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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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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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各县(
区)人民政府
电信长治分公司
移动长治分公司
联通长治分公司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
市气象局
长治公路分局
长治广播电视台
长治市日报社
市新闻中心

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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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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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资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委宣传部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上报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及启动条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响应措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长治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长治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长治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4]33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长治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4]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在长治市建成区范围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用燃料范围
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渣油),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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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4]38号【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5.08【实施日期】2014.05.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8日长治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做好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基本特点2013年全市共发生76起地质灾害,规模以上的2起,均为崩塌地质灾害,其中一起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尤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重。

崩塌主要出现在公路、铁路两侧、建筑物附近切坡地段和陡坎地貌区;滑坡主要出现在黄土层覆盖在地势高差较大的粘土质基岩上,有一定倾角,其倾向与坡向一致的接触面出露地表的地区;地面塌陷多发生和分布在矿山采空区。

2013年全市各类隐患点共计1181处,(其中崩塌278处、滑坡104处、泥石流22处、不稳定斜坡508处、地面塌陷267处、地裂缝2处),受灾害威胁的人员24000余人,财产4200余万元。

二、2014年全市降水及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长期天气预测为:2014年全市降水量为427.0~550.5毫米,其中平川盆地为427.0~525.0毫米,丘陵山区为452.5~550.5毫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5•【字号】晋政办发[2013]109号•【施行日期】201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0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5日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在重污染天气下,强制执行污染减排措施,加强人体健康防护,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连片设区的市大面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筹领导,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长政发[2014]57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长政发[2014]57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长政发[2014]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转型跨越发展,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 11月9日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长治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发[1990]54号)等7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长治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1日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长治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发[1990]54号2.长治市优惠残疾人的规定长政发[1995]15号3.关于调动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承包活动的规定长政发[1995]55号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有关规定长政发[1997]2号5.长治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发[1997]14号6.长治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长政发[1997]40号7.长治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长政发[1999]8号8.长治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实施细则长政办发[1999]104号9.关于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全额缴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发[2000]36号10. 长治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长治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发[2001]74号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1]114号12. 长治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长政发[2001]117号13. 关于涉农收费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长政办发[2002]10号14. 长治市古老稀有和珍贵树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长政办发[2003]42号15. 长治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发[2005]33号16. 关于在全市分步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长政发[2005]42号17. 长治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发[2005]55号18. 关于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05]81号19. 长治市地方煤矿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暂行规定长政办发[2005]95号20. 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05]95号21.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政发[2006]74号22. 关于收取地方煤矿矿山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长政发[2006]91号23. 关于进一步规范煤气相关费用收取的通知长政办发[2006]29号24. 长治市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06]37号25.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的通知长政办发[2005]20号26. 长治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管理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06]74号27. 进一步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06〕80号28. 长治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长政发[2007]29号29. 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长政发[2007]55号30. 长治市煤矿、非煤矿山、建设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办法(试行)长政办发[2007]32号31. 长治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威害申报管理办法长政发[2008]13号32. 关于对全市高危行业重点生产经营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08〕79号33. 关于加强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1号34. 长治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长政办发[2008]42号35.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储售煤场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79号36. 长治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08]81号37. 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101号38. 关于加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160号39. 长治市市区环卫、园林绿化用工管理试行办法长政发[2009]1号40. 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保障职工生活的若干意见长政发[2009]9号41. 长治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长政发[2009]73号42. 长治市地方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法长政办发[2009]31号43. 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优惠政策办法长政办发[2009]38号44.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53号45. 长治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09]61号46. 长治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办法长政发〔2010〕70号47. 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查办法长政发〔2010〕71号48. 长治市利用煤炭资源支持招商引资暂行办法长政发〔2010〕92号49. 长治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和长治市焦化企业安全生产事项集中许可制度长政办发〔2010〕7号50. 长治市地方煤矿重大项目及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10〕9号51. 长治市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项目及设备招标规定长政办发〔2010〕10号52. 长治市煤炭销售票发放使用监督查验管理制度长政办发〔2010〕13号53. 长治市涉煤涉焦及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集中审批及行政监察制度长政办发〔2010〕15号54. 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0〕40号55. 长治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0〕97号56. 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0〕123号57. 关于调整我市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47号58. 长治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实施办法长政发〔2011〕92号59. 长治市城中村改造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长政发〔2011〕99号60. 长治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1〕35号61. 工业企业保增长保发展双十条措施长政发〔2012〕43号62. 长治市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细则长政发〔2012〕54号63. 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2〕67号64. 关于保持商贸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十二条措施长政发〔2012〕68号65. 关于兑现工业企业项目建设相关奖励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2〕76号66. 长治市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长政发〔2012〕83号67. 长治市加快推进百亿元非煤非电项目十条措施长政办发〔2012〕72号68.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长政办发〔2012〕80号69. 长治市对外贸易十二条措施长政办发(2012)91号70.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发〔2013〕18号71. 关于全面规范各类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63号72. 关于印发长治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41号——结束——。

