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新加坡出狱当天被遣返回国
“红色通缉令”铺开抓捕外逃贪官“天网”
“红色通缉令”铺开抓捕外逃贪官“天网”作者:来源:《新传奇》2015年第17期在向全球发布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的同时,中纪委官网还挂出了“图解”,全面分析这100名外逃人员的性别比例、职务比例、犯罪类型等,并标注他们可能的潜逃国家,这其实已经在国际和国内营造出两种“无形压力”。
近日,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我国集中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的红色通报(即红色通缉令),这迅速成为国际媒体热议的话题。
许多国家认为,这份名单是“中国抓捕外逃贪官迈出新的重要一步”。
包括贪官外逃最为突出的美国等各个国家均纷纷表示“已准备好与中国合作”。
百人外逃名单首次公布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
据统计,此次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之中,男性77人,女性23人。
其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
在外逃人员涉嫌犯罪的类型之中,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总人数的60%。
其他人员涉嫌的犯罪包括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滥用职权、骗取贷款、徇私舞弊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
通过梳理这名单,发现其中不乏曾经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的涉案人员。
比如即将引渡回国的,号称“第一女巨贪”的杨秀珠。
她曾任温州市长助理、温州市副市长,一直掌控温州土地、规划、城建大权。
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家人出逃美国。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除了官员外,名单中不乏曾与他们沆瀣一气的家属。
如已故的河北省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赫然在列。
据报道,程慕阳被认定曾帮助程维高秘书李真转移赃款、并勾结他人贪污国家财产。
反洗钱处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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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反洗钱的处罚是如何的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反洗钱处罚案例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反洗钱处罚案例⼀ 2015年5⽉9⽇,潜逃新加坡四年的“红⾊通缉令”2号疑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检⽅证据显⽰,2006年10⽉⾄2010年12⽉,李华波涉嫌利⽤管理该县农业、提供虚假对账单、基建专项资⾦的职务之便,伙同他⼈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段,将9400余万元公款转⾄个⼈账户。
李华波个⼈分得约7200万元,其中2900余万元被转移⾄新加坡,其余款项被其⽤于到澳门赌博、个⼈消费等。
2009年12⽉,他利⽤虚假⾝份申请办理移民新加坡的⼿续。
2011年1⽉6⽇,李华波及妻⼦徐爱红、⼥⼉李媛和李津均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资格。
2011年2⽉,他潜逃海外。
2⽉23⽇,最⾼检通过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请求对李华波、徐爱红发布红⾊通缉令。
2011年以来,我国分别由最⾼检、公安部牵头,8次派出⼯作组赴新加坡开展执法合作。
2012年9⽉,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三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指控李华波。
2012年11⽉8⽇,中国检察机关侦查⼈员⾸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将28组证明李华波在中国犯有贪污罪并将部分赃款转移到新加坡的证据材料⼀⼀呈交给法庭。
2013年8⽉,新加坡法院⼀审判决认定新加坡总检察署对李华波的所有指控罪名成⽴,判处李华波15个⽉监禁,同时判决将指控的18.2万新元赃款归还中国。
2012年3⽉,全国⼈⼤会通过的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特别程序,为李华波案办理带来了重⼤“利好”。
2014年8⽉29⽇,上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
该案件成为了我国检察机关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涉及赃款的第⼀起案例。
2015年3⽉,法院⼀审裁定认为,李华波将其所贪污公款中的2953万元转移⾄新加坡,被新加坡警⽅查封的李华波夫妇名下的财产,以及李华波在新加坡⽤于“全球投资计划”项⽬投资的150万新元,均系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那些被贪官爸爸坑惨了的儿女们
那些被贪官爸爸坑惨了的儿女们作者:来源:《新传奇》2017年第41期“百名红通人员”第2号李华波是和妻子徐爱红以及两个女儿潜逃的。
