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全年“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按照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和XX省委的“四个好”基本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积极推进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经县安居扶贫指挥部小组研究制定XX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全县36个乡镇重点扶持XX年拟退出的28个贫困村和拟脱贫的7713名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略三、重点工作(一)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将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贯穿于总规修编全过程。
以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城市为载体,着力推动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城镇、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编制。
坚持“多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助力脱贫,围绕脱贫践行规划。
(二)强力推动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系统资料,督促各乡镇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调查核实XX年各乡镇、村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旧房改造对象和数量,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和同级各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争取任务指标,重点向脱贫村分配倾斜,精准锁定危旧房改造住户。
二是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必须做到D级危房改造新建房有正规建房图集,C级危房改造户有改造实施方案,确保每户必须严格按照图集和方案进行施工。
三是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月,落实每月开工户数,累计竣工户数,做到有序推进。
四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六化”行动要求,提升完善房屋建设户型布局和民居整体风貌,把农村危房和旧房改造建设与“四好”新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施。
(三)健全体系强化质量(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住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XX市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全面系统的建立我县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确保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三最”原则。
重点补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坚持注重贫困户主体作用原则。
危房改造原则上以贫困户自建为主,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政策支持。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注重提升房屋使用功能。
推行“三建四改”,完善房屋起居、饮食、生产、储藏功能,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四)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
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
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乡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原则。
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1至3人户房屋面积上限控制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
二、目标任务全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2XXX户(见附件1),其中:c级1XXX户,d级1XXX户。
完成时限为:5月底前全面开工,8月底前全面竣工,9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一)补助对象。
依据县扶贫办认定对象,为无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X年X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我市6个县(市、区),中央补助资金只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自治区及以下各级补助资金兼顾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
二、目标任务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66户,6个县(市、区)具体任务分别为:X县400户、X市291户、X县700户、X县1199户、X区75户、X区601户。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一)投资估算。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750元,按每户建房80平方米计算,每户平均约需6万元。
X 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26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48户,其他3类对象315户,一般贫困户1703户),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
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03.8万元。
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4103.8万元。
今年自治区安排我市1563户(四类)农村危房改造共需中央补助资金2188.2万元(全国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为1.4万元,据此,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建议也按1.4万元/户安排),另外自治区安排我市X区、X县、X 县、X县等4个县(区)额外增加危房改造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15.6万元,合计4103.8万元。
2.自治区本级原则上按照与中央1∶1配套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2864.41万元。
一是安排12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1123.2万元。
全县农村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农房办字〔X〕3号《关于做好全市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更好地体现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全县安居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根据X农房办字〔X〕3号《关于做好全市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年重点以开展“四类贫困户” 住房鉴定及危房改造清零工作为主线,要求各县区在3月底前完成危改户的排查身份认定和危房鉴定工作,要对所有“四类人员”所住房屋进行全面鉴定,被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内;对X年放弃改造和因故没有改造的危改户以及脱贫退出贫困户所住房屋鉴定为C、D级危房户,要全部纳入到X年的改造范围,并动员其进行改造;X年提前实施的改造户,纳入今年的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四类贫困户”的排查摸底及农房鉴定工作(X 年2月下旬至3月底)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县“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工作任务,同时保障危房鉴定准确性和合法性,结合X年元月份省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检查组整改意见要求,参照周边X、X县区的做法,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我县“四类贫困户”的危房进行鉴定。
同时对其身份实行多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上级危房改造范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联审业务部门)2、全面竣工农村“四类贫困户”的“交钥匙工程”和C级维修加固工程(X年3月中旬日至10月底)9月底前“交钥匙工程”和C级维修加固工程要全面竣工,达到验收标准,10月份为验收整改期。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全面竣工农村“四类贫困户”的D级重建或X工程(X年3 月中旬至12月底)10月底前D级重建或X工程要全面竣工,达到验收标准,11 月份为验收整改期。
全市全年建档立卡户等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全市全年建档立卡户等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X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困难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的基本原则。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及一般困难户的危房改造工作,依据省、X市的统一部署,结合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改善民生、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工作目标,重点解决最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村委会要对申请改造户进行村民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坚持村委会审查、乡镇(街)审核的原则,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意见》(X建联发〔X〕3号)和《X林省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X建村〔X〕21号)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执行。
对审查、审核通过的改造户,方可向上级申报。
(三)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
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
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对于重点镇、特色小镇及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民居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XX发[XX]20号)精神,坚决落实“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工作要求,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X政办函[XX]329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函[XX]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解决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户为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贫困县脱贫时限,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心实施,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XX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坚持基本原则安全为本。
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减轻负担。
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推进加固改造,实施困难户兜底政策,避免因建房返贫。
扎实推进。
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要按照XX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的时限要求和贫困县脱帽的具体安排,倒排任务,于XX年4月底完成改造对象确定,并按要求全部开工建设。
三、精确对象认定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才能有计划、有步骤的帮助群众更好地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目前我县确定的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再核查、再识别,逐户精准核实,准确划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建立准确完善的信息档案,并分别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摸清底数,搞清对象。
