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市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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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校产的规定与管理非常重要。

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需要明确校内的财产归属和管理权限,以保障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以期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校产的定义与划分学校校产指的是学校拥有的各种财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仪器等。

校产的划分是为了明确不同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根据校产规定管理制度,校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教学用地、校舍、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每类校产在规定中都应明确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校产的保护与维护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维护是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保障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学校应采取积极的措施。

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等措施,以防止校产被盗或损坏。

其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产的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另外,学校应加强对校产的保密工作,避免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四、校产的使用与管理学校校产的使用与管理是校产规定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校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学校应建立校产使用申请制度,确保每个部门或个人使用校产前需经过审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校产的管理,包括校产的登记、盘点、保管和维修等工作。

校产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制度,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校产的处置与处罚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中应明确校产的处置与处罚措施。

当校产出现无法修复或需要更换的情况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

校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并确保产生的资金用于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另外,对于滥用校产或损坏校产的行为,学校应予以相应的处罚,以保护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六、校产的监督与评估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的最后一部分是校产的监督与评估。

校产的监督应由专门机构负责,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校产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图书、仪器、器材、资金等资源。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财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产登记与报损第五条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应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进行全面登记,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中途如有财产破损,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进行检查核对。

第七条学校财产、公物管理要求:(一)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二)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三)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应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人走灯熄。

第三章公物赔偿制度第八条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第九条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第十条如遇损坏其他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

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第四章奖惩办法第十一条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奖励措施:(一)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措施:(一)对不认真履行财产管理职责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

(二)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经济赔偿。

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校舍财产的安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校舍财产的安全,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此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负有最高监督责任,并指派相关负责人负责校舍财产的安全管理。

2. 学校成立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检查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3. 每个教职工和学生都有保管、维护校舍财产安全的责任,并接受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校舍财产安全保卫措施1. 严格门禁管理,为学校设置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监控校园的进出情况。

2. 加强校舍巡查,对校舍的物品和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制定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舍资产的惯常保管、管理和使用规定,并告之教职工和学生。

4. 加强防火管理,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措施和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 定期组织校内校外的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财产丢失和损坏处理1. 任何校舍财产的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2. 校舍财产丢失或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依纪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对校舍财产的丢失和损坏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记过等。

2. 对于故意破坏校舍财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学校有权停止其相应的职务和离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校师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2. 如有需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发起相关的讨论和决策。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是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制度的详细内容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教学设施、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体育设施、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校产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产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校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校产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校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协调解决校产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负责校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校产的安全检查和维护;2. 负责校产损坏、丢失的登记、报告和处理;3. 负责校产使用的培训和指导;4. 负责校产安全教育和宣传。

第三章校产安全检查与维护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校产安全检查,包括:1. 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结构牢固、功能正常;2. 定期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畅通;3. 定期对用电、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发现校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第九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校产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校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校产使用与保管第十条学校校产实行统一调配、合理使用、专人保管的原则。

第十一条教师和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校产,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校产。

第十二条学生在使用校产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校产。

第十三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进行登记、统计和保管。

第五章校产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校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校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校产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校长与各主任、值班人员、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小组成员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领导小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

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
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第七条住宿的教师和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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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学校是教育教学事业的主要场所,校产是学校重要的物质基础。

为了保护和有效管理学校校产,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环境,制定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文将就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度设计以及监督措施进行阐述。

二、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内容1. 校产范围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范围应包括学校所有办学物资、设备、土地、建筑物及自然资源等。

对于不同的学校,校产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界定。

2. 校产保护学校校产的保护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校产保护制度,对校内的贵重设备、实验室用品、图书资料等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保管责任制,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

3. 校产使用学校校产的使用必须遵循学校的综合规划和教学需要,通过合理的配置和调度,确保各类校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学校应建立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对校产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4. 校产处置学校校产的处置涉及到校产的报废、变卖、转让等事项。

学校应定期进行校产的清点和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理、闲置或报废的校产。

在校产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置。

5. 校产生台学校校产的盘旋是学校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对校产的收支、结算、支付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1. 制度的整体架构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应包括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和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措施等方面。

通过明确的制度框架,可以规范学校校产的管理流程。

2. 角色和责任制度中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角色和责任。

学校领导应具体制定校产规定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政策,中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执行和监督,而普通员工则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到校产管理工作中。

3. 流程和步骤制度中需要明确校产管理的各个流程和步骤。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学校财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序、有效运作。

1.2 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图书、实验器材等固定资产,以及日常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

1.3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与学校财产管理有关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财产登记管理2.1 所有学校财产的购置、变动、报废等情况必须进行登记管理。

2.2 财产登记记录应包括财产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3 财产登记记录必须由负责人进行核实,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第三章财产使用管理3.1 学校财产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借走、乱放。