一天,李华波女儿看到了爸爸的新闻,喊来徐爱红,一下子就哭出了声,“爸爸拿了公款,贪了钱”!母女抱头大哭。
最后因为没钱没地住,妻女率先回国自首了。
贪官出事想一逃了之,但境外不是法外,实际没那么简单。
自己跑了,对整个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儿女眼中曾经的好爸爸们,潜逃后是什么样子?对儿女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儿子成剩男2015年2月,安徽省淮南市某开发区原副主任葛宝伟在几名便衣的陪同下办理入境,成为当年安徽检察机关首个成功从国外劝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此时距他潜逃出国已经7年了。
7年前,葛宝伟和妻子女儿一起潜逃到新西兰。
据报道,葛宝伟和前妻有一个儿子,也在新西兰。
当年葛宝伟通过自己的资源将儿子安置在新西兰,希望孩子有好的前程,他儿子毕业后也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但葛宝伟事发后带着全家潜逃到新西兰投奔儿子,给儿子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匆匆逃亡的葛宝伟和妻子手中没有多少资金,而初到新西兰的一家因语言问题,一切生活只能依靠儿子。
本来工作了的儿子维持自己生活绰绰有余,但四个人的开支不是小数目。
于是儿子就打了双份工,同时葛宝伟的妻子还曾拉二胡来挣一点钱,即使这样生活依旧很拮据。
因为家庭负担,儿子一直没敢找女朋友,成了“剩男”。
女儿“提审”外逃父亲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2012年4月6日,因在处理凤城市供暖不达标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中工作不力,被免去凤城市市委书记职务。
4月24日,便潜逃美国。
王国强的女儿在美国波士顿读书,由于担心被人发现,王国强在美国两年多,他没敢跟女儿见一面,甚至到美国几个月后,才给女儿打了第一个电话。
据报道,王国强曾在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七集的《天网追逃》现身说法,他自述道:“姑娘就问我你为啥,咱家缺钱吗?你跟我妈都是公务员,单位都不错,你又是领导,缺钱吗?我没法回答孩子,我觉得那一刻我不是父亲了,我就好像面对检察官来提审我一样,心里很痛。
遣返赖昌星们的难点究竟在哪
遣返赖昌星们的难点究竟在哪作者:毛寿龙来源:《人民论坛》2011年第16期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了,对外逃贪官来说,可以说是一个不幸的转折点。
它表明,外逃贪官的好日子不多了。
但是,要把外逃贪官全部缉拿归案,最大限度地追回外逃资金,还需要做很多工作缉拿外逃贪官,涉及国家间主权关系问题外逃贪官的有些贪污腐败行为是在国内发生的,但很多行为,尤其是资金转移行为,具有跨国界的特点;其生存行为也具有跨国界的特征。
这时,要调查外逃贪官的资金以及缉拿外逃贪官,就涉及到国家间的主权关系问题。
目前,从司法上讲,每个国家都是主权国家,一个国家的警察不可能去另一个国家调查犯罪行为,更不可能直接去另一个国家缉拿逃犯。
况且司法审判,也往往不审判发生在国外的犯罪行为。
这种司法主权分割的状况,使得各国打击跨国犯罪不得不面临国际间司法主权分割的障碍。
为了克服这一障碍,国际上逐步建立了两个制度:国际刑警制度和引渡制度。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是仅次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有184个成员国,不过每年的预算仅有3000多万欧元。
其主要使命是汇集和审核国际犯罪资料,搜集各种刑事犯案件及犯罪指纹、照片、档案;通报重要案犯线索、通缉追捕重要罪犯和引渡重要犯罪分子;在成员国之间交换犯罪信息等。
所以,它是一个国家间刑事警察国家犯罪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同时也是通缉和缉拿国际犯罪分子的跨国合作平台。
中国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成立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隶属于公安部刑侦局,主要工作是打击走私、贩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
通过国际刑警的制度平台,到2005年中国已经缉拿了320多名外逃贪官。
如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案金额达2.532亿元,她先逃到新加坡,觉得不安全,再逃到美国,然后又逃到荷兰。
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杨秀珠。
最后荷兰警察抓到了杨秀珠,并通过引渡,遣返回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二项制度,就是引渡。
反洗钱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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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四年的“红色通缉
令”2号疑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
华波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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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证据显示,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李华
