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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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一、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以便全面评估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

该评估指标可以帮助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了解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程度,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分类1.学校资源a) 学校数量:评估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学校的数量。

通过统计学校数量,可以确保学校的数量能够满足学生数量的需求。

b) 师资力量:评估这个地区或国家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时,需要考虑师资力量的充足性。

充足的师资力量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c) 教育设施: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教育设施的完备性。

教育设施的完备性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

2.学生数量和分布a) 学生总数: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学生的总数。

通过统计学生总数,可以了解学生数量的分布情况,从而判断义务教育的覆盖面和均衡发展情况。

b) 学生性别比例: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生的性别比例。

通过统计学生的性别比例,可以了解男女学生的比例是否均衡。

3.教育质量a) 教学质量评估: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教学质量。

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可以了解教学水平的高低和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

b) 学绩: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是学绩。

通过学绩评估,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

4.教育公平性a) 地区间差异: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地区间的差异。

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和资源分配情况,可以评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程度。

b) 社会经济地位差异: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

通过比较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学生的教育机会和资源分配情况,可以评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三、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统计数据表格:包括学校数量、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学生数量和分布等数据的统计表格。

最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资料

最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资料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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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国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评估标准。

第二条本评估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县(市、区),旨在评估各地县(市、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第三条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管理四个方面。

第二章教育资源配置第四条教育资源配置要合理,包括师资、教育设施、教育经费和教育用品等。

第五条师资配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师数量、师资素质和师生比例等。

第六条教育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和宿舍等。

第七条教育经费要保障合理,包括教育经费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教育用品要充足,包括教学教材、实验器材、辅助教具和计算机设备等。

第三章教育质量保障第九条教育质量保障要全面,包括学生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等。

第十条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包括学科成绩、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第十一条学生身心健康要得到有效保障,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

第十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要全面提升,包括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章教育公平第十三条教育公平要体现在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机会均衡上。

第十四条教育机会要均等,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等。

第十五条教育机会要均衡,包括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学校差距等。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六条教育管理要规范和有效,包括教育规划、课程设置和考核评价等。

第十七条教育规划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规划等。

第十八条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包括学科设置、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等。

第十九条考核评价要科学公正,包括学业考核、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等。

第六章附件本评估标准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至附件5.附件 1:教育资源配置评估表附件 2:教育质量保障评估表附件 3:教育公平评估表附件 4:教育管理评估表附件 5:其他相关附件附件 6: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正文]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基本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发展、家校合作、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等。

一、学校基本建设1.1 校舍面积及设施: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各项设施齐全,且保持完好。

1.2 环境卫生: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校园内卫生管理良好。

1.3 安全设施:学校配备完备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1.4 学校功能完善:学校设有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并正常使用。

1.5 校园美化及文化活动:校园环境美化工作有效开展,并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二、教师队伍建设2.1 教师配备及师资力量:学校教师编制齐全,具备相应专业及教学能力。

2.2 教师队伍稳定性:教师流动率低,有稳定的教师队伍。

2.3 师德师风:教师具备高尚的师德,严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2.4 培训与发展: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育教学质量3.1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监控教学质量。

3.2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计划按时执行,并能满足学生需求。

3.3 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校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4 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符合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

四、学生素质发展4.1 学习态度及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积极主动学习。

4.2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4.3 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4.4 兴趣特长培养: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

五、家校合作5.1 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2 家校沟通渠道: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渠道。

5.3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各类活动。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义务教育是国家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以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一、教育资源投入评估教育资源是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

评估各地在教育资源投入上的公平性和充分性,包括师资、教材、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投入情况,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二、师资队伍评估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评估各地的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通过评估,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事业的根本。

评估各地的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学校教学实力、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育资源配置评估教育资源配置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评估各地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学校布局、资源分配、学生数量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评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学生素质培养评估学生素质培养是教育的终极目标。

评估各地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包括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培养情况。

通过评估,加强学生素质培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促进全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全面发展。

教育部将继续完善评估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地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二章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人以上;5.3人以上;1(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人以上;达到0.9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元以上;25002000元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间以上。

