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策略
关于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析
经济与法关于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析杨二鹏 河南省滑县检察院技术科摘要:随着当前我国的科学技术进步,一些先进的技术已经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各级的检察机关来说对嫌犯的审问时需要进行讯问同步记录,这就需要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上要能得到有效落实。
本文主要就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价值体现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就其问题成因加以分析,最后探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策略,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实际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3-000285-01一、引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对于检察机关的讯问制度也有了相应的改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主要是侦查机关对嫌犯以及被告人讯问中,从开始到结束这一段时间的完整客观录音录像的记录。
通过这一方式就能够保证讯问的公正性,对案件的查清也有着重要依据,加强对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理论研究对实际就有着重要意义。
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价值体现及存在的问题分析1.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价值体现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自身有着诸多价值,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讯问是获得证据最为重要的措施,以往的书面记录是通过人工实施记录的,由于在记录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限制,就在实际中会出现为能够详细记录就要将讯问的速度放慢,有的不能完全将讯问的内容记录下来,还有是重复的讯问等问题[1]。
而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下,就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在同步性上比较强,能够准确的记录嫌犯供述,从而对讯问笔录的缺陷得到了有效弥补。
另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对讯问的规范化也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以及诬告侦查人员。
通过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对讯问成果的固定就这保障,以往的讯问笔录是在封闭环境当中进行的,所以人们对笔录的准确性就会存在着怀疑,并在庭审过程中翻供的情况也比较容易出现,而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有效实施就能够在公正性上得到保证。
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现状分析
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现状分析关于案件全程讯问的文章孕期全程抗"糖"攻略"12.5"案件"12·10"案件背后"1257"案件"2007年度十大劳动维权案件"评选揭晓"3.15"十周年:十大消费者维权经典案件"案管中心":案件管理改革新模式"捕诉不一"案件专项调研报告"村官"职务犯罪职能管辖的困局与出路"'导.练.评'全程训练"的探索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2007年以来。
北京市检察机关对2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有力地固定了证据,强化了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
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运作成效(一)规范了侦查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客观记录和再现了讯问的全部过程,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方式、过程在证据上进行固定。
进一步强化了对侦查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促使侦查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侦查思维、办案模式等方面发生深刻转变。
在文明执法方式下无法取得有罪供述时,侦查人员只能另觅途径,寻找突破口,通过提高讯问技巧、收集旁证、间接证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真正实现从由供到证向加强初查、全面调查取证、证供相辅相成方式的转变,向谋略型侦查转变。
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后,北京市未发生一起因讯问程序违法被审查逮捕、公诉部门监督纠正或者在庭审中被辩护律师指出,证据被法官排除的案例。
(二)有效固定和保全讯问证据同步录音录像用物化方式客观、全面记录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场景和过程,有效地证明了讯问活动及所获取证据的合法性,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可以遏制犯罪嫌疑人庭审阶段的随意翻供、恶意翻供现象发生。
