工作票的抽查和复查工作应当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

第三章操作票管理第十六条操作票的编制应当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操作步骤。

第十七条操作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操作目的和要求;(二)操作步骤和要点;(三)安全注意事项;(四)操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接到操作票后,应当认真阅读,了解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在操作前进行安全讲解。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应当按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设备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是发电企业进行工作任务分派和工作任务执行的重要工具,通过工作票的管理,能够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执行。

下面是一份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范例:
一、工作票的编制
1. 工作票编制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包括工作任务的明确、工作步骤的制定和工作时间的安排等。

2. 工作票必须明确工作任务的内容、工作步骤的要求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等。

3. 工作票必须详细记录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设备、工具等。

二、工作票的批准
1. 工作票必须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确保工作任务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2. 工作票的批准必须在工作任务开始执行之前完成。

三、工作票的交接
1. 工作票的交接必须由责任人进行,交接过程必须记录并签字确认。

2. 工作票交接时必须交代清楚工作任务的内容、工作步骤的要求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等。

3. 工作票的接收方必须仔细检查工作票的内容和要求,如有问题要及时反馈。

四、工作票的使用
1. 工作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不能随意更改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要求。

2. 工作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3. 工作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归档,并在规定时间内保留备查。

五、工作票的审核
1. 工作票使用完后,安全主管部门必须进行工作票的审核,确认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安全性。

2. 工作票审核时必须仔细检查工作票的记录和工作任务的实际执行情况,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以上是一份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范例,具体制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电厂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确保电厂运行安全和操作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一节工作票的种类和用途工作票包括计划性工作票、临时性工作票、例行性工作票等,主要用于规范各类工作的组织、安全操作和质量控制。

第二节工作票的编制和审批1. 工作票的编制由工作负责人或控制人员完成,编制应准确、完整、规范。

2. 工作票的审批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签字,审批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编制人。

第三节工作票的操作方法和要求1. 工作票应标明工作内容、施工工具和设备、工作时限等,以确保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工作任务。

2. 工作票的执行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违反安全操作要求。

3. 工作票执行完毕后,应及时上报工作负责人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操作票管理第一节操作票的种类和用途操作票包括设备操作票、调度操作票、检修操作票等,主要用于设备运行控制、调度操作和设备维修等。

第二节操作票的编制和审批1. 操作票的编制由操作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完成,编制应准确、完整、详细。

2. 操作票的审批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签字,确保操作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节操作票的操作方法和要求1. 操作票应明确操作步骤、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操作任务。

2. 操作票的执行应遵循操作规程,切勿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3. 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节人员安全教育1. 对参与工作票和操作票编制、审批、执行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第二节安全监督和检查1. 确保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符合规定要求。

2. 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对违反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优秀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发电厂、变电站及与工作票相关的其他场所。

第三条工作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四条工作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检查、分级考核。

第二章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第五条工作票分为以下几种:(一)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需要停电、检修、试验、试验性操作等作业。

(二)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不需要停电、检修、试验、试验性操作等作业。

(三)带电作业工作票:适用于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的检修、试验、试验性操作等作业。

第六条工作票适用范围:(一)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检修、试验、试验性操作等作业。

(二)发电厂、变电站内所有设备的检修、试验、试验性操作等作业。

(三)发电厂、变电站的施工、安装、改造等作业。

第三章工作票的编制、审批、执行与终结第七条工作票的编制:(一)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安全措施等编制。

(二)工作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地点、设备名称、编号、型号等;2. 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操作步骤等;3. 工作时间、工作班成员等;4. 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工作票的审批:(一)工作票编制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审批。

(二)工作票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 工作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2. 安全措施合理、可靠;3. 工作时间、工作班成员等符合要求。

第九条工作票的执行:(一)工作票执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学习工作票内容、安全措施等;2. 工作班成员按工作票内容、安全措施等执行工作任务;3. 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二)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票内容、安全措施等。

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

能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

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各类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其中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一节通则第四条工作票的分类工作票分为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电气一种工作票、外包电气二种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

第五条工作票的填用范围(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

(二)凡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三)严禁采取口头联系的方式在生产区域进行工作。

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凡在非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

(四)凡检修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交底)单后附上特殊作业措施票。

(五)凡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交底)单后附上动火作业措施票。

《工作票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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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和避免发生各种人身和设备事故,规范电力生产的工作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同时参照电力系统的有关实践经验,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办理工作票的范围及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票的执行规定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热机及电气工作票的使用通则和工作票检查考核办法。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节办理工作票的范围及填写要求第四条凡在生产现场(包括生活、基建与生产设备系统有关连的设备)进行检修、检查、安装、清扫或改进时,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电、停汽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都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

严禁无票工作。

第五条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

填写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笔,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

第六条工作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热机工作票不准涂改的内容如下:1、工作内容;2、设备的名称、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阀门)的开、停(关)。

电气工作票中不准涂改的内容如下:1、工作地点;2、设备名称、编号;3、接地线装设地点;4、计划工作时间。

第七条工作票中上述内容如有涂改则原票作废。

除上述内容外若个别字有改动,应由填写者本人改动并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员为:生产副总经理、生技科副科长、检修班长、各专业技术员。

第二节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九条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熟悉设备和系统设备特性,了解设备运行方式;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3、掌握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状况;4、了解检修工艺及工作许可检修时间。

第十条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工作是否必要和安全;2、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电企业的工作票管理,包括巡检工作票、操作工作票、检修工作票等。

三、工作票的编制和审批1.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编制人员编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书等规定的要求进行。

2.工作票编制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编制工作票。

3.工作票编制人员应对编制的工作票进行自检,确保工作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工作票编制人员将编制完成的工作票提交给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5.安全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工作票进行审核,确认工作票的合规性,然后进行签字确认和盖章。

