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信息录入表
省外来粤人员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
附件2:
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信息录入表
事业财经、事业文化艺术;其他: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双学士、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高小、初小;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称号、荣誉、待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学科带头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
名老中医;系列: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广播电视播音、出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艺术专业人员、海关、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技术飞行人员;资格级别:正高、副高、不分正副高、中级、初级。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2
申报考核认定表(一)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考核认定资格名称专业资格
单位
填表时间
广东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之用。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本表填写方法,个人部分打印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自我鉴定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此表填报一式一份,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档案)保存。
5、本表共4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说明: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成人自学考试。
2、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等。
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附件1:
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注:1、此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印刷,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资格确认后1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1份存放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此页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工作情况小结不少于500字。
3、以何种方式来粤指:(1)单位调入;(2)军队转业安置;(3)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
4、资格证取得方式:(1)评审;(2)认定。
注:1、此页由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填写;
2、人事档案由我省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挂靠管理的,由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在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栏加具核实意见,加盖公章。
3、资格确认机关确认意见栏,应明确加具同意或不同意确认什么专业什么资格。
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一、申请材料
1.《省外来粤人员(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1式2份
2.《信息录入表》、《确认公示情况表》各1份
3.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确保确认专业、省外评审委员会的公章全称准确无误)
4.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提供在确认单位的近半年在南海缴交的社保证明原件1份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7.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照片粘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作资格证用)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9.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
3.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意见
4.主管部门核实意见
5.区人社局核实审批。
初级:区人社局核实发证,中级:报市局,高级:报省厅
三、办理期限:初级:区局3个工作日;中、高级确认时间由上级定
四、查询网址:http://****************/cms/bmbszjry/409540.jhtml
五、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
穗人社函〔2011〕335号
穗人社函〔2011〕335号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认范围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进入我市和个人来穗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确认其在来穗前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
申请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二、确认条件(一)申报确认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穗后,在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并按规定缴交了社保。
3.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1.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2.未按省市职称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3.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4.违反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程序(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
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
(三)主管部门核实报送。
经主管部门、区(县级市)人社局审核(盖章),符合要求的,按我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程序和渠道上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确认程序第七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一)个人申请。
广东省外办理职称确认指南(来粤人员职称确认指南)
一、办理对象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三、办理程序(一)确认程序1.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2.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
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
3.主管部门核实报送。
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经省直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省人社厅;属地级以上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人社局;属县(县级市、区)的,经本级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实后,报送地级以上市人社局。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
4.资格确认机关核实确认、发证。
5.确认结束后,确认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二)办事程序高级资格的确认,申报人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由省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人社厅确认发证;属市、县的,由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核实后,报省人社厅确认发证。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范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考核认定资格名称暖通空调设计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单位XXX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X年X月XX日
广东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之用。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本表填写方法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自我鉴定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此表填报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档案保存。
5、本表共4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说明: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成人自学考试。
2、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等。
认定第3页共4页。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范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考核认定资格名称暖通空调设计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单位XXX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X年X月XX日
广东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之用。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本表填写方法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自我鉴定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此表填报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档案保存。
5、本表共4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说明: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成人自学考试。
认定第3页共4页
认定第4页共4页。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样表)
申报考核认定表(一)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姓名王xx
身份证号码2110001010102049849
考核认定资格名称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单位中国石油广东XX销售分公司
填表时间例如01年毕业生填写2002.7.15
广东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之用。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本表填写方法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自我鉴定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此表填报一式二份,核准部门和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档案)各保存一份。
5、本表共4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说明: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成人自学考试。
2、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等。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表格使用说明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格使用说明一、申报评审的相关表格8件:1、《()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共1页,A4纸单面印制。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共14页(封面和说明除外),A4纸双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3、《()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共1页,A3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4、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申报评审表四),共1页,A4纸双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钢笔签名。
复印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
5、证书、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五),共7页(封面和说明除外),A4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钢笔签名。
复印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
6、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表六),共2页,A4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钢笔签名。
复印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
7、《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申报评审表七),此表主要用于工程、农业、卫生、自然研究等各类人员申报评审人才库录入之用,不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
此表共1页,A4纸双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8、《贴资格证相片页》(申报评审表八),共1页,A4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9、《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九),共1页,A4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二、申报考核认定的相关表格共3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申报考核认定表一),共4页(封面和说明除外),A4纸双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申报考核认定表二),共1页,A4纸双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3、《贴资格证相片页》(申报考核认定表三),共1页,A4纸单面印制。
填写方式:打印或钢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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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信息录入表
注:单位属性:企业;事业教学、事业科研、事业卫生(含中医)医药、事业工程农业、事业财经、事业文化艺术;其他;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双学士、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高小、初小;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称号、荣誉、待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学科带头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名老中医;系列: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广播电视播音、出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艺术专业人员、海关、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技术飞行人员;资格级别:正高、副高、不分正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