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一年来,我院对所办理的件自侦案件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取得了办案数量上升、质量提高、时间减少的良好效果。
但是由于经费及技术短缺、实际办案条件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现结合本院一年来的实践情况,谈谈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办案人员思想认识尚不适应规范化要求。
一些办案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万能。
认为案件只要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就高枕无忧了,对其他证据的收集不重视或者重视不够。
二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无用。
认为同步录音录像只是作为一种证据的固定方式,对职务犯罪事实认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同步录音录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成为侦查过程的累赘,过多的精力投入在录音录像上不仅会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还会影响侦查进程。
于是,一些办案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导致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2、侦查人员笔录制作能力尚未适应工作需要。
目前许多讯问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上所反映的内容存在有差异,如说得多记得少或记得多说得少,有的还出现了重大分歧。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犯罪嫌疑人表述能力差,讲话逻辑性不强,条理不清,使得记录很费劲;二是记录人员对案件情况不了解、整体把握不够,书写时速度慢、归纳整理能力较差等。
3、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行为举止不规范。
由于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间较短,一些侦查人员未能及时转变传统方式下的讯问作风,存在着装随意、举止随意、言语不规范等现象。
4、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侦查人员替代比较普遍。
由于缺乏技术人员编制,引进的专业人士又少,难以满足办案工作需要,有时只好由侦查人员自行摄录。
5、检察机关办案硬件设施配套尚不能完全适应同步录音录像的需要。
公安高清数字化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公安高清数字化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V2.6(高清版)目录第1章系统整体概述 (1)第2章系统集成方案 (2)2.1 系统整体架构 (2)2.2 讯(询)问室建设 (3)2.2.1 讯(询)问室设备需求 (3)2.2.2 讯(询)问室设备部署 (4)2.2.3 讯(询)问室系统集成 (5)2.3 指挥中心建设 (6)2.3.1 指挥中心设备需求 (6)2.3.2 指挥中心设备部署 (7)2.3.3 指挥中心系统集成 (8)第3章管理平台软件 (9)3.1 软件架构设计 (9)3.2 应用功能设计 (10)3.2.1 录音录像 (10)3.2.2 同步刻录 (11)3.2.3 卷宗管理 (12)3.2.4 现场讯问 (13)3.2.5 监控指挥 (14)3.2.6 资料管理 (15)3.2.7 系统管理 (15)3.3 系统应用特色 (16)第4章设备详细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高清全景摄像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 130万像素高清网络摄像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 200万像素高清网络摄像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高清特写摄像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浅谈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现状与思考
案部 门又是如何 接收 、 管 理的 ?笔 者结合走 访调
研 和工 作实 际,对此 问题 作粗 浅分析 与思考 。
一
二、 执法办 案 同步 录音录像 管理 的基 本情 况
( 一 )同 步 录 音 录 像 存 储 方 式 执 法 办 案 同 步 录 音 录 像 分 为 逐 日逐 警 存 储 和 以案件名称 命名逐 案存储 两种方 式 。 执 法 办 案 业 务 部 门 法 制 员 定 期 将 现 场 执 法 记 录 仪 的 影 像 资料 下载至 本单位专 用存储 设备上进 行保存 。 在
公 安 实 际 工 作 中 产 生 了 大 量 执 法 办 案 同 步 录 音 录 像 资 料 ,此 类 资 料 在 在 固 定 证 据 、防 止 翻 供 ,保 护 民警 正 当 执 法 权 益 ,实 时指 挥 讯 问 ,及
刑 事 案 件 和 行 政 案 件 询 问 讯 问 当 事 人 的 同 步 录 音录像 资料 。 三 是 现 场 执 法 记 录 仪 产 生 的 同步 录
平公 正 ,是公安 机 关执 法规 范化 建设 中不 可或缺 的一部 分 。而在 日常执 法 办案过程 中, 同
步录音 录像 的音视频 资料 大量产 生 ,如 何 收集保 管 ,从 而方便 利 用 ,达到其 目的效 果 ,是 公 安机 关亟待 解 决的 问题 。现结合 我局执 法办案 同步 录音录像收 集归档 的现状谈 一些想 法。 关键 词:执 法办案 ; 同步录音 录像 ;管理 中图分类号 : D 6 3 1 . 1 文献标识 码 :A 文 章编号 :1 0 0 8 . 5 3 7 8 ( 2 0 1 4 ) 0 l - 0 0 4 0 . 0 3
增 加 , 日积 月 累 ,将 有 大 量 光 盘 产 生 。 ( 二 )移 交 协 调 性 不 好
检察机关推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1 ・ 1 8 8 - 0 2
