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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

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

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

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1、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9种警告标志:2、禁令标志用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7种禁令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新标准取消准许试刹车标志,增加3种标志: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主要内容解析(最新版)

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主要内容解析(最新版)

a)两个禁令标志并设图例
b)指路标志示例
c)绕行标志示例 图1 示例
6.1.8 规定 除本部分明确规定的指令标志外,按附录A的建议程序设置的指令标 志不具有法律效力。 两个及以上“指令标志”并设在一块标志板上,底色应为白色并且无边 框,见图2示例,否则仅表示告知某些路段的指示信息,不具有法律效 力。 两个及以上“禁令标志、指令标志”并设在一块标志板上,底色应为白 色并且无边框,否则仅表示告知某些路段的禁令、指令信息,不具有 法律效力。
二、新旧标准对比分析及重大调整
1、修订原则
此次修订的重点是:针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适应的规定,吸收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 果,借鉴国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的规定,总结我国标志标线 的使用经验,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修订程序进行修 订,满足交通部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社会需求。 此次国标修订的原则: (1)考虑到标准的强制性、严肃性、延续性、应用广泛性,对已规定的 图形、符号、形状、颜色以及一些基本原则、一般规定等尽量不进行 改动; (2)考虑标志标线的统一性要求,新增标志标线尽量采用国际统一、通 用形式;
4)指路标志信息发布不系统、不连贯 指路标志信息系统至少应当包括现在所在地的位置信息、 所在道路的信息、所行驶方向的信息、确认所选择方向是 否正确的信息、前方到达的重要道路或区域的信息、目的 地周边的指示信息、距离信息等。 完整的指路标志系统由预告标志、交叉口指路标志和指 路确认标志构成,各种标志按照其所起的作用,发布不同 的信息,共同构成完整的指路信息发布系统。
2编修背景编修背景1交通软环境发展与交通硬环境发展不相协调交通硬环境日趋完善路网结构路网密度路网通达性道路使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不断涌现交通服务功能交通软环境不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2经济城市化机动化驾驶人等的快速发展决定了对标志标线技术标准的研究修订完善的持续要求出行强度出行规模出行安全性方便性快捷性效率舒适性要求3现有指路标志信息选取方法不能满足网络化道路交通体系功能发挥的需要在道路成网条件下如何为道路网的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指路导向信息满足多种不同目的驾驶员的需求发挥路网的最大功效充分实现路网体系对交通的疏导作用是我国交通所面临的新问题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

移动作业
临时作业
短期作业
长期作业
三、术语和定义
渠化设施 作业区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标明车辆绕行路线、保护作
业现场设施和人员的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塑料注水(砂) 隔离栏、活动护栏等设施的统称。
路栏
三、术语和定义
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标明车辆绕行路线、 保护作业现场设施和人员。根据需要设置于 作业区的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 游过渡区的靠近交通流一侧,或对向行驶的 交通流之间。
➢ 作业区结束标志,如图2(c),用以说明作业区 结束位置,设置于终止区之后。
➢ 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应取整。
(a)作业区距离标志 (b)作业区长度标志 (c)作业区结束标志
五、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5.1.3 车道数变少标志 根据作业区车道封闭情况,选择车道数
变少标志图案,如图3,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 近。
限制速度(km/h) 20、30 40 60 80
缓冲区长度(m) 15 40 80 120
四、作业区组成
4.6 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 性确定。 4.7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
限制速度(km/h)
终止区长度(m)
“线形诱导标”、“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出口关闭标志”、 “出口标志”、“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见5.1.3、5.1.5、 5.1.6、5.1.7、5.1.8、5.1.9、5.1.10、5.1.11);
一、前言
——“移动性施工标志”改为“移动性作业标志”,并将形状改为三角形(见 5.1.12);
四、作业区组成
4.4 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 ,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当作业区位于 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 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其他文字
与汉字高度(h)的关系
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或 少数民族文字
大小写
1/3h~1/2h
字高
h
阿拉伯数字
字宽
1/2h~4/5h
笔划粗
1/6h~1/5h
15
(1)基本规定
指路标志的汉字或其他文字的间隔、行距等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文字设置 字间隔 笔划粗 字行距
距标志边缘最小距离
与汉字高度(h)关系 1/10h以上
14
(1)基本规定
★汉字高度一般根据设计速度确定,字宽和字高相等,字高可根据路 段运行速度(V85)进行调整。数字和其他字符根据汉字高度,按照一定比 例确定,但是最小不能低于规定值的0.8倍。
设计速度 km/h
汉字高度cm
100~120 60~70
71~99 50~60
40~70 35~50
<40 25~30
进行的标志