四、补助标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房。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大力开展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7号)和《X 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部分地区X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和资金的批复》(X建村镇〔X〕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84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008户,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3类重点对象为1228户,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外的一般贫困户为3174户),实施范围包括市辖五县、X区、X区和X区。
其中:X区27户、X区1户(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下同)、X区580户(490户)、X县835户(300户)、X县X户(600户)、X县693户(440户)、X县2269户(1143户)、X县1986户(1034户)。
二、主要措施(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行政村村委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村群众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和主体,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涉及千千万万危房改造农户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确定、补助、建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屯、乡镇、县区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2023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
2023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一、背景说明近年来,我县一直致力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然而在贫困户改善居住环境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困难。
其中,危房问题是影响贫困户生活品质和脱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环境,特制定该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到2023年底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率达到100%。
任务:1. 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改建覆盖面达到100%。
2. 确保改建工作质量,提高贫困户居住环境,使其能够过上与他人相当的生活水平。
3. 合理安排资金投入,保证改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改建规划和方案根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布情况,制定改建规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村镇和户型,制定不同的改建方案,注重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2. 落实资金投入充分调动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保证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和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强组织和管理成立改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并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
做好资金和物资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改建工作的督促和监督。
4. 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加强对贫困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他们对改建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他们参与改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改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改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面向贫困户开展相关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6. 推行科学施工和监督评估根据改建规划和方案,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标准,确保改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改建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大精神和___在扶贫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加快解决我县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和逐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统筹全县城乡居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力度,切实做好“__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问题。
二、目标任务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以全县___个乡镇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合项目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社会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确保到___年基本消除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贫困户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危房翻修对象、方式及建房补助标准(一)改造对象。
全县符合危房改建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改造方式。
以各乡镇为主导___实施,以农户自建为主,需统建统修的要___招标有资质工程队施工。
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市、县两级共同鉴定为C级的住房,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修缮加固;对D 级住房,则拆除重建,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___府要发挥___、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积极编制村庄规划,___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准化住宅设计方案,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满足基本的安全、节能和使用功能,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三)改造标准。
翻建、异地新建农房的,均采用砖混结构,外部尺寸和内部布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节能标准每户要保证___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屋面、外墙、地面或门窗等)。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消除贫困。
然而,在中国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许多贫困户,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危陋的房屋中。
为了改善农村贫困户的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1.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通过危房改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危房改造不仅仅涉及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还应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如供水、供电等。
3.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危房改造应以贫困户的自我发展为出发点,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提升贫困户的生活水平。
三、主要步骤1.建立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度: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评估,确定贫困户的范围和数量,并将他们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
3.筹集改造资金: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社会捐赠、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施危房改造:根据计划,进行危房改造工作。
改造内容包括加固、修缮、更新等,以确保贫困户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
5.提供基础设施服务:除了住房改造,还应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如给贫困户提供供水、供电等服务,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6.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应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预期效果1.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通过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
他们将拥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
2.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得到满足,包括供水、供电等。
3.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增强:通过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的提供,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增加他们脱贫致富的机会。
4.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危房改造,贫困地区的经济将得到有效促进,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范文一、项目背景及目的当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大量危房,这些危房严重影响了贫困户生活的居住环境和安全。
为了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危房改建工作。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改建贫困户的危房,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和安全的居住条件,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工作内容(1)确定改建对象:根据县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改建对象。
(2)收集资料:派出专业工作人员到改建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收集危房改建所需的相关资料。
(3)制定改建方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和讨论,制定危房改建方案。
(4)资金筹措:根据改建方案所需的资金预算,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相关项目补助等途径筹措资金。
(5)改建工程施工:根据改建方案,按照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物资供应,进行改建工程的施工。
(6)改建验收和交付:工程完成后,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确保改建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随后进行交付。
2.工作方法(1)政府引导:加强对危房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工作指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危房改建工作,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改建项目。
(3)多方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争取政府相关项目的补助资金,依靠各方合作实现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1.时间节点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和资金筹措情况,本次危房改建工作预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1)准备阶段:确定改建对象、收集资料、制定改建方案等工作,预计时间为3个月。
(2)实施阶段:资金筹措、改建工程施工等工作,预计时间为6个月。
(3)验收交付阶段:改建工程验收、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预计时间为1个月。
2.进度安排(1)准备阶段:第1个月完成确定改建对象,第2个月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收集,第3个月制定改建方案。
