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深市创业板)

合集下载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与总结,以向相关方面和公众汇报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效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募集资金存放的渠道(1)银行存款:XX银行、XX银行等。

(2)其他金融产品:XX证券、XX基金、XX信托等。

2.募集资金存放的总额和占比募集资金的总额为XX万元,其中存放在银行的金额占XX%,存放在其他金融产品的金额占XX%。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使用的范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项目研发与推进:开展相关研究、试验、技术改进等。

(2)营销推广与品牌建设:开展广告投放、市场推广等。

(3)人力资源投入: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等方面的支出。

(4)设备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1)项目一:XXX项目具体用途:研发投入、市场推广、人力资源投入等。

执行进度和效果:在过去一年中,已完成XXX进度,取得了XXX效果。

(2)项目二:XXX项目具体用途:设施建设、技术改进、人力资源投入等。

执行进度和效果:在过去一年中,已完成XXX进度,取得了XXX效果。

(3)项目三:XXX项目具体用途:市场推广、人力资源投入、设备采购等。

执行进度和效果:在过去一年中,已完成XXX进度,取得了XXX效果。

四、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评估1.财务效益(1)收入增长: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的收入增长了XX%。

(2)利润增长: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的利润增长了XX%。

(3)资产增值: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的资产增值了XX%。

2.经济效益(1)就业机会增加: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为社会创造了XX个就业机会。

(2)商业影响力增强: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有所增强。

3.社会效益(1)贡献社会福利: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向社会做出了XX的贡献。

(2)改善生活环境: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升了社区的生活环境和硬件设施。

五、结论与建议根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使用效益评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在募集资金存放方面,应继续积极选择稳定风险较低的金融渠道,以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2-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会专字[20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储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第四章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第五章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本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优先股等,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储第三条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本行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本行应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本行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

该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二)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之前,每月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三)本行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的20%的,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有权随时查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料;(五)本行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本行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如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本行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在现代社会中,募集资金已经成为了各种组织和机构的重要手段。

无论是企业、政府还是非营利组织,都需要通过募集资金来支持自己的运营和发展。

然而,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因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也就应运而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的过程。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鉴证机构需要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这个过程包括对募集资金的来源、使用计划、使用过程、使用结果等方面进行审查。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目的和使用计划,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

鉴证机构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核查和鉴定。

这个过程包括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比对、核实,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

核查和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

鉴证机构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这个过程包括对审计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总结和归纳,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书面意见的目的是为了向相关方面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的信息,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它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为相关方面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的信息,以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因此,各种组织和机构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科技的不断创新,募集资金的方式和途径也愈加多样化和便捷化。

然而,对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鉴证,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人类的视角出发,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进行探讨,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鉴证意见的核心在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和验证。

募集资金一旦集资完成,就需要确保这些资金得到正确、合法和公正的使用。

因此,对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鉴证意见需要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募集方需要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明确表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承诺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鉴证意见的作用就在于对这些承诺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募集方按照约定使用资金,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透明地展示资金的使用情况。

鉴证意见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鉴证意见需要明确募集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来源可以包括投资者的认购款项、银行贷款、政府拨款等,用途可以包括项目开发、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

其次,鉴证意见需要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验证。

这需要依靠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审计和核对账目等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约定。

鉴证意见的编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鉴证意见需要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方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这意味着资金的使用应该是合理和有效的,能够为募集方的经营发展带来实际效益。

其次,鉴证意见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和准确的描述。

这包括资金的数额、使用的时间和地点、使用的方式和结果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最后,鉴证意见需要明确募集方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这意味着募集方应该对资金的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负责任地展示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编制鉴证意见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技巧和方法。

首先,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叙述的流畅性。

红日药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1-04-15

红日药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1-04-15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话:+86(10)8809558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Beijing PRCTel:+86(10)88095588传真:+86(10)88091190邮政编码:100140 Post Code:100140Fax:+86(10)88091190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0934号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鉴证报告尊敬的各位捐款人: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组织的支持和关注。

