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价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最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资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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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国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评估标准。
第二条本评估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县(市、区),旨在评估各地县(市、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第三条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管理四个方面。
第二章教育资源配置第四条教育资源配置要合理,包括师资、教育设施、教育经费和教育用品等。
第五条师资配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师数量、师资素质和师生比例等。
第六条教育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和宿舍等。
第七条教育经费要保障合理,包括教育经费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教育用品要充足,包括教学教材、实验器材、辅助教具和计算机设备等。
第三章教育质量保障第九条教育质量保障要全面,包括学生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等。
第十条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包括学科成绩、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第十一条学生身心健康要得到有效保障,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
第十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要全面提升,包括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章教育公平第十三条教育公平要体现在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机会均衡上。
第十四条教育机会要均等,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等。
第十五条教育机会要均衡,包括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学校差距等。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六条教育管理要规范和有效,包括教育规划、课程设置和考核评价等。
第十七条教育规划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规划等。
第十八条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包括学科设置、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等。
第十九条考核评价要科学公正,包括学业考核、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等。
第六章附件本评估标准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至附件5.附件 1:教育资源配置评估表附件 2:教育质量保障评估表附件 3:教育公平评估表附件 4:教育管理评估表附件 5:其他相关附件附件 6: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1.教育发展情况评估1.1 基础设施建设评估a. 学校数量与分布评估b. 学校硬件条件评估c. 学校软件条件评估1.2 教学质量评估a. 教师队伍评估b. 教师培训与发展评估c. 教学资源评估1.3 学生学习环境评估a. 学生人数与班额评估b. 学生教育资源利用评估c. 学生安全与健康评估2.教育公平评估2.1 学校招生机制评估a. 招生政策评估b. 招生程序评估c. 学校录取方式评估2.2 教育资源分配评估a. 资源分配政策评估b. 资源投入与使用评估c. 资源公开透明度评估2.3 学生平等机会评估a. 学生入学机会评估b. 学生教育机会评估c. 学生发展空间评估3.教育改革创新评估3.1 教育改革政策评估a. 教育改革目标评估b. 教育改革措施评估c. 教育改革成效评估3.2 教育创新实践评估a. 学校教育模式评估b. 教学方法与手段评估c. 教育信息化评估4.评估结果分析与总结4.1 评估数据分析4.2 评估结果解读4.3 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5.附件附件1: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附件2:教师队伍情况报告附件3:学生学习环境评估报告附件4:学校招生机制评估报告附件5:教育资源分配评估报告附件6:学生平等机会评估报告附件7:教育改革创新评估报告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义务教育: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受到法律保障的全体公民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阶段。
6.2 优质教育:具有良好教育水平和质量,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教育。
6.3 均衡发展:保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群体的教育资源平等、公平、有序地分配和利用。
6.4 评估标准:用来评价教育质量和效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的准则和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正文]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基本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发展、家校合作、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等。
一、学校基本建设1.1 校舍面积及设施: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各项设施齐全,且保持完好。
1.2 环境卫生: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校园内卫生管理良好。
1.3 安全设施:学校配备完备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1.4 学校功能完善:学校设有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并正常使用。
1.5 校园美化及文化活动:校园环境美化工作有效开展,并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二、教师队伍建设2.1 教师配备及师资力量:学校教师编制齐全,具备相应专业及教学能力。
2.2 教师队伍稳定性:教师流动率低,有稳定的教师队伍。
2.3 师德师风:教师具备高尚的师德,严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2.4 培训与发展: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育教学质量3.1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监控教学质量。
3.2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计划按时执行,并能满足学生需求。
3.3 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校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4 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符合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
四、学生素质发展4.1 学习态度及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积极主动学习。
4.2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4.3 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4.4 兴趣特长培养: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
五、家校合作5.1 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2 家校沟通渠道: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渠道。
5.3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各类活动。
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门槛”,即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情况。
2. “系数”,即县域内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情况,基于8个指标值进行测算。
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方达到国家验收的标准。
3. “工作”,即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保障入学机会、落实条件保障、教师队伍建设、质量与管理等4个方面,共17项指标,总分是100分,评估达标标准不低于85分。
4. “满意度”,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程度。
国务院教育
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就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
满意
度不低于85%,才能通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国家教育部官网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精品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精品1.师资力量: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数量、学历、职称、教学经验等。
优质的师资力量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2.教育资源:评估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优质的教学环境和设施能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3.教育经费:评估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教育费用占比等。