×
注意行人标志是黄底三角形,属于警告标志,警告提醒前方 要注意行人、减速慢行,但公司安装的却指示行人方向
(1)基本规定
3、标志并设 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4 种; 快速路、隧道、特大桥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 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 种。同一版面中禁止 某种车辆转弯或禁止直行的禁令标志,不应多于2 种, 若禁止的车辆多于2 种,则应增设置辅助标志。 分开设置的标志,先满足禁令、指示、警告标志的设
3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规定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等 一般要求,以及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
按其功能分类: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示标志
指路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包含警告标志及道路交通安全警告标志图解的相关内容十字交叉T 形交叉T形交叉T 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

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 形交叉环形交叉 向左急弯路 向右急弯路设在Y 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表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 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 右侧变窄 左侧变窄 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表车行道右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左侧缩窄。

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表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

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GB-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资料

GB-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资料
按照“急需部分先出,后续部分陆续完成” 的原则,其中 2009年完成了前三部分的修编,2017年又完成了第4、5、6部分的 修编,第7、8部分可能会在以后若干年后修编完成。
三、道路交通作业区
警告区
区作 业
上游过渡区 缓冲区 工作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 缓冲区 工作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栏木控制铁路道口
四、铁路道口
信号灯控制多股铁路道口
四、铁路道口
3)城市道路交叉口密集路段铁路道口标志设置示例
典型占用行车道作业区
三、道路交通作业区
作业区限速值
设计速度/(km/h) 限速值(km/h)
120
80
100
70
80
60
60
40
50、40、30
30
20
20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
限制速度/(km/h) 缓冲区长度/m
20、30
15
40
40
60
80
80
120
警告区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km/h) 警告区长度/m 城市道路作业区/m
限速标志
原限速值
车道数变少标志
限速标志
作业区长度标志
路栏 作业区结束标志
三、道路交通作业区
示例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作业区布置
隔离栏
车道数变少标志
线型诱导标志
作业区距离标志
限速标志
作业区长度标志
路栏
原限速值 作业区结束标志
三、道路交通作业区
示例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封闭一个方向交通借用对向车道通行作业区布置
双向交通标志
隔离栏
作业区距离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GB5768-1999.其中,1.1节介绍了警告标志,1.2节介绍了禁令标志,1.3节介绍了指示标志,1.4节介绍了指路标志,1.5节介绍了旅游区标志,1.6节介绍了道路施工安全标志,1.7节介绍了辅助标志,1.8节介绍了禁止标线。

警告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潜在的危险,如急弯、斜坡、人行横道等。

禁令标志用于规定禁止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如禁止左转、禁止鸣喇叭等。

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驾驶员行驶方向,如直行、右转等。

指路标志用于引导驾驶员前往目的地,如高速公路出口标志、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等。

旅游区标志用于标识旅游景点和特殊区域,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道路施工区域,如施工标志、施工警示标志等。

辅助标志用于补充、解释或修正其他标志的含义,如距离标志、车道标志等。

禁止标线用于规定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双黄实线、禁止停车线等。

以上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旨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护驾驶员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9 指示标线指示标线是指用来指示车辆行驶方向、车道限制、车速限制、交通分流等方面的标线。

在交通管理中,指示标线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司机正确地掌握道路情况,从而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1.10 警告标线警告标线是指用来警示驾驶员注意危险路段、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等方面的标线。

在道路交通中,警告标线的作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醒司机注意危险路段,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11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道路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行驶车辆的安全。

在道路施工中,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路障、警示标志、警示灯等。

这些安全设施可以有效地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的示例:路障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避免车辆误入施工区域;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警示灯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前方和后方,以增加施工区域的可见性。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