为了让您更了解我们组织在过去一年中的运作情况,特向您汇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是我们的年度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共募集资金XXX万元。

这些资金主要以以下方式进行存放和管理:1.1 银行存款:我们将XXX万元资金存放于合作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中,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

1.2 微信/支付宝、其他电子支付平台:我们将一部分资金设立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上,以方便捐款人的捐款和项目支出的支付。

1.3 财务专项账户:我们设立了专门的财务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对特定项目进行募集的资金。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募集到的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不受其他项目的影响。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对募集到的资金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以达到我们组织的宗旨和建设目标。

2.1 项目支出:我们根据捐款人的意愿和我们的公益使命,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教育援助:我们通过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支付学费、购买学习用品等方式,帮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 医疗支持:我们通过捐赠医疗设备、提供医疗救助金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 灾害救助:我们通过提供流动饮水、救济物资等方式,帮助受灾地区的人们度过困境。

2.2 管理费用:为了保证捐款人的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在必要时会使用部分资金支付一些必要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福利: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 办公开支:支付办公场所的房租、水电费等日常开支。

- 宣传推广:投入一部分资金在媒体上宣传组织的公益活动和项目,扩大公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我们高度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定期邀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我们的财务资金进行鉴证和审计,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近年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募集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财务活动,其使用情况对于捐赠人、投资人以及相关利益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为读者提供准确、可信的信息。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需要经过专业的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独立、公正的原则,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

审计过程中,应当对资金的流入、流出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核实,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过程中,需要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明确。

募集资金往往是为特定项目或事项而筹集的,因此必须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的需求和合同的约定。

鉴证意见应当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准确的描述,以便读者了解资金的具体运用情况。

鉴证意见应当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资金的使用过程涉及到资金的流转、支付和监督等环节,在鉴证意见中应当对这些环节进行全面的描述。

例如,资金的流转路径应当清晰可见,资金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规范,资金的监督机制应当健全有效。

鉴证意见应当明确指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和不规范行为,以便相关方面能够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鉴证意见还需要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果进行评估。

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是否取得了预期效益,都需要在鉴证意见中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当客观准确,基于充分的数据和证据,以便读者能够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的实际效果。

鉴证意见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进行评价。

信息披露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能够增加相关方的信任和参与度。

鉴证意见应当评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应当准确、可信,为相关方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

鉴证意见应当围绕资金的流入、流出、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过程、使用结果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展开,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信息的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地专项报告材料格式

信息的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地专项报告材料格式

公告编号:第21号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股东、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地专项报告进行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自XXXX年度起,我公司对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放,以下是我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情况的具体说明:1.存放银行我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合法合规的银行机构,在存放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确保资金安全稳定。

2.存放期限募集资金存放期限视具体项目需求而定,我公司充分利用存放期限内的资金为公司发展和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3.存放利率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我公司达成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获得较为合理的利率回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XXXX年度,我公司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目标和项目,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1.目标和项目a.研发投入:将一定比例的募集资金投入研发领域,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b.生产扩能: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线扩建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c.营销与推广:投入资金用于市场营销活动和品牌推广,提升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额;d.偿还债务:用于偿还公司相关债务,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和信用良好;e.其他合法合规用途:募集资金还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适度投入其他经营发展用途。

2.使用进度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用于募集资金的目标和项目,并确保资金的及时、透明、合理使用。

具体使用进度将在年度报告中向股东和投资者进行披露。

三、监督与不良资产风险防控我公司高度重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和风险防控,以下是公司监督与不良资产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1.资金监督我公司将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团队,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内部审计我公司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60题)1、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A.Ⅱ、ⅢB.Ⅰ、Ⅱ、ⅣC.Ⅰ、Ⅱ、Ⅲ、ⅤD.Ⅰ、Ⅲ、Ⅳ、Ⅴ【答案】 C2、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正确的是()。