波涉嫌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提供虚假对账单、基建专项资
金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
对账单等手段,将9400余万元公款转至个人账户。李华
• 第四、大量提取现金,隐匿资金去向。 2006 年10 月31日 至2010年12月21日,徐国堂、胡文生通过他人 采取分散、多地、分户、分行等方式大肆提取现金上千万 元,故意隐匿资金去向,逃避监管,以供李华波、徐德堂 二人挥霍。
• 第五、协助资金外逃。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李华波将贪污得来的1000多万交由胡文生转账,胡文生 按照李华波提供的账户及要求,利用上述账户进行资金划 转,将其中的1586.79万元分23笔转往广东及福建厦门 的多个个人账户,并通过这些账户,协助李华波将资金转 移出境。
• (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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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钱罪刑法规定要体现在我国刑
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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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
第十章--引渡与驱逐出境
(五)引渡审查
引渡审查包括二类四单位,即 行政审查:外交部和国务院 司法审查:法院、检察院
外交部行政审查
外国就引渡请求所提供的相关 法律文书和材料是否齐全、引 渡条件是否成立进行初审,如 齐全则将相关材料转交最高法 和最高检。
2002年初,林植的两名团伙成员被韩国汉城司法机关 抓获,林植逃往我国。同年6月,韩国司法机关通过 外交渠道请求中国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大韩民国引渡条例》逮捕林植并引渡给韩方。
2003年1月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在对沈阳飞往 汉城的国际航班登机旅客进行检查时,从一名叫金起 男(男,韩国大邱市人)的韩国旅客携带物品中查获 805克冰毒,根据其交代,沈阳警方于2003年1月28日 将犯罪嫌疑人林植抓获。
引渡案例——引渡沙宾科夫案(06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接到外交部转达的俄方引渡请求 后,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于06年6月26 日指定上海市高院就俄方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 我国引渡法和《中俄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 查。
2006年8月7日,上海高院立案受理,根据我国 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于次日向沙宾科夫送达了 俄罗斯联邦引渡请求书副本,同时向其释明我 国引渡法有关审查程序的规定,告知其有提出 答辩意见及委托或要求指定中国律师提供法律 帮助等权利。8月31日,沙宾科夫向法院提出了 书面答辩意见。
2002年12月26日夫妇二人被引渡回国, 当日被执行逮捕。
5、钱宏
涉案金额:5亿元;上海康泰国 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诈骗银行 资金近5亿元。1993年,中国检察 机关下令逮捕钱宏。但是他已经 潜逃出境。1994年,国际刑警组 织对钱宏发出红色通缉令。2002 年6月5日从巴拿马押解回国。
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 追捕中国百名外逃人员
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追捕中国百名外逃人员2015年04月23日(北京综合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昨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中国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
其中六人可能逃到新加坡其中有六人可能逃到新加坡。
据中共中央纪委网站昨日下午发布的消息,此次行动是按照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行行动“天网”统一部署,加大全球对中国贪官的追缉力度。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中纪委网站透露了上述外逃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外逃所持证照信息、外逃时间、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立案单位、涉嫌罪名、发布红色通缉令时间、红色通缉令号码等。
48人曾担任“一把手”据媒体统计,百名外逃人员中,77人为男性,23人为女性。
48人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其他人员包括民警、会计、出纳、银行信贷员等。
涉嫌犯罪类型方面,超过60%为贪污和受贿,此外还有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滥用职权、骗取贷款、徇私舞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案发地方面,广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省份相对较多。
另外,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方面,最多是美国的40人,其次是加拿大的26人。
