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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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当中伤残六级的情况一般赔偿在二十多万,医药费和营养费等都需要进行赔偿,而且六级残疾是需要护理以来的,按照司法鉴定的结果确定护理以来级别确定相应的费用,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最后的赔偿费用。
一、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有责任。
2、有的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一审终结后,还会继续产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受害者达到了六级的伤残情况,那么需要结合受害者的相关情况进行赔偿,费用都是比较高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受害者的年龄,一般赔偿二十年的费用,还会根据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