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市境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2、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一次多人急性中毒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元的特大安全事故。

3、其他性质特别恶劣、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是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城市燃气、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锅炉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和急性中毒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由市政府集中领导,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结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领导组(下称市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马和平副市长副组长:秦正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杜正平市经贸委主任。

雷党辰市公安局局长张巨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学彦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办事处主任李广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李明芳市交通局局长赵坚市卫生局局长武阳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郭亮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秀亭市建设局局长李予胜长治供电局局长闫广市文物旅游局局长贾先凤市民政局局长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亢玉怀中石化长治分公司经理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抢险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重大决策,督促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开展工作,检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附件9工业源减排清单序号地市经纬度坐标经度纬度橙色预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天)估算减排量(千克/天)NOx 烟粉尘 VOCs21 2 3 4城区城区城区城区城区南二环路城区城区太行西街168号113°6′57″涉密涉密113°15′11″36°8′14″涉密涉密36°12′25″否是是是商品混凝土--40 万立方/年涉密涉密/40 万立方涉密涉密5300吨、5315吨、7000 吨137.94197.942.73208.67145.2413.031.21672.5291.8235.459.70.61停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汽车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涂装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1.215.459.70.61停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涂装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1.215.459.70.61停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涂装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1.215.459.70.61停产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涂装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1.215.459.70.61蓝色预警估算减排量(千克/天)红色预警估算减排量(千克/天)黄色预警估算减排量(千克/天)停限产措施停限产措施停限产措施停限产措施主要产品产量产能规模烟粉尘VOCsVOCs VOCsVOCsNOx NOx NOx NOxSOSOSOSO SO2 222密炼、压延、挤出、硫化混胶、胶片、输送带涂装生产线喷漆线长治市长治市山西凤凰胶带责任有限公司长治市混凝土搅拌长治市诚达商砼有限公司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橡胶、板管、带制造长治清华机械厂制造业砼结构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烟粉尘是否纳入环统县(市、区)具体地址烟粉尘烟粉尘主要产品生产线工序所属行业企业名称435 城区长治市北董新街65号113°6'27"36°8'11"是固晶、点胶LED灯珠180000KK40000KK0 0 0 0.3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0 0 0 0.36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0 0 0 0.36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0 0 0 0.36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0 0 0 0.366 7 8 9城区城区城区城区长治市北董新街65号城区机械工业园区英雄南路666号城西路64号城东路102号113°6'27"113°5′18″113°05′21″113°07′45″36°8'11"36°7′51″36º11′12″36º9′53″否否是否固晶、点胶挤出、喷涂清理、研磨组装、喷漆LED灯珠PVCU塑料异型材、管材、铝材小麦粉发动机缸体12000KK6 万/年、5万吨/年、5000吨/年3.5万吨/年10000 件/年9000KK4 