2.4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A2







10分
B4
布局调整
(6分)
C10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6分)
查有关规划。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经县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3分)。2.稳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新建学校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3分)。☆经核实,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未完成,中小学生标准课桌椅配备率、标准食堂配备率和寄宿制学校一生一铺及宿舍楼内洗浴、如厕率未达到100%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C2县(市、区)政府实行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城乡中小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分)
查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相关档案:1.县(市、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1分)。2.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良好,校园校车安全(1分)。
B11
教育质量(12分)
C21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择校”问题明显改善。(4分)
查文件、统计报表。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分);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3%(1分)。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每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公布招生人数(1分),择校问题明显改善(1分)。
C2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3分)
C1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活动载体。(5分)
查有关文件、实施方案、“比教学、访万家”工作评价方案、教师家访手记等。1.“比教学、访万家”工作实现三个100%的目标(3分)。2.建立“比教学、访万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1分)。3.“比教学、访万家”工作评优指标向农村倾斜(1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一、办学条件评估指标及内容:1、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普通教室(图书室)生均面积=总面积÷在校学生数;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生均面积=(总面积÷个数)×班数÷在校学生数.(小学要求:普通教室使用面积每个61㎡或生均1。

35㎡;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图书室6个班80㎡,12个班120㎡,18个班170㎡,24个班220㎡或6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29㎡,7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2㎡;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86㎡或生均1.91㎡;语音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初中要求:普通教室使用面积67㎡或生均1。

35㎡;理化生实验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

91㎡;图书室12个班181㎡,18个班261㎡,24个班340㎡,30个班420㎡或12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30㎡,13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8㎡;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92㎡;语音室使用面积96㎡或生均1。

92㎡。

)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小学要求:消除土操场;设150米环形跑道和60米直跑道(山区农村小学体育运动场地面积至少达到标准篮球场面积420㎡).)(初中要求:消除土操场;设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或11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面积5.9㎡以上,12-18个班的学校生均面积4。

2㎡以上,19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面积3.5㎡以上。

)3、教学仪器设施配备(小学要求: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初中要求: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和初中均要大于或者等于15台。

5、图书册数(小学要求:生均图书30册(不含电子图书).)(初中要求:生均图书40册(不含电子图书).)6、师生比(小学要求: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21,农村1:23。

)(初中要求: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15、农村1:18。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就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可供参考的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能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教育公平,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人才资源。

评估标准的制定能够帮助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全面了解各地区教育资源现状,发现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升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

评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各地区的教育发展,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1. 学校基本条件评估- 建筑与设备评估:评估学校建筑和设备的完善程度,包括教室数量、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

-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数量、师资水平以及教师的业务能力。

- 学生人数评估:评估学校的学生数量与招生计划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拥挤情况。

2.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 教材资源评估:评估学校教材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包括教科书、参考书等。

- 信息技术设备评估:评估学校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

- 学校卫生条件评估:评估学校卫生条件的水平,包括洗手间、食堂等。

3. 教育质量评估-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考试成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

- 教学质量评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 学校发展评估:评估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包括学校办学理念、管理制度等。

4. 教育公平评估- 区域教育资源分配评估:评估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资源倾斜的情况。

- 学校招生公平评估:评估学校的招生政策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与学生出身等因素相关的不公平现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实施1. 数据搜集与分析- 收集各地区的教育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例如学校基本情况、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有关内容的说明一、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二、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评估(8项指标),国家是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

三、“差异系数”是指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是8项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

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标准差/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平均数。

“标准差”是统计学通用的计量方法,反映了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某项指标的数值与该指标县域内所有学校平均值的离散程度。

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县,方可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认定。

分别小于或等于0.75和0.65的县,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的评估认定。

四、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先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按小学和初中各一所纳入统计。

对完全中学,先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列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将其初中部分按一所学校纳入统计。

五、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的总分为100分。

其中“入学机会”20分,“保障机制”25分,“教师队伍”35分,“质量与管理”20分。

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方可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认定;在70分至85分之间,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的评估认定。

六、县级对照《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标准》进行自评,要将《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具体到达度在报表和自评报告中详细拆分后说明。

