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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目录1. 内容概要 (2)1.1 制定目的 (2)1.2 制定依据 (3)1.3 适用范围 (4)2. 客户信息定义 (5)2.1 客户信息的定义 (5)2.2 客户信息的内容 (6)3. 客户信息保密原则 (6)3.1 最大化保密性 (7)3.2 最小化知悉范围 (8)3.3 必要时公开披露的原则 (9)4. 客户信息保密管理组织与职责 (10)4.1 信息保密工作小组 (11)4.3 人员培训与考核 (13)5. 客户信息分类与标识 (14)5.1 分类标准 (15)5.2 标识方法 (16)6. 客户信息访问控制 (17)6.1 访问权限管理 (18)6.2 访问审批流程 (19)7. 客户信息保密措施 (20)7.1 加密与解密标准 (21)7.2 数据存储安全 (23)7.3 数据传输安全 (24)8. 客户信息泄露应急预案 (25)8.1 应急响应流程 (27)8.2 泄露事件处理 (28)9. 客户信息保密审计与监督 (30)9.1 审计频次与方式 (31)9.2 审计结果反馈与应用 (32)1. 内容概要本制度旨在明确客户信息的保密要求,确保公司内部对客户资料的妥善保管,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或披露。
制度涵盖了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销毁等各个环节,明确了各部门和员工在客户信息保密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本制度还建立了严格的客户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相关客户信息。
制度要求公司将客户信息保密纳入员工培训和考核体系,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密责任感。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力保障客户的隐私权和公司的商业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1 制定目的保护客户隐私权。
客户信息是客户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可以有效保护客户的隐私权,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的不良后果。
维护公司声誉。
客户信息泄露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真题及答案[问答题]1.材料一: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江南博哥)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材料二: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
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摘自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载《求是》2022年第4期) 材料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执法司法权力专业性强、自由裁量度大、受干扰诱惑多,权力的多重属性表现得尤为明显。
(摘自钟政声:《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要规范用权》)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谈谈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重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的重大成就和意义。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直接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达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的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
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专项审计报告
第一部分:概述1. 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专项审计报告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备受关注。
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是一种专门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的审计,旨在评估公司内外部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独立于股东。
本文将首先对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概念进行深入探讨,然后从不同角度分析其重要性,并最终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第二部分: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概念解析2.1 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定义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是指公司内部管理层和外部股东之间的关系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公司管理层不会将其个人利益置于公司整体利益之上。
这种独立性保证了公司的治理结构不会被少数股东或管理层操控,从而保护了广大股东的权益。
2.2 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目的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旨在评估公司治理结构的独立性和透明度,确定公司内外部权力的分配情况,并发现潜在的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审计,可以提供给股东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关于公司治理的详尽信息,从而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第三部分: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审计报告的重要性分析3.1 保护股东权益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有助于保护股东的权益。
在独立审计的基础上,公司内外部关系更加透明,少数股东或管理层无法隐瞒重要信息、占据公司资源或操纵公司决策,从而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了公司的价值。
3.2 风险管控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有助于识别和管理公司的风险。
通过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时调整投资战略,降低投资风险。
3.3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通过审计,公司管理层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身治理不足之处,及时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部分: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个人认为,股东与公司人格独立的审计报告在当今商业环境下至关重要。
借款纠纷案例-未经股东会决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
未经股东会决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谷某诉投资管理公司等民间借贷案【案件基本信息】1.裁判书字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2683号民事判决书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3.当事人原告(上诉人):谷某被告(上诉人):汪某、蔡某被告(被上诉人):投资管理公司、甲律师事务所等4家律师事务所、孙某等14人【基本案情】2016年10月18日,郭某、甲律师事务所、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约定由郭某向甲律师事务所出借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由投资管理公司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合同签章处有投资管理公司的签章和其法定代表人孙某的签名。
2018年8月23日,郭某、甲律师事务所、投资管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再次明确由投资管理公司对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孙某在协议上签名。
另,投资管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孙某、史某分别持股60%、40%,孙某为法定代表人。
2018年6月12日,孙某持股比例变更为99.9%,史某持股比例变更为0.01%。
2018年10月10日郭某去世,谷某系郭某的女儿。
【案件焦点】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是否发生效力。
