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和员工旷工有哪些处理规定?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叫旷工汉语词典对旷工的解释是指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一般的理解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
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容忍的,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
那么,员工旷工多少天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呢?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明确:“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5号)中认为,连续旷工超过15天,应理解为连续矿工超过15个工作日。
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予以界定,通常认为若旷工超过三天以上的,解除相对合理。
既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那就看企业规章制度了。
劳动合同法授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只要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即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依据。
在实务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
只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法院基本上会支持。
当然,如果裁判者以企业无规章制度规定为由不支持企业,也不能说有问题。
如果你企业遇到这种情况,自求多福吧。
裁判机关对于连续旷工天数问题一般尊重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如果企业再进一步,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2天即可解雇可行吗?“劳资在线”认为,就算是企业做出这样的规定,也并不违法,因为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有哪些规定?现实生活之中,有一些员工工作是比较任性的,经常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一些旷工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往往也是十分无奈的,而关于员工旷工的问题,也是大家所关心的,那么,劳动法对员工旷工有哪些规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劳动法对旷工有规定吗?对于旷工,我想大家都比较了解了,那么在旷工以后会受到什么样的代价呢?法律对于旷工的问题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介绍以下公务员旷工和企业员工旷工在法律上的处理办法。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第三十一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开除
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开除一、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开除劳动法对旷工几天可以开除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旷工三天就可以开除。
开除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强制的措施。
违纪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尚未达到开除程度的员工,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措施。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约定
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约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对于因故不能按时到岗上班,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
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需与公司人事部门和上级经理沟通确认。
第三条未经允许擅自缺勤或旷工者,公司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第一次迟到或旷工,口头警告;
2. 第二次迟到或旷工,书面警告;
3. 第三次迟到或旷工,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
4. 第四次迟到或旷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5. 第五次迟到或旷工,停止员工奖金发放,甚至开除员工。
第四条为了方便公司统计员工旷工情况,员工每个月需准时填写考勤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证明。
第五条员工在超过三天未请假、未出勤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视其为自动离职。
第六条对于因病请假需提供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调整处理方式。
第七条公司对于员工的请假审批要求及时、公开、公正,不得出现因人而异的情况。
第八条对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不再支付离职补偿金。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届时将重新制定。
特此规章制度,以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
员工旷工管理办法
旷工的认定和处理单鹏【咨询】经常有客户咨询:公司常有一些职员无故缺勤或者借口生病缺勤却未提供任何病假手续,对于这些职员能否以旷工为由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解答:律师认为以上情况是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劳动纠纷。
下面律师对旷工的认定和处理作些简单的分析。
一,如何认定旷工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
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
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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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我们国家的合同法中是没有明确规定你旷工几天就会被自动离职的,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管理制度中含有此内容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不会将你除名。
热门城市:岳阳律师九台市律师仙桃律师爱民区律师巩义市律师西林区律师安次区律师广饶县律师五常市律师因在没有告诉公司而无故旷工时,原则上是要接受一定程度上的惩罚的,但是关于我国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问题还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规定的。
下面小编就针对旷工的相关处罚来进行讲解。
▲一、▲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
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二、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厂规厂纪,规范日常工作秩序和职工奖惩。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公司员工手册关于旷工的条款
公司员工手册关于旷工的条款
以下是一份公司员工手册关于旷工的条款如下:
第某条:旷工定义
本公司规定,旷工是指员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按时到岗或未完成规定的工作时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情况下缺勤;
2.请假期间未按时返岗;
3.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4.迟到、早退累计达到规定次数。
第二条:旷工处罚
5.第一次旷工:警告处分,并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培训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6.第二次旷工:罚款人民币500元,并记过处分。
7.第三次旷工:罚款人民币1000元,记大过处分,并暂停发放当月奖金。
8.第四次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请假流程
9.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具体请假类型、时间和原因。
10.直属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11.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应与同事协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旷工申诉
12.员工对旷工处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
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13.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14.如申诉成功,公司将撤销原处罚决定,并恢复员工的名誉和奖金。
请您遵守公司规定,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
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
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错误并责令反省;第二次旷工,通报批评给予员工警示,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一般情况下,有如下情况的视为旷工: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旷工;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管理规定,对于员工的请假旷工等规定也各不相同,员工矿工对于企业而言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加大惩罚的力度。
那么,我国法律针对员工旷工的情况,规定的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帮您解答矿工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如何认定旷工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
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
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关于旷工处理的决定关于旷工的处理决定
