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学年度第一次会议纪录
国立台北大学商学院102学年度第1次课程委员会会议记录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102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記錄時間:102年12月4 日(星期三) 中午12時整地點:三峽校區商學大樓三樓院會議室(3F06)主席:蔡院長建雄出席人員:詳簽名單列席人員:詳簽名單壹、主席報告:貳、提案討論:第一案提案單位:院長交議案由:推選校課程委員會委員一人。
說明:依國立臺北大學課程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三條「本會以教務長為主任委員兼召集人,各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各學院級課程委員會委員互選一人為本會委員。
…」辦理。
決議:推舉國際企業研究所陳澤義教授為商學院102學年度校課程委員代表。
第二案提案單位:企業管理學系案由:企業管理學系103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修正案。
說明:一、本案業經102年11月08日系課程會議通過。
二、本系大學部日間學士班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非本系規劃表所列課程之外系課程十八學分,且追溯至99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三、本系大學部進修學士班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非本系規劃表所列課程之外系課程十八學分,且追溯至98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四、有關資料,請參考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經院課程委員會會議決議各學制規劃課程修正彙整如下表:※本系博士班至少須修滿34學分方得畢業(不含撰寫博士論文學分為12學分),畢業學分中應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 0 學分。
※本系碩士班至少須修滿44學分(不含碩士論文6學分)方得畢業,畢業學分中應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 0 學分。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需修滿四十學分(不含碩士論文六學分)方得畢業。
※本系學士班至少須修滿134學分方得畢業,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非本規劃表列課程之外系課程18學分。
(經102學年度課程委員會決議,追溯至99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本系進修學士班須修滿134學分方得畢業,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非本規劃表列課程之外系課程18學分。
(經102學年度課程委員會決議,追溯至98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国立新台湾大学九十一学度教师兼学术行政主管人事通报
單位
職稱
姓名
到任
時間
原任職務
備註
附設醫院
院長
李源德
87.8
內科教授兼
副院長
陳明豐
91.8
內科教授兼
副院長
林芳郁
88.8
外科教授兼
副院長
黃冠棠
91.8
內科教授兼
副院長
許世明
87.8
病理科教授兼
副院長
賴明坤
90.1
醫學系教授兼
醫務秘書
林鶴雄
91.8
內科教授兼
門診部
主任
江清泉
88.8
骨科教授兼
單位
職稱
姓名
到任
時間
原任職務
備註
急診醫學部
主任
陳文鍾
90.8
急診醫學科副教授兼代
急診醫學部
副主任
陳石池
90.8
急診醫學科助理教授兼
醫學研究部
主任
何弘能
90.8
婦產科教授兼
醫學研究部
副主任
李芳仁
90.8
分醫所教授兼
營養部
主任
楊榮森
91.8
骨科教授兼
基因醫學部
主任
余家利
89.8
分醫所教授兼
基因醫學部
副主任
周綠蘋
90.8
生化科副教授兼
綜合診療部
主任
廖朝崧
89.8
內科教授兼
腫瘤醫學部
主任
謝長堯
82.8
婦產科教授兼
腫瘤醫學部
副主任
鄭安理
89.9.16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八十八学年度第二次会议纪录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八十八學年度第二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八十八年十二月五日(星期日)上午十時(第一次延會)、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六)上午九時(第二次延會)地點:校總區第三會議室(行政大樓二樓)出席:彭旭明李嗣涔李東華夏長樸林正弘康明昌方俊民陳泰然(牟中原代) 謝博生周松男林仁混楊永斌呂秀雄葛煥彰吳文希朱鈞林達德林能白李賢源王泰昌陳建仁王榮德王秋森許博文貝蘇章陳俊雄廖義男(黃榮堅代) 許介鱗(陳正倉代) 張清溪葉啟政列席:廖菊蘭陳恒寧簡棟義出席:彭旭明李嗣涔(彭旭明代) 李東華夏長樸林正弘(吳明德代) 康明昌方俊民陳泰然謝博生(盧國賢代) 周松男林仁混楊永斌呂秀雄葛煥彰吳文希朱鈞林達德林能白李賢源王泰昌陳建仁王榮德王秋森許博文貝蘇章陳俊雄(許源浴代) 廖義男許介鱗(陳正倉代) 張清溪葉啟政(第一次延會)列席:曾賢亮莊東榮廖菊蘭簡棟義(第一次延會)出席:彭旭明李嗣涔李東華(何澤恆代) 夏長樸林正弘康明昌方俊民陳泰然謝博生林仁混(黃德富代) 楊永斌(范光照代) 呂秀雄葛煥彰吳文希朱鈞(陳希煌代) 林達德林能白(洪茂蔚代) 李賢源王泰昌陳建仁王秋森許博文陳俊雄廖義男(林子儀代)許介鱗(陳正倉代) 葉啟政(第二次延會)請假:周松男王榮德貝蘇章張清溪(第二次延會)列席:廖菊蘭簡棟義(第二次延會)主席:彭副校長旭明記錄:簡棟義壹、報告事項︰一、本校已聘下列先生為兼任教師123二三、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八十八學年度擬續聘許整備教授、陳宗男副教授為兼任教授、副教授,聘期自八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八十九年七月卅一日止,業提經本校第二一二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四、理學院植物學系八十八學年度擬續聘蔡淑華教授、林秋榮教授為兼任教授,聘期自八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八十九年七月卅一日止,業提經本校第二一二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五、農學院農業化學系八十八學年度擬續聘王西華教授、張為憲教授為兼任教授,聘期自八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八十九年七月卅一日止,業提經本校第二一二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国立台中教育大学九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行事历