3.2 学校财产应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用于与学校教育教学及公务无关的用途。

3.3 学校财产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不得将财产交给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第四章财产维护管理4.1 学校财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4.2 学校财产出现故障、漏损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不得擅自修理或延迟维修。

4.3 学校财产使用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整洁。

第五章财产保管管理5.1 学校财产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方式进行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

5.2 贵重物品、易失物品等应进行特殊保管,严禁单一人员擅自保管。

5.3 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财产存放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财产领用管理6.1 财产领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6.2 财产领用人员必须按照领用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擅自改变用途。

6.3 财产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的财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七章财产报损管理7.1 凡因损坏、丢失、被盗等原因导致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及时报损,并填写相应的报损单据。

7.2 财产报损必须经过确认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报损人员应对报损情况负责。

7.3 财产报损应及时上报并核准,做好相应的处理与更换。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小学校产的管理,保障校园生活和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小学校产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管理范围1. 小学校内的所有场所、设施和设备;2. 资产、设备、文物和档案。

四、管理内容1. 资产登记管理(1)对小学校内的资产、设备进行登记;(2)对新增资产、设备进行审批;(3)对报废、损坏资产、设备进行处理。

2. 资产保管(1)资产、设备保管在指定的库房、仓库或设备室;(2)对重要资产进行定期清点。

3. 设备维护(1)定期检查资产、设备的使用情况;(2)及时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 资产安全(1)设备和资产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使用;(2)对于特殊的设备和资产,应按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5. 资产利用(1)对资产、设备的利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2)提高资产和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6. 资产监督(1)加强对资产、设备的监督,防止损失和浪费;(2)对资产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7. 资产处置(1)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设备进行处置;(2)对报废的资产、设备进行规范的处置。

五、管理要求1. 学校领导要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学校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2. 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 资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4. 所有员工要增强资产保护意识,爱惜学校财产;5. 资产管理工作要坚持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管理制度的保障1. 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2. 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加强资产管理;3. 定期进行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4. 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5.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制定日期:XX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提高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本1. 前言学校校产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校产管理,确保校产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校产的定义和范围2.1 校产包括学校所拥有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资料和其他财产;2.2 校产包括学校直接组织管理的和学校授权给相关单位管理的校产。

3. 校产管理机构和职责3.1 学校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校产管理工作;3.2 校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3.3 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产管理的具体政策、工作流程和标准,并监督执行;3.4 学校各部门、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校内校产的管理和使用,并按照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4. 校产管理的原则4.1 法律合规原则:校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2 安全保障原则:校产管理必须确保校产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4.3 合理利用原则:校产管理必须遵循合理利用、节约用地和资源的原则。

5. 校产管理的主要内容5.1 校产登记和归口管理5.1.1 学校校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建立校产档案;5.1.2 校产档案必须包括校产的基本信息、使用状况、价值评估等内容;5.1.3 校产档案必须定期更新和审核,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5.1.4 校产档案由校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配合提供资料。

5.2 校产的保护和维修5.2.1 学校必须建立校产保护制度,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5.2.2 学校必须定期进行校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校产的正常使用和寿命;5.2.3 学校必须加强校产的安全管理,防止盗窃、破坏等事件的发生;5.2.4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校产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合理保险。

5.3 校产的利用和配置5.3.1 学校必须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合理利用校产;5.3.2 学校必须确保校产的公平使用,遵循资源共享的原则;5.3.3 学校必须制定校产使用管理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5.3.4 学校必须加强校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小学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舍及校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校校舍及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协调、督促校舍及校产安全管理工作。

2.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 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校舍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4. 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校园安全。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校舍及校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校舍安全管理1. 校舍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2. 校舍设施维修、改造、拆除等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3. 校舍设施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4. 校舍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校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校产安全管理1. 教学设备、图书、体育器材等校产应分类存放,并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制。

2. 校产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公物,不得损坏、遗失。

3. 校产维修、更换等事项,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 校产出入库、借出、归还等手续应规范,确保校产安全。

5. 校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校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对新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

3. 定期组织消防、地震等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检查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校产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校舍及校产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学校对校舍及校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舍和校产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

第三条校舍校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教育教学:校舍校产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其不转为经营性资产。

2. 严格管理:对校舍校产实行严格管理,防止损坏、遗失和浪费。

3. 安全第一:确保校舍校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校舍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校产管理的监督、协调和决策。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总务处主任、教导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第五条校舍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校舍校产的管理、维修和更新。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校舍校产管理工作。

4. 处理校舍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总务处负责全校校舍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1. 负责校舍校产的登记、统计、分配和调配。

