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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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它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董事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五)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六)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它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七)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六条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会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一)公司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三)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四)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不得利用手中权利打击报复。

第三章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于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XXX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董事会的议事范围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议事范围(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定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研究参考(五)制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六)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捐赠、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意聘任大概解聘公司经理及其待遇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意聘任大概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政卖力人及其待遇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草案;(十二)实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卖力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大概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媾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研究参考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实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议时;(二)监事会提议时;(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以前和三个工作日以前将会议通知,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或其他经董事会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和决策效率,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障董事会依法正常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汇报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相关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和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职责和义务第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产生。

单独或者合计享有公司表决权的股权比例为【】%以上(含本数)的股东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须为公司非职工董事,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股东【】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如因董事辞任、被罢免等原因导致董事人数不足时,应由董事长提请股东补充提名董事,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在补选或更换的董事就职前,原董事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原董事无法履行董事职责的,应由其他董事代行董事职责。

第九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八)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所属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二)审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拟定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拟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十八)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制度;(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公司经营班子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条 为保障公司的运转效率、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董事会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部分审议事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或决策。

但董事会有权否决或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决策的经董事会授权的事项。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包括项目与股权投资、资金贷款和资产处置等事项,实行专项提交董事会研究,专项决定授权。

第三条在决定上述授权事项后,董事长、总经理应建立和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包括制定可行性报告、专业部门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论证等;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应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和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对授权事项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提交有关文件由董事会检查。

第五条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就决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或决议未认真落实时,应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

第六条 董事可根据履行职责需要,在公司内进行调研,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获得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权利,并可对董事会决议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或决议未认真落实时,可要求和督促予以- 1 -纠正。

第七条为保证董事会会议质量,在正式召开会议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将会议提案的相关情况与董事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并将董事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报董事长。

第八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第九条本规则所称“以上”“超过”均包含本数。

本规则未尽事项,依照《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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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董事会应书面报请出资人指定一名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董事会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公司章程》或出资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列席;-1-(二)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同时通知非董事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列席;根据公司实际可将董事会列席人员扩大到全体高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列席人员可以发表建议意见不具备表决权。

(三)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四)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议定事项:(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定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1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服务类项目和20万元及以上工程建设类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事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1条董事会的议事决策原则是: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逐项表决,记名投票。

第2条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采用会议审议和通讯审议两种方式。

1.会议审议是董事会的主要议事形式,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并在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2.通讯审议是一种补充议事方式,通常在应急情况下采用,仅限于董事会因故不能召开或审议的事项不是特别重大时。

采用通讯审议方式,视同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即视为表决同意。

第3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总经理的要求而提议召开的董事会不得采取通讯方式,临时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一)召集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二)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发行方案;(五)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反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六)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七)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4条监事会监事、副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如议题需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可经董事会邀请列席董事会。

列席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第5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每年上半年审议年度报告和下半年审议中期报告的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则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分别是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4、监事会提议时;5、总经理提议时;有以上情形之一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6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由董事会秘书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向各董事发出书面(含传真)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前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是公司决策的重要环节,具体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行为、职责、权力等方面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性制度。

本文将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梳理,以期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加完善的规范和指引。

二、董事会的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执行董事理事的机构。

其构成以本公司章程所规定为准,通常情况下,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在此基础上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董事人选应该具备独立、公正、客观、专业等素养;2.董事会成员应该保证其决策行为的合法性,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规则;3.成员应该表现出积极主动、负责任的态度,尊重决策程序和结果。

三、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2.制定各种决策文件并监督其实施,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3.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重大事项;4.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各方面工作;5.保护公司的利益,规避各种风险,并对公司各种风险状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保证董事会议事顺利进行,公司需按照不同的情况而规定相对应的议事规则,以确保决策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1.会议的召开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按照一定频率召开,并进行会议记录。

一般来讲,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远程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议事程序和制度,以便各个董事成员都有必要的时间和信息准备。

2.会议的主持董事会会议一般由主席主持,对于无法参加的主席,可以安排副主席或者委托单一的原则从其他董事中选举或者指定一位董事临时主持。

3.会议的决策决策是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核心,因此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会议程序和决策程序。

按照常规,公司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的程序:① 提出议题,明确讨论的议题并制定具体的决策方案;② 针对现有方案,进行辩论和提出意见,将所有的意见和建议都纳入考虑范围;③ 正式投票并确定决策结果,如能够获得足够多的表决,决策结果即生效;④ 将决策结果公示于企业的董事会内部以及重大信息披露渠道,以通知公司各相关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二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无需享有公司股权。

第三条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公司参照我国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逐步建立以及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第四条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七条对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及公司其他的机密信息,董事有保密的责任,直至公司作出正式公布或者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第八条除非有董事会的授权,任何董事的行为均应当以董事会的名义作出方为有效。

第九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自动丧失董事资格,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或支付应由董事个人支付的费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享有公司股权%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享有公司%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就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组织1.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2.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规会议。

3.除了常规会议外,董事长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特别会议。

4.会议地点和时间由董事长确定,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二、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填写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至少提前三天。

2.会议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主题;(2)议题的具体描述;(3)相关的材料和报告;(4)会议时间和地点;(5)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会议准备1.会议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董事会成员应提前阅读相关材料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研究和准备。

2.公司秘书负责组织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会议日程表;(2)准备会议文件和材料;(3)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

