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私房建筑治理行动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委私房建筑治理行动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自2010年10月全市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以来,全区共拆除违法建设52户,45118.65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200户,查封违法建设40栋,但查违、拆违、控违形势依然严峻,顶风违法建设仍然在蔓延。为加强我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维护城乡建设秩序,及时有效查处违法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私房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为总揽,认真贯彻执行市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和《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抓重点,破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遏制违法私房无序蔓延和违法建设

多发势头。二、工作任务重点整治白鹿洞镇、岭街道、南塔街道城市建设用地和良田镇、栖凤渡镇、坳上镇、五里牌镇、桥口镇、许家洞镇、塘溪乡规划建设区8类违法建设行为:(一)具有违法用地的违法建筑;(二)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构)筑物;(三)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层超面积的违法建筑;(四)已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但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五)侵占公共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六)占压各种管线,占压或棚盖河道,挤占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七)城市重点部位、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出入口道路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八)其他影响城市景观、市容市貌及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三、队伍组建成立“铁锤行动”行动大队,直属区查违办领导,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中队长2人,队员共40人,其中:市城

管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10人,城市管理公安中队4人,岭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和白鹿洞镇各5人,从其它相关部门选调20人组成。行动大队配备巡查车辆5台,队员统一着迷彩服,配备钢盔及其它拆违所需工具。四、经费保障行动大队40人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责,所需工作经费及补助由区财政全额负担,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五、工作措施(一)建立科学的巡查机制,行动大队分为两个中队,对城区实行24小时无缝隙全天候巡查,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保证5人参加巡查。节假日不休息、人员轮休车辆不停,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场立即制止。对属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的,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依法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当事人拒不停工的,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及行动大队应依法当场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经调查不属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的,行动大队应及时向市

查违办组报告,由市查违办组派人到现场依法执法,行动大队全力配合。组织强拆行动时,行动大队要成为拆违力量的主力军。(二)行动大队随时将查违情况上报至区查违办,由区查违办将查违情况书面上报至市查违办,同时,区查违办对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工作任务交办单,并督促相关部门抓落实。六、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管效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未建立有效的巡查网络机制,网络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1.未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2.查违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3.巡查保障不到位;4.资料台帐未建立或台帐不清。(二)未巡查或巡查不到位的1.市查违办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区查违办相关部门单位未发现的,追究区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责任;2.区查违办巡查发现违法建

设,乡镇(街道)未发现的,追究乡镇(街道)相关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3.未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三)不及时上报和制止违法建设不力的1.凡出现准备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砌筑施工等建设苗头时,巡查工作人员未及时登记、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报告所在部门;2.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制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未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调查取证;3.市督办交办的事项区查违办未进行交办;4.群众举报违法建设区查违办未安排部署;5.区交办事项未落实;6.区查违办安排部署给乡镇(街道)工作,乡镇(街道)未进行落实并回复。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铁锤行动”大队要充分认识到查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依法行政,确保稳定。“铁锤行动”大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又要确保社会稳定。(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铁锤行动”大队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区委、区政府及区查违办的统一领导,做到政令畅通,不断强化执行力。(四)协调有序,保障有力。“铁锤行动”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提供经费,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服从调度,确保“铁锤行动”顺利深入开展。公安分局要提供安全保障,严厉打击围攻阻碍“铁锤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对查违工作中出现违反《市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区委私房建筑治理行动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