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上寨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会议。
(二)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三)村党组织设立“议事箱”;党员议事会建立日常包片联系村民组党员、群众的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对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确定议事议题,并明确专人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
(四)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以及每个成员的观点、意见,会议记录要有主持人审阅签字,存档备查。
(六)村党组织应及时根据议事会议事情况和建议,列入相关会议研究,并按照组织原则作出决议。
(七)议事会议事落实情况及村党组织决议贯彻情况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上寨村村党支部
二0一一年三月。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篇一】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一、重大事项范围1.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1.确定议题。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
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
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
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议事规则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
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1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
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
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
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
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
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
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模板一:正式规范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提高党内事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权利,保障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和表达立场的自由。
第三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当符合党的工作大局和党组织的要求,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第二章议事准备第四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第五条党支部书记应当组织成员制定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各位党员。
第六条党支部应为议事活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在会议之前向参会人员发放。
第七条党支部议事活动的发起者应当提前向党组织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党支部主席主持党支部议事活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遵循“先听取汇报,再发表意见”的原则。
第十条参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依次发言,应遵守互相尊重、合理表达、简明扼要的原则。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席有权对发言内容进行适度限定,确保会议的效率和纪律。
第四章决议和执行第十二条党支部在会议中形成的决议应当记录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
第十三条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共同签署通过的决议,以作为决议的执行依据。
第十四条党支部主席有责任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五条决议的执行应当按照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党组织的要求,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的有机结合,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特征。
2、党的工作大局:指党中央确定的党的工作的总体策略和目标。
3、党组织:指党的各级组织。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无【模板二:活泼轻松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规则制定的目的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促进党内事务的高效处理,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和发言权。
第二章办公秩序第一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需遵循民主原则和党的工作要求。
第二条党支部的会议需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参会人员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制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书记不在时,书记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会议。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
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
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有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
决议、决定以获得应道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
如发现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
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
支部委员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
支部议事规则表决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形式。
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召开,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主持会议。
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表决重大问题,必须执行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才能开会的规定。
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每次议事会议的议题一般一个,最多两至三个。
所议内容的表决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四、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进行。
五、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表决后,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会议形成决议,全体党员或支部委员会要无条件执行。
六、每次召开会议,要把召开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主持人以及会议的议题、问题的讨论经过、表决结果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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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党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党内专题讨论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党员议事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两个方面:一、议事原则1、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党章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2、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大会议事由党支部召集,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进行。
3、所议事项属于管理区其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吸收有关组织负责人参加。
4、在讨论决定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先征求意见后再讨论决定。
5、凡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二、议事范围(一)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2、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的计划安排3、管理区其他组织换届改选实施方案;工会、团支部、民兵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推荐,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及合作社人员的提名推荐;4、文明村、新农村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5、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6、管理区其他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需要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作出处理决定;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方案;4、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包括管理区重要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决定的实施1、凡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反映,积极慎重地解决好,如不能解决,须向支部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
2、支部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向党员通报。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
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
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
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精心整理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一、支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1、会议议题。
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
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支部成员做好发
五、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关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见,可以在党支部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
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精心整理。
党支部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会议事制度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党支部会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事原则1、党支部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讨论问题时,支委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要听取不同意见,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在讨论重大问题时,采取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
2、党支部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组织原则。
3、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属段内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
坚持集体领导,对党组织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和少数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5、坚持严守党的机密的原则。
党支部每一个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讲纪律,讲党性。
二、党支部会议事内容1、讨论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组织的指示精神。
紧密结合××支部各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和实施方法。
2、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支部工作计划和目标,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安全完成。
4、讨论决定支部精神文明建设、劳动竞赛、党员教育学习、等工作落实措施。
5、讨论研究支部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优秀党员和先进评先申报等事宜。
6、讨论确定困难党员帮扶、不合格党员处置意见。
讨论研究纪检督察、文化宣传、综合治理、群团等工作。
7、讨论决定向××党总支报送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落实《××分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涉及党支部会决策的其他事项。
三、党支部会议事程序1、主持人就议题首先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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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才镇赞布宁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组织形式
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研究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划和其它的重要问题,以及需要提交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决定的事项。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保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行政村、村民小组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确立、培养、管理和使用。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信访等其它社会性工作。
三、议事范围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确立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作出奖惩决定;
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
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
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
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
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6.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
7.听取村委会、村联社、团、妇、兵等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
8.讨论研究村委会、团、妇、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四、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
拟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
5.坚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支部大会负责相一致原则。
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在讨论决定前后,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及时地向镇党委作好请示汇报,求得理解和支持,并接受监督。
支委会作出不适当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作出修改和否决,上级
组织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违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可以修改和否决。
五、议事程序
1.支委会、党员大会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召集主持,根据内容需要,可确定其他有关领导参加会议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的方案或议题,由分管支委做好事先准备,然后向支部书记提议,经同意后方可列入讨论范围;
3.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会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议事质量;
4.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6.支委会、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做好记录,重大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议事记录和《会议纪要》应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