A.IB.ⅢC.Ⅱ、Ⅲ、ⅣD.Ⅲ、Ⅳ、ⅤE.Ⅰ、Ⅱ、Ⅳ、Ⅴ【答案】 B3、下列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可以聘请一家会计事务所为其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服务B.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C.评价报告在提交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前需要得到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D.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最终认定【答案】 C4、以下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有()A.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B.证券投资基金C.自然人李某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用于融资融券的信用证券账户资产为350万元,李某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D.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机构【答案】 B5、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长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ⅢB.Ⅱ、ⅢC.Ⅰ、Ⅱ、ⅣD.Ⅱ、Ⅲ、ⅣE.Ⅰ、Ⅱ、Ⅲ、Ⅳ、Ⅴ【答案】 B6、以下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A.Ⅰ、Ⅱ、ⅣB.Ⅱ、Ⅲ、ⅣC.Ⅱ、ⅣD.Ⅰ、Ⅱ、Ⅲ、Ⅳ【答案】 A7、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Ⅰ、Ⅱ、ⅢB.Ⅰ、Ⅱ、ⅣC.Ⅰ、Ⅱ、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答案】 B8、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A公司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该无形资产作价2000万元,甲公司每年年末付款400万元,分5年付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三.doc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三.doc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三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三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判断)参考答案:错解析:保荐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是沪市特有的规定;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判断)参考答案:错解析:沪市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董事会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应当承担必要的费用;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3、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试点(以下简称股份报价转让)与现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转让的比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不定项选择)A.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属于公开发行股份未上市的公司,试点股份报价转让的挂牌公司是未公开发行股份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B.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采用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股份报价转让采用每个转让日集合竞价转让一次的转让方式。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明确监管要求如下: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四、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