2. 负责校舍校产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更新。

3. 负责校舍校产的报废、处置和赔偿事宜。

4. 定期对校舍校产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章校舍管理第七条校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改变校舍用途。

2. 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搭建临时建筑。

3. 校舍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4. 校舍外立面、门窗、墙壁等应保持整洁、美观。

5. 校舍内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条校舍拆除、改建、扩建等事宜,必须经学校批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校产管理第九条校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资三大类,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购置。

2.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拥有大量的财产资源,对于财产的管理必须严谨和规范。

本文将对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学校财产管理职责1.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财产安全的监督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各处财产的状况。

3.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财产的登记、核实和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财产目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学校教职工须爱护学校财产,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财产,发现财产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

三、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建立1.财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财产的归口管理、存放和使用规定、资产清查等内容。

2.财产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财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财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3.财产管理制度应着重强调财产的安全性,明确对于学校防火、防盗等安全事项的要求。

4.财产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学校财产管理工作的发展和变化。

四、财产登记和资产清查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登记。

2.学校财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核对财产目录和实际财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学校教职工在领用或归还财产时,必须填写领用单或归还单,确保财产的出入库记录清晰可查。

五、财产使用和保管规定1.教室和办公室内的财产必须整齐摆放,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2.教室和办公室的门窗要密闭好,离开时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财产的安全。

3.学校设立专门的存放室和仓库,统一管理和保管财产,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4.学校财产的使用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不得私自调拨或擅自使用。

5.发现财产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告,协助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财产保养和维修1.学校财产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由维修人员负责,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和小修等。

2.学校财务部门应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财产的正常运行。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1、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机构。

全校的校舍校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包干到人。

2、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电教室等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教室及专用房屋由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3、学校门窗钉牌挂图、教师办公室所用桌椅、橱架等由学校统一编号贴签,固定学生个人使用,班主任负责管理,有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款。

4、校产校舍管理员要坚持对房舍及时检查,如需维修及时向后勤主任报告。

要注意对水电设施的修理,及时检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产管理员要负责全校的财产分类登记、建帐、设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资产由学校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填表、建帐、设卡后方可使用。

各财产使用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检查,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如果损坏或遗失,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赔偿处理后,方可填报减损报表。

6、办公室、教室的固定资产使用一律实行承包责任制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加倍赔偿。

7、建立校舍设施维护基金、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普查,搞好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危房。

8、搞好教职工社会宿舍和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电设施。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2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按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加强学校校产的管理,规范使用和保护校产,制定本校产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校内各类固定资产、设备、教学用具等校产。

二、校产的管理责任1.校长是校产的管理者,负责校产的统筹管理、使用、保护及安全维护工作。

2.院系或相关部门负责本院系或相关部门校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并将具体管理情况报告校产管理办公室。

3.教师和职工要依法依规使用校产,保护和维护校产,不得私自将校产调离学校。

三、校产的使用和保护1.严禁使用校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校产用于个人非学校工作或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校产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配置和用途。

3.校产使用人员应加强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校产正常使用,不得故意损坏或滥用校产。

4.对于校产的故意损坏、遗失或滥用行为,校产管理办公室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四、校产的升级和更新1.校护校产的安全使用和合理维护,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2.对于部分需要更换的校产,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下达计划。

3.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校产更新计划,并根据预算安排进行升级和更新。

4.校产更新后,原有校产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归还。

五、校产的验收和清点1.凡是进出学校校产,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校产的流动安全性。

2.每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校产清点,对校内各单位的校产进行登记、核对和整理,确保校产的数量与使用情况的一致性。

3.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校产的清点工作,并形成清点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六、校产的维修与保养1.校产管理办公室应及时维修和保养学校校产,确保其正常使用。

2.校产使用人员应加强对校产的日常保养,保持校产的清洁和正常功能。

3.对于一些需要专业技术进行维修的校产,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解和维修。

七、校产的报废与处置1.校产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适用于学校需求的,经校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与处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一、绪论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校园内各类校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高校产的利用率,确保校产的安全和持久价值。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使用、维护和管理各类校产时必须遵守。

二、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利用:校产的使用应符合实际需要,避免浪费和滥用。

2. 精细管理:对校产进行精心维护和管理,确保其良好状态。

3. 公平公正: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公平、公正,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4. 安全保障:保障校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三、校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职责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校产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校产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登记、分类、编号和编目管理。

对校产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校产的故障和损坏问题。

3. 各院系部门和教师:负责校产的具体使用和管理,确保校产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对校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报。

四、校产管理的具体措施1. 校产登记管理:对学校所有校产进行登记,包括校地、建筑物、设备器材等各类资产。

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并分门类进行编目管理。

2. 校产使用管理:校产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者的职责和权限,严禁私自调拨使用。