四、会议程序1.会议应按时开始,董事长应准时主持。

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应指定一位董事担任主持人。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介绍。

3.会议正式开始后,按照议程逐一讨论议题。

董事可以就议题提出发言、询问和评论。

4.所有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以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5.会议应保持秩序和高效。

如果有人违反会议纪律,主持人有权进行警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由公司秘书记录并保存。

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时间和地点;(2)与会人员名单;(3)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结果;(4)相关决策的执行进程。

2.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尽快起草,并由主持人审核后正式发布给董事会成员。

六、保密原则1.董事会成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在会议上讨论的所有商业和法律事务应予以保密,除非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或主席事先批准。

七、修订程序1.本会议规则可由董事会通过决议进行修订。

2.对会议规则的修订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在董事会决议后开始执行。

以上是一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范文,该规则可以根据具体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及决策规则、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司章程》,参照《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把握功能定位,忠实履职尽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

具体包括:(一)适应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落实上级单位战略规划,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研究推动上级单位战略在本企业落实落地。

(二)围绕持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制订上级单位战略在本企业的落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企业战略落地实施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

(三)推动企业战略落地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有效执行,每年至少听取1次经理层执行情况汇报,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符合战略规划。

(四)根据实际需要,对战略落地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完善。

第六条公司下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董事会按照职权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或者审议后报xxx决定:(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执行上级单位战略规划的重大举措;(二)企业战略落地实施方案,以及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的制订,经营计划的制定;(三)重大的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担保、工程建设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大额捐赠和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四)重要改革方案,企业及重要子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人员编制方案;(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六)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七)工资收入分配、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八)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九)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或者审议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行为,提高董事会的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第二章董事会召集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会议材料等内容,并至少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章董事会表决第六条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表决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应记录在案,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

第四章董事会决议执行第九条董事会决议应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总经理应在决议生效后30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条董事会决议如涉及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等重大事项,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记录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六章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董事意见等信息。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在决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等途径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第59条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管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第六条公司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七条公司董事的职务行为应坚持诚信、勤勉、尽职和自律、合法合规的原则。

其行为还应符合公司章程第76条的规定。

第八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除应符合《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能维护股东利益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二) 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三) 忠于职守,勤奋务实;(四) 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第十条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应视作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应提议股东大会撤换。

第十一条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应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正确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审议权和表决权。

全体董事对会议做出的决议,公开披露的信息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X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战略发展的有效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与监督,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大泽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负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第三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股东会的决定,接受股东会的指导和监督,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二)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管理层副职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三)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五)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规划,并对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进行监控;(六)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七)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企业工资总量预算与决算方案、企业年金方案等;(八)决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九)审议并决定公司重大改革重组事项,包括: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等;(十)依法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董事会对公司经理层的问责制;(十二)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融资规模、贷款担保事项;(十三)审议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核备案的事项;(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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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导读:本文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义务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十二)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十三)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董事会承担以下义务:(一)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二)承担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的义务。

第七条审批权限的划分:(一)投资权限。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议事方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第四条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3名、外部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外部董事人选由各股东委派,其中省国资委委派2名,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委派1名。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党委书记,未兼任工会主席的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职工董事。

第五条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者连续当选可以连任。

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被解聘,应在三个月内更换新的董事。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其他执行董事的任免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审批。

第七条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八条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经董事长商有关董事提出人选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特别重大的投资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政府批准;(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九)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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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第二条董事任职资格:(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四)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生物科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所任职务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能力、生物科技知识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生物科技工作5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注根据本公司营业范围自行确定)第三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三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召开之日止。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和更换。

第五条董事的权利:(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四)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确保:(1)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2)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3)亲自行使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4)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六条董事的义务(一)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2)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对公司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6)不得挪用资金;(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公司财产;(8)未经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0)接受监事的监督和合法建议;(11)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

(二)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七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自动丧失董事资格,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同期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二条组织构成:董事会由xxx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x 人,董事x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注:由公司章程确定)。

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时,董事长起到提出议案和安排表决的作用;如果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进行决定,应当就具体的决定取得董事的授权或者追认,否则应当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组织职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八)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细则;(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四)管理公司信息告知事项;(十五)向股东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议事规则: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此规则应当向股东公开;一般情况下董事会依次由下列人员召集主持:(一)董事长;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董事会工作程序第十六条董事会决策程序(一)经营决策程序:董事会组织总经理及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对于需提交股东会的重大经营事项,按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三)人事任免程序:根据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人事任免提名,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报董事会审批。

(四)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减少决策失误。

第十七条董事会检查工作程序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程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决议的事项时,可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董事会议事程序(一)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3)总经理提议时。

(三)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送达本人。

(四)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会议主要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方式知会董事。

(五)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3个工作日。

如有本条第(二)款中(2)、(3)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六)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

(七)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会议决议由与会董事签署。

(八)办理业务、处置资产等权限参照相关授权决议。

(九)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十)在董事会讨论事项与某位董事或其任职的公司可能有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也有权力要求其回避讨论与表决。

(十一)董事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名董事或授权董事均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十二)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非董事经营班子成员、监事以及与所议议题相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十三)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表决董事签字。

有关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知会董事。

(十四)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代表应就会议议题和内容做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10年。

(十五)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十九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相应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应当将公司章程及历届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审计报告、股东名册等材料存放于公司以备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董事会成员签名:时间: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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