4/27校課程委員會(暫訂);校長盃羽球賽。
4/30各系所送交春季班外籍生初審資料。
七
4
5
6
7
8
9
10
八
11
12
13
14
15
16
17
九
18
19
20
21
22
23
24
十
25
26
27
28
29
30
99
年
5
月
十
1
5/1~23畢業生教師教學評量與回饋。
5/2~6大專運動會(暫訂)。
1/24學期成績繳交截止。
1/26~2/8繳交學生就學貸款資料。
■第二學期預定開學日:99年2月22日(一)
十七
3Hale Waihona Puke 4567
8
9
十八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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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27
28
29
30
31
註:本學期行事曆所訂應辦事項及假期,不再另行通知。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
2/19開宿入住。
2/22開學、註冊、正式上課;學生就學貸款補繳差額。
2/22~26第四次選課;夜間在職進修班加退選。
2/23開學典禮。
2/28和平紀念日。
7
8
9
10
11
12
13
預備
14
15
16
17
98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行政会议纪录(精)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時間:98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地點:行政大樓四樓第三會議室主席:陳錦生校長出席:黃伯和副校長李泳龍教務長黃泰源學務長兼主任王昭卿總務長周傳姜研發長林邦茂主任陳尹中主任王紫玲主任楊永昇主任陳祈男館長洪宛勤(代) 吳永基主任顏義文主任張瑛玿主任紀雲曜主任謝甄嬪主任張純明主任(代) 鄭瑞明院長張文正院長張文貴院長王崇堯院長劉信雄院長魏杏芳法務秘書請假:謝季宏主任秘書壹、開會祈禱:陳尹中牧師貳、主席報告1.感謝各位的辛勞。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莫大災害,所幸本校損失輕微,颱風侵台前一天防颱小組即已進駐學校,緊急應變災害發生。
此次水災雖對學校無太大損失,但有許多學生居住於災區,按照學務處之調查,約有19位學生位於災區,1位已罹難,20位左右尚未取得聯繫,將持續聯繫。
另針對災區學生,學校將會提供相關協助措施,如學雜費、住宿等,亦將彙整相關訊息置於專設網頁中,以提供學生即時查閱了解。
2.學校近期發起針對災區之捐款,期望優先補助本校災區學生,資源發展室已提供相關捐款之方式等。
請資源發展室將捐款資訊置八八水災專網上。
3.大學指考已放榜,本校有184名缺額,錄取率為89%,居於全國倒數第十,請全校同仁應具備招生危機意識,未來情況將更加加劇,亦請各系檢討未來方向及調整轉型。
4.在學雜費不調漲、適逢災害以及學生缺額增加之情況下,學校財務壓力將更加劇,請各單位更加審慎使用預算。
往後若有單位在期末才動支申請,表示當學期不需該預算,僅為消耗預算,未來將特擬訂方法因應及審核。
5.未來學校將成立資材小組,於採購時審核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等。
6.本學期開始學校將進行人事凍結,除了護理系將進行評鑑有教師需求外,其餘若有需求以專簽處理,本校人事費約佔總額之70%。
今年收入扣除人事及經常門,已近無餘額,請全校共體時艱。
今年暑假電費嚴格控管下,節省約30萬,因未超過度數,故未被罰款,雖造成大家某些不方便,但期望能減少浪費,若為必須使用的仍使用,若不需要即節約。
国立台北大学商学院一百学年度第一次课程委员会会议记录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一百學年度第一次課程委員會會議記錄時間:100年10月05 日(星期三) 中午12時整地點:三峽校區商學院三樓會議室主席:方院長文昌出席人員:方院長文昌、陳主任銘薰、方主任珍玲、李主任建然、林主任財川、黃主任永任、汪所長志堅、劉所長祥熹、邱委員光輝、王委員傳慶、張委員仲岳、施委員葦、洪委員維勵、林委員靖、江委員義平、陳委員達新、翁委員頌舜列席人員:王祝三教授、黃瓊慧教授壹、主席報告:貳、上次會議執行結果:第一案提案單位:休閒運動與管理學系案由:休閒運動與管理學系100學年度科目規劃表之修訂。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二案提案單位:會計學系案由:會計學系100學年度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新增案。
決議:請補上新增課程外審表格後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三案提案單位:請討論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100學年度課程規劃表案。
案由: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100學年度必選修課程異動。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四案提案單位:企業管理學系案由:擬請更正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99學年度及100學年度課程修訂。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五案提案單位:國際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案由:國際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100學年度課程規劃案。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六案提案單位:資訊管理研究所案由:資訊管理研究所100學年度課程修改案。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結果:已提校課程委員會討論。
