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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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制定的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和执行流程。

2. 目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提供准确、及时、充分的信息给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增加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形象和公信力。

•提高投资者的满意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内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3.1 投资者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业绩报告等。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发布信息披露文件,并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公司必须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公布信息披露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3.2 投资者沟通与回应•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回答投资者的疑问和关注。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网站等,方便投资者随时获取信息并提出问题。

•公司应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和问题,确保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和回复。

3.3 投资者活动组织•公司应积极组织投资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大会、投资者见面会等,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协助组织投资者活动,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公司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和日程安排,并向投资者发送邀请函,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和参加活动。

3.4 投资者投诉处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投资者的投诉。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负责协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解决投资者的问题和纠纷。

投资者关系管理操作规程

投资者关系管理操作规程

投资者关系管理操作规程1. 前言投资者关系是一家公司与其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加强对投资者的管理和与其之间的有效沟通,制定一套科学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本操作规程旨在确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具体操作细则,以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和信任。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1)诚信原则:公司在与投资者沟通中要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

(2)平等原则:公司对待不同类型的投资者要平等对待,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3)规范原则: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4)持续沟通原则:公司要与投资者保持持续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问题。

(5)互动原则:公司要主动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期望,通过互动交流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1)信息披露a.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发布公司公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信息。

b. 公司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故意误导或隐瞒重要信息。

c. 公司应建立和维护一个便捷的投资者关系网页,提供公司的基本信息和重要公告。

(2)投资者沟通a. 公司应定期召开电话会议或面对面会议,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

b. 公司要建立及时回应投资者问题的机制,对投资者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或解答。

(3)投资者关系建设a. 公司应定期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如投资者路演、投资者座谈会等,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b. 公司可通过发布投资者关系简报、投资者关系年度报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成果和发展。

(4)投资者教育a.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b. 公司应发布投资者教育材料,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投资市场和公司的运作。

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监督与考核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1.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以及相关部门。

1.3 定义无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2.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2.1 起草与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起草、更新本文档,并及时向公司高层报告。

2.2 职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处理与投资者的沟通,准确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解决投资者的关注点。

2.3 人员组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由投资者关系经理、公共关系专员、财务经理等组成,具体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信息披露与传递3.1 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

3.2 公司公告公司定期发布公告,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测、重大事件等,并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3.3 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并通过方式、电子邮件、定期投资者会议等形式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的最新信息。

4.信息保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任何公司内部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5.投资者关系活动5.1 投资者会议定期举办投资者会议,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最新发展,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5.2 报告和展示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准备公司的年度报告、业务介绍和其他相关材料,以便向投资者进行展示和分享。

5.3 投资者关系网站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专门网站,提供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信息,并确保及时更新。

6.风险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应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这些风险。

7.法律合规公司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公司法等,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8.附件本文档附有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等。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要点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西天涌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1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5)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信心。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定义1. 投资者: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或机构。

2. 投资者关系(IR)部门:指负责与投资者沟通、管理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3. 投资者沟通渠道: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化、电子、在线投资者平台、在线会议等。

4. 公开信息:指公司必须依法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等。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1. 投资者关系部门职责:a. 维护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b. 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如电.化会议、投资者网上路演等。

c. 管理投资者关系数据库,及时更新投资者连系信息。

d. 回答投资者咨询与查询,提供及时准确的回应。

2. 投资者沟通渠道:a. 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专用电.化,方便投资者与公司进行沟通。

b. 设立在线投资者平台,提供投资者查询公开信息的便利。

c. 定期组织电.化会议,回答投资者,解释公司经营情况。

d. 在关键时期组织投资者见面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新闻及业绩情况。

3. 公开信息披露:a.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公布公司重大信息。

b. 定期公布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c. 及时公布与公司运营和经营相关的重大事件。

四、投资者交流活动1. 电.化会议:a. 设定电.化会议时间表,提前通知投资者参加电.化会议。

b. 按照电.化会议议程进行会议,并记录相关内容。

c. 提供电.化会议录音和会议纪要给未能参加会议的投资者。

2. 在线投资者平台:a. 提供在线投资者平台,供投资者查询公开信息。

b. 更新投资者交流信息,如股东大会安排、业绩公告等。

3. 投资者见面会:a. 在公司业绩发布前后组织投资者见面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建立一个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以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2. 公司建立和维护与投资者的稳定而持久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提问。

3. 公司尊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投资者保护服务。

4. 公司建立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规范运作。

三、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

2.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给投资者。

3.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处理和回应投资者的查询、咨询和投诉。

4. 公司定期组织投资者定期会议,就公司业绩、战略规划等事项向投资者作出解答。

5. 公司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报告,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四、信息披露1.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 公司以适当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通知等。

3. 公司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业务发展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

4. 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提问,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到所需的信息。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1.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2. 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纠纷,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投诉和纠纷。