万吨、3万吨、3000吨2757吨4000件0.48251.332.24144.332.733.39204.330.30.912.42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停止汽车运输0.48_251.332.24_144.332.73_204.330.360.91_2.42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0.48_251.332.24_144.332.73_204.330.360.91_2.42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0.48_251.332.24_144.332.73_204.330.360.91_2.42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点胶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喷漆工段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0.48_251.332.24_144.332.73_204.330.360.91_2.42谷物磨制机械加工长治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长治市长治市山西成功淮海发动机有限公司山西中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华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国营长治面粉厂长治市电子信息长治市长治虹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41011121314城区郊区郊区郊区郊区长兴中路114号漳电路19号关杜庄杨暴村西白兔乡霍家沟村113°07′40″113°4′55″113°04′35″113°0′44″113°05′28"36º12′2″36°09′22″36°18′38″36°11′35″36°40′33"否是是是是印刷印刷3#4#5#6#1#2#3#4#1#2#1#2#报纸电力电力电力电力电力电力电力电力电/热电力电力4000万/年215MW/年215MW/年215MW/年215MW/年300MW/年300MW/年600MW/年600MW/年330MW/年330MW/年25MW/年25MW/年4300万86819.04万度55860.84万度99865.71万度6.934272亿度8.808222亿度23.56039亿度23.90459亿度150900 万度102900 万度23100 万度23100 万度1593.851025.481833.35486.126201662.731683.85336229.127859.645902.423797.76789.671800.272296.036157.486235.76668.21455.671673.21396.52255.09456.09120.94154.24413.64418.91246.73168.2416043.528.211328.7854.881528.33405.27518.061386.091403.73379.45258.76264.18涉及VOCs 工段停产4# (未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停产;错峰运输:停止汽车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11 月1 日若不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则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1025.48———3797.69———255.09———8.21854.87———白日停产,夜晚(20:00-8:00)间歇生产4# (未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11 月 1日若不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则停产) 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50%1025.48———3797.69———255.09———8.21854.87———白日停产,夜晚(20:00-8:00)间歇生产4# (未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11 月 1日若不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则停产) 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1025.48———3797.69———255.09———8.21854.87———无4# (未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5 车辆正常运输(11 月 1日若不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则停产) 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1025.48———3797.69———255.09———8.21854.87———火力发电火力发电火力发电长治市长治日报印刷厂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漳泽发电分公司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长治市长治市长治市长治市长治市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火力发电4515113°3'0"36°22'30"是1#8m2竖炉2#8m2竖炉4#200m2 烧结机5#200m2 烧结机8# 1080m2高炉9# 1080m2高炉6#65t/h 转炉7#80t/h 转炉8#80t/h 转炉100万吨型材110万吨高线60万吨 H型钢烧结生铁钢坯钢坯钢材钢材45 万吨/年45 万吨/年220万吨/年220万吨/年120万吨/年120万吨/年120万吨/年120万吨/年120万吨/年100万吨/年110万吨/年60 万吨/年50 万吨/年50 万吨/年17.5万吨/年间隙停产377.15219.31228.5231.5715.372412.242412.244771.031604.33469.18248.7355.1588.2733.58253.82152.32956.612956.613750.21694.361135.79232.15522.64313.588198197161.153025.183793.8563.73148.06549.06549.0636.18197.1872.5577.5546.55342.97错峰生产:停其中一条烧结生产线,球团停产,停一座转炉,剩余两座转炉轮流生产,停2 条轧钢生产线,剩余 3 条轧钢生产线轮流生产;预计产能可限产50%;错峰运输:停止运输8188.6810220.813757.55830.91错峰生产:停其中一条烧结生产线,球团停产,停一座转炉,剩余两座转炉轮流生产,停 2条轧钢生产线,剩余3 条轧钢生产线轮流生产;预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50%8188.6810220.813757.55830.91错峰生产:停其中一条烧结生产线,球团停产,停一座转炉,剩余两座转炉轮流生产,停 2条轧钢生产线,剩余3 条轧钢生产线轮流生产;预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8188.6810220.813757.55830.91错峰生产:停其中一条烧结生产线,球团停产,停一座转炉,剩余两座转炉轮流生产,停 2条轧钢生产线,剩余3 条轧钢生产线轮流生产;预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8188.6810220.813757.55830.91钢材钢材钢材活性石灰长治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烧结故县镇故县村郊区四轧一轧套筒窑生铁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球团矿球团矿钢坯4616郊区漳电路19号113°07′00″36°24′00″是回转窑机立窑焦化2×75吨燃气锅炉1#120m2烧结机2#120m2烧结机1#530m3高炉2#530m3高炉1#80t/h转炉2#80t/h转炉轧钢生铁钢坯线材20 