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首发】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具体指哪些
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定义和特点
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定义和特点
建筑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周边的围护结构,用于保护建筑物内部空间安全、稳定,同时具有美观和实用的特点。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建筑面积围护结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整体性能和外观效果。
定义
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在建筑领域中属于一种重要的结构形式,它包括建筑外墙、
楼板、屋顶等构件,用来围护建筑物整体结构。
建筑面积围护结构是建筑物的外部界面,不仅具有遮风挡雨的功能,还承担着隔音、保温、防火等重要职责。
特点
1.保护功能:建筑面积围护结构能够有效地阻挡外部恶劣环境条件对
建筑内部空间的影响,确保建筑物内部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2.结构稳定性:建筑面积围护结构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施工能够提供建
筑物整体的稳定性,保障建筑的长期使用。
3.美观性: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设计可以增加建筑物的美观性,塑造
建筑的整体形象。
4.实用性:建筑面积围护结构不仅具有美观的外观,还要具备实用性,
能够满足建筑物内部功能和使用需求。
5.节能环保:优秀的建筑面积围护结构能够有效地减少建筑物的能耗,
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对于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合理选择和设计至关重要,它需
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功能需求、气候条件、使用要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性能和效果达到最佳状态。
以此,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在建筑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过合理的设
计和实施,可以为建筑物提供良好的保护和外观效果,从而实现建筑物的功能性、实用性和美观性的完美结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9造价工程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
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形成建筑空间平屋顶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顶盖的采光井(按一层计算面积)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当室内公共楼梯间两侧自然层数不同时,以楼层多的层数计算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用处比较广泛,从征地开始、工程估算、设计概算、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竣工决算、成本分析都需要建筑面积,无论你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咨询公司都需要了解建筑面积相关知识。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围护结构
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建筑物的围护结构提要:围护结构要有抵抗火灾的能力,常以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衡量。
构件按燃烧性能可分为燃烧体、难燃烧体、非燃烧体源自于建筑资料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一般分为透明和不透明两部分:不透明维护结构有墙、屋顶和楼板等;透明围护结构有窗户、天窗和阳台门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规定: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构成建筑空间,抵御环境不利影响的构件。
根据在建筑物中的位置,围护结构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顶、侧窗、外门等,用以抵御风雨、温度变化、太阳辐射等,应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等性能。
内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和内门窗等,起分隔室内空间作用,应具有隔声、隔视线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性能。
围护结构通常是指外墙和屋顶等外围护结构。
按是否同室外空气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围护结构是指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维护结构,如外墙、屋顶、外门和外窗等;内维护结构是指不同室外空气直接介乎的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内门和内窗等。
同时,围护结构还应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的性能。
保温在寒冷地区,保温对房屋的使用质量和能源消耗关系密切。
围护结构在冬季应具有保持室内热量,减少热损失的能力。
其保温性能用热阻和热稳定性来衡量。
保温措施有:增加墙厚;利用保温性能好的材料;设置封闭的空气间层等。
隔热围护结构在夏季应具有抵抗室外热作用的能力。
在太阳辐射热和室外高温作用下,围护结构内表面如能保持适应生活需要的温度,则表明隔热性能良好;反之,则表明隔热性能不良。
提高围护结构隔热性能的措施有:设隔热层,加大热阻;采用通风间层构造;外表面采用对太阳辐射热反射率高的材料等。
隔声围护结构对空气声和撞击声的隔绝能力。
墙和门窗等构件以隔绝空气声为主;楼板以隔绝撞击声为主(见建筑物隔声)。
防水防潮对于处在不同部位的构件,在防水防潮性能上有不同的要求。
建筑面积计算解读
▪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同单层建筑物; 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 当高跨为边跨时,高跨部分建筑面积为勒脚以上(高跨) 两端山墙外表面间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高跨)外墙表 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 当高跨为中跨时,高跨部分建筑面积为勒脚以上(高跨) 两端山墙外表面间水平长度乘以(高跨)中柱外边线间的 水平宽度计算
安插于上下两个正式楼层中间的附层。 技术层:是指建筑物内专门用于设置管道、设备的楼层或地
下层。
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的底板(地面或楼板)、顶板(楼板 或顶盖)和四周的墙体、门窗。
外墙结构:是指不包括装饰层、保温隔热层、防潮层、保护 墙等附加层厚度等外墙本身的结构。
全地下室:是指地下室地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房 间净高的1/2者。
形走廊。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 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 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
▪ 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高跨算足原则
例题1:计算如图所示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解答:
S=底层建筑面积+部分楼层建筑面积 =(20.000+0.24)×( 10.000+0.24) +(5.000+0.24)×( 10.000+0.24) =207.26+53.66=260.92≈261(m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物基底面积: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建筑物外部的凸出部分(如阳台、窗台等)。
基底面积通常是以围护结构的外轮廓线来计算的。
2.建筑物总面积:建筑物的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投影面积之和,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凸出部分。
总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总体规模和空间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3.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使用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各个功能空间(如客厅、卧室、厨房等)。
建筑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空间布局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可行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基于实际可行性,符合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的需要。
计算时应考虑到建筑物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不得超过承载能力和安全标准。
2.规范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计算时应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正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公正、公平。
计算结果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实际数据,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各方的权益。
4.透明度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透明,计算过程应清晰、明确,计算方法和数据应当对各方公开,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信度。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考虑,如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等要求。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整理
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面积组成
使用面积
有效面积
辅助面积
建筑面积
结构面积
二、建筑面积计算