六、评估和完善机制1. 公司定期评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公司定期进行投资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意见,以进一步改进投资者服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一、引言投资者关系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是指企业与投资者之间通过信息交流、沟通和互动等方式来维护和发展的关系。

投资者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和股价。

为了更好地管理投资者关系,提高企业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制定并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提供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维护和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投资者对企业的持续投资;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形象,增加企业价值。

2.2 原则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在信息披露和互动中不偏袒某一特定投资者或团体;保密原则:对内保护企业机密信息,对外及时传递市场公开信息;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坦诚待投资者,不散布虚假信息。

三、组织和职责3.1 组织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公司设立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3.2 职责负责制订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审查和审核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文件;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如方式会议、投资者见面会等;监控市场反应,及时掌握投资者关注点和市场舆情。

四、信息披露4.1 披露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要求,及时披露以下信息: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重大合同和重组计划;公司治理和决策程序。

4.2 披露方式定期报告:按照规定时间和格式发布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在发生重大事件、重大合同或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下,及时发布公告;网络披露: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投资者关系信息和公告;接待投资者:定期组织投资者见面会和方式会议,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互动。

五、反馈和沟通5.1 反馈机制设立投资者热线,接收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5.2 沟通方式投资者见面会:定期组织投资者见面会,提供投资者沟通的平台;方式会议:定期组织方式会议,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关注点;电子设立专门的电子邮件地质,接收投资者的邮件,并及时回复。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两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两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示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甲方: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投资者)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乙方是甲方的投资者,为了明确双方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定义1.1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甲方为了维护与乙方的良好关系,及时、准确地传递公司信息,提高乙方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乙方对公司投资决策的参与,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1.2 信息披露:指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向乙方公开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2.1 提高乙方对甲方的了解和信任,增强乙方的投资信心。

2.2 促进乙方参与甲方的决策,提高甲方的治理水平。

2.3 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3.1 信息披露: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股东大会通知等。

3.2 互动交流:甲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乙方进行互动交流,回应乙方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3.3 投资者教育活动:甲方应当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乙方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

第四条信息披露的要求4.1 及时性:甲方应当及时披露信息,确保乙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4.2 准确性:甲方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3 公平性:甲方披露信息应当公平对待所有乙方,不得有选择性地披露信息。

第五条互动交流的方式5.1 股东大会:甲方应当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与乙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5.2 电话会议: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与乙方进行远程交流。

5.3 网络平台:甲方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与乙方进行在线交流。

第六条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内容6.1 投资知识培训: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投资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

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1、监督管理①风险管理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增值服务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①投资退出设计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金利华电: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19

金利华电: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19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作为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9,以下简称“金利华电”或“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时代证券对金利华电《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一)内部控制环境1、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动作。

公司制定及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了各治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个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

2、组织机构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

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制度建设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了不断修订和完善。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3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3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3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规范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担保,使投资、担保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规避和减少决策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本制度的决策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一章:投资管理制度第二条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企业的对外投资按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三条投资权限:短期投资可由总经理审定并批准执行,但金额超过200万以上600万以下的必须报董事会批准,超过600万的,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股东通过;长期投资一律由总经理审定,上报董事会批准,金额超过600万以上的,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股东通过。

第四条投资前应成立投资项目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和相关专家组成,投资项目上必须有管理小组负责人的签字。

第五条公司对外短期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企业闲置资金,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企业资产的15%第六条公司对外进行长期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有效管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并提供透明、真实的信息披露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获得真实、完整的信息;- 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与公司声誉。

2.2 原则- 公开透明: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平等互利: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应一视同仁;- 及时迅速: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资者的问题、请求和投资咨询。

3. 组织与责任3.1 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责任与职责-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收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组织投资者活动和会议,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监测投资者关注度,及时了解市场反馈,向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4. 信息披露4.1 披露原则- 以全面、准确、真实为准则,确保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披露信息要及时、定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2 披露渠道公司将信息披露渠道分为内部和外部渠道:4.2.1 内部渠道- 公司内部网站:为公司内部人员提供最新的财务、业务和市场信息;- 公司内部内部邮件通知及时更新和披露的信息,确保公司内部人员都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4.2.2 外部渠道- 公司网站:在公司网站上定期更新和披露重要的财务报告、公告、业绩报告等信息;- 报纸媒体:适时通过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和重要信息;-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在相关的官方信息披露平台上按时、按规定披露信息。

5. 投资者关系活动5.1 投资者会议公司定期举办投资者会议,向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战略规划、业绩表现以及未来发展计划,并接受投资者提问和建议。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

股东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稳定和谐,促进公司的连续发展。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投资者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司应乐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公开紧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知情。