万吨/年10.5万吨/年135万吨/年2×75t/h100万吨/年100万吨/年75万吨/年75万吨/年75万吨/年75万吨/年60万吨/年20.90 0 393.64 0510.60 0 183.12 03- 752.97 3953.091590.791384.8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72 小时376.4851976.545795.395692.42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376.4851976.545795.395692.42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376.4851976.545795.395692.42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376.4851976.545795.395692.4258700163.64 519.64 60.64 0 ————————————————————————万度318092 吨325555 吨246263.73 吨546.12 1381.48 8315.7224341.03 吨229313.9吨134.94错峰生产:停一座烧结机,球团机全部停产;预计产能可限产50%;错峰运输:停止运输690.744157.8567.47错峰生产:停一座烧结机、一座高炉,球团机全部停产;估计产能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50%273.06690.744157.8567.47错峰生产:停一座烧结机、一座高炉,球团机全部停产;估计产能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273.06690.744157.85错峰生产:停一座烧结机、一座高炉,球团机全部停产;估计产能可限产50%;错峰67.47 生产;估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273.06690.744157.8567.47216028.68 吨151223.5吨活性石灰白云石钢延压加工火电焦化长治市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电、蒸汽烧结矿焦碳273.064717181920郊区郊区郊区漳山路1号西白兔乡南村葛家庄村西白兔乡霍家沟村113°12′35″113°0′12″113°1′14″111°58′03″36°26′30″36°24′43″36°24′9″35°49′00″是是是是炼焦炼焦炼焦1 组焦炉1 组焦炉1 组焦炉烧碱工序一期烧碱工序二期氯乙烯一期氯乙烯二期酮法水合肼生产线一条焦炭焦炭焦炭60万吨/年60万吨/年130万吨/年10万吨/年6 万吨/年10万吨/年6 万/年吨1.5万吨/年12.9万吨19万吨41万吨15 万吨16 万吨1.5万吨38.1556.21181.76157.55232.15504.45171.09239.52547.91137.4582.45137.4582.4520.611157.091705.183705.2489.55149.2789.55149.2722.39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72 小时;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72 小时;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72 小时;错峰运输:停止运输两条聚合干燥生产线,停一条聚合干燥生产线;预计限产50%;错峰运输:停止运输19.07528.10590.8878.775116.075252.22585.545119.76273.95568.72541.22568.72541.22510.305578.545852.591852.6244.77574.63544.77574.63511.19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两条聚合干燥生产线,停一条聚合干燥生产线;预计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19.07528.10590.8878.775116.075252.22585.545119.76273.95568.72541.22568.72541.22510.305578.545852.591852.6244.77574.63544.77574.63511.19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两条聚合干燥生产线,停一条聚合干燥生产线;预计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19.07528.10590.8878.775116.075252.22585.545119.76273.95568.72541.22568.72541.22510.305578.545852.591852.6244.77574.63544.77574.63511.195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生产;估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生产;估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生产:延长出焦时间至 72小时;错峰生产;估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两条聚合干燥生产线,停一条聚合干燥生产线;预计限产50%;错峰生产;估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19.07528.10590.8878.775116.075252.22585.545119.76273.95568.72541.22568.72541.22510.305578.545852.591852.6244.77574.63544.77574.63511.195水合肼烧碱烧碱氯乙烯氯乙烯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长治市晋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化工行业长治市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南村煤化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482122232425长治长治长治郊区郊区郊区111°58′03″113°1′14″113°1′14″13°3′59″112°59′36″35°49′00″36°24′9″36°24′9″36°12′26″36°07′20″否否否否否一条生产线(酰化、环合、烷化、扩环)一条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线一台燃气锅炉原料预处理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甲醇1000吨/年20万吨/年75吨/年20万吨/年20万立方/年20万立方/年1000吨20万吨54万吨柴油组分16.5万吨、石脑油组分4.2万吨1.6万立方13万立方40060.6143.032.52130.3124.851.337.39—0.04840.394共 50台反应釜,停25 台,冰机 4台,停2 