此外,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家也较多。
中纪委网站也称,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
此外,这次公布的只是其中一部分。
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球通缉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是“天网”行动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监督
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 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 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
(1)国家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主要方式是听取和审议工作 报告。
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对法律的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 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 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又分为要 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 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红色通缉令 发布后的第三天,2015年4月25日上午,在 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 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 捕归案。潜逃14年后,戴学民的归案过程可谓自投罗网。 戴学民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9/1-2002”,他原为中 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 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他的 “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李华波曾任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 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 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 分之一
红色通缉令公布满月:两人归案 各地升级追逃
中新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阚枫)本月22日,国际刑 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针对百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 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发出的“红色通缉 令”集中公布将满一月。一个月来,通缉令上的外逃 人员已有两人被“缉拿归案”,杨秀珠、程慕阳等外 逃“名人”的行踪也受到高度关注。与此同时,中国 各地加大追逃力度,一系列追逃、防逃举措密集亮相。 链接 红色通缉令: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
红色通缉令中的“熟面孔”
红色通缉令中的“熟面孔”作者:暂无来源:《读报参考》 2015年第14期“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百人通缉名单中,排名榜首的便是多次见诸报端的“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
此前,曾有杨秀珠己被缉捕回国的消息,但后来被辟谣。
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据了解,杨秀珠己在荷兰被拘捕,但因荷兰和中国没有缔结叔边引渡条约,一直没有引渡回国。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 532亿元。
己追回金额4240多万元,冻结7000多万元的资金或房产”。
杨秀珠一案被定为特大贪污受贿案,在中国涉案外逃的官员中处醒目位置,曾引起中国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背上红色通缉令的外逃者中,不乏许多贪官的亲属。
在2014年8月就己受到红色通缉令通缉的程慕阳,因系已故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而备受关注。
程维高的籍贯为江苏苏州,1949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河北等地工作,曾任江苏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北省长、省委书记等职,是中共第13至15届中央委员。
程维高于2003年落马。
这年8月,中央纪委宣布开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的党籍,并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
程慕阳和他的父亲一同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程慕阳早在2000年便已外逃至加拿大。