七、公众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由市、县两级或委托当地政府统计部门的城市(农村)调查队、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C20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课业负担逐步减轻;4分
查有关文件、资料,访谈学生、信访调查等;1.无办重点校、重点班现象1分;2.无利用节假日、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现象1分;3.无乱订滥印教辅资料现象1分;4.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课业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1分;
B11
教育质量12分
教师培训
4分
C16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城乡教师统一安排落实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4分
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文件、培训经费划拨和支出记录;1.制定教师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规划,确保培训率达到100%1分;2.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1分;3.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2分;
查入学名册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2分;
附件: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指标
A级
指标
B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分方法及细则
A1







25分



B1
政策规划
5分
C1县市、区政府制定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查有关文件、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C13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新进教师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主要从资教生、特岗生或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5分
查有关教师招录文件;
1.县市、区政府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3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无过重课业负担;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社会认可度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201708011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与标准
责任科室
科室预计达成情况及后续工作举措
备注
资源配置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国家都需要重视和发展的教
育阶段。

而要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就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均衡评估标准。

本文将从学校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探讨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学校资源配置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城乡之间、地区
之间,学校的资源配置是否均衡,直接关系到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因此,评估学校资源配置的标准应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设备、课外活动资源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其次,师资队伍建设也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师资队伍
对学生的教育成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的标准应包括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经验、教学态度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拥有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此外,教学质量保障也是义务教育均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学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

因此,评估教学质量保障的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方面,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障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标准是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公平、优质教
育的重要保障。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教育不均衡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和落实这些评估标准,共同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一、概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是用于评估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一套指标体系。

它包括了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学业水平等多个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并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参考。

二、教育资源配置指标1、学校数量及分布情况1.1 学校总数1.2 学校类型及比例(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等)1.3 学校分布是否合理(城市、农村等)2、教育投入情况2.1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2.2 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情况2.3 学校教育资源相对均等情况三、师资队伍建设指标1、教师数量及结构1.1 教师总数及比例1.2 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比例1.3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率2、教师待遇和激励机制2.1 教师薪酬水平2.2 评聘晋升制度2.3 继续教育机会及参与度四、学生学业水平指标1、年级合格率1.1 学生学科考试及格率1.2 学生年级晋级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及实施情况2.2 学生道德品质、体育运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2.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查阅附件部分内容。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教育资源配置:指分配到各地区的教育资源数量。

2、师资队伍建设:指教师人数及其素质水平的建设工作。

3、学生学业水平:指学生在各个学科方面的掌握程度和成绩表现。

4、综合素质评价: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体育运动、科技创新等方面。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无过重课业负担;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社会认可度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上岗率达到10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现场考察参考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现场考察参考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评估 现场考察参考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编印二〇一四年十月目 录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如皋市等17个县(市、区)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考察评估的通知2.现场考察工作流程3.现场考察日程安排建议表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细则5.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试行)6.现场考察专家组工作规程7.现场考察会议主持用语8.专家分工表9.专家工作记录表10.抽样学校现场考察情况记录表11.专家分工指标考察意见表12.专家组现场考察单项指标结论审定表13.评估系统专家现场考察操作说明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如皋市等17个县(市、区)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考察评估的通知苏教办评﹝2014﹞4号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经研究,定于今年10月、11月对首批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并通过材料评审的县(市、区)组织现场考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察时间2014年10月21—23日:如皋市、靖江市、扬州市邗江区、镇江市润州区、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北塘区、丹阳市、扬中市、南京市玄武区、常州市武进区。

2014年11月11—13日:泰州市姜堰区、常州市戚墅堰区、无锡新区、无锡市南长区、南京市建邺区、盐城市盐都区、南通市崇川区。

现场考察时间每县(市、区)3天。

现场考察前一天召开专家工作会议。

专家组到达时间、接站要求请关注江苏教育评估网发布的有关通知。

二、专家组组成现场考察专家组由7名专家、1名联络员组成。

组长由省教育厅领导、国家和省督学担任。

副组长、专家由评估院从专家库内遴选、聘请,按行政管理的经历、专业背景、区域分布和回避制度等因素合理组成专家组。

三、考察程序本着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现场考察设有5个程序。

(一)创建介绍。

召开创建工作情况介绍会,由专家组组长介绍现场考察任务、主要活动、基本要求。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试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自评数据统计总要求1.自评数据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口径执行,并与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统计口径一致。

2.有关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常态数据按上年年末统计数据填报,优质均衡发展的数据按即时状态填报。