台;估计限产50%;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生产:停产错峰生产:停产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460.6143.03__1.26130.3124.85__1.33__3.695—__共50 台反应釜,停25 台,冰机 4 台,停 2 台;估计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50%错峰生产:停产错峰生产: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460.6143.03__1.26130.3124.85__1.33__3.695—__共 50 台反应釜,停 25 台,冰机 4台,停 2台;估计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4、国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生产:停产错峰生产: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20%460.6143.03__1.26130.3124.85__1.33__3.695—__共50 台反应釜,停25 台,冰机 4 台,停 2 台;估计限产50%;错峰生产;预计可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生产:停产错峰生产:停产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460.6143.03__1.26130.3124.85__1.33__3.695—__乙炔气柴油组分、石脑油组分、尾油化工行业乙炔气化工行业蒸汽化工行业化工行业化工行业马厂镇漳移村三嗪酰胺西白兔乡南村村南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甲醇有限公司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油化工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阳光乙炔气厂长治市蓝科化工有限公司郊区西白兔乡南村村南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蒋村长治市漳泽工业园霍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926272829郊区郊区郊区郊区合成西路3号五一路长安街56号西白兔乡漳村西白兔乡南村113°07′03″113°2′25″113°2′05″113°0′10″36°24′09″36°8′30″36°26′02″36°24′40″否是是否磺化锅炉锅炉锅炉煤炭原煤5000 吨/年220万吨/年400万吨/年60万吨/年2000吨220万吨401万吨60万吨45.76397125.1838.3287.6477.1814.03360.036.395.154.1216.33两台干燥塔,停产一台;估计限产50%;错峰运输:住手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______两台干燥塔,停产一台;估计限产 50%;错峰运输:高排0 2.575 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______2.575___两台干燥塔,停产一台;预计限产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______两台干燥塔,停产一台;预计限产50%;错峰0 2.575 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 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_________2.575__________________煤炭开采选矿原煤精煤十二烷基磺酸钠长治市煤炭开采选矿煤炭开采选矿长治市长治市澳尼克合成化学有限公司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日用化工长治市长治市503031323334郊区郊区113°2′12″113°02′03″113°4′23″113°4′23″113°4′23″36°21′38″36°1333″36°24′24″36°24′24″36°24′24″是是是是否洗选洗选锅炉开采洗选洗选洗选710万吨/年120万吨/年120万吨/年80万吨/年120万吨/年710万吨119万吨间歇停产间歇停产间歇停产402.18247.97202.423.53.064.215.1517.27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错峰运输:停止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 50%____________________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限制国 4、国 5 运输车辆比例,为正常量的20%____________________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 _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 _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 _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 _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错峰运输:高排放车辆禁止运输: _国 4、国 5车辆正常运输_______________山西潞安矿业集团王庄煤矿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宏光洗煤厂长治市郊区中兴洗煤厂长治市郊区鑫宝煤业有限公司洗精煤洗精煤洗选原煤原煤煤炭开采选矿西白兔乡小河堡煤炭开采选矿洗精煤西白兔乡漳村西白兔乡漳村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小常村故县郊区长治市郊区长治市长治市长治市5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6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6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6号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已经长治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4日长治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施细则为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我市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一)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到2020年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矿实现生产安全长周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5以内。