外逃前,他的身份是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闫永明别名刘阳,公开报道称,他拥有3个身份证号。
而闰永明最广为人知的身份,是“中国伟哥之父”。
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和他人一起出资成立通化三利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三利化工”).注册资本为4 6亿元人民币,其中闫永明个人占96%,成为通化乃至东北地区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
百人红色通缉令
百人红色通缉令“第一人”为何是她?2015-04-23 18:01:58归档在我的博文| 浏览17467 次| 评论0 条中央纪委网站昨天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
百人名单“第一人”是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因贪污被立案。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调向外逃贪官宣战。
在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配合下,已陆续将数百位涉贪、涉经济犯罪人员缉捕回国。
特别是2014年7月以来,由中纪委牵头,掀起的新一轮海外追逃行动,收获颇丰。
但总体来说,集中公布外逃人员信息,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首次集中公布的百人名单中,杨秀珠被排在了第一位。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排名,才重新勾起人们对于这个“第一女巨贪”的记忆,并在情绪的振奋中,掀起了关于杨秀珠的热议。
但很多人依然疑惑的是,杨秀珠为何会被排在“百人红色通缉令”榜首?这样排序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对于此惑,笔者解读分析如下:从案件定性上说,杨秀珠一案乃是特大案件。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也就是说,早在十几年前,杨秀珠一案就被定为了特大贪污受贿案,因而在中国涉案外逃的高级官员中处显目位置,也曾引起了中国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从涉案人数上说,杨秀珠一案乃是“塌方式”腐败。
在杨秀珠一案中,被立案查处的涉案人员有厅级官员2人、处级以上官员11人、科级官员7人,被调查取证的有100多人,牵涉相关经济案件12起。
既然涉案人员均已被严惩,杨秀珠长期逍遥法外,自然便是一个关乎民愤的问题。
从外逃时间上看,杨秀珠负面示范作用较大。
2003年4月20日,当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2003年是中国外逃贪官外逃的一个高峰期,杨秀珠不仅成功出逃,而且还女儿、女婿及外孙一并走,这无疑给那些意欲外逃者树立了一个示范,让中国的司法部门蒙受了羞辱。
“红色通缉令”上的百名贪官
1 D 0人 中 , 最 早 出逃 的是 在 珠
北京发 出的红 色通 报。2 0 1 4年 , 江
海市华粤汽配工业有限公 司、 珠海 市华美 汽车制动工业有 限公 司任 职 的梁 锦 文 , 已出逃 1 8年 。 最近 出 逃 的有 2入 ,均 为 2 0 1 4年 9月 出
等 人 员的红色 通 缉令 , 加 大全 球追
缉 力度 。
消 息介 绍 ,这 次 集 中公 布 的 1 0 0人 包 括 外 逃 国家 工 作 人 员 和 重要 腐 败案 件 涉案 人 都 是 涉嫌 犯 罪、 证 据确凿的外逃人 员, 已经 由 国 际刑 警组 织 发布 红 色通 缉 令 , 正
在各 自单位担任 出纳 , 3 个 人在财 政、税务部门, 2 个人在社保部门。
而在 企 业 里 , 名 单 中从 事金 融工 作 的人数最 多, 为2 2 人 。其 中做 投 资 的1 0人 , 银行 9人 , 证 券 3入 。 而 在 其 他 类别 工作 中, 通信 、 石 油 石 化、 矿业 、 房地 产 、 汽车、 工程 也都 有 多位 上榜人 士 。
法联 系到刘 昌明 了。
有人 出逃 时不足 3 0岁
百名 外逃人 员 中, 共 有男 性 7 7
布 的 百名 外逃 人 员信 息 涉及 姓 名 、 性别 、 原工作单位及 职务、 身 份 证 号码 、 外 逃 所持 证 照信 息 、 外 逃 时 间、 可 能逃 往 国家 和地 区 、 立 案 单 位、 涉嫌 罪 名 、 发 布 红 色 通 缉 令 时 间和红 色通 缉令 号码 。 中纪 委表 示 , 中方 通 过 国 际刑 警 等渠 道提请有关 国家执法机构
垫 塞: 竺
“ 红色通缉令’ ’ 上 的百名 贪官
海外——向中国女子索取性贿赂 新加坡移民局高官被判刑
协 官 员 、 球 员 、教 练 被 刑 事 拘 留和 协 助 调 查 , 人 数 目前 已 超 百 人 。 隐藏 于 赌 球 背
后 的 利 益 线 也 逐 渐 显 露 出 来 北 , 京 大 学 中 国 公 益 彩 票 事 业 研 究 所 执 行 所 长 王 薛
红称
“
:
国
内非法赌球 的赌资
,如果
按照正
铁道部原政治 部主 任受贿 获刑 14 年
2 4 日下 午 , 北 京市 第 一 中级 人 民法 院 对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洪达受 贿案作出 一 审判决 ,认 定何洪达犯受 贿 罪 . 判处有期
徒 刑 1 3 年 :犯 巨 额 财 产 来 源 不 明罪 ,判 处 有 期徒刑 5 年 , 两罪并罚 ,决定执行 有期徒 刑 1 4 年 。 经 查 何 , 洪 达 曾 为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在 违 规 发 行 股 票 职 、 务 晋 升 等 方 面 牟 取 利 益 , 非法 收 受 人 民币 1 9 0 万 余 元 。 另 有 3 9 7 万 余元 不能说明其来源 。
常的比例计算
,可 能高达
1
万
亿元
左