供 的现象 , 此 时如果 控方 不能提 供讯 问 同步录音 录像 , 则 不能 证 特别 是一些犯 罪构成 中比较重要 的主观 明知方 面的 内容, 可能 笔 明被 告人 在侦查 阶段供 述 的合法性 。 如 果有 同步 录音录 像提供 , 录 中有记 载, 但录 音录像 中并 没有 提到 。 如果 被告 人或其 辩护 人 以笔 录与录 音录像 不 且侦 查机关确 实有刑 讯逼供 、 诱供 、 骗 供的事 实, 那么 口供肯定 不 在庭 审中提 出播放讯 问全程 同步录音录 像 ,
被 讯 问人进 入讯 问场 所 开始 , 以被讯 问人核 对讯 问笔录 、 签 字按 果欠佳 。 手印后停 止 。 ” 这里 将“ 全程 ” 的录制 的对象 限定 为犯罪嫌疑 人 , 时 间上 限定于 单次讯 问 的全过程 , 空间 上限 定在讯 问室之 内 , 实 践
( 五) 录音 录像 在庭 审 中的 出示问题 《 新刑诉 法》 要求对讯 问过程 进行 同步录音 录像 , 但 对录音 录
一
一
致作 为抗辩 的理 由时 。 控方 会很 被动 。
( 四) 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问题
目前各级 检察 机关基 本上 都完 成 了对 办案工 作 区的同步 录
音 录像系 统, 但在看 守所 内却 没有符 合同步 录音录 像要求 的讯 问
浅论刑诉法施行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和完善
浅论刑诉法施行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和完善浅论刑诉法施行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和完善论文摘要新刑事诉讼法以成文法形式对全程录音录像作了明确规定。
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作为一项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的“利器”,具有哪些独特的功能,在证据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如何应用,其制度体系如何构建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论文关键词同步录音录像适用完善一、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当前法律环境下的独特功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其中在审判阶段的排除非法证据程序是一个在现有刑事审判过程中建立的全新的程序。
一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相当于将侦查人员人列为“程序上的被告”,法官不仅要查明刑事案件本身,还要再开启另一个程序性的案件,相当于形成了“案中案”用以审查侦查程序的合法性。
控方要证明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证明讯问行为的合法性,而要证明后者,主要是通过法庭上播放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对讯问的合法性进行检验,将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口供的可能性予以排除。
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早在2005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从而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规定还较为原则,内容上尚显单薄,检察机关在在实践操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审讯频率下降,审讯节奏受到影响。
实行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之后,要在有视听监督的公开环境下开展讯问工作,部分办案人员因害怕语言出错、行为出格、程序出乱而心生紧张情绪,继而出现情绪低落、畏手畏脚、发问不到位问题。
浅谈讯问笔录面临的挑战及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价值
了积 极的作 用 。《 刑事 诉讼 法》 对非法 证据 排除 做 出 了明确 的规 制措 施 的犯罪嫌 疑 人、 被 告人 , 在 面对代 表 国家强 制 力的侦 查机 定, 开 始从制 度上 遏制 刑讯逼 供和 其他 非法 收集 证据 的行 为。 其 关及 其工 作人 员时 , 一 旦遭 受刑 讯逼 供等非 法手 段 , 其 结果 往往 实早 在 2 0 1 0 年 5月 , 最 高人 民法 院 、 最 高人 民检察 院 、 公 安部 、 国 是被 迫签 字确认 。 家安全 部和司法 部就 联合发 布了《 关 于办理 死刑案 件审 查判断证 据 若 干 问题 的规 定》 和《 关 于办 理刑事 案件 排除 非法 证据 若干 问 其次 , 从讯 问笔录 的概 念来 看 , 讯 问笔录 是侦 查人员 、 预审 人 员在 侦查活 动中 , 为 了证 实犯罪 、 查 明犯罪事 实 , 对犯 罪嫌 疑人进
— —
谢亚 龙受 贿案 。谢 亚龙 案件 进入 司法 程序 后 ,社会 一 片叫 受 到质 疑 。
最后, 我 国当前采 取 宽严相 济的 司法原则 , 鼓励犯 罪嫌 疑人 、
好 。但 在随后 的庭 审过程 中, 他 当庭翻 供 , 说侦 查 人员 对他 刑讯
逼供 , 社会 舆论 一 下子全 部倒过 来 。 整个 社会舆 论 关注 点全 部集 被 告人 自愿 供述 , 对有 自首 、 提 供犯 罪线 索等 符合 法定 从轻 情节 中 在是 否有刑 讯逼 供上 。 南 方 日报 进行 了一项 网络 调查 , 8 2 %的 及 认罪 态度 较好 犯罪 嫌疑 人 、 被 告人 可 以从轻 处罚 。 因此 , 一些
到 了积极 的作用 。
人、 被告人 的供述 及辩解 , 其记 录 的内容与 犯罪嫌 疑人 、 被告人 的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实践中这一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固定办案证据和减少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为一项新兴的检察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阻碍了当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长足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不足笔者提出一些建议,以求在将来检察机关侦办案件时更加规范、缜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一些侦查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思想认识尚不适应规范化要求,还存在某些认识误区。