(二)瓦斯事故有效控制。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瓦斯实验室规范运行,瓦斯抽采能力全面提升,抽掘采平衡,实现作业“零超限”、管理无盲区。

(三)水害事故有效控制。

煤矿防治水体系基本建立,资源整合矿井实现水文地质条件清楚、防治水图件完善、基础台账规范。

依法退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

(四)整合矿井有效管控。

所有整合煤矿全部纳入一级主体统一管控,实现“真控股、真投资、真管理”;以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成为治理有效、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五)重大隐患及时治理。

全面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准确辨识,有效治理重大隐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晋政办发〔2023〕61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50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8日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指导市县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加强预警、提前响应,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5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山西省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分项预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 指挥体系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省指挥部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02•【字号】长政办发〔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6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政办发〔2018〕102号)同时废止。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日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减轻空气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潜在的重污染天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市辖区内空气质量各监测点的数据及气象情况,及时掌握、预警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3)坚持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7•【字号】长政办发[2016]97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97号长治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使我市在发生重特大火灾后,各单位、各部门有机协调配合,快速、科学、有效地处置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重特大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 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坚决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有效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1.4 应急处置原则统一指挥,分职负责。

由市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权限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救人优先,减少损失。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为第一要务,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快速反应,科学施救。

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援,按照处置程序,采取科学措施,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增强救援能力。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平时做好各项火灾预防工作,不断优化队伍、装备建设和演练,做到火灾预防与应急救援有机结合。

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内(除森林火灾)的各类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和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消防方面的应急救援。

2 组织体系与职责2.1 重特大火灾联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为强化对重特大火灾救援的应急协调指挥,成立长治市重特大火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火灾应急指挥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长政办发〔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求,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和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长治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部下设1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杨勤荣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总指挥:王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尚日红副市长景普秋副市长郜双庆副市长XXX平副市长成文碧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川市政府秘书长成员:李建鸣市政府副秘书长范连星市政府副秘书长秦玉琪市政府副秘书长闫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冯绍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进卫市政府副秘书长XXX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桑利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牛玉书市教育局局长方晋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杨鸿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乔亚民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宋书林市民政局局长董国志市司法局局长贾软贤市财政局局长王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俊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赵晚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邢张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连树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满荣市水利局局长秦志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晓峰市商务局局长张琼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晓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建良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庆宏市体育局局长原文祥市能源局局长韩晓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赵锐共青团长治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马丽莉长治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XXX平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杨泽荣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卫永平长治海关筹备组组长席宏为长治银保监分局局长李京文长治煤监分局局长桂晓波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兵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杜争峰市应急局副局长、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李前进长治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宫兆刚武警长治支队支队长姚劲松市供电公司经理田志勇市移动公司经理李靖市联通公司经理李东市电信公司经理郭学军长治机场总经理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加挂市减灾委员会牌子,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长政办发[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长治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能力,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我市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科学创新,以人为本,无公害防治的原则。

1.3.4坚持依法治林,严格管理的原则。

1.3.5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

1.3.6坚持属地管理,全社会参与,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长政办发[2017]129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0日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 预案体系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成。

本预案与《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30•【字号】长政办函[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示精神,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长政发﹝2007﹞17号)要求,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预案编制质量明显提高,工作进度明显加快,为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按时完成应急预案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及程序规范,是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的预案体系是对党和人民利益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检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区和部门的预案编制工作滞后,相当数量的预案亟待编制和修订。

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预案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一)各县市区、高新区要对本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下大力抓好乡镇应急预案和基层(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2010年底前县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全部完成,基层应急预案完成率不低于85%。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完成预案编制既定任务。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长政办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长治市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切实加强工业集中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治污减排,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投入不足,环境管理滞后等原因,在我市的一些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治理效果不够明显,环境质量改善还不尽如人意,区域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有效解决重点工业区域和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现“四个突破”、打牢“四个基础”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和污染减排政策,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点区域污染严重、重点行业无序发展的势头,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此次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行业为焦化行业。

重点工业区域为污染比较严重的工业集中区及浊漳河重点河段,工业集中区主要包括襄垣县古韩-五阳工业集中区、武乡县洪水-蟠龙工业集中区、黎城县西仵工业园区、壶关县常平经济开发区、郊区西白兔工业集中区、潞城市王里堡-店上工业集中区;浊漳河重点河段为漳泽水库出口-襄垣王桥段。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0•【字号】长政办发[2008]139号•【施行日期】200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重大安全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的清查整治和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按照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现成立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保(市长)副组长:李国隆(副市长)曹惠斌(副市长)许霞(副市长)秦跃晋(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成员:郭治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庭(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海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成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米燕平(市畜牧局局长)李广祥(市质监局局长)于川(市工商局局长)赵坚(市卫生局局长)散志平(市监察局副局长)徐根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翟春刚(市财政局纪检组长)乔亚明(市公安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成瑞(兼);电话:2086165二、工作机制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信息通报机制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信息,于每日17:00前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晋环办发〔2014〕1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晋环办发〔2014〕1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晋环办发〔2014〕10号各市环境保护局: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明传[2014]2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做好雾霾天气应对的紧急通知》,根据《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现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