右 。 ” 曾深 入调 查 赌 球市场数 年 的 加 拿 大 记 者 德 克兰 希 尔 表 示 , 对 中 国 足 球 而
言 ,最重 要 的就是阻止 官员腐败 。
7 0 亿项 目未批先建 舟 山首富被 中央纪 委调查
日前 有 媒 体 称 , 身 家 8 0 亿 (位 列 胡润 百
“ 收钱没 帮忙” 仍被判 1 1 年
原重庆开 县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徐 长春 ,利用 职 务之 便 多次收受 他人贿赂 共 计 5 1 万 元 。 日前 ,市二 中院 以受贿 罪 判其
那个去境外做荷官的女孩再也没有回国……
“人有两颗心,一颗贪心,一颗不甘心。
”这句话出自近期热映的电影《孤注一掷》。
该片讲述了程序员潘生、美女模特安娜被海外高薪招聘吸引,出国淘金,却意外落入境外诈骗工厂的陷阱的故事。
它深入揭露电信诈骗产业,全面呈现诈骗过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黑暗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孤注一掷》中安娜能回国,很大程度是遇到了心软的阿才——这个在诈骗团伙中心狠手辣的小头目,因个人情感放了安娜一条生路,被网友称为“纯爱战神”。
但在现实中,“纯爱战神”是真实存在的吗?被骗到境外搞电信网络诈骗的人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吗?《方圆》记者曾深度采访报道过多起类似案件,其中不乏被骗到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
通过这些亲历者的讲述,我们意识到真实的境外电诈世界也许比电影更加黑暗。
为还债,女孩赴境外做荷官《方圆》记者采访过一起由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办理的真实案例。
“90后”吴晓磊出生在浙江,因父亲早逝,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
2020年9月,吴晓磊在玩一款仙侠类游戏时遇到了一名网友。
扫一扫微信阅读经过两个月的相处,吴晓磊发现这名网友不仅游戏技术高超,还十分热情。
在得知吴晓磊失业在家后,网友主动透露了一个赚钱的方法—去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的赌场做保安,“一个月有两三万元钱,如果要去的话,路上的伙食费、机票钱都可以报销”。
为了出国有个伴,吴晓磊还迫不及待地把这个赚钱路子告诉了自己的好友朱杰和李安安。
朱杰和李安安虽然已各自成家,但家庭情况并不乐观,特别是李安安。
她家里很穷,丈夫欠了很多外债,债主已经多次找上门来要债了。
“一起去吧,这样你可以早点把钱还上。
”吴晓磊劝李安安,还向他们分享了自己朋友在澳门赌场做保安的经历,“他一个月工资也有2万元,做得好可以拿到更多!”朱杰和李安安二人一听,很是心动,想着跟吴晓磊一同出国赚钱。
当时,吴晓磊和李安安还没有办护照,出不了国。
不过这名网友似乎很有能力,在得知情况后,很快就帮他们联系了组织偷渡的“蛇头”。
红色通缉令跨国追逃犯——天津警方侦查引渡特大诈骗犯纪实
红色通缉令跨国追逃犯——天津警方侦查引渡特大诈骗犯纪
实
王继然;世人
【期刊名称】《重庆与世界》
【年(卷),期】1999(000)003
【摘要】在天津诈骗1100余万元人民币的特大诈骗犯罪人崔志义和郭雨飞携款潜逃近两年,天津警方历时18个月,在外交部、公安部的协调下,终于将他们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市引渡回国。
【总页数】2页(P56-57)
【作者】王继然;世人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2
【相关文献】
1.跨国追逃中引渡措施的困境及其应对 [J], 熊安邦
2.追捕"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李华波涉案金额高达9400余万元,海外追逃历时4年,终被遣返回国 [J], 郭芳
3.覆灭——沈阳警方侦破特大跨国冰毒案纪实 [J], 鞠彬;
4.爱妻呀,我为你披肝沥胆抓逃犯——一名热血男子自费追逃犯纪实 [J], 周宏根;
5.“红色通缉令”追逃的本土化价值及制度构想 [J], 武晓艺;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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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海外追逃全球红色通缉令
中纪委海外追逃全球红色通缉令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故事》
【年(卷),期】2015(000)007
【摘要】在地球上的某些偏僻角落,涉案外逃者将会活得更加瑟缩。
在“猎狐”行动、“天网”行动之后,中纪委又祭出一记海外追逃的大招——利用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根据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总页数】31页(P4-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7.6
【相关文献】
1.中纪委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2.追捕"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李华波涉案金额高达9400余万元,海外追逃历时4年,终被遣返回国
3.中纪委谈追逃:即使赃款糟蹋了也得把人弄回来
4.全面依法治国,继续推进追逃追赃——试论中纪委两年后,再发《公告》背后的重大意义
5.红色通缉令中国在全球范围追逃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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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上通缉犯名单,最新上海网上通缉犯查询(完整名单)