第七案提案單位:院長交議案由:建請將倫理學∕職場倫理課程列為本院學士班通識必修課程。
決議:俟開會討論後再議。
執行結果:提本次院課程會議提案討論。
第八案提案單位:院長交議案由:建請本院各系(所)碩、博士班增列一學分企業倫理課程。
決議:從101學年度開始安排共同授課。
執行結果:待通知商學院各系所。
第九案提案單位:院長交議案由:確認商學院各系(所)教師授課資格。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教师评估准则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教师评估准则93年6月17日92学年度第2学期校务会议通过96年1月5日95学年度第1学期校务会议修正通过第1.3.4.7.8条条文96年1月29日海人字第0960001136F号令发布96年6月21日95学年度第2学期校务会议修正通过第1.5.6.7.10条条文96年7月4日海人字第0960007274D号令公告第一条本准则依本校组织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凡本校支薪之专任讲师以上专任教师均应接受评估,未支薪之合聘教师是否接受评估,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第三条各院级单位应依「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授权成立各院级单位「教师评估小组」,委员五至九人,其成员应具教授资格,办理各院级单位所属教师之评估事宜,委员名单并应送「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核备。
第四条各系级(含各系、所、中心及体育室)教师评审委员会应依本准则订定符合各单位之评估办法,送院、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核备后,由各院级单位评估小组据以办理所属教师之评估事宜。
各系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召集人应于新学年度开始时,排定该学年度应接受评估之教师名册,送各院级单位办理,并副知教务处及人事室。
各院级单位评估小组评估结果并应依三级三审程序送各级教师评审委员会核备,作为升等、续聘、解聘、停聘、不续聘及奖惩之参考。
第五条专任教师评估项目应包含下列类别:一、教学表现:各系级单位应订定适合本单位评估之教学时数、教材内容、学生反映等鉴别项目,量化配分比重由各系级单位订定之。
二、研究计划:内含国科会专题计划及其他建教合作计划,配分比重由各系级单位订定适合本单位之权重,但体育室教师得并计较高比重之服务表现。
三、著作发表:内含学术著作、专利或对产业之技术移转,配分比重由各系级单位订定适合本单位之权重。
四、服务表现:各系级单位应订定适合本单位评估之服务项目、主管反映等鉴别项目,量化配分比重由各系级单位订定之。
第六條九十二学年度以后新聘任之专任教师评估方式如下:一、专任教师于至校服务第四年第一学期接受评估,评估未通过者,受评人并应提出改善计划。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升等通则(草案)
四、各系(科)所教評會在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應由全體委員或三位委員以上小組進行之;各學院(會、處)教評會在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如有必要亦應組成三人以上小組進行之。
五、各系(科)所(室)教評會應予升等申請人到場說明之機會;各學院(會、處)得予升等申請人到場說明之機會;校教評會委員於開會時對升等申請案如無法達成共識時,得暫緩表決,並於會後以書面就所質疑之問題通知升等申請人,針對被質疑之問題於下次會議到會或以書面說明後再行表決。
六、各級教評會委員或代理人出席升等會議時,必須全程參與,否則不得參與投票,如有爭議時由主席裁定。
4、經核准全時進修、研究者,於升等時,其全時進修、研究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一年;借調者,於升等時,其借調年資最多採計二年。
(二)、大學法修正公布(八十三年一月五日)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施行(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前之過渡期間,符合助理教授任用資格而暫以講師資格聘任並持有講師證書者,於改聘助理教授後,其講師年資與助理教授年資得合併採計為升等副教授年資。上開期間新聘或改聘之副教授,除有特別傑出之表現外,需有相當於助理教授或博士後六年以上之資歷,方可申請升等為教授。
依教育部規定及本校校教評會決議訂定升等通過後資格保留事項擬訂。
第七條各級教評會進行升等審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各級教評會對教師升等所訂定之規定、所為之決定,應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二、(案一):為追求卓越,各系(科)所(室)、學院(會、處)教評會對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應有博士後獨立撰述之研究著作發表,研究領域有創新見解;副教授升等教授應有學術深度及創見且為國內領先或為國際學術所重視之著作發表之要求。對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應訂定客觀之評審標準,以落實各項表現之評量,其分數應分別列計,並送校教評會。升等推薦表格式由校教評會制定,供升等教師詳實填寫。各級教評會應自行規範,促使委員盡到詳閱被審查人資料責任,並於開會通知上加註委員應詳閱被審查人資料。
九十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全人教育中心召集人会议会议记录