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解析(1)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解析(1)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准入门坎低,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公司的管理基础薄弱,管理粗放,规范运作程度低.针对上述情况,##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为了匡助市场相关各方更好地理解《规范运作指引》的主要内容,我们就市场广泛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便市场更好地理解与执行.1、创业板上市公司绝大多数为民营控股企业,其中不乏家族企业,如何促进企业规范运作?答:十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结构不断完善,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推动企业变革和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因素影响,一些上市公司还存在管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规范,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制约,董事和高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不重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和回报等问题,影响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创业板公司虽然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但由于发展历史相对较短,民营企业、家族企业比例较高,一股独大的现象更为明显,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和其它规范运作问题,完善公司管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为了在开板之初即立好"规",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诚信经营,深交所在总结目前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基本特点,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涉与的各个方面,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规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者突出问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明确的规定, 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和健康发展.2、深交所规范创业板企业运作主要从哪几方面入手?答:《规范运作指引》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规范运作的内容作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 从其架构看, 《规范运作指引》共十一章,涵盖了公司管理结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平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监管措施和处分措施等各个方面, 内容比较全面、丰富.除了对目前主板和中小板市场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进行充分借鉴外,还针对创业板公司的特点,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固然, 《规范运作指引》并非包罗万象,也不可能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各个具体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而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监管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细化,使之在实践中能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其余规定再也不重复.3、创业板一股独大现象相对突出,深交所如何防范因一股独大而导致董事会决策流于形式?答:针对创业板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为了防范因"一股独大"引起的董事会决策流于形式、重大事项全由董事长一人做主的风险, 《规范运作指引》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审批,强调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要求《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对于涉与重大业务和事项的,也要求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不得授权单个或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前述规定外的部份职权的,授权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公司章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做出具体规定.4、深交所如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答:由于创业板民营企业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控制力更为突出,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特权直接或者间接伤害上市公司与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投票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其权利的行使.同时,创业板杜绝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现象;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控制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或者利用他人账户、向他人提供资金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分.此外, 《规范运作指引》还特殊强调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填报制度,要求其严格按照深交所关联人档案信息库的要求,如实填报并与时更新关联人的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深交所如何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答:《规范运作指引》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行为规范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任职资格方面,规定董、监、高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不得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以与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义务方面,要求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如浮现公司或者本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深交所公开谴责的,需通过指定媒体向全体股东发表个人公开致歉声明.监事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调查、建议与报告义务.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伤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应保障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6、募集资金使用向来是我们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哪些考虑?答:与主板一样,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与节余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等事项,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与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独立董事也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礼聘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7、创业板公司普遍超募资金较多,平均超出一倍多,请问深交所对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哪些规定?答:已发行的 28 家创业板公司共计划募集资金 70.78 亿元,实际募集资金 154.78 亿元,总体实际募集资金为计划募集资金的 2.19 倍.对于超募资金问题,为保证超募资金的安全, 《规范运作指引》要求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与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并且明确提出,上市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时对外披露,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需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时,还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8、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亲属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有什么规定?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短线交易,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否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与时披露相关事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例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以与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分与其衍生品种的行为.9、核心技术人员是创业企业稳定经营的重要基础,请问深交所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股分锁定有何考虑?答:此前,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中,部份人士也提出应按照董监高的股分锁定要求,对非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实施股分锁定.考虑到上述人员对于创业板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确实有较大的影响,有必要对其所持股分的锁定问题做出规定, 《规范运作指引》对非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所持股分的锁定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前述人员所持本公司股分进行强制锁定,或者由前述人员自愿申请对所持本公司股分执行与董监高同样的锁定规定.10、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方面,创业板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答:《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特别强调公司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建立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与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此外,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市公司在礼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1、深交所对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有哪些特殊考虑?答:为防范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重大风险,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与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2、深交所在如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方面有哪些措施?答:首先,创业板将与主板处理方式相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违反《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培训指引》〕、#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所列情形且情形严重的,特别是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性的重大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提出异议,上市公司不得将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次,为进一步催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减少"花瓶"董事现象, 《规范运作指引》除了强调独立董事应当充分行使《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六项特殊职权外,还对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天的现场检查工作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以与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为了便于进行检查,还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工作笔录》 ,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以真正促进独立董事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为了解决上市公司违规后独立董事责任不好判断的问题, 《规范运作指引》还明确提出, 《独立董事工作笔录》记载的内容将是我所决定是否赋予独立董事减责或者免责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还鼓励选聘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以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与专业支持作用.13、在公平披露方面,创业板如何防范特定对象调研或者采访过程中的内幕信息泄漏风险?答:《规范运作指引》对特定对象以采访调研之名"探查"上市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的风险进行了防范,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时,应事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并要求董事会秘书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并全程参加,由董事会秘书对整个的调研或者采访过程以与相互沟通的信息进行控制与把关,控制未公开重大信息提前泄漏风险.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也应签名确认.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此外,还鼓励上市公司将与特定对象的沟通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的相关情况,置于公司上或者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14、目前主板或者中小板部份公司董监高辞职卖股票后,又重回公司任职,对于这种情况创业板有哪些措施?答:主板、中小板监管实践发现,部份公司存在董监高为全部卖出解禁股票而辞职,股票卖完后再回来重任董监高的现象,引起市场较多质疑.为了对这种现象进行适度遏制,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三年内, 上市公司拟再次聘任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上述人员辞职后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书面报告深交所.如果发现属于为了卖股票而辞职的情形,我所将对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该聘任议案时予以明确说明并公告.15、创业板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有何特殊要求?答:《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应与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或者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预人员、时间、地点与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等,如果浮现为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还应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与责任承担情况.此外,上市公司需注意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如果由上市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者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深交所今后还将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实施严格监管,催促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管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6.1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6.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3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上市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6.4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四)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六)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上市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本所备案后公告。

国瓷材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国瓷材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3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文件,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张曦、庄丽、上证国瓷 1 号定向计划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3,810,571 股,发行价格为 1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5,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787,87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

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14,167,834.02 元,其中本年使用募集资金 117,008,676.18 元:①年产 3,500 吨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项目使用 102,532,986.17 元;②研究中心升级项目使用 14,475,690.01 元。

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为26,297,834.02 元。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9.02.01•【文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修订)(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2年1月发布,2013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6年12月第二次修订,2018年2月第三次修订,2019年2月第四次修订)为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效率,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定期报告编报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一)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6.2条、第6.3条的要求及时披露定期报告。