上海网上通缉犯名单,最新上海网上通缉犯查询(完整名单)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9月4日,瑞士苏黎世警方对被抓捕的两名涉嫌盗窃珠宝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其中一名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
另一名名叫孟建国,绰号为“阿明”,46岁。
他的案底让人咋舌:仅在瑞士,他所盗窃的珠宝就高达180万瑞士法郎。
位于德国吕嫩的国际珠宝商预警服务组织发言人说,孟建国绝对可以跻身全球珠宝大盗前10名。
孟建国落网后,有媒体报道称他为中国内地人,也有报道称他来自中国台湾地区。
据国际刑警组织调查,孟建国涉嫌操控的盗窃集团制造了14起珠宝盗窃案,犯案地点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巴林、瑞士、摩纳哥和马来西亚9个国家。
2023年,孟建国因企图盗窃,在摩纳哥被判监禁8个月。
此后,孟建国又因涉及参与巴黎的一宗偷窃案,被转往法国服刑。
2023年,孟建国在巴林再度作案,盗窃了一枚价值150万美元的钻戒。
此案引起了巴林警方的高度重视,随即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将孟建国列入“红色通缉”名单。
钻戒失窃后,国际刑警立即发出“红色通缉令”,捉拿孟建国。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最高级别的通缉令,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期,直到缉拿疑犯归案为止。
其后,国际刑警组织将孟建国的相关犯案资料与各国警方和珠宝业界共享,希望能引起业界注意和警觉。
调查显示,孟建国的宝石知识丰富,对钻石、首饰情有独钟。
欧洲珠宝和钟表保安预警专家马丁·温克尔表示,孟建国每次盗窃珠宝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与同伙伪装成财大气粗的富商进入珠宝店,要求店员取出最昂贵的钻石首饰供他们挑选。
当店员在柜台上摆放了一些钻戒之后,其中一人会假意问路或要求提供卡片,从而分散店员注意力。
就在店员转身或分神的一刹那,钻戒已经被悄悄地偷走。
根据此前国外破获的形形色色的珠宝盗窃案,基本上可以看出,盗贼行窃能得逞往往是因为娴熟地利用人们瞬间放松的警惕性。
有消息称,孟建国盗窃钻戒后会改变其形状,然后再低价转卖到中国或俄罗斯。
那些劝返外逃人员的中间人
那些劝返外逃人员的中间人文/本刊记者冯彬前些日子,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的播出又迎来一波“追剧”潮,片中国际追逃追赃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中,提到了一个词——中间人。
其实梳理国内诸多劝返外逃人员案例可以发现,中间人在其中往往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却也带有不少神秘色彩,他们到底是谁,如何履行这一使命?谁来当中间人?本刊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采用的追逃方式主要有三种:引渡、遣返和劝返。
其中引渡必须是两国之间有正式缔结的引渡条约;遣返双方要签署司法协助协议,同时以被遣返人自愿和构成非法移民为前提;劝返则是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让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中央追逃办1月9日通报,“天网2018”行动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335名,其中劝返500人,成为最主要的追逃方式。
不少地方也在持续加大劝返力度,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去年的报道,山东省委、省纪委监委“精准确定中间人,先后多次组织人员赴外劝返,面对面沟通交流,强化政策感召、亲情感化”。
“中间人”一词,也常出现在众多案例报道中。
那么问题来了,中间人到底是谁?有专家告诉记者,中间人主要包括外逃人员的亲属和朋友,由他们对外逃人员进行劝说,转达办案人员的意见,待时机成熟,检察机关再联系外逃人员。
2015年回国投案自首的安徽淮南江氏啤酒公司原总经理葛宝伟曾因行贿外逃,淮南市检察院在跟踪查询其信息时发现,在七年时间里,葛宝伟的爱人基本上每半年出入国境一次。
办案人员就是通过对葛宝伟的爱人开展劝导工作,最终促使他决定回国。
同样以妻子为突破口进行劝返的例子还有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从2006年开始,李华波转出境外赌博资金高达9850万元人民币,后举家移民新加坡。
在劝返李华波的过程中,其妻子徐爱红成为关键,据报道,经过沟通,徐爱红主动打电话给办案人员要求谈回国事宜,并写下自首书,同时表示将劝说丈夫李华波自首。
2015年1月,徐爱红携两个女儿回国自首。
李华波后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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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新加坡出狱当天被遣返回国(图)
昨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记者陈晔华摄
原标题:“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李华波遣返回国
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潜逃新加坡4年;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宣布逮捕并交付执行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昨日下午3时29分,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上的2号疑犯,号码为