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全人教育中心召集人會議會議記錄時間: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一時五十分地點:學用樓一樓全人教育中心會議室主席:周主任兆智出席人員:蕭淑貞老師(國文組召集人)周玉華老師(英文組召集人)林裕仁老師(數學組召集人)張法禮老師(物理組召集人)葉寶玲老師(化學組召集人)黃雅貞老師(代)(體育組召集人)阮斯堅老師(地理組召集人召集人)應廣輝老師(代)(歷史組召集人)賴美惠老師(國思組召集人)王維君老師(音樂藝術組召集人)請假人員:劉素鳳老師(請假)曾錦城老師(缺席)記錄:葉松香共2頁壹、開會(12:00):全人教育中心各學門課程委員共計12位,本次會議出席人數10人,請假1人、缺席1人(詳簽到單)。
貳、提案討論及決議:討論:全國科技大學暨科技學院暨技術學院通識課程研討會,籌備工作分配如下:決議一、:1.場地佈置及相關設備檢視-體育組。
2.報到組、接待組、議事組-法政組。
3.大會手冊及名牌製作-國文組。
4.點心、飲料-心理人生組。
5.午餐-數學組。
6.紀念品-英文組。
7.邀請卡、感謝卡-物理、化學組。
8.攝影-歷史組。
9.大會當天,特別情商宋偉民老師前往機場接彭堅汶老師,王維君老師前往台大接黃俊傑老師。
決議二、:請各位召集人編列下學年預算,請於3月13日(星期三)以前交給中心,以便彙整。
並於3月14日中午召集人會議中商議排序問題。
決議三、:請各位召集人,徵詢各組同仁有關91學年度通識課程改為核心通識及選修通識的意見。
參、散會(13:00)。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二次会议纪录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八十九學年度第二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出席:彭旭明李東華何澤恆林正弘(吳明德代) 康明昌陳泰然(陳永芳代) 梁庚辰謝博生賴金鑫林仁混楊永斌蘇侃葛煥彰吳文希高景輝林達德柯承恩曹承礎李賢源陳建仁王榮德王秋森許博文(王維新代) 陳俊雄貝蘇章廖義男包宗和葉啟政請假:李嗣涔葛永光列席:曾賢亮莊東榮廖菊蘭劉欣棠胡攸紅簡棟義主席:彭副校長旭明記錄:簡棟義壹、報告事項︰一、本(八十九)學年度申請升等教師及研究人員升等著作,自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三十日假校總區第三會議室公開陳覽。
升等資料全份自八十九年十月二日至十三日於同場地,開放供本會委員審閱核簽(援例同時影印升等推薦表等資料送醫學院人事組及社會科學院人事組,供相關學院校教評會委員就近審閱)。
二、本次會議議程、升等資料(統計表、初核結果彙整表、升等人員推薦表系院通過票數頁、系(科)所、學院教評會意見、著作審查意見表等)已於九月二十九日送發各委員先行審閱。
三、為保障各升等教師及研究人員說明權益,依本會八十九學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函知各升等申請人於十月十四日下午一時至五時撥冗等候,必要時通知到場說明。
四、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援例函知體育室及凝態科學研究中心主管,於十月十四日下午一時列席本會,介紹報告其單位推薦升等人員。
貳、討論事項︰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申請升等教師及研究人員升等審查,計有五十四人,如名單,提請審議。
說明:一、本校八十九學年度教師升等案,業經各學院及共同教育委員會推薦到校(社會科學院及教務處未推薦人選),計副教授升等教授三十三人、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十三人、講師升等副教授○人,講師升等助理教授六人,共計五十二人;研究人員升等案有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推薦副研究員升等研究員一人、助理研究員升等副研究員一人,共計二人。
總計本年申請升等人數為五十四人,如附統計表。
二、本學年度各級教師升等人數,均未超過第二一四五次行政會議通過分配各學院可升等名額。
九十年一月四日本校八十九学年度第一次职员甄审委员会议通过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行政院八十九年八月一日台八十九人政力字第一九一一0號函訂定
九十年一月四日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第一次職員甄審委員會議通過
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院授人力字第0九一00五0二0二一號函修訂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本校九十一學年度第四次職員甄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職員甄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本校九十四學年度第三次職員甄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附則:
一、本表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九條及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院授人力字第0九一
00五0二0二一號函規定修訂。
二、「個別選項」評分,業經提報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職員甄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三、個別選項之資績,均以受考人最近五年(由陳准辦理陞任甄審當月上溯計算)現職或同職務列等職務且與擬任職務性
質相當者始予採計。
九十一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评审委员会会议提案资料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97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1次會議會議記錄時間與地點:97年9月30日上午10時資訊大樓第3會議室主持人: 李校長淙柏記錄:白懿軍壹、人事室業務報告:一、本委員會委員目前成員58人,其中應用日語系應有2位選任委員,目前僅有1位該系選任委員,委員成員中男、女性均超過3分之1,各所、系、通識教育中心選任委員29位,委員任期1年。
二、本學期新聘專任教師未接聘為應用英語系助理教授賴政吉、多媒體設計系助理教授王蔘2人及室內設計系助理教授蕭家旗因目前任職台中市政府副市長,申請延後一年報到。
三、本學期資訊管理系助教何瑞枝經教育部核定升等講師;已送請教育部複審升等教授審查中者為副教授林春宏、副教授韓聖2人,升等副教授審查中者為助理教授吳忠芳、講師古慈俐、講師楊育寧等3人。