操作不规范,事故频发
背景
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下降、拥堵和事故多发
背景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的事故发生率呈逐年 上升的趋势。养护作业区死亡事故由原来 的1.5%上升至5%~7%(2005年数据)
公安部白皮书:每年死亡1000人左右; 道路施工的工人死亡率是其他种类施工作
业死亡率的2倍; 道路施工期间发的事故率为非施工期间
二、范围
GB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作业区标志和标线设 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 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场 等各类道路上施工、养护等作业时交通标志和标线的 设置。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施工、养护等作业时交 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2012 )
GB 5768.4 内容提要
一、前言 二、范围 三、术语和定义 四、作业区组成 五、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六、作业区布置的一般规定 七、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作业区布置要求 八、双车道和单车道公路作业区布置要求 九、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
一、前言
GB 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代替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道路
≤40
10~30
>40
30
五、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5.1 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 5.1.1 一般规定 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
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 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用主动发光 标志。 作业区交通标志宜采用GB/T18833-2012中Ⅴ类、Ⅳ类反光膜。 设置于警告区的标志尺寸根据该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设置于作业区其他 位置的标志尺寸根据作业区的限制速度确定。 作业区交通标志应易于搬动和运输、能简单快速地安装和拆除,安装后结 构稳定。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解析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解析

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解析新的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总则、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作业区、速度管理、铁路平交口、自行车和行人控制、学校区域。

前三部分已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分别是: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标线》。

一、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原则和一般规定,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

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部分代替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

本部分与GB 5768-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GB 5768规定以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应用程序”;增加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基本图形”;增加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使用的原则(第3章)。

二、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交通标志的制作、检测和设置。

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志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部分代替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

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

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

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1、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9种警告标志:2、禁令标志用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新标准增加7种禁令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新标准取消准许试刹车标志,增加3种标志: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最新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

最新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
按照“急需部分先出,后续部分陆续完成” 的原则,其中 2009年完成了前三部分的修编,2017年又完成了第4、5、6部分的 修编,第7、8部分可能会在以后若干年后修编完成。
三、道路交通作业区
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作Biblioteka 业缓冲区区
工作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 缓冲区 工作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典型占用行车道作业区
5)缺乏对新型交通标志应用的技术规范和指导,一定程度上 妨碍了新型标志的推广和应用
由于缺乏对新型交通标志应用技术规范和指导,设计、管理者在应用 这些新型标志时无所适从,或者错误地应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新型标 志的推广和应用。
一、编修背景及主要适用范围
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 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各 类道路上施工、养护等作业时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施工、养护等作业时交通标志和 标线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二、总体修编结构
GB 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于2017年7月31日发布, 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2009时确定将此规范在1999年版本的基 础上修编为八个部分,分别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 部分 总则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 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 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 部分 作业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 部分 限制速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6 部分 铁路平交口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 部分 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 部分 学校区域
一、编修背景及主要适用范围
3)标志版面设计、标志标线设置位置五花八门,缺乏将现行国标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行业一类)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行业一类)

在一个地点设置作业区、实施作业以及拆除作业区的时间总和大于30分
钟且小于等于4小时的作业区。 移动作业区
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13的间歇移动作业的作业区。
作业类型
在一个地点设置作业区、实施作业以及拆除作业区的时间总和
T≤ 30min 0.5h<T ≤ 4h 4h<T ≤ 24h
T > 24h
最终限速值 (km/h)
80 70 60 50 40 30 20
封闭车道宽度(m)
3
3.25 3.5 3.75
150 163 175 188
131 142 153 164
70
75
81
87
48
52
56
60
31
34
36
39
17
19
20
22
8
8
9
10
26
四、作业区组成
4.5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见B.2、B.7); ——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砂)隔
离栏、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1、 B.3、B.4、B.5、B.6、B.8、B.9、B.10、B.11); ——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 ——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见附录C)。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
限制速度(km/h) 20、30 40 60 80
缓冲区长度(m) 15 40 80 120
27
四、作业区组成
4.6 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 性确定。 4.7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交通警告标志是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的一种,包括警告标志和相关内容的图解。

除了基本形的十字路口外,T形交叉口、丁字路口、Y形交叉口、环形交叉口等交叉口也有相应的标志。

在变形的十字路口和五路以上的交叉口处,标志应该放置在适当的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坡和下坡等路段也有相应的标志。