A-1256/2-2011。
赃款用于赌博等
昨日下午4时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
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其押解回江西。
据最高检通报,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
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2011年1月,李华波潜逃至新加坡。
部分赃款已追回
今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已将新加坡法庭终审判决李华波犯“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所没收的18.2万新元赃款,直接汇给鄱阳县财政局。
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定被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均系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最高检表示,李华波归案后,检察机关将对其依法讯问,进一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对其提起公诉。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
4月25日,“百人名单”中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他也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中纪委称,该案是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
出狱当日被遣返回国
昨日,中纪委将李华波的遣返评价为:“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李华波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其原因在于,李华波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
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
但由于中新两国没有缔结引渡条约,双方只能开展司法执法合作追逃。
即: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其实行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
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出狱当日被遣返回国。
中纪委称,这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
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如何进行国际追逃?
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介绍,国际追逃原则上有引渡、遣返、劝返等多种方式,我国主要靠遣返、劝返,这是因为与我国有引渡协议的国家非常少。
目前,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中只有澳大利亚与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
那么我国要跟其他国家引渡,就只能依靠《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都是公约成员国的基础上,援引公约中的引渡条款开展合作。
不过由于各国政治、文化、法律的不同,在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适用引渡上可能存在分歧,也就使得实践中开展司法执法合作困难重重。
去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我国开展“反腐外交”,推出首个由中国主导的国际反腐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
新加坡为何判李华波“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
对于李华波在新加坡先期被判处的“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据媒体报道,李华波2011年2月24日遭国际刑警通缉后,有人向警方密报李华波在本地转移赃款,商业事务局随即请李华波和妻子协助调查。
案发后,商业事务局冻结了他的资产。
李华波因利用新加坡银行户头接收赃款,于2013年4月被新加坡法庭判处入狱15个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杨成铭表示,这种情形在国际追逃中很常见。
贪官逃亡后,为了把犯罪所得带出国门,往往会运用各种洗钱方式,比如通过一个虚假合同把钱以贸易款的方式转到他国,如果按照该国法律构成犯罪,该国有权对其采取制裁措施。
但这种惩罚往往只是针对在该国发生洗钱的行为,对于洗钱的前一个行为——在中国境内获取违法所得,则应该由中国按照中国法律采取制裁。
而从操作层面上讲,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表示,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类似我国的窝藏罪,选择这样一个较轻的罪名,主要是为了能早点将李华波遣返回国,并为我们在国内开展刑事审判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