全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效推进、按期完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最新要求,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省财政厅X省扶贫和移民局X省民政厅X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X建村镇发〔X〕656号)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部署和《X省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要求,科学安排“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三最”原则,优先保障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严格执行《X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
在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部署下,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根据村庄规划,结合传统村落保护等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但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
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以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全县全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X府办发〔X〕12号)精神,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村通〔X〕119号)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79号)精神,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县X年度农村危房工作工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坚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两最”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为重点,兼顾除“四类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危房户(以下简称其他危房户)的危房改造,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小康行动计划等工作统筹安排,促进贫困农户就地脱贫且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全面实现“五通四有”、“四有五覆盖”的目标。
二、年度目标和改造时限(一)年度目标。
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1370户以及我县预安排启动的143户农户,X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共X13户;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危房1473户(其中省、市下达任务数1330户,我县预安排2018年度任务数一级危房143户)、其他危房户危房40户(详见X县X年农村危房任务分配表),历年遗留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二)改造时限。
X年5月工程启动,6月30日前工程开工率达100%、竣工率达30%以上;9月底前工程竣工率达100%,农户档案信息录入率达100%,完成乡级验收;11月底前工程开工率、竣工率、信息录入率、资金兑付率、档案规档率为100%,完成县级验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国家“两不愁、三保障”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X年X市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我市仍有农村危房的X县、X区和X区,中央补助资金只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自治区及以下各级补助资金兼顾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
二、目标任务X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20户、补助资金6491.17万元。
由于今年中央财政未安排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我市45户一般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仍继续实施。
因此,X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62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2575户),具体任务分别为:X县2132户、X区133户、X区355户。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一)投资估算。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750元,按每户建房80平方米计算,每户平均约需6万元。
X 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62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50户,其他3类重点对象925户,一般贫困户45户),计划总投资约1.572亿元。
(二)资金筹措与安排。
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本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
⒈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605万元。
今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4万元/户安排,共安排我市2575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605万元。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x府办发〔x〕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备忘录》精神,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年度x市农村危房改造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住建〔x〕107号)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确保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加大精准帮扶,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促进贫困农户就地脱贫,确保用两年时间(到2018年)完成全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保障全县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效促进贫困户就地脱贫,改造后的农危房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
二、年度改造任务全县目标任务3653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827户,4类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危房户(以下简称其他危房户)826户。
三、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4类重点对象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乡级政府是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的实施主体,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
四、资金补助范围及构成(一)补助范围。
1.4类重点对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
2.其他危房户:中央和省级财政不再补助资金。
(二)资金构成。
1.4类重点对象:全县x年实施改造2827户4类重点对象户政府补助资金5096.5万元,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全省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省、市、县(区)按5:2:3比例承担,各乡镇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建村通〔XX〕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通知》(XX府办发〔XX〕1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XX〕79号)精神,为确保我县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XX年6月30日前开工率达100%,并确保在XX 年11月2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县级验收(其中:四类重点对象1460户,其他对象380户)。
XX年12月10日前,必须将通过验收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全额兑付到农户手中。
改造方式为一级危房拆除重建,二、三级危房以修缮加固为主。
新建房屋达到入住条件的,必须拆除原有危房,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兑付补助资金。
二、改造原则和要求(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实行乡(镇、街道)负责制,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位”,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街道)、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街道)。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四)坚持严格节约用地的原则。
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彻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镇、街道)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严格控制改造面积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轻农户负担,提倡“能固则固”的改造方式,大力推行成本低、工期短、效果好的加固改造模式;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要求,对于需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执行。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
加快进度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 工作按时完成
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工 作效率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确保质量
严格遵守建筑规范 和安全标准
选用优质建筑材料, 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强化施工过程监管 ,落实质量责任制
建立验收机制,确 保改建工作达到预 期效果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 和乡镇(街道)落 实建档立卡贫困户 危房改建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建档立卡 贫困户危房改建工 作的宣传培训和经 验交流
各乡镇政府
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本乡镇 的危房改建工作
确定并落实危房改建计划,确 保贫困户受益
协调相关部门和资源,为贫困 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监督和检查危房改建工作的进 展情况,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技术保障
建立技术指导团队,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培训技术人员和当地工匠,提高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 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危房改建效率和安全性 建立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技术应用的统一和规范性
监督保障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监督小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透明:及时公布危房改建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考核评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县住建局
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指导各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 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县扶贫办
负责建档立卡贫困 户危房改建工作的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 查
制定建档立卡贫困 户危房改建工作方 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全县农村“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农房办字〔X〕3号《关于做好全市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更好地体现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全县安居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改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根据X农房办字〔X〕3号《关于做好全市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年重点以开展“四类贫困户”住房鉴定及危房改造清零工作为主线,要求各县区在3月底前完成危改户的排查身份认定和危房鉴定工作,要对所有“四类人员”所住房屋进行全面鉴定,被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内;对X年放弃改造和因故没有改造的危改户以及脱贫退出贫困户所住房屋鉴定为C、D级危房户,要全部纳入到X年的改造范围,并动员其进行改造;X年提前实施的改造户,纳入今年的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四类贫困户”的排查摸底及农房鉴定工作(X 年2月下旬至3月底)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县“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清零工作任务,同时保障危房鉴定准确性和合法性,结合X年元月份省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检查组整改意见要求,参照周边X、X县区的做法,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我县“四类贫困户”的危房进行鉴定。