这些标志应该放置在适当的位置,以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

双向交通标志主要用于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或人工隔离。

这些标志通常设在郊外道路上,以提醒驾驶员注意行人、儿童和牲畜等。

注意信号灯、落石和横风等标志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的一种。

这些标志应该设在经常有相应危险的路段前,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注意标志的设置位置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易滑傍山险路:在路面摩擦系数不能满足行驶要求的山区地势,或者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的险要路段,应设置此标志。

驾驶员驶至此路段必须减速慢行。

堤坝路村庄隧道渡口:在进入隧道、过水路面、铁路道口、村庄或小城镇等需要谨慎驾驶的路段,应设置此标志。

特别是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的不易发现的渡口地形较为复杂的路段,使用此标志能引起驾驶员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驼峰桥路面不平:在路面拱度较大,不易发现对方来车,或者漫水桥路段,或者路面不平的道路,应设置此标志。

驾驶员驶至此路段应减速慢行。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在混合行驶的道路并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或者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应设置此标志。

驾驶员应注意非机动车事故易发路段,减速慢行。

左右绕行:在施工路段或者有障碍物的路段,应设置此标志。

表示车辆需要左侧或右侧绕行,放置在路段前适当位置。

注意危险: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险路段的情况下,应设置此标志。

驾驶员应注意危险路段,减速慢行。

交通禁令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包含禁令标志及道路交通安全禁令标志图解的相关内容。

禁止通行: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新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图示与说明

新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图示与说明

新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图示与说明新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图示与说明一、进出城主要通道交通标志标线警方提示: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过程中配套建设了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市民驾车出行在获得清晰指路引导的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

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无声的法律语言,更是守法和执法的依据。

随着近年来福州市区道路建设改造和交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交通设施国家标准的修订,多年积累下来的交通设施标准不一、新旧混杂等问题逐步显现,交通参与者和新闻媒体多有反映。

今年4月份以来,交巡警部门在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相关规定,针对福州实际,突出统一性、协调性、超前性、灵活性,全面启动交通标志标线的整改完善工作。

首先,结合城区道路景观改造,先后完成了乌山路、鼓屏路、北大路、通湖路等10多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整改完善工作,完成了579处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858处公交车停靠站、市政道路沿线的653组学校标志及617面人行横道指示标志,以及火车北站、“限摩限超电”、两车停放点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其次,随着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二期、东北三环A 段、三环二期的建成通车,打通了我市北、东、南三个进出城方向的重要通道,同时西北二环成为市区道路与绕城高速、机场高速和三环路连接的主动脉,城际交通与快速干道之间的承接作用愈发凸显,交通标志标线的指路引导作用也愈发重要。

交巡警部门迅速与道路建设单位对接,完善了西北二环、绕城高速、机场高速二期、三环二期的交通标志标线。

为了让驾车人容易识别和发挥提醒、告知、引导的作用,在交通标志标线完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规范统一、指示清晰、保障安全、重复引导的四大特点。

特点一:规范统一——统一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在西北二环沿线13处统一设置了27面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提前告知驾驶人在上高架桥或进入路口时按道行驶,避免发生事故。

GB-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资料

GB-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内容讲解资料

限速值(km/h) 侧向视距/m
40
160
35
140
30
120
25
100
20
80
15
60
10
40
≥40
需经计算确定
铁路道口侧向视距
铁路道口侧向视距示意
四、铁路道口 2、铁路道口标志标线示例
1)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
单车道无人看守铁路道口
四、铁路道口
双车道无人看守铁路道口
四、铁路道口
2)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
二、总体修编结构
GB 5768-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于2017年7月31日发布, 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2009时确定将此规范在1999年版本的基 础上修编为八个部分,分别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 部分 总则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 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 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 部分 作业区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 部分 限制速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6 部分 铁路平交口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 部分 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 部分 学校区域
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编修背景及主要适用范围
2、修编背景
1)交通软环境发展与交通硬环境发展不相协调
交通硬环境(路网结构、路网密度、路网通达性)日趋完善,新材 料、新工艺、新结构不断涌现,交通服务功能(交通软环境)不完善、 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2)现有指路标志信息选取方法不能满足网络化道路交通体系 功能发挥的需要
由于缺乏对新型交通标志应用技术规范和指导,设计、管理者在应用 这些新型标志时无所适从,或者错误地应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新型标 志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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