經本校送請外審合格,由本次會議審核者有副教授蕭家孟、助理教授楊維娟、助理教授許義忠等3人。
本校送請學者、專家外審升等副教授審查中者有助理教授姜葳、講師范敏玄、講師黃麗娟、講師林佳勳等4人及升等助理教授審查中者有兼任講師蕭敏如1人。
四、請各院、所、系(科)、中心及各行政單位轉知所屬如有專業證照需報備及不得違法兼職與租借,違者送請相關單位懲處,如有校外兼職、兼課案件亦請報備,公文已轉發各一級單位並公告於人事室網頁。
貳、討論提案:提案一:本校室內設計系副教授蕭家孟等3人以著作升等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明: 檢附蕭家孟老師等3人外審及教學服務評分如下表,謹請討論審查服務決議:照案通過,評分如表列。
提案二:商業設計系專任教授李淙柏改由多媒體設計系主聘,,提請審議。
決議:一、請主席李校長淙柏迴避,本案主席由謝委員俊宏代理主持。
二、照案通過。
提案三:97學年度本校暨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兼任教師續聘及新聘案,提請審議。
說明:一、第1學期室內設計系新聘兼任講師陳乃玲等2人。
二、學年度商業設計系新聘兼任副教授王桂沰等7人。
三、第1學期多媒體設計系續聘兼任講師李家祥等2人,新聘兼任講師賴郁芳等2人。
国立台湾大学98学年度行事历
9
25
五
碩、博士班生第二外國文免修甄試
98
9
26
六
網路加選課程截止(中午12時截止)
98
9
27
日
網路退選課程截止(系統開放至9月28日上午8時)
98
10
3
六
中秋節
98
10
4
日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開始
98
10
5
一
停修申請開始
98
10
10
六
國慶紀念日
98
10
12
一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截止
98
10
16
五
第一次進階英語網路申請免修開始
99
4
2
五
休、退學學生退2/3學雜費截止
99
4
5
一
民族掃墓節
99
4
6
二
溫書假(由暑休抵扣)
99
4
7
三
溫書假(由暑休抵扣)
99
4
12
一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開始
99
4
16
五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結束
99
4
16
五
第二階段學分費等各項費用繳費截止
99
4
19
一
期中考試開始
99
4
23
五
期中考試完畢
99
4
30
五
碩、博士班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98
11/22
11/28
十七
99
01/03
01/09
六
98
10/18
10/24
十二
台东师院九十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四次行政会议纪录
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 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推进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加强与外界合作,提升学校知名 度
其他事项
章节副标题
会议记录员确认事项
确认会议时 间、地点、 参会人员
确认会议议 程和议题
确认会议记 录内容,包 括发言、讨 论、决议等
确认会议记 录格式和保 存方式
结果:食堂菜品种类增加, 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决议:增加食堂菜品种类, 提高服务质量
议程项目一:关于学校食堂 的改进方案
议程项目二:关于学校图书 馆的扩建方案
决议:扩建图书馆,增加藏 书量
结果:图书馆扩建完成,藏 书量增加
议程项目二决议与结果
决议事项:通过《台东师院九十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四次行政会议纪录》 决议结果:会议记录通过,并决定于下次会议进行讨论 决议事项:通过《台东师院九十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四次行政会议纪录》 决议结果:会议记录通过,并决定于下次会议进行讨论
分析学校教学 现状
确定学校教学 改革实施计划
议程项目四
讨论学校发展规划
制定学校教学改革方案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分析学校教学现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确定学校教学改革实施计划
会议内容与讨论
章节副标题
议程项目一讨论内容
学校发展计划:讨论学校未来 发展方向和规划
课程设置:讨论课程设置和调 整,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队伍建设:讨论教师队伍 建设和培养,提高教师素质
讨论内容
成果总结:总 结了本次会议 取得的成果和
进展
问题与建议: 提出了会议中 存在的问题和
国立台湾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九十学年度第四次会议纪录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九十學年度第四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時地點:校總區第一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出席:彭旭明李嗣涔李東華何澤恆林正弘康明昌(梁庚辰代) 林金全梁庚辰陳定信賴金鑫盧國賢楊永斌蘇侃李雅榮楊平世高景輝柯承恩曹承礎(黃恆獎代)陳建仁宋鴻樟許博文貝蘇章廖義男包宗和葛永光請假:李達源張重昭王榮德陳俊雄余漢儀列席:廖菊蘭主席:彭副校長旭明記錄:簡棟義壹、報告事項︰一、本校已聘下列先生為兼任教師:二三、農學院獸醫學系龐飛教授原奉准自九十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休假研究一年,因獲聘為系主任,擬申請自九十年十二月一日起取消休假研究,並保留尚未休假研究半年之服務年資(三年半)併入下次申請時計算乙案,業簽奉核定,並提本校第二二二四次行政會議報告。
四、醫學院內科原提聘廖唯昱醫師為專案計畫講師,並經本會九十學年度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茲經廖醫師於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簽提出申請,並奉核定改聘為兼任講師,聘期仍為九十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特提會報告。