同时对其身份实行多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上级危房改造范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联审业务部门)2、全面竣工农村“四类贫困户”的“交钥匙工程”和C级维修加固工程(X年3月中旬日至10月底)9月底前“交钥匙工程”和C级维修加固工程要全面竣工,达到验收标准,10月份为验收整改期。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全面竣工农村“四类贫困户”的D级重建或X工程(X年3月中旬至12月底)10月底前D级重建或X工程要全面竣工,达到验收标准,11月份为验收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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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全年“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计划,我县X年“脱贫摘帽”。
为进一步落实“脱贫摘帽县”“住房安全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工作要求,加快解决我县十三五“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存量。
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省财政局、X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X省民政厅、X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关于做好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X建村镇发〔X〕656号)文件要求,结合X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各(镇)乡人民政府与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最终核实比对数据,我县所有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共计2424户,C级950户、D级1474户(其中包括X年12月预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893户,C级273户、D级620户)。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全部开工,X年5月全部竣工。
二、实施对象X县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纳入十三五“四类重点对象”中我县所有存量建档立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移民局核实认定为准。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中央、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对象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按照2万元/户补助,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按照1.3万元/户补助。
四、操作程序(一)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危房照片和粮食直补卡帐户等证明材料。
(二)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当地镇(乡)人民政府。
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调查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审核。
镇(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审查资料后,应组织专业工作人员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危改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危房改造办,设在县住建局)进行审批。
(四)审批。
县危房改造办接到镇(乡)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发改、财政和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对镇(乡)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进行20%的复核抽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在X县电视台或各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危房改造办批准实施。
(五)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一户一档”,收集完善相关危房户资料和录入系统,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
并将验收情况函告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
(六)拨付。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县财政局要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发放补助资金。
(七)挂牌。
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镇(乡)人民政府要负责在危房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注明农户个人身份信息和实施年度。
五、重点工作(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和责任主体。
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强《X 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监管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加强基层农村危房改造专业人员业务培训教育,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要建立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要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扩宽资金筹措渠道。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构建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有条件的镇(乡)要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将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危房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对纳入镇(乡)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的,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
(三)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
加固改造是低成本解决农民住房安全问题的措施之一,可有效避免因建房而致贫返贫。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要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安全,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要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鼓励运用当地建材,建设造价低、功能好的农房。
(四)提供贫困户建房便利。
各乡镇要优化审批程序,加强上门指导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
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要积极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贫困户危房改造成本,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
要积极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改造危房。
要帮助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要发动社会专业人员及机构为建房户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与帮扶。
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X〕115号)、《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X〕104号)和《X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X建村镇发〔X〕124号)等有关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各(镇)乡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在施工关键环节要派员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县住建局要配合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通用设计图集、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等基本的结构设计及建设施工要点并免费发放到各镇(乡),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常识。
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现住房仍有安全隐患的,各镇(乡)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大力提升改造成效。
要严格控制改造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各镇(乡)可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面积标准,但不得超过易地搬迁建筑面积标准。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要根据村庄规划,结合传统村落保护等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但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要结合院落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七)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
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鉴定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核审批、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一是《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十三五”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房及其户主的基本信息。
各镇(乡)要加强录入对象的精准核实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对已经完成改造的,要在相应年度标记为“已改造”。
二是《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用于管理列入计划危房具体实施改造的相关信息。
各镇(乡)要严格按照改造户建设进度完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各项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在近期完成重复享受政策对象和身份不完整对象的清理工作。
各镇(乡)信息系统管理和录入情况,将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评和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落实农房建设统筹管理。
县级相关部门和镇(乡)要充分发挥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严格按照《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协调管理的通知》(X办函〔X〕144号)关于“同一户农户,有且只有一种建房补助政策”原则规定,尽快完成对“十三五”各类中央和省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对象的清理比对,及时将清理后的实施对象基本信息分类录入《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建设进度同步录入建房信息。
若发现重复享受、多头享受、一户多报的情况,将在安排各类农房建设任务时予以相应扣减。
(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适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各镇(乡)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等情况,指导工作开展不力的镇(乡),对工作推进好的镇(乡)给予绩效激励。
县住建局要积极会同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查实问题处理到人。
对于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乡)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