如即时数据与年报数据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所有数据应有根有据,或年报数据,或学籍平台数据,或汇总数据,切忌弄虚作假,也不能马虎出错。

4.列入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数据,除注明统计范围的,均涵盖辖区内所有公办与民办、直属与他属、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独立与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相关指标里应分拆统计、核算。

5.严格按公布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和《自评表》限定的时段、对象统计,不能随意变动。

6.《自评表》所指近三年,包括指从当年向前推算的两年。

如2012年申报,当年指2012年,上年指2011年,前年指2010年。

7.自评评分应严格按照《评估手册》“评估实施”中的“评分细则”客观评定。

8.凡表格列项而又无法提供数据的应在相应位置以“0”表示。

9.所有汇总数据应与相关学校的台账数据一致,并有案可稽。

1.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1)【主要指标】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评估要点】(1)适龄健康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达到100%。

(2)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1.“适龄”儿童少年:指的是区域内户籍人口中,符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0)所指“凡当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含八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健康”儿童少年:指的是非残障儿童少年。

3.“按时入学”:指的是符合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少年不得延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根据有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认定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认定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认定标准现代性的五副面孔第一种:可以肯定的是,在十九世纪前半期的某个时刻,在作为西方文明史一个阶段的现代性。

同作为美学概念的现代性之间发生了无法弥合的分裂。

(作为文明史阶段的现代性是科学技术进步、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带来的全面经济社会变化的产物。

)从此以后,两种现代性之间一直充满不可化解的敌意,但在它们欲置对方于死地的狂热中,未尝不容许甚至是激发了种种相互影响。

第二种:将导致先锋派产生的现代性,自其浪漫派的开端即倾向于激进的反资产阶级态度。

它厌恶中产阶级的价值标准,并通过极其多样的手段来表达这种厌恶,从反叛、无政府、天启主义直到自我流放。

因此,较之它的那些积极抱负(它们往往各不相同),更能表明文化现代性的是它对资产阶级现代性的公开拒斥,以及它强烈的否定激情。

尽管现代性的概念几乎是自动地与世俗主义相关联,其主要的构成要素却只是对不可重复性时间的一种感觉,这个构成要素同犹太-基督教末世论历史观所隐含的那种宗教世界观绝非不能相容。

唯其如此,现代性的概念在异教的古代世界中显然不存在,它产生于基督教的中世纪。

在现代性和历史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冲突,但这种冲突本身有其历史。

关于现代性同基督教的关系,我们可以区分出四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以中世纪把“现代人”与“古代人”来对立来使用为特征。

第二阶段始于文艺复兴而延伸至整个启蒙时期,其特征是现代性逐渐同基督教分离。

第三个阶段涵盖浪漫时期。

第四个阶段,它始于将近十九世纪中期。

当“现代”不再作为“当代”的同义词时,它开始执行“现代主义”的那些基本语义功能,并未受到“现代主义”刚刚从中摆脱出来的那些潜在贬义或庸俗联想的羁绊。

因此,大量我们今天会毫不犹豫地称为“现代主义”的美学理论、见解与选择,进而在“现代”(themodern)这一概念的较宽泛框架中形成。

先锋派的概念:这个颇富战斗性的比喻应用于众多领域,包括文学、艺术和政治等。

这一概念明显的军事内涵又恰好指明了先锋派得自于较广义现代性意识的某些态度与倾向:强烈的战斗意识,对不顺从的颂扬,勇往直前的探索,以及在更一般的层面上对于时间与内在性必然战胜传统的坚定信念——这些传统试图成为永恒、不可更改和先验地确定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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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201708011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内容与标准责任科室科室预计达成情况及后续工作举措备注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
学、初中分别达到 4.2 人以上、5.3 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
学、初中均达到 1 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
资源配置
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 人以
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
别达到 4.5 平方米以上、 5.8 平方米以上;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
达到7.5 平方米以上、10.2 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
到2000 元以上、2500 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
学、初中分别达到 2.3间以上、2.4间以上。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
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
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
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
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
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
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
人、50人;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
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
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
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
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
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
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
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
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
信息化;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
教育质量评估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
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
到良好以上;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
活动有效开展;
无过重课业负担;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
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
低于0.15。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
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
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社会认可度调查
取得的成效。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
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
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
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
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
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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