一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只是作为证据的一种固定方式,对职务犯罪事实认定起不了太大作用,过多的精力投入不仅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还会影响侦查的进程;二是认为凡是侦查,不管是找证人谈话,还是讯问犯罪嫌疑人,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三是认为只要同步录音录像做下来就高枕无忧了,从而忽视对其他证据的收集。
因此,造成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2、录制及讯问过程中的问题由于一些侦查人员未能及时转变传统方式下的讯问作风,在录制及讯问过程中对同步录音录像还不够适应。
一是存在着装随意、举止随意的现象。
如在录制及讯问过程中经常出现办案人员随意走动、接打手机、说笑、频繁进出讯问室拿印泥、吸墨水、找记录纸或倒开水等非办案行为,特别是存在大量吸烟现象,大量的烟雾会使录制的画面不够清晰,使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明力下降,还有由于讯问室是相对封闭的,大量烟雾还会使犯罪嫌疑人非常反感,不利于讯问的进行;二是存在讯问语言不够规范。
如使用方言过多、法律用语不规范等。
这些不规范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讯问的严肃性和同步录音录像的效果。
3、讯问笔录的问题一方面由于犯罪嫌疑人表述欠缺完整性、讲话逻辑性不强,条理不清,记录起来相对费劲;一方面由于记录人事先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对案情不够了解、整体把握不够、打字速度慢、归纳整理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存在,造成了许多讯问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上所反映的内容存在着差异,讯问笔录不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同步录音录像的内容,比如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中犯罪嫌疑人说得多而讯问笔录中记得少,或者是讯问笔录中记得多犯罪嫌疑人说得少,有的甚至还出现了重大分歧。
关于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改革性研究
关于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改革性研究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全国检察机关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规定》实施5年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同步录音录像方面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创新应用手段和形式,为办案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
通过数年的实践和深入研究,总结出一些经验,提出一些改革性研究供同行们共同探讨。
一、同步录音录像自动化,解放人力,减少差错按《规定》第三条规定:“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讯问人员和录制人员相分离的原则”、“录音录像一般由检察技术人员负责,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指定其他检察人员负责录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原则规定,我们一定要执行,但在理解上,笔者认为应由技术部门实施录像,但不应死板地理解成一定要由技术部门派员手动启动和结束录像,技术人员也不必要蹲守在讯问现场直至录像结束。
从道理上,例如,检察机关办公自动化也是由技术部门组织实施,但具体到操作层面,技术部门负责规范、建设、组织、实施,具体使用人才是最日常操作的人员。
又如,多年以前,打字印刷都由专职打字员负责,那是当年的技术和设备情况决定的,现在可以由检察人员自行打字印刷,也是由现在的技术和设备情况决定的,因此要与时俱进,不能墨守成规。
《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于2005年,当时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必须采取台式电脑加视频采集卡,刻制光盘的形式录像。
操作视频采集和刻制光盘在当年来说确实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录像操作是无可厚非的。
随着时间推移,视频技术不断发展,这种方式的录像已经严重落后,目前广泛用于安防领域的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以其稳定可靠、管理方便、全天候长期运行而深入欢迎,是新时期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的首选设备。
嵌入式硬盘录像机可通过检察内部网络,实行集群式统一管理,多机热备、全时录像和移动侦测录像,可以由机器探测到讯问室内出现人员活动迹象,而自动触发录像,也可以由办案人员在讯问室手动开启录像。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问题和完善
讯 问 同步录音 录像具 有 以下 积极 意 义 : ( ) 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固定 了 讯 问 内 容 , 法 一 讯 为
( 讯 问的 同步 录音 录像 不 仅对 保 障犯罪嫌 疑 四)
人 的权 利有 利 , 而且 对 侦查 人 员 也能起 到保 护作用 。
收 稿 日期 : 0 8 2一 1 2 0 一O O