五、醫學院內科原提聘何奕倫醫師為專案計畫助理教授,並經本會八十九學年度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茲經何醫師於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簽提出申請,並奉核定改聘為臨床助理教授,聘期仍為九十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特提會報告。
六、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江隆永研究員擬申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至六月二十日留職停薪赴美研究講學乙案,業經該中心教評會通過並簽奉核定。
七、醫學院生理學科賴義隆教授擬以留職留薪於九十一年四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前往美國肯達基大學進行研究一案,賴教授九十一年二月至九十一年七月已奉准休假研究,本申請案係利用休假研究期間,業經該科教評會通過並簽奉核定。
八、理學院植物學系潘素美副教授升等教授案,業經報送教育部審定教授資格,潘教授自九十學年度原支副教授年功薪七一○元,升等後得晉支教授年功薪七四○元,本案經植物學系及理學院就潘教授教學研究服務成績予以考核,經簽註同意其晉支年功薪,業陳奉核定辦理,並提第二二二六次行政會議報告。
屏师院讯222期
屏師院訊222期屏師55週年校慶56屆校運會系列活動即將登場時光匆匆,屏師生日又將到來。
今年十二月九日是本校五十五週年校慶,籌備會議已於十月廿五日下午三時卅分召開,討論校慶之工作分配、擬訂全校運動大會競賽規則、第六屆樂府飄香音樂日活動等;與會人員亦建議製作精美紀念品,以本校名義贈送當天的貴賓、傑出校友及全校同仁,經在場委員一致決議,製作品質較佳之休閒衫乙式(分男性與女性),贈送上述人員。
今年校慶活動有兩項較大變化,一為「樂府飄香」音樂日活動,將首次在週休二日舉行(十二月八日星期六),希望全校同仁踴躍參加。
另外往年校慶會時由各系輪流表演的大會操,自今年起將由舞蹈比賽冠軍之班級擔任演出,期使活動更為精彩,是以九十學年度舞蹈比賽將調整至十二月五日校慶前舉行。
目前,下午五點半以後,校園中可看到參賽隊伍在音樂中加緊練習,希望能一舉奪魁,並於校運會開幕時,將屏師的「熱‧力‧健‧美」,展現在眾人面前。
茲將校慶、校運系列活動表列如下,我們期待它的來臨,更期望您的熱情參與。
屏師慶祝第五十五週年校慶暨第五十六屆校運系列活動日程表活 動 名 稱 日期、時間 地 點「國小教師示範性科學創意教學模組設計」研討會 90.11.24(六)08:00-17:30東校區五育樓第三會議室第二屆校長盃教職員工生桌球賽 90.11.26(一)~30(五)08:00-17:30東校區桌球室協奏曲之夜 90.11.29(四)19:00-21:30西校區表演廳九十學年度師範校院圖書工作人員業務研討會90.11.29(四)~30(五)08:00-17:30東校區五育樓國際會議廳、圖書館教師音樂會 90.12.03(一)19:00-21:30西校區表演廳「向文學的港灣靠泊」-名作家李潼演講 90.12.04(二)18:30-22:30東校區圖書館七樓視聽教室大四音樂會 90.12.04(二)19:00-21:30西校區表演廳捐 血 活 動 90.12.04(二)09:00-17:30東校區五育樓體育表演暨舞蹈比賽 90.12.05(三)18:30-22:00東校區體育館校 慶 美 展 90.12.05(三)~13(四)08:00-17:30西校區美工館「縱橫天下」-資料 90.12.05(三)~17(一)校園內各電腦查詢比賽 08:00-17:30全校合唱比賽 90.12.07(五)15:30-17:00東校區大禮堂樂府飄香音樂日 90.12.08(六)09:00-22:00東校區五育樓及校園第五十五週年校慶暨 第五十六屆校運 90.12.09(日)~10(一)08:00-17:30東、西校區木瓜傳情活動 90.12.09(日)08:00-22:00宿舍及校園木瓜園美女決賽 90.12.09(日)19:00-21:00東校區大禮堂校慶跳蚤書市 90.12.09(日)~14(五)08:00-17:30東校區圖書館六樓中庭本校教師著作展 90.12.09(日)~14(五)08:00-17:30東校區圖書館七樓中庭校慶園遊會 90.12.10(一)10:00-16:00西校區運動場校園卡拉OK 90.12.10(一)09:00-12:00東校區五育樓玄關(范玉華、劉後頌)專題演講 教育經費的分配及運用為使本校行政同仁對校務基金運作情形更加瞭解,十一月八日下午二時卅分,特邀請教育部會計處楊德川會計長蒞校演講-教育經費的分配及運用。
九十学年度工学院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小组汇总
九十學年度工學院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衛生小組
第一次會議記錄
時間:九十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十分
地點:工學院會議室(工綜館243室)
出席:楊院長永斌黃副院長漢邦(請假)韋文誠召集人劉教授格非謝教授淑華謝教授國煌(徐惠伶小姐代)陳教授琪芳(請假)林教授正芳(請假)
李教授源弘沈教授弘俊(邱如良先生代)陳教授亮全(何燦群先生代)陳教授正剛(請假)
林教授文澧潘明杰先生柳文成博士(項惠英小姐代)童秘書鈺斐
劉教授致為張文泰先生符績和先生
主席:楊院長永斌記錄:張文泰先生
討論與建議:
一、討論『工學院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衛生小組』資料訊息建置於工學院網站。
決議:現場由工學院網管劉德舜先生示範,擬建置以下資料上網,委員會委員名單、委員會會議記錄、工學院安衛相關法規、工學院安衛小組訪視結果報告、近期安衛小組業務工作、相關安全衛生網站。
二、.討論本學期第一次全院安全衛生訪查報告內容文字。
決議:確認文字如附檔。
三、討論全院安全衛生責任區域管理規章。
決議:有獨立系館之系所責任區域較明確。
僅針對較多系所共用之工綜大樓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作業要點』第五條授權,訂定『工學院綜合大樓管理規章』(如附檔)送請工學院院務會談後施行。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595436098.DOC
1。
国立台东大学师范学院九十四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临时院务会议.