关于旷工处理的决定关于旷工的处理决定
处理旷工的具体决定可能因组织而异,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1. 记录旷工:将旷工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以备参考和记录。
2. 扣除工资:根据劳动合同和组织规定,从员工薪资中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
3. 强制性休假:对于连续旷工或超过规定限制的旷工者,可以决定强制性休假,以作为一种惩罚措施。
4. 警告和纪律处分:对于重复旷工或积多次未经批准的旷工的员工,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或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处分,如停职或解雇。
5. 绩效考核和晋升影响:旷工可能会影响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晋升机会。
6. 提供指导和支持:对于经常旷工的员工,组织可以提供指导和支持,了解旷工的原因,并尝试解决潜在的问题。
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应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处理旷工事务。
处理旷工的决定应该基于事实和证据,并在适当的程度上调查员工提供的任何解释或辩解。
旷工规章制度条文怎么写
旷工规章制度条文怎么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旷工定义为员工未经事先请假或经批准而缺勤工作的行为。
未经批准的缺勤行为将被视为旷工。
第三条:旷工分为无故旷工和有故旷工两种情况。
无故旷工即为没有正当理由的缺勤,有故旷工即为有事缺勤但未能提前请假或经上级批准。
第四条:员工如因病、事假等正当理由需缺勤工作,应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缺勤。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视为迟到早退,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员工如因故无法如期回岗工作,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说明情况,未经批准擅自延迟返岗的,将被视为旷工。
第七条:员工如因病住院需要长期请假的,应事先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并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长期请假手续。
第八条:员工未经批准请假的,属于无故旷工的,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降职甚至开除。
第九条:如员工无故连续旷工达到规定天数,将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主动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条:员工如因病或意外造成的长期请假需延长的,应及时与公司人事部门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延长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工作时间或调休的,应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恶意串通请假,或利用请假规定逃避工作,一经查实将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将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请假记录进行登记和备案,以便日后查询和核实。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疾病或突发情况需请假的,应立即通知主管并报备人事部门,以备记录和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如有长期慢性疾病需请假治疗的,应提供明确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进行长期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将加强出勤管理,对旷工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并对频繁旷工或无故旷工的员工进行警告或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如对出勤规定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并接受相关调查和处理。
旷工工资怎么扣
旷工工资怎么扣
1、员工旷工是指员工在未经企业或部门的批准而缺勤的行为。
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若有事需短暂离岗,应先打招呼并安排好工作;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
2、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等等,类似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3、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4、有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按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
5、对于旷工扣工资的行为,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立案处理。
6、单位若是发现单位的职员在没有提出请假请求的情形下就不到单位上班,那么单位可以不下发职员旷工当天的工资,而不得以职员旷工为由扣除职员本应该获得的工资。
即使是对于职员无故旷工的时间超过15天而将职员辞退的情形,单位也不得扣除职员被应该获得的工资。
单位对旷工员工的处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开除等措施。
旷工行为不能直接扣工资,只能按事假扣除。
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扣押员工已上班的工资。
如有争议,可协
商解决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单位应确保合法权益,即使辞退员工也不能扣除其应得工资。
合理、公正的处理旷工问题有助于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权益。
开除与除名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开除与除名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除名仅限于对职工旷工行为的处理,开除的范围则更大,涉及到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打架斗殴等多个方面;2.开除和除名适用的程序不同,开除要求的程序更严格。
3.开除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除名则不是。
当然,无论是开除或除名,都要记入职工的档案。
但除名对将来去外企工作、出国、留学不会有太大影响。
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
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经批评教育无效;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计算。
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
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也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违纪辞退的条件是: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旷工的认定与处理
[知识讲解]一,如何认定旷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
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
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因为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计算机数据的原始载体证明其向法院提供的打卡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因此,法院难以依据没有经过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明劳动者旷工的证据。
三、门禁卡记录能否视为考勤门禁记录是劳动者出入公司的记录,仅仅是作为是否到公司上班的一个参考,具体证据效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凭门禁记录不足以认定旷工。
首先,门禁卡仅仅是公司防止员工以外的闲杂人等随意进出之防盗保安措施之一,而并非用做员工的考勤依据;纵使员工10人一同进出公司门口也只须要一位刷卡开门,因此其余九名员工并不会有该次门禁刷卡记录。
其次,如果员工职等较高,下级员工或者下属上下班时基于礼貌抢先替上级刷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关于员工旷工的法律认定及处理
关于员工旷工的法律认定及处理一,如何认定旷工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
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
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 因为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计算机数据的原始载体证明其向法院提供的打卡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因此,法院难以依据没有经过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明劳动者旷工的证据。
三,门禁卡记录能否视为考勤门禁记录是劳动者出入公司的记录,仅仅是作为是否到公司上班的一个参考,具体证据效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凭门禁记录不足以认定旷工。
员工经常旷工怎么搞定
员工经常旷工怎么搞定文章目录*一、员工经常旷工怎么搞定*二、员工怎样才算是旷工*三、长期旷工如何解除合同员工经常旷工怎么搞定1、管理者制作一张量化表,明确规定每个员工无故缺勤的次数。
每发生一次无故缺勤就用员工的病假或带薪假抵消。
员工会照常得到薪酬,但是量化表上的次数会被扣除,或者采取其他相宜的方法评估处理无故缺勤的情况以使员工清楚地认识到无故缺勤所要付出的代价。
2、设定一个上限,一旦雇员达到上限就该开始采取惩处措施。
惩罚手段不应过于严苛,应当适“罪”量“刑”,通过给员工一点刺激以促使他们在公司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前谨慎对待缺勤问题。
3、当员工发生旷工,公司可在第一时间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供相应请假的证明。
如果员工接到《返岗通知书》后仍不按时到岗,公司这时再给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书》,这样让员工主动放弃解释的权利,公司便占据了主动权,即使员工再找借口想返岗或提起仲裁,最终能被认可的可能性也会变得微乎其微。
4、许多雇主对旷工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一次故意旷工者将受到口头警告,随后的故意旷工将受到书面警告、暂时停职和最终解雇等处罚。
5、正面强化措施包括给予符合出勤标准的雇员以现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奖励。