度, 认为 侦查 人 员不 可 能将 非法 的讯 问 内容 予 以记 载, 或总 是按 照 有 利 于 侦 查 人 员 的方 式 记 录 。再 加
露 国家机 密的前 提 下 , 察 机 关应 无条 件公 开讯 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 问 同步录 音 录像 的 适 用对 象应 检 讯
逐渐扩 大 。
[ 键词 ] 检 察 机 关 ; 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制 度 ; 关 讯 问题 ; 完善
[ 中图分 类 号] D 2 . 9 52
一
文献 标识 码 : A
讯 问 同步 录音 录 像 制度 的必 要性 和 可行 性 讯 问同 步录音 录像 是 指侦 查 机关 在讯 问犯 罪 嫌
、
疑 人或被 告人 时 , 对本 次 讯 问从 开 始 到 结 束 的 过程 进行 同步 的 、 整 的 、 面 的 、 观 的 录 音 录 像并 以 完 全 客 光 盘等载 体加 以保存 的 活 动 。通 过 重 启 阅看 , 未 使 亲历 讯 问活 动 的人员 也 获得 与 亲历 人员 几 乎一样 的 讯 问信息 , 以检 视讯 问 活动 的合 法 性 和证 据 的有 效 性等 。 讯 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 可 以是 同步 录音 , 可 以 既 也 是 同步 录像 。当下 , 着 侦 查 机 关 装 备 的改 善 和 更 随 加 有利 于证据 展示 、 阅看 的考 虑 , 基本 上 采用 的都 是 同步录像 而很 少用 同 步 录音 。 因为 同步 录像 中本 身 已嵌 入 了音质 清 晰的语 音 , 单纯 的录音 只 闻其声 , 而
探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客观再现 ;四是完整性 ,从录音 录像 资料记 录 实践来看 ,能够从犯罪嫌疑人的声调、语
气 、神态 、动作等全面进行记录,并结合时 间、温度 、湿度设备来对周边环 境进行全面
音录像制度指明了方向。 而对于检察机关 的 实施实践来看,在有效防范执法行 为刑讯逼 供、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上 具有重要 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制度实施 中也存在一
行全 程同步录音录像 的技术规 范》 ,由此在 《 规定》与 《 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又 制定 了《 人 民检察院讯问职 务犯罪嫌疑人 实行全 程 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 》 , 以及 《 人
而独立存在的性质 。 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过 程来看,没有人工主观 因素的介入 , 而 是对
讯问参与人 的肢体及表情进行客观 的记录 ; 二是同步性,就是与正常讯问过程相一致 , 就算是沉 默、接 受思想教育或法律教育等谈 话过程 也需要进行全部对应采集 ,与传统书 面讯问相 比更具有同步性;三是再现性 ,对 于全程 同步记录 的资料来说,能够借助于技
坚 守各 自岗位职责 ,并对录制后 的资料进行 签字封装 ,确保 审讯 的严肃性和连续性;注 重讯 问语言的规范性,以及讯问方式 、行 为
于供述或辩解 ;而第三种观 点认 为,同步录 音录像资料只是 固定证据 的一种 , 而不属于 证据,还有人认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不属于 视听资料,也不属于言词证据 ……。对于 同 步录音录像 资料的证据性质的论证,笔者认
法 学论坛 2 0 1 4年 2月 ( 下)
探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原 永 利
( 郑州市金 水 区人 民检察 院技术科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0)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录像是解决不了实质 问题 的, 而且会成为侦查过程 的一 种 累赘 , 于频 繁 地 录 音 录像 不 仅 耗 费 大 量 人 过
收 稿 日期 :0 2— 6—1 21 0 5
守所接受讯 问, 或者 因特别情形在 临时场所进行 同 步 录音 录像 , 不但 录像设 备而 且影 像 和声音 效果 、 光
力和财力 , 还会 影 响侦查 进 程 ; 是认 为 只要是 侦查 三 就 应该 同步 录音 录像 。
( ) 二 同步 录音 录像 工作 中的保 密 问题
程实 施不 问 断录音 录像 的一 项专 门技 术工作 。如果
询 问证人 需要 录音 录像 的应 当事 先 征得 证 人 同意 。 从 20 0 7年 1 0月 1日开 始 , 国检 察 机关 办 理 职 务 全
识存 在误 区
部 分侦 查人 员认 为对讯 问 过程实 施不 问 断的 同
步 录音 录像 是高级 人 民检察 院 的要求 , 主要 表 现在 :
一
根 据规 定 , 同步 录 音 录像 要 与 讯 问过 程 实 行 同
步摄 录 , 录制结束 后 立 即制 作 录音 、 像 资料 , 问 录 讯 人 员 和犯罪 嫌疑 人确 认后 当场将 原件 装 入人 民检 察 院讯 问全 程 同步 录音 录像 密封 袋 中 , 由录制 人员 、 讯 问人 员 、 讯 问人三 方封 签 , 被 由被讯 问人 在封 口处 骑 缝摁 指 印。而 当犯罪 嫌 疑人在 被羁 押 的状态 下到 看
出 了相 应的 建议及 对 策 。
[ 中图分类号 ] F 3 [ D 7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 ]17 10 (02 0 — 12 0 62~ 50 2 1 )3 0 8 — 3
题研究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问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研究杨新京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截止到2007年8月,全国已有2829个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对34973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以下笔者就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目的自改革开放以来,司法环节中有关刑讯逼供的事件屡见不鲜,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案例时有发生。