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封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及以内的雨蓬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 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自然层是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建筑空间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围护设施是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半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走廊是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2:架空走廊是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是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是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凸窗(飘窗)是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檐廊是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
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取定建筑面积的顺序为: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有底板的,按底板计算面积(如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如车棚、货棚等);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即在确定建筑物面积时,围护结构优于底板,底板优于顶盖。
所以,有盖无盖不作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必备条件,如阳台、架空走廊、楼梯是利用其底板,顶盖只是起遮风挡雨的辅助功能。
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规范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和条文说明四部分,规定了计算建筑全部面积、计算建筑部分面积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情形及计算规则。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规范不仅仅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也适用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但房屋产权面积计算不适用该规范。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是指楼地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上下均为楼面时,结构层高是相邻两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的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反梁,则应从上反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有地面构造的,以地面构造中最上一层混凝土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建筑物顶层,从楼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至屋面结构层上表面。
建筑面积计算不在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外围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配图)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面积是不是建筑面积
围护结构面积是不是建筑面积在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围护结构面积和建筑面积是两个密切相关但又有所不同的概念。
围护结构面积通常是指建筑外立面的总面积,包括墙体、窗户、门等构件的总和,而建筑面积则是指建筑平面投影的总面积,包括各个楼层的总和。
在很多情况下,围护结构面积并不等同于建筑面积,因为建筑中不同构件的面积计算方式可能各不相同。
围护结构面积的计算通常是建筑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设计师需要根据建筑功能、外部环境以及美学考虑等因素来确定围护结构的布局和面积。
在计算围护结构面积时,除了考虑建筑的外立面之外,还需要考虑各种开口的面积,如窗户和门的面积。
这些开口的面积不仅会影响建筑的采光和通风效果,还会影响建筑的热工性能。
与围护结构面积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建筑节能。
由于围护结构面积直接影响建筑的保温性能和采光性能,设计师在设计建筑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在很多国家,建筑节能已经成为法律的要求,要求建筑设计要符合一定的节能标准,这就要求设计师在计算围护结构面积时要格外谨慎。
然而,围护结构面积并不等同于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建筑的各个楼层的平面投影总和。
因此,在实际设计和施工中,围护结构面积和建筑面积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设计师和施工方需要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在计算和设计过程中要仔细核对,以确保建筑符合相应的设计标准和法规要求。
总的来说,围护结构面积是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直接影响建筑的外观、能源利用效率以及舒适性等方面。
设计师在计算围护结构面积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实现建筑设计的功能和美学要求。
同时,设计师还需要注意围护结构面积和建筑面积之间的区别,避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生混淆。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实现设计师和建筑师对建筑的理想效果的追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享,怎么算要有个谱!从征地开始、工程估算、设计概算、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竣工决算、成本分析都需要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无论你是在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咨询公司都需要了解这份计算规则。
(一)应计算的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围护结构
建筑物围护结构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一般分为透明和不透明两部分:不透明维护结构有墙、屋顶和楼板等;透明围护结构有窗户、天窗和阳台门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 T 50353-2005中规定: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构成建筑空间,抵御环境不利影响的构件(也包括某些配件)。
根据在建筑物中的位置,围护结构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顶、侧窗、外门等,用以抵御风雨、温度变化、太阳辐射等,应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等性能。
内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和内门窗等,起分隔室内空间作用,应具有隔声、隔视线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性能。
围护结构通常是指外墙和屋顶等外围护结构。
按是否同室外空气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围护结构是指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维护结构,如外墙、屋顶、外门和外窗等;内维护结构是指不同室外空气直接介乎的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内门和内窗等。
同时,围护结构还应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的性能。
保温在寒冷地区,保温对房屋的使用质量和能源消耗关系密切。
围护结构在冬季应具有保持室内热量,减少热损失的能力。
其保温性能用热阻和热稳定性来衡量。
保温措施有:增加墙厚;利用保温性能好的材料;设置封闭的空气间层等。
隔热围护结构在夏季应具有抵抗室外热作用的能力。
在太阳辐射热和室外高温作用下,围护结构内表面如能保持适应生活需要的温度,则表明隔热性能良好;反之,则表明隔热性能不良。
提高围护结构隔热性能的措施有:设隔热层,加大热阻;采用通风间层构造;外表面采用对太阳辐射热反射率高的材料等。
隔声围护结构对空气声和撞击声的隔绝能力。
墙和门窗等构件以隔绝空气声为主;楼板以隔绝撞击声为主(见建筑物隔声)。
防水防潮对于处在不同部位的构件,在防水防潮性能上有不同的要求。
屋顶应具有可靠的防水性能,即屋面材料的吸水性要小而抗渗性要高。
外墙应具有防潮性能,潮湿的墙体会恶化室内条件,降低保温性能和损坏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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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首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具体指哪些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具体指哪些
围护结构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走廊若用墙、窗等围闭的,需计算全部面积;若仅设栏杆的,按一半面积计算。
走廊外是否立柱不影响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办法:
1.1、建筑物层高
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门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1.17、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容有:
11)、建筑内的设备管道夹层、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空调机搁板、台阶、不具实际使用功能的装饰构件等。
结语:任何一个人,都要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即使是今天在学校的学生,
也要养成自学的习惯,因为迟早总要离开学校的!自学,就是一种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行路,还是要靠行路人自己。
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让青春更加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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