对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给予缺勤少于特定天数的员工一定的奖励,“买回”没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减少旷工的正面强化措施。
6、综合方法就是一方面奖励良好表现,另一方面惩罚不良表现,它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法。
有些企业设计或采用了一种病假库的方法,这种方法颇为有效。
其做法是,企业为每个员工设置一个照付工资但有天数限制的病假库。
当库存变空时,除非该雇员得了那些属于长期性残疾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病,否则他就会因继续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资。
7、无过失旷工政策的方法。
根据这一政策,缺勤的原因无关紧要,但是雇员们必须管好自己总的缺勤时间。
管理人员将不再确定哪些缺勤是可原谅的,哪些是不可原谅的。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旷工离职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旷工离职
第一条公司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
第二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公司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职,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第四条员工旷工的定义为未经公司批准,无故缺勤超过三天,或者连续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以上。
第五条员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公司请假,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条员工旷工的情形将造成工作生产受到一定影响,对公司形象和效益造成损害,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员工有离职意愿,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擅自离职。
第八条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形将影响公司正常运转,造成人员调整和生产计划延误,公司将权衡利弊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条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停薪留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条公司将持续加强员工教育和管理,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以上为公司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员工们认真遵守并遵行,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祝愿公司蒸蒸日上,员工工作顺利。
2023年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篇
2023年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篇篇12023年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旷工,那么会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旷工行为的定义旷工是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者违背劳动纪律,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用人单位造成实质损失。
因此,旷工行为是需要严格规范和惩处的。
三、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重不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的;3.被刑事拘留的;4.被依法解雇的。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属于严重旷工行为,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的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严重旷工不仅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损害了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
因此,在遇到劳动者严重旷工行为时,用人单位应当果断采取措施,解除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了劳动者严重旷工行为外,还有其他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2.劳动者丧失从事原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同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3.考试不合格,未经用人单位同意连续缺勤或者旷工累计2次以上的;4.完善合同未签到的可以解除;5.哈职人员被批准转为指编管理人员,所剩工资和取用的其他工资应该于接任新职前的一个月内支付给工资的。
6.劳动者意志或自身的行为造成持续超过一定期限在生产或者工作中不胜任比如,迟到、无故旷工等,均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旷工3天自离有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擅自旷工自离的,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另外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旷工3天以上一般算自动离职,但是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1、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只是口头告诉职工,是无效的。
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的规定,只需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法单位制度《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企业旷工的管理制度
企业旷工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自觉性,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旷工定义1. 旷工是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未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作任务而缺席。
2. 以下情形也视为旷工:(1)提前离开工作岗位;(2)被发现在工作时间内无故在外闲逛;(3)擅自加班到深夜而迟到等。
四、考勤制度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签到,并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请假。
2. 出差期间的签到请假和销假工作应提前办理,不得擅自不到岗。
3.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方式和时间准时上下班,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对迟到、早退和漏签的员工进行处理。
五、迟到和早退处理1. 员工如有迟到或者早退现象,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
2. 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一次,超过3次的员工将被记1次旷工。
早退同理。
3. 迟到3次及以上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如情节严重,将进行借鉴。
4.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全员参与考勤纪律的宣贯,提高员工的考勤素质和纪律性。
六、旷工处理1. 一次性旷工严重的员工,将被公司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2. 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可对旷工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薪、停职送教育等。
3. 对多次旷工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除薪酬、停职直至开除等措施。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旷工,员工应及时向公司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公司确认后可免予处罚。
2. 未请假未到岗的员工,必须在48小时内向公司做出解释和承诺并补充相关材料,否则将被看作是旷工处理。
3. 对于需要离岗的员工,必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
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hard you work.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法律上对旷工几天并没有规定,具体可以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一般为3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一般员工要是有事情的话,可以向单位请假,大部分时候单位都是会准假的,而此时单位知晓员工请假的事情,自然也会对后续工作作出安排。
但如果是员工无故旷工的话,手里的工作没有一个交接,其实很容易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实践中,有的单位为避免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规定员工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会将其辞退,那一般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呢?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二、员工无故旷工几天可以辞退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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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和员工旷工有哪些处理规定?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企业,想要正常运转,在如今这个竞争越来越大的时代想要生存下去,离不开企业上下员工的高度配合。
所以,任何岗位上的员工的旷工行为,对于企业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那么,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和员工旷工有哪些处理规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
第三十一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