在“严打”及追求破案效率的驱使下,侦查机关为了尽快破案不惜刑讯逼供,先后披露的湖北佘祥林案、河北聂树斌案,轰动全国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作为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发生了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件,如:广西黎朝阳案、江苏梁继平案,为此也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指责。
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并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作为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刑讯逼供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为什么还会去实施呢?就是因为通过刑讯逼供、诱供获得的口供,可以为破案提供线索,而刑讯逼供、诱供的证据又难以收集,这正是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式难以遏制的原因所在。
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设刍议
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设刍议2007年10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开始对讯问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
该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适应新形势下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客观需要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被视为检察机关力推的遏制刑讯逼供的工作重点之一。
此举折射出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重大进步,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但实施的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机制的现实意义1、体现了”以人为本”司法理念。
回顾人类的历史,最早的公正主要只是一种程序公正,按照庞德的话说,”程序是法治的核心,是法治从法律形态到现实形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美国著名大法官福兰克弗特也说:”自由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程序在当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决定了法治和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而且是”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纽带”。
很多人往往是通过程序才认识法律是何物的,同步录音录像机制正是从程序上使得公正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抽象走向具体、从理想规范走向现实适用。
2、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庄严地写入我国宪法,标志着我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然而,尽管《刑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不得进行”有罪推定”、”刑讯逼供”,但由于上述规定缺乏必要的监督与保障程序,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审判实践中部分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人权意识不强,亦使得徇私舞弊、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等有违人权的报道屡见报章。
真正的法治社会要求法律给与全体公民以平等的法律保护,即使是对犯罪嫌疑人也不能例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司法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民人权的呼声越来越高。
同步录音录像机制无疑是从程序上贯彻了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理念。
工作心得: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
工作心得: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工作心得: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是指通常用磁带、硬盘或光盘等存储介质保存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全过程,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可通过相关设备,读取存储数据,重现审讯内容和场景的证据固定方式。
与审讯笔录相比,同步录音录像具有同步性、完整性和再现性等特点。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最初起源于英国。
英国1984年颁布的《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60条规定,内务大臣应当制定“关于警察局中的警官对涉嫌犯罪的人的会谈内容进行录音问题的行为守则,并且发布命令要求警察局中的警官对涉嫌实施犯罪的人,或有关命令里载明涉嫌知悉犯罪的人的会谈内容或对进行录音的行为符合当时有效行为守则的规定。