國立台東大學師範學院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院務會議紀錄時間:九十四年十月廿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十分地點: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壹、主席致詞(略)貳、出席人員(詳簽到單)紀錄:張淑玲參、提案討論說明:一、依據美教系94年9月27日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討論更正。
二、自由選修課程增列補充說明:可選修本系專門課程選修科目,亦可選修其他學程、輔系、其他學系專門課程或校際合作遠距教學課程,不含通識教育課程及專業教育課程。
三、九十四學年入學學生之課程結構更正如下:決議:一、有關自由選修課程是否包含輔系、學程等疑義,敬請教務處協助釋疑。
(1)學生修習系上所開設之輔系、學程,是否承認為自由選修課程學分?(2)自由選修包含輔系是否違背教育部規定?若符合規定,修習輔系是否可同時取得學分證明書及當作畢業學分?或僅能二擇一?(3)學生修習輔系、學程做為自由選修課程,是否要收費?二、各系所開設之各類學程,有關學分證明書核發事宜,建請教務處辦理。
三、請各系多開設自由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
四、師範學院各系之自由選修課程說明部分比照辦理增列。
說明:一、依據美教系94年9月27日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討論,經表決6票全數通過,發展美術教育產業相關領域,仍隸屬於師範學院。
二、根據國立台東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94.6.9)提案十一有關美勞教育學系改名及隸屬問題,會議上有兩點結論:(1)暫緩美教系所提建議該系改名「藝術人文管理學系」並繼續隸屬師範學院,俟已報教育部申請有員額案核定情形後再議(2)申請有員額案如未獲教育部同意增設,同意再作全盤討論,依應有程序重新檢討。
三、本校申請員額案未獲教育部同意,依上述校務會議結論,本系是否改隸應依程序重新檢討。
四、檢附美教系繼續隸屬師範學院書面資料〈詳附件〉。
決議:本案逕送校務會議審議。
【附件】台東大學師範學院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臨時院務會議書面資料報告人:美勞教育系系主任姚亘日期:94.10.27 案由:本院美勞教育系繼續隸屬師範學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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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九十學年度第一次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二時
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行政大樓二樓)
出席:彭旭明李嗣涔(許博文代)李東華林正弘何澤恆康明昌(林金全代) 梁庚辰林金全陳定信(賴明陽代)賴金鑫盧國賢楊永斌蘇侃李雅榮楊平世(黃鵬林代)高景輝李達源(廖中明代) 柯承恩(林嬋娟代) 曹承礎張重昭陳建仁宋鴻樟王榮德(季瑋珠代) 許博文陳俊雄(歐陽明代) 廖義男(朱柏松代) 包宗和余漢儀
請假:貝蘇章葛永光
列席:廖菊蘭劉欣棠簡棟義
主席:彭副校長旭明記錄:簡棟義
壹、報告事項︰
一、本校已聘下列先生為兼任教師:
二、本校九十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案,經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及各學院簽擬續聘與否意見後送人事室彙辦,經整理出「兼任教師續聘
處理意見表」,提本校九十年七月十七日第二二○五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特提會報告。
三、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卞尚理講師擬申請自九十年八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育嬰留職停薪一年案,業經九十年七月十九日
該系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並簽奉核定。
四、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張小虹教授擬申請自九十年八月十六日起至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止留職留薪赴美國哈佛大學燕京社研究一案,業
經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該系八十九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並簽奉核定。
五、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為方便年輕教師出國進修,原奉准九十學年度休假研究劉錦添教授,將調整為分段休假,時間為九十年八月一日
至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業簽奉核定,並提第二二○三次行政會議報告。