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数据(年度财务数据应当经审计)的,应当及时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6.2条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至少提前5日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应在向本所报告的同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本所将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监管措施。

(三)本所根据均衡原则统筹安排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沪市主板)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沪市主板)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沪市主板)招股说明书过审后,上市公司开始进行募集资金。

这些资金被用于发展公司的业务、购买设备、扩大业务规模等等。

但投资者关心的是这些募集资金是否被合理利用。

为此,上市公司需要提供一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存放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首先需要清楚地陈述上市公司募集到的资金存放情况。

在这个部分,上市公司需要提供以下内容:1. 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名称和账户号码;2. 存放募集资金的起止日期;3. 募集资金存放的货币种类;4. 存款利率;5. 募集资金已存放的余额;6. 存款余额的变动情况,如存款利息、提现等。

二、使用接下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需要详细描述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这个部分,上市公司需要提供以下内容:1. 募集资金使用的日期和用途;2. 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收入或支出;3. 募集资金使用的金额;4. 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计划所陈述的使用计划是否一致;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变动情况和原因;6. 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募集资金使用。

鉴证报告需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并且符合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鉴证报告需要解释原因。

三、组成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通常由以下内容组成:1. 陈述募集资金存放的事实;2. 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 鉴证人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审查和鉴定结论;4. 鉴证人的签名和相关证明文件。

四、鉴证人鉴证人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用于审查和检验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鉴证人应当具备适当的会计、审计和相关技能和经验。

报告应当清楚地列出鉴证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总之,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展示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的重要文件。

这份报告需要从存放和使用两方面提供详细的信息,以确保投资者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清晰的认知。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尊敬的投资人:
我们向您报告,根据您对我们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至XX 年XX月XX日持有的募集资金进行的鉴证工作,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管理职责,确保了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聘请了具
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的收支进行了核实和审计。

同时,我们还委托了独立第三方法律机构对我们相关的募集资金
相关协议、文件和程序等进行了审查和鉴定,确保了相关业务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我们对募集资金的重要利用方向进行了分类和细化,并
建立了相应的中央管理系统进行监督。

对于每笔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我们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审批和监控,确保了
募集资金的实际利用情况符合您的期望和要求。

最后,我们特别重视与您的沟通和交流,对于您提出的任何疑
问和建议,我们都会及时回复并积极处理。

同时,在申报相关政
府监管部门的审核阶段,我们提供了全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确保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合规性。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您的投资保驾护航,在实现我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为您带来最大的投资回报。

敬礼!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深市创业板)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适用于深市创业板)
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否发生重大变承诺投资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说明本年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以下内容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非无保留结论的理由
(………)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止xxxx年xx月xx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xxxx会计师事务所以“xxxx验字[xxxx]xxxx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规则汇编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规则汇编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规则汇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者分别适用不同的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规则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注意事项:要点1:审议要求各有不同上交所明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则未作明确规定,通常由董事会审议即可;实务中,沪深两市均有部分上市公司会选择将《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要点2:鉴证报告均需出具,具体要求存在差异年度审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鉴证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出具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要点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需要关注具体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核查意见除深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外;规则层面未对其作出进一步规定;实务中,沪深两市均有部分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对《前次募集资金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度)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XXX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XX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zz核字[2014]号
X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三、非无保留结论的理由
(………)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果同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或内控审计报告需要将此句删除]。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ABC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ABC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zz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XX月XX日
XXX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合计
三、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比例
截止xxxx年xx月xx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xxxx会计师事务所以“xxxx验字[xxxx]xxxx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xxxx年xx月xx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xx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xx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xx元。截止xxxx年xx月xx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xx元。
【应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XXX股份有限公司
ABC公司
XXX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zz核字[2014]XXX号
zz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x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XXX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xx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xx元。截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xx元,扣除发行费用xx元,募集资金净额xx元。
一、董事会的责任
ABC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x届x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xxx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xx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或%的整数倍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ABC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