对教学设备和实验器材等特殊校产,应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使用。

3. 校产维护管理:各院系部门和教师应加强对校产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校产的故障和损坏问题。

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做好清洁和防腐工作,确保校产的持久使用。

4. 校产库存管理:学校校产库存管理应合理规划,减少库存数量,确保物资的周转和使用效率。

制定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调查校产库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校产更新处理:校产到达使用年限或功能不足时,应及时进行更新和处置。

对不再使用的校产,应采取拍卖、转让或报废处理,确保校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6. 校产安全保障: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产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4. 严格监督,确保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校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校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定期召开校产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校产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4. 对校产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校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校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 负责校产维修、更换、报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3. 负责校产使用、保管、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4. 负责校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5. 负责校产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班级应设立校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级校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校产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校产安全检查1. 学校定期组织校产安全检查,包括房屋、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等;2. 各部门、班级应定期对本部门、班级校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 校产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由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

第十条校产维修与保养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校产正常运行;2. 校产维修保养工作由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3. 维修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小学校产_校园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_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仪器、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校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校产管理的合法性;(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校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效益性原则:提高校产使用效率,发挥校产的最大效益;(四)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利用校产资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产的副校长、后勤处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五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产购置、维修、报废、调拨等工作;(三)监督校产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高效、合理利用;(四)协调解决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定期对校产进行盘点,确保校产账实相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校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处负责全校校产的综合管理,包括校产的购置、维修、报废、调拨、盘点等工作。

第三章校产购置与维护第八条校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校产购置计划,经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三)组织校产验收,确保校产质量;(四)办理校产入库手续,登记校产台账。

第九条校产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产维护计划;(三)合理分配维护经费,确保校产正常运行;(四)建立校产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

第四章校产使用与保管第十条校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明确校产使用范围,合理分配使用;(二)校产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三)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校产安全,防止损坏;(四)使用完毕后,及时归位,保持校产整洁。

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校产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生活设施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将校产安全管理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做到安全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

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学校成立校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班级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校产安全责任。

3.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4. 严格监督,强化考核。

加强对校产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校产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校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校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校产安全检查,处理校产安全事故。

2. 校产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安全、维护、保养和更新等工作,确保校产安全运行。

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校产的安全管理,落实校产安全责任制。

五、校产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定期对校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产安全。

2. 安全培训: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校产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设备维护:定期对校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安全警示:在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5. 应急处置:制定校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六、奖惩制度1. 对在校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校产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校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校产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校产安全、完整、有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产的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校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协调各部门开展校产安全教育和培训;4. 负责校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审批校产购置、维修、报废等事项。

第六条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校产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1. 负责校产登记、统计、评估和档案管理;2. 负责校产购置、维修、报废等事项的审批;3. 负责校产的安全检查和维护;4. 负责校产保险的投保、理赔和索赔;5. 负责校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三章校产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校产购置管理1. 学校购置校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优先采购国内优质产品;2. 购置校产应当进行招标采购,公开透明,确保采购质量和价格合理;3. 购置的校产应当有质量保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校产维修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维修制度,确保校产正常运行;2. 校产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3. 维修费用应当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第九条校产报废管理1. 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因故损坏无法修复的,应当及时报废;2. 报废的校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 报废的校产应当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公正。

第十条校产安全检查1.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校产安全检查应当包括校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3. 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产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施、实验器材、图书资料、房屋建筑、土地资源等。

第三条校产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校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总务处为校产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制定校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校产安全检查,协调解决校产安全相关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校产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章校产安全检查与维护第七条定期开展校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产安全。

第八条对校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校产台账,详细记录校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及安全隐患等信息。

第九条加强校产维护保养,确保校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对损坏、老化、故障的校产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定期对校产进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确保校产使用安全。

第四章校产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加强校产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培训等形式,普及校产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校产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校产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校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校产安全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因校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校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八条对在校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校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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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市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全校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单价,下同)在500元以上
③一般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
④大宗同类物品.同类物品在10件以上.总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⑤其他,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专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他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教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由一名副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室、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6、校产在全面搪清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号,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股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各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l、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档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因管理人虽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后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

需申请上级拨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教工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

(3)零星维修由校产员出具派工单,经用户或使用部门验收签字后交校产员,凭单核算工时、用料、费用、无派工单的维修或改制,视为擅自改制,一般不予报销费用。

4、所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统—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校产管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

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7、教室、会场、体艺馆等借用必须收取租金,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已人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期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
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

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末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向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按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有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拔、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员,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或领用资产,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

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资料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携带学校物资出门。

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或付货凭证,由门卫验收后方可离校。

(5)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调离证明。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

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

各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

校产管理员对所保管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

如因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员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2、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室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贮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物品分类存放。

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
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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