足够的教育经费保证了教育资源的充足和可持续发展。
4.学生数量:评估学校的学生数量,包括学生总数和学生班额。
均衡的学生数量能够保证每个学生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5.教育质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等。
优质的教育质量是学生发展的关键。
6.教育公平:评估学校的教育公平情况,包括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家庭背景差异等。
追求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目标。
7.学生安全:评估学校的学生安全情况,包括学校安全设施、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
学生的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8.教育:评估学校的教育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不断推进教育是优质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
9.家长满意度:评估学校的家长满意度,包括家长对学校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学生发展等的评价。
家长满意度是学校工作质量的重要参考。
10.社会参与:评估学校的社会参与情况,包括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程度。
社会的参与能够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这些指标是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进行评估的参考,可以全面评估学校的工作情况,促进各地教育的改进与提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引言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目标之一,它关乎着每个孩子在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机会公平方面的权益,也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基础。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制定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进行分析和讨论,以期为提高我国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整个教育系统中,不同地区的学生能够享受到相等的教育机会,接受到相同质量的教育资源。
这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公平教育的目标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均衡的教育发展,才能够减少教育的二元结构,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评估指标的选择原则为了准确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至关重要。
以下是评估指标选择的几个原则:1. 全面性:评估指标应该全面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个方面,包括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机会的公平、教育质量的提高等。
2. 可比性:评估指标应该具有可比性,能够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比较,以便准确评估各个地区的均衡发展水平。
3. 可量化:评估指标应该是可以量化的,以便进行具体的数据统计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客观的评估结果。
评估指标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评估维度,可以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分为以下几类:教育资源分配指标教育资源分配是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一些衡量教育资源分配的评估指标:- 学校数量:衡量一个地区学校的数量,以及学校与学生的比例。
- 师资力量:衡量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师生比例。
- 教室和设施:衡量学校教室和设施的配备情况。
教育机会公平指标教育机会公平是衡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以下是一些衡量教育机会公平的评估指标:- 学前教育覆盖率:衡量学前教育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的普及程度。
- 升学率:衡量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升入高中和大学的比例。
- 特殊教育资源:衡量特殊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价标准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201708011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与标准
责任科室
科室预计达成情况及后续工作举措
备注
资源配置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质量评估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பைடு நூலகம்教学信息化;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无过重课业负担;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社会认可度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201708011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与标准
责任科室
科室预计达成情况及后续工作举措
备注
资源配置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国家都需要重视和发展的教
育阶段。
而要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就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均衡评估标准。
本文将从学校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探讨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学校资源配置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城乡之间、地区
之间,学校的资源配置是否均衡,直接关系到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因此,评估学校资源配置的标准应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设备、课外活动资源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其次,师资队伍建设也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师资队伍
对学生的教育成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的标准应包括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经验、教学态度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拥有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此外,教学质量保障也是义务教育均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学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
因此,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的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障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是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公平、优质教
育的重要保障。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教育不均衡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和落实这些评估标准,共同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评估须知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评估须知一、基本数据1、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2、生均用地面积:小学达到22㎡、初中达到26㎡3、生均建筑面积:小学不低于5.2㎡(全寄宿13.13㎡);初中不低于6.4㎡(全寄宿15.31㎡)4、教辅用房:小学7室齐全(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初中10室齐全(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技术教室、体育器材室)5、普通教室:小学生均不低于1.15㎡,初中生均不低于1.12㎡;玻地比不低于1:6;40W照明灯9+2支6、办公用房: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室7、厕所:男生坑位不低于1:30,女生坑位不低于1:158、学生宿舍:小学生均不低于3㎡,初中生均不低于3.3㎡,1人1床9、食堂:生均1.2㎡以上10、图书:小学20册,初中30册,且每年新增1%,复本率不超过20册11、教学仪器:第一种配备方案12、计算机:计算机教室上课保证1人1机13、音美器材:达到国家一类标准以上14、体育器材: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15、运动场地:小学200m有环形跑道和60m直道,初中300m有环形跑道和100m直道16、教室配备:小学师生比1:19,高于规定学历达到60%,中级以上40%;初中师生比1:13.5,高于规定学历达到40%,中级以上45%17、生均公用经费:小学630元/每年,初中830元/每年18、巩固率:小学六年不低于95%,初中三年不低于92%19、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以上二、相关要求1、一个门槛:县域内所有学校办学条件都要达到省定的基本标准2、两项内容: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65和0.553、一个参考: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4、三个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预算内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解读