2.公司应公正对待全部股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

4.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准则,敬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第四条股东权益保护原则1.公司应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加权、表决权、选择权等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2.公司应供应充分的信息,并向股东供应定期报告、投资回报情况、关键决策等紧要信息。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股东大会1.公司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权力和监督公司的最高权机构,公司应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应供应充分的时间和充分的信息,使股东能够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作出明智的决策。

3.公司应确保股东大会的决策公正、公平,保护小股东的权益,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股东提案权1.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提案权,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审查和回复股东提案。

2.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公开提案的审查、回复和结果,并保持与股东的沟通,切实解决股东关注的问题。

第七条股权转让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股权转让管理制度,订立明确的股权转让程序和规定,确保股权转让公开、公平、合法。

2.公司应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信息,确保股东有平等的参加权利,并保护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非公开信息保护1.公司应建立健全非公开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内幕信息不被泄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2.公司应对掌握非公开信息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利用内幕信息取得欠妥利益,并追究相关责任。

金利华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0-12-02

金利华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0-12-02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以及为维护本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如下:序号 原条款 原内容修订后条款修订后内容1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 第三十三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有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十三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一、前言随着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治理的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逐渐成为企业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就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要素、原则和管理规范进行探讨。

二、基本要素1.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核心是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公平、透明地向投资者披露重要的经营、财务和其他关联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上具备相同的信息基础。

2. 投资者通讯公司应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投资者通讯渠道可以包括电话热线、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网站等多种形式,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3. 交流活动公司应定期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如投资者见面会、电话会议等,以提供更多的机会让投资者与公司高层管理层进行互动交流,增进双方的了解和信任。

三、原则1. 公平公正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和公正原则,对待各类投资者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特定群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在信息获取、交流和决策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2. 及时准确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最早时间内向投资者公告,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更新和补充相关信息。

3. 透明度公司应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除了按规定披露的信息外,还应主动公开一些经营和财务指标,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和发展前景。

四、管理规范1. 设立投资者关系部门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策划和执行工作。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与公司的财务、法律和市场部门等协作,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2. 建立投资者关系网站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网站,向投资者提供全面、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网站应包括公司治理信息、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内容,并通过多种形式提供下载和查看的功能,方便投资者获取所需信息。

3. 培训投资者关系团队公司应加强对投资者关系团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IR)是指上市公司与股东、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之间建立和维护健康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系的管理活动。

一个全面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对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信任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讨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的各个方面,并提供相关实例和补充说明。

一个成功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需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公司应该向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因素等。

公司可以通过定期报告、公告、电话会议、投资者关系网站等渠道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此外,公司还应制定信息披露政策,并与内部各部门进行协调,确保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举例来说,在2019年,某上市公司的利润出现大幅增长。

该公司及时公布财务报告并通过电话会议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解释了此增长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发展计划。

这种及时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有效地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对未来业绩的预期。

2. 投资者沟通和互动:公司应该建立和维护与股东和投资者的积极互动,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切和期望,并及时回应他们的问题和反馈。

公司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如投资者会议、路演等)以及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和电子邮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例如,某公司定期组织投资者会议,允许投资者直接与公司管理层交流。

公司高层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了适当的解释和分析。

这种积极的投资者互动有助于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3. 市场情报和竞争分析:公司应该密切关注市场和行业动态,及时了解竞争对手的动向与策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这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自身战略,提高竞争力,并向投资者传递正确的信息。

举个例子,某公司进行了对竞争对手的深入分析,了解到对方计划推出一款新产品。

为了稳住投资者信心,该公司及时公布了相应的信息,并解释了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及对这一新产品的应对策略。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政策梳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关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关系维护,更牵扯到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往往能够反映出其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健经营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与意义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向外界投资者传递信息、保障投资者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提高透明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个公司要想提高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更好地与内外部投资者进行交流和互动,提高其公司的管理透明度和经营质量,从而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公司只有与其投资者建立起强有力的信任和良好的关系,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要点1.信息披露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信息披露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公司应当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主动公布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关键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投资者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与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

2.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方式和沟通渠道,建立定期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引导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认知度。

投资者关系部门应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和疑问,为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并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

3.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规定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权益,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诉求,维护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稳定关系。

新能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树立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和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五)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以下简称《创业板1号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1号备忘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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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2、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3、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4、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1、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2、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5、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等程序。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第十一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需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上述职责。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大会;
3、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4、一对一沟通;
5、电话咨询;
6、邮寄资料;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8、路演;
9、现场参观;
10、公司网站。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须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

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有权拒绝回答,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八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

当网址或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第二十条 对公司网站论坛及电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加以整理后在网站的投资者专栏中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接待机构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以下统称来访投资者)到公司参观来访时,应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承诺不泄漏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公司不得提前向来访投资者泄露涉及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三条 如果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四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
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2、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和邮送工作;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8、建立并完善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管理制度;
9、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制度。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来访投资者签署的书面承诺;
(五)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谦:(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二)经证券交易所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监管机构认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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