四、工作票的发放与管理1.审批完毕的工作票由安全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给执行人员。

2.接受工作票的执行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工作票上的内容和要求。

3.工作票必须按时进行回收,不得私自保留、篡改或转让。

4.工作票回收后,必须由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核对、归档和存储,确保工作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工作票的执行和监督1.工作票执行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在工作票上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和结果。

2.工作票执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停工处理或紧急措施。

3.安全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票执行的质量和有效性。

4.监督部门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六、工作票的梳理与总结1.安全主管部门应对每一份工作票进行定期的梳理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2.工作票的梳理和总结应及时通报到相关部门和人员,促进经验的共享和问题的解决。

3.工作票的改进措施和总结成果应在发电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票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七、工作票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发电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票管理监督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监督机构应对工作票的编制、发放、执行和回收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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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章工作票管理第一节通则第四条工作票的分类工作票分为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电气一种工作票、外包电气二种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以及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

第五条工作票的填用范围(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在运施票。

(五)凡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交底)单后附上动火作业措施票。

(六)事故紧急抢修,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事故紧急抢修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

但在抢修前必须作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得到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在带电、带压以及有热水(汽)的场所工作)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第八条工作票的填写规定(一)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应明确。

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

(二)“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三)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页”的张数,“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七)“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后才生效。

(八)工作票应一式两份,手写内容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票面内容应清洁整齐,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否则无效。

但每份工作票(含附带措施票)涂改不得超过两处,另外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时间、签名不得涂改。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工作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发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七)外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九)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职责: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十)继保、热控措施监护人职责:(十三)动火执行人职责: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措施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条工作票中需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时,应签名。

分别在工作票上书签全名及记下许可开工时间。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四条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

扩大的工作任务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及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执行,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九条工作票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恢复安全措施时,应签名,许可其开始恢复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继保、热控人员方可持票开始恢复工作票上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恢复完安全措施后,执行人和监护人应在工作票上签名。

第二十条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工作票、工作联系单、事故紧急抢修单,应分别盖上“已终结”、“已复役”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12个月(从次月算起)。

下只写字不打封线。

(三)工作票中“必须由工作地点所辖部门采取的安全措施”、“由热控人员执行的热控措施”、“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继热措施”一栏剩余空白处,开工前由许可人打封线。

(四)工作票完全空白的措施栏要用斜线封上。

(五)危险点分析栏不需打封线,以便在施工中填写动态危险点及其对应的预控措施。

第二十二条工作票盖章规定(一)工作票一经登记编号,必须盖章留存(章的几何大小要统一)。

已经开工但由于特殊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工作票;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没完的原工作票。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五)检修工作结束而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还没有恢复,检修运行双方只能办理工作验收、工作票签字结束手续。

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才允许在运行处留存的工作票及工作票登记本上加盖“已复役”章,工作票盖章位置在“工作终结或措施恢复”栏右侧顶格,工作票登记本盖章位置在“已终结”章右侧。

(六)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及各种措施票盖章同样执行以上规定。

第二十四条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和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

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变电所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第二十五条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填写规定如下:(一)电气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允许打“√”,但“已装接地线”栏中仍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已装设的接地线或已合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并注明地点和编号。

(二)电气工作票“应拉开关和刀闸及保险以及热机隔离措施”人在一式两份的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已终结”印章。

电气工作票“已终结”后,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该工作票要求装设的所有接地线,收回标示牌,恢复遮栏,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电气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第二十七条电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上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第三节热力机械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填写规定(一)应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断开的开关、刀闸,(一)检修单位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的清扫、零星保温、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带压堵漏、金属监督、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外施工单位在生产区域进行的卫生清扫、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环境治理等工作。

(三)“不需办理工作票”是指不需要运行人员在设备、系统上布置安全措施,只要求检修人员对工作环境、人身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防范。

第三十一条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中“交底单位所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由交底单位交底人填写,“工作单位自理的安全位自理的安全措施”进行动态分析,“交底单位所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由交底人增加,两份交底单必须一致,“工作单位自理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增加,两份交底单可以不一致,但增加后的“交底单位所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工作单位自理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立即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

第三十五条工作班成员签名栏只在工作负责人手持交底单上手书全名,联系人手持交底单不必工作班成员签名。

第三十六条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由工作许可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双方签名确认后该项交底单工作方告终结。

措施”由工作单位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负责人由工作单位签发人指定。

第四十一条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一式两份,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工作交底人各执一份。

第四十二条开工前交底人要到施工现场,将“交底单位所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对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且将交代情况逐项划“√”并在交底单上手书全名;工作负责人将“工作单位自理的安全措施”逐项执行后,逐项划“√”并在交底单上手书全名,将“交底单位所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工作单位自理的安全措告终结。

第四十六条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不得延期,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终结后重新填写。

第四十七条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由交底单位及工作单位分别留存,由工作单位按照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进行统计。

第六节工作票考核标准第四十八条凡违反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六)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七)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八)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九)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得单独使用,必须附于工作票或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一起使用,一张工作票或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工作安全交底单可附多张措施票。

第二节动火作业措施票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动火作业措施票(以下简称“动火票”)所涵盖的动火工作应根据各单位的有关规定,划分动火等级。

不得擅自缩小《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的一、二级动火区域。

第五十四条动火票的工作负责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第五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厂级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到动火第六十条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如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都必须使用“特殊作业措施票”。

第六十一条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进行特殊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危险因素预知),指出危险性可能造成的后果,并书面记录。

(二)根据危险点分析或预知结果,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签名。

第六十二条特殊作业措施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气二种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非生产区域外包工作安全交底单和外包特殊作业措施票、外包动火作业措施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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