”据此,英国内务大臣于1988年颁布了《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警察工作守则E》,即《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带操作守则》。
该《守则》的制定标志着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X年11月通过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并于201X年12月通过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对录音、录像录制过程、资料签封和保存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201X年10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全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1.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在保障人权方面,我国已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反酷刑国际公约》等,特别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体现出我国对人权保护的不断重视。
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少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还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有的甚至为获取有利线索,采取延长讯问时间、刑讯逼供、威逼利诱等非法手段。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策略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策略作者:郑志豪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26期【摘要】自2006年我国制定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从此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地位得到有效的肯定,同时讯问同步录音录的工作也上升到法律层面,工作性质的规范性、严肃性与重要性明显增强。
然而在实践工作中,由于制度自身的缺陷以及人为因素等多种原因,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者就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对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现状与策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发源地是英国,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序中,经历了很长一个时期才得到逐步的完善,而我国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发展时间较短,还处在实践探索阶段。
刚开始的同步录音录像应用于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后来逐步推广到各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
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迅速,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的应用现状并不理想,存在各种各样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讯问过程中的证据属性、监督机制等问题。
一、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现状分析在同步录音录像实施以来,对监督侦查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讯问行为的规范性、预防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利益等方面作用不可替代,显示出其法律意义和积极作用。
然而其发展也面临新挑战与阻碍。
虽然在新刑法中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其地位,但也未能改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资源短缺与分配不均现象严重。
同步录音录像是一项具有较强技术性,需要配备高科技的软、硬件设施的工作。
为此,我国对其管理、建设、使用作了统一的要求。
但由于各地区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存在司法资源分配不均,同步录音录像的软、硬件配置严重失衡。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财政投入、硬件配置与技术支持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同时,由于侦查部门的人员配备限制等,都无法达到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之需要。
