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住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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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一址多照登 记申报
是否全封闭式或半封式卡座 □是 □否 】 □同一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有投资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区管委会同意一址多照
申请一照多址登 记申报
□在申报的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不在该地址经营
是否申请一照多址 □是 □否
申请人:
日期:
注: 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
附件一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名称 广宁县 XX 镇 XX 店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负责人)
住所(经营场所)
地址
广宁县 XX 镇 XX 路 XX 号
场所性质一 (用途)
□住宅【商品房住宅 □是 □否】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 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 独立办公卡座。
附件二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兹证明上述住宅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肇庆市
商事主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就将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日期:

注:1.本表适用于佛山市内各类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商事主体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2.新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申请人为本企

业;已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已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

3.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

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尊敬的合同管理机构:

本承诺书由我方(以下简称“承诺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自愿向贵方(以下简称“接收方”)提供以下承诺:

一、承诺方已充分了解并遵守国家关于地址申报的法律法规,保证所申报的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二、承诺方保证所提供的地址信息用于合同约定的业务用途,不用于任何非法活动。

三、承诺方将根据地址变更情况,及时向接收方进行更新申报,确保地址信息的持续准确性。

四、如因承诺方提供的地址信息不实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接收方遭受任何损失,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承诺方同意接收方对所提供地址信息进行核实,并授权接收方在必要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地址信息的真实性。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双方另有约定之日止。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方和接收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接收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补充。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日期:

注:

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

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

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

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自主承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最新8

自主承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最新8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或隶属企业签字或盖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由全体董事签署。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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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适用于设立/开业登记)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3.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已知悉《商事登记条例》、《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等规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拟设立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符合上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要求。

二、如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已知悉据此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地址自主申报承诺书

兹有我单位(或个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为确保在与[合同对方

名称]进行业务往来中所提供的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或个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地址信息均真实有效,不存

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所有地址信息均经过认真核实,确保其合

法性和准确性。

二、我单位(或个人)承诺,若因地址信息不准确导致[合同对方名称]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我单位(或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我单位(或个人)将及时更新地址信息,确保在任何业务往来中

使用的地址信息均为最新。如有变更,我单位(或个人)将在变更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名称]。

四、我单位(或个人)理解并同意,[合同对方名称]有权随时核实所

提供的地址信息,我单位(或个人)将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文件。

五、本承诺书一经签署,即表示我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的

完全认同,并愿意接受[合同对方名称]及其他相关方的监督。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具体日期或条件]。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或个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盖章/签字):

[合同对方名称](盖章):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承诺书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承诺书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承诺书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茂名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拟设立市场主体已取得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符合上述文件有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要求。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

1、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住宿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畜禽养殖、活禽批发零售、家禽屠宰等。

2、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承诺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建筑物内的公共部分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若经法定机关确认为上述情况的,将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已知悉据此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五、如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城管执法、生态环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的,经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六、所填报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内容准确无误、真实、合法、有效。如无法通过填报的信息联系市场主体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知晓对因申报虚假住所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或隐瞒重要事实

赣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表

赣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表

赣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表

注:填写说明见背面。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3.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基本信息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小区)

房屋所有权人

名称

联系电话

使用权取得方式

□市场主体自有□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 □转租赁,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借用,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房屋用途

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在农村宅基地上

建造的自建房

是否已竣工验收

□是

□否是否合法建筑

□是

□否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是

□否是否与居住场所分离(农村自建房填写)

房屋面积

㎡使用区域(农村自建房填写)

(农村自建房具体位置)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郑重承诺:

1、已取得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承担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房屋管理、公安、环保、文化、卫生计生、安

监、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营活动前已依法办理审批。

3、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

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4、自觉接受有关审批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因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市场主体名称

经营场所面积 /M2

经营区域平面示意图:

uarr;北

住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口,符合该项勾选“V”,不符合该项勾选“X”,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岀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新表余姚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新

新表余姚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新

余姚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注:设立登记: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人为全体投资人,非公司企业法人承诺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承诺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诺人为经营者。变更登记: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人为本企业,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承诺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诺人为经营者。

自然人承诺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承诺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签署说明:1.适用于住所申报制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住所时,填写此表。

2.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或投资人)/隶属企业。股东是法人的,

由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时,由经营者签字;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场

主体变更登记时,由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

由经营者签字;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地址填报应与商事登记申请表住所地址一致,应准确、

清晰、规范,应当按市县(区)、镇、村、街(路)、门牌、房号格式申报,未有门牌

号的,应具体描述场所地址。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均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 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 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

(一)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经营范围。

(三)商事主体从事涉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中所列事项的经营范围。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适用于设立/开业登记)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3.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已知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等规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拟设立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符合上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要求。

二、如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已知悉据此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工商住所申报承诺书

工商住所申报承诺书

工商住所申报承诺书

申报人信息

•公司名称:[填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填写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填写公司地址]

承诺内容

本公司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设立工商营业所,并郑重承诺:

1.工商营业所的设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2.工商营业所或与之配合的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不作为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场所或服务场所;

3.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生变更,本企业应及时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并接受部门审核。

本企业保证对承诺的内容和所填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负责人签字

申请公司负责人:[填写申请公司负责人姓名]

申请日期:[填写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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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

(适用于设立开业登记)

拟设立商事主体

名称

广州市区路(街、大道、巷、住所(经营

镇、村)号楼房场所)具体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联系电话

拟设立商事主体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自有物业□租赁□无偿使用□其他(请补充填使用权取得

写)

房屋法定用途□商业□工业□办公□其他(请补充填写)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

填写说明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

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

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

写具体内容;

.地址应该按照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

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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