各市要进一步增强《预案》意识,加强《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人员要迅速到位,科学有序调度,指挥应急工作。

各市环保局要积极发挥监测会商、预警协调作用,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辖区内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情况,并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措施应对、信息报告等工作。

二、落实应对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各市要按照《预案》应对措施要求逐条落实,分级落实限产、限排等污染防控措施,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污染减排,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要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组织对工业污染源、建筑工地、物料堆场等进行大排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严查冒黑烟车辆,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规定。

三、严格信息报告,及时报告应急应对情况环保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73号)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等级须在1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或采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应在1小时内向省环保厅报告。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03•【字号】长政办发[2014]107号•【施行日期】2014.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日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3]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66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96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方案》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第三条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各县市区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10项指标。

重点任务的考核指标和相应分值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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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修订)【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4]117号【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29【实施日期】2014.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同时,2013年12月26日下发的长政办发[2013]114号文废止。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9日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长治市辖区内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点控制和防范区域为长治市城区、郊区、高新区等区域。

(四)预案体系关系说明《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是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案涉及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应急预案的要求,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涉及区域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应编制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要相互衔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体系关系图(图略)(五)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减轻空气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潜在的重污染天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密切关注市辖区内空气质量各监测点的数据及气象情况,及时掌握、预警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3.坚持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环境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

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市政府办公厅、市新闻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治公路分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治日报社、长治广播电视台、国网长治供电公司、联通长治分公司、移动长治分公司、电信长治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测预警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二)职责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重污染天气事态发展,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批准有关信息发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应急资金。

2.指挥部工作组职责(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主要负责协调、调度、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大气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工作小组通报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状况和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污染持续的建议。

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

(2)监测预警组职责监测预警组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牵头。

负责本市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预测;会同专家组及时研判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确定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信息及预警等级。

(3)督导检查组职责督导检查组由市监察局牵头。

负责会同市环保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宣传报道组职责宣传报道组由市新闻中心牵头。

负责根据应急指挥部决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5)专家组职责专家组由市环保局牵头,成员由环保、气象、安全、企业等方面专家组成。

负责综合分析判断大气污染状况和发展趋势,随时对预警应急的启动、解除和措施提出意见。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新闻中心:由应急指挥部授权,必要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指导和督促相关媒体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及相应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正确引导舆论,并及时为各县(市、区)新闻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将大气重污染应急救援体系、应急物资储备等列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发改委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应急信息;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协调落实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综合减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各县(市、区)经信委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公安局: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制定市区大气重污染机动车限行方案。

组织实施机动车临时管制、工程运输车辆(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禁行管制、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和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措施,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公安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为各县(市、区)监察局提供指导和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应急状态下所需装备、器材、物资等经费到位,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此外,要及时为各县(市、区)财政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区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会同市气象局做好大气重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全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加大工业企业现场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为各县(市、区)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气象局:市气象局负责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

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测,及时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共同实施大气重污染预测会商,由应急指挥部授权,做好全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商请上级气象部门协助,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及时为各县(市、区)气象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道路扬尘管控,督促环卫单位加强清扫保洁。

长治公路分局:配合相关单位对国道、省道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污染大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公交企业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

配合相关单位对县道、乡道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污染大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大气重污染情况下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大气重污染应急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气重污染条件下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宣传群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减排措施,并及时为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农业委员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秸秆禁烧工作,并及时为各县(市、区)农委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教育局:负责对本市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教育机构组织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和相关应急措施,并及时为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广播电视台、长治日报社、移动长治分公司、联通长治分公司、电信长治分公司:负责通过手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义务提供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为不同人群提供健康防护和出行建议;此外,要及时为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与应急指挥部签订重污染天气防治目标责任书。

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相应启动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

三、监测与预警(一)监测(1)日常监测。

市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市环保、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专家会商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警1.预警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即蓝色(Ⅳ级)预警、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和红色(Ⅰ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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