六、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陳健輝教授因九十學年度奉准借調暨南大學資訊工程系擔任教授兼系主任,申請撤銷九十年八月至九十一
年一月之休假研究,並保留撤銷休假部分之休假年資案,因八十九學年度核定時辦法並無申請休假保留年資規定,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不適用八十九學年度以前核定之休假案,其下次休假年資自九十年二月起算,案經簽奉核定,並提第二二○三次行政會議報告。
七、電機資訊學院光電工程學研究所楊志忠教授原奉准於九十一年二月至七月及九十二年二月至七月休假研究,現因接任該所所長職務,
擬取消休假研究,業經簽奉核定,並提第二二○八次行政會議報告。
八、理學院化學系擬續聘林敬哲為兼任副教授案,原本校九十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案檢討時該系處理意見為「俟決定後另行專案報校」,
業經該系八月份教評會通過,簽奉核定,並提第二二一一次行政會議報告。
九、農學院獸醫學系王金和教授原核定於九十年八月至九十一年七月休假研究一年,因課程(大五經濟動物診療實習出診)需要,擬取消休
假,業奉核定,並提第二二○六次行政會議報告。
十、體育室曾主任賢亮教授因本校新體育館正值驗收、接管及落成啟用階段,考量相關事務繁雜且具連貫性,擬申請撤銷九十學年度休假
研究案,業簽奉核定,並提第二二一二次行政會議報告。
貳、討論事項︰
一
二
三、下列兼任教師擬申請教師證書資格審查,提請審議。
四、有關本校九十學年度教師(含研究人員)升等審查會議之審查日期、審查方式及進行程序,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九十)學年度申請升等各等級教師(含研究人員)共計五十八位(教師五十六位、研究人員二位)。
(二)、擬援八十九學年度升等審查會議一次審畢原則(依八十八學年升等審查會共識),請擇定升等審查會議日期。
(三)、申請升等資料擬援往例,將各升等人著作審查意見表、升等推薦表之系、院意見頁影印、及彙整系院意見頁資料簡表及
升等教師名單於會前分送各委員審閱;並請委員於委員核閱升等著作時,蒞核簽處詳閱升等人資料;另因一次審理需要,
通知申請升等教師於開會日上午十時至審查完畢(預定下午五時)待命等候,如有需說明時經通知後,能到會場說明。
(四)、審查方式、會議之進行,由各院院長對所屬申請升等人員簡要介紹,並答復委員詢問,如有需要升等申請人說明者即通
知到場說明;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及體育室另通知其單位主任於當日下午一時列席介紹說明。
升等人員全部介紹說明完
畢,由全體參與審查委員統一進行綜合投票,獲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通過升等,未達二分之一者通知到場再進行充分之
說明及詢答,並於詢答完畢後進行第二次綜合投票,獲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通過升等,未達二分之一者則升等不通過。
(五)、升等審查標準仍參照本校八十八學年升等審查共識原則辦理,謹摘錄本會八十八學年度升等審查原則共識如後,請參考。
(一)、重申規定:1、嗣後系(科)所、院級所送審之著作審查意見表資料,應全部送校。
2、對教師升等案個別審查之綜合投票,委員應全程參
與,始具投票權。
(二)、著作發表:理、工、醫、農、管理、電機、公衛等學院及教務處教育學程中心應有發表於SCI或SSCI所列學門期刊一篇以上之著作為
原則;文、法律、社會科學院應有發表於各該學門領域具分量之優良期刊為原則,並應將優良期刊名單,經系、院教評會通過後,送校教
評會核備,以供評量參考。
(附註:文、法、社會科學等學院已分別提供SCI或SSCI以外期刊名錄,並已附於本會常用相關法規彙編中,
請各位委員參考。
)
(三)、研究表現傑出之認定:如獲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獎或研究獎項、教育部所頒學術獎、國家講座獎項等。
(四)、年資要求:如僅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之基本年資升等應有傑出之表現。
(五)、對升等教師如需做綜合投票表決,儘量能統一表決,以減少標準不一之差異。
(六)、新增助理教授升副教授級之原則標準:博士後有獨立撰述之研究著作於回國後發表,研究領域有創新見解,整體審查無負面評價,惟過
度期二年內(八十八、八十九學年度),可從寬考量。
(六)、為期能使升等審查會議能順利、且有效率進行,請委員於升等著作公開陳覽後之委員審閱時間能蒞臨閱覽並於核簽表簽
名,並事先詳閱影印分送之升等教師資料。
決議:(一)、本學年度升等審查會議日期訂於九十年十月十三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舉行,請委員準時出席,如確因故未克出席者,行政主管請委託行政代理出席,推選委員請委託候補委員出席。
(二)、請各院院長事先準備,對所屬申請升等教師每人以三分鐘為原則,做言簡意賅之介紹(加詢答約五分鐘)。
(三)、為因應行政程序法之施行,除援例通知申請升等教師於開會日待命等後,於審議中如有需說明者方便到會場說明外,增
列對第一次綜合投票未達二分之一以上票數者,通知到會場做充分說明及詢答之程序。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下午三時十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