书)复印件;
(3)存在结构性缺编;
标要求,每 上;
乐)专任教师数时,对50
(4)教师上课过程性资料。 (4)不具备体育、艺术(美
所学校至少 六项指标达 到上述要
人及以上但不足100人的乡村 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可包 含交流轮岗、兼职、 走教的体育和艺术(美术、
术、音乐)教师资格。
求,余项不
音乐)教师;)
(均达1)标每;个指校标区解(5读0人以上)
(2)教育事业年报数据中要 扣除掉体育馆面积(只包括 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机 房等等)。体育馆面积加到 第五项运动场馆面积中 去。
县备台帐参考
各校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 面积统计表。
校备台帐参考
(1)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统 计表。 (2)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资 料(产权证书、建筑设计施 工平面图纸)。
教师, 初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的专任教师; (2)每个校区(50人以上) 均达标; (3)学生数、教师数以当年
(1)各校区每百名学生拥有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统计 表; (2)相关文件、资料。
(2)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名 册; (3)教师最高学历证书复印 件。 (4)全校学生班级人数统计 表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 定学历教师数不达标; (2)校际差异系数小学高于 0.50,初中高于0.45; (3)小学专科以下学历,初 中本科以下学历统计在内。
(1)有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 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 室1间、美术专用教室 1 间 ; 有 13-24 个 班 级 的 学 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
(1)全县所有小学、初中班 级数统计表;
(1)班级数统计表; (2)音乐、美术教室统计表 (列出每间面积);
(1)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 数不达标; (2)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 积不达标; (3)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指标标准及标准含义
附件2:注:≮号即≥号,≯号即≤号。
每个学校10项指标中至少有8项达标,且不达标的单项指标值不低于省定标准的60%。
1. 学生: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
2、学校占地面积(即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绿化面积(包括灌木、草地、树木树冠正投影面积)+运动场(馆)面积(即体育课、课间操、学生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建筑用地面积(即学校建筑及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学校建筑面积:整个学校的附着物,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厕所、仓库等各种楼房、平房的总建筑面积。
3.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
4.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5. 教学仪器设备值: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6.计算机台数: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用于教学用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
(包括教师用机和学生用机,不单纯指微机室中的计算机。
)7. 图书册数: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8.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小学规定学历为中师学历,初中规定学历为大专学历。
)9.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10、教职工:是学校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简称。
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11、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就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可供参考的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能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教育公平,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人才资源。
评估标准的制定能够帮助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全面了解各地区教育资源现状,发现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升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
评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各地区的教育发展,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1. 学校基本条件评估- 建筑与设备评估:评估学校建筑和设备的完善程度,包括教室数量、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
-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数量、师资水平以及教师的业务能力。
- 学生人数评估:评估学校的学生数量与招生计划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拥挤情况。
2.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 教材资源评估:评估学校教材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包括教科书、参考书等。
- 信息技术设备评估:评估学校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
- 学校卫生条件评估:评估学校卫生条件的水平,包括洗手间、食堂等。
3. 教育质量评估-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考试成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
- 教学质量评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 学校发展评估:评估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包括学校办学理念、管理制度等。
4. 教育公平评估- 区域教育资源分配评估:评估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资源倾斜的情况。
- 学校招生公平评估:评估学校的招生政策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与学生出身等因素相关的不公平现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实施1. 数据搜集与分析- 收集各地区的教育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例如学校基本情况、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指标标准及标准含义
附件2:≮号即≥号,≯号即≤号。
不低于省定标准的60%。
1. 学生: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
2、学校占地面积(即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绿化面积(包括灌木、草地、树木树冠正投影面积)+运动场(馆)面积(即体育课、课间操、学生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建筑用地面积(即学校建筑及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学校建筑面积:整个学校的附着物,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厕所、仓库等各种楼房、平房的总建筑面积。
3.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
4.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5. 教学仪器设备值: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6.计算机台数: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用于教学用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
(包括教师用机和学生用机,不单纯指微机室中的计算机。
)7. 图书册数: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8.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小学规定学历为中师学历,初中规定学历为大专学历。
)9.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10、教职工:是学校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简称。
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11、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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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无过重课业负担;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社会认可度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质量评估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201708011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与标准
责任科室
科室预计达成情况及后续工作举措
备注
资源配置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