(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嫌疑人对审讯全程有知情权,并将讯问情况在影像中进行真实的反映,同时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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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如何实现从执法规范化 到刑 事诉 讼证据的跨越 ,从 以下 方面进行 : ( 一 )加强讯 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制度 的规范行为建 设 。首 先 ,严格操作程序 ,更好 的完善制度 ,从第一 阶段 的讯 问开 始至各阶段 的讯 问、告知义务 以及最后的封签 、归档将影像 资料移送 等各个 环节 ,严格 按照操作 程序执 行 ,实施 全程 、 全面 、全部的 录音 录像 。其 次 ,要 规范使用 、质证程序 。为 有效避免侦查讯问的过程 中, 规避法律空子 , 国家出台了 《 讯 问 同步 录音录像规 定 》 ,避免犯 罪嫌疑人 只有异议 权没有 提 请权 ,对讯问 同步 录音 录像 的播 放权利只受控诉方掌控 。同 步影像作为证据应 当在法庭 上进 行质证 ,因此不管是控诉 方 还是辩护方都可 以申请播放 影录音录像 ,但是影像 资料 的播 放必须符合一定 的程序 。同时对影像 资的处理 ,应该本着 高 效的原则 ,可以进行剪截制作 副本 , 在法庭上不用全部播放 , 进而达到高效节时之效果 。 ( 二 )加 强讯问 同步录音 录像 制度 的保 障机制 建设 。首 先 ,针对我 国的具 体情况 ,对各地 区之 间存在 的差 异 ,司法 建设依赖地方财政 等问题 ,应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 ,设 立独 立财政专款 ,为完善制 度建 设提供财力支持 。同时 ,要对偏 远地 区的侦查人员进行 技术 与能力上 的培训 ,提高侦查 部门 的综合能力 。其次 ,财政支 出要解决硬件短缺 、分配不 均等 问 题 ,虽 然 讯 问 同 步 录 音 录 像 制 度 已经 全 面 开 始 实 施 ,但 全 面建立是一个 漫长 的过程 ,必须全面配备硬件设施 和技 术支 持 。再次 ,加强对 影像 资料的监督管理 。现 阶段 ,我国对影 像资料 的违法行 为缺乏监督手段 。因此侦查部 门在 实施 讯问 同步 录音 录像制度 的过程中 ,要加强监督机制 的建设 ,尤其 是 内部 的监督管理 职能 ,应制定相关奖惩处罚措施 ,防止知 法犯法 的现象 发生。通 过完善 、建立长效 的办案质量监 督机 制 ,加强对讯 问同步录音录像的管理 ,对侦查人员人 为造成 的重 大 影 像 质 量 问 题 要 严 肃 处 理 ,并 追 究 相 应 的法 律 责 任 。 同时 ,加强对 笔录质量的把关 ,保持与音像文件 的高度一致 性 ,对 不合格 的案件不 予结案 。最后 ,引入三方 监管机制 , 可 以邀请 纪检 部门对讯问 同步录音 录像进行 监督检查 ,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 的检查 ,形成有效 的、长效 的 、多元 化的监督
青年 与社会
2 0 1 4 年9 月中 第2 6 期总第5 7 2 期
讯 问同步 录音 录像制 度的现状 与发展 策略
郑 志 豪
( 河 南省 鄢 陵县 人 民检 察 院 ,河 南 鄢 陵 4 6 1 2 0 0)
【 摘 要 】自2 0 0 6 年我 国制 定的 同步 录音 录像 制度 ,从此 同步录音 录像 的法律地位得 到有 效的肯定 ,同时讯 问同步 录音 录的工作也上升到 法律 层 面,工作性质的规 范性 、严肃性与重要 性明显增 强。然而在 实践 工作 中,由于制度 自身的缺 陷以及 人 为 因素等 多种原 因,出现许 多亟待 解决 的问题 。作者就讯 问同步录音 录像 制度 的现状进行 分析 ,对发展 方向提 出 自己的建 议 ,以供 参考。 ,
【 策略
讯问 同步 录音 录像制度 的发 源地 是英 国 ,在形成与发展 的过程 序中 ,经历了很长一个时期才得 到逐 步的完 善 ,而我 国的讯 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发展时 间较短 ,还 处在实践探索 阶段 。刚开始的同步录音录像应用于职务犯罪 的嫌疑人 ,后 来逐步 推广到各种类型 的犯罪嫌疑人 。在这个 过程 中发展迅 速 ,但 在实际的_ T 作过程 中的应用现状并 不理 想 ,存在各种 各样需要解 决的问题 ,如讯 问过程 中的证据 属性 、监督机制 等 问题 。 讯 问 同步 录 音 录 像 制 度 的现 状 分 析 在 同步录音录像实施 以来 ,对监 督侦查执法人员执法行 为 、讯 问行 为的规范性 、预 防刑讯逼供 、犯罪 嫌疑人的人权 利 益等方 面作 用不 可替代 ,显示 出其法 律意义 和积极作用 。 然而其发展 也面临新挑战与阻碍 。虽然在新刑 法中从法律层 面上 明确其地位 , 但也未能改变 实施过程 中存 在的一些 问题 , 主要 表 现 为 : ( 一 )资源短缺与分配不均现象严重。同步录音录像是一 项具有较强技术性 ,需要配备高科技的软 、硬件设施 的工作。 为此 ,我国对其管理 、建设 、使用作 了统 一的要求 。但 由于 各地 区经济 、政治 以及文化发展 的严 重不平衡 ,存在司法资 源 分配不均 ,同步录音 录像 的软 、硬件 配置严重失衡 。在实 践 过 程 中 ,由 于 地 区经 济 发 展 水 平 不 同 ,在 财 政 投 入 、硬 件 配 置与技术支持上存在很 大的差 异性。同时 ,由于侦查部 门 的人员配备限制等 ,都无法达 到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之需要。 ( 二 )犯 罪嫌疑人 的合法权 益得不 到保 障 。在检察 机关 讯 问犯 罪嫌疑人的过程 中,嫌疑人对 审讯 全程有知情权 ,并 将 讯问情 况在影像 中进行 真实 的反 映 ,同时在 笔录 中注明。 然 而在 实践 中经常发现 ,侦讯人 员未能告知或录制现象 ,在 影像 资料中缺少对嫌疑人告 知环 节。同时 由于影像资料具有 可篡 改性与复制性 ,如果在讯 问过程 中,嫌疑人没有进行与 笔 录相同的确认权 ,那 么影像 资料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和使用 价值 。 (i )选 择性 录音 录像现 象严重 。讯 问同步就 应确保影 像 录制过程的全面 、 全程 与全部 的过程 , 但在实践的过程 中, 此 原则 未能得到全面实施 , 许多侦查部门利用地位的优越性 , 想 摆脱 同步录音录像 的约束 与监 督 ,许多案件都存在先 问后 录的现象 ,对刑讯逼供 等并 未进 行录取 。选择性 录像一般都 是 对犯罪嫌疑人有罪现象不 录 ,对轻罪或无罪现象供述 录像 居多 ,如此一来 ,同步录音录像就失去应有 的价值与作用 。 ( 四 )同步影像 与笔 录内容缺乏一 致性 。讯 问的 同步影 像是对讯 问笔 录的准确 性进行有效 的肯定 ,提高笔 录的可信 度 ,更好 的佐证犯 罪事 实 ,维护社会 的稳定 。然 而 ,在 实践 的过程 中,复制现象严 重 ,影像 中反映 的场景在笔 录中未能 体现 ,导致影像与 笔录存在差异性等现象 ,确保影像 与笔录 的一 致 性 ,是 定 罪 量 刑 之 关 键 。 二 、 讯 问 同步 录 音 录 像 制 度 的 发 展 策 略 讯 问同步录音 录像制度在刑法 中地位 的确 定 ,加快 了我 国侦查工作 的开放 化 、透明化 、信息化 的发展 ,改 变了传统 的办案模式 ,建立 全新 的办案系统 。在制度发展 完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