【法院裁判要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合同的性质。
经查,郭某、甲律师事务所与投资管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书》对借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有明确的约定,且甲律师事务所按约定定期转账支付给郭某的钱款,在备注中明确写明为归还借款利息,故确认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
关于责任主体。
首先,甲律师事务所是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且实际收到了郭某转账的600万元,在郭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甲律师事务所理应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甲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企业,孙某、汪某、蔡某为合伙人,且三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在甲律师事务所无法承担清偿责任时,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司法建议
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司法建议尊敬的先生/女士:我获知您的困扰,即银行未对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进行审查。
我完全理解您的担忧,因为这可能会对您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本信中,我将向您提供一些建议,以协助您应对此问题。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背景和意义。
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是指公司股东会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决策的一种表决。
在这种决议中,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为某项贷款或债务担保,以帮助公司获取额外的资金。
由于担保涉及公司财务风险,银行需要审查担保股东会决议,以确保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如果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那么您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首先,银行可能会拒绝或延迟向公司提供贷款,因为它们无法确认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如果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公司的财产。
最后,其他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也可能会对公司提出诉讼或索赔,因为银行未对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进行审查。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我给出以下建议:1.与银行沟通:尽快与银行联系,就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和咨询。
确保您清楚地表达您的担忧和问题,并寻求银行的建议。
2.提交决议副本:向银行提供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副本,以便他们可以进行审查。
确保您提供的文件是完整和准确的,以便银行确认您公司的担保措施的合法性。
3.寻求法律咨询:如果银行仍然拒绝审查决议,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咨询。
请与专业律师讨论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支持,以确保您能够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4.与银行协商:如果银行继续拒绝审查决议,您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达成一致。
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例如提供其他资产或提供担保人等,以增加银行对公司的信任和资金提供。
5.考虑寻找其他银行:除了与当前银行交涉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找其他银行提供贷款。
有些银行可能会更加乐意与您合作,并对公司的担保决议进行审查,以确保业务合规性。
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司法建议
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司法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银行纷纷提供了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
在此过程中,担保公司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作为一种非常常见的商业担保形式,其背后固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面对这些风险,银行应该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以确保合规与风险控制。
然而,有一些银行并没有严格把关,在放款时未进行充分的审查,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出台一些建议,提醒银行注意风险防范。
首先,对于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司法机关应该高度关注,并将其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作为担保业务的参与者和监管者,银行应该承担起责任,认真履行风险防控的职责。
而银行未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则可能会导致信贷风险的加剧,甚至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因此,司法机关应该及时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其次,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提醒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对该类行为的监管。
当前,监管部门对担保业务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为此,司法机关可以建议监管部门完善风险监控体系,明确银行应审查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监管部门应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银行在放款前要进行充分的审查,同时加强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考核。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提升银行的主动性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信贷风险的发生。
另外,司法机关还可以建议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审查制度。
银行应该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标准,规定在放款前要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公司担保股东会决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同时,银行还应加强对担保方的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担保方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等信息。
只有通过对担保方的严格审核,银行才能准确评估担保风险,制定合理的贷款条件,从而保障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司法机关可以建议银行加强内外部合作,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
担保业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信息不对称,只有通过充分的信息共享,银行才能及时发现并判断担保方存在的风险。
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分析内部控制学位论文
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分析内部控制学位论文哈尔滨剑桥学院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分析学生:孙奇鹏指导教师:刘莹莹讲师专业:会计学班级:13级-6班2022年5月摘要内部控制是公司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内部控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严峻的现实却告诉我们有关内部控制失效的种种表现:诚信缺失、会计信息造假、公司舞弊案件频发等等,这些现象表明内部控制在设计上有缺陷,在作用上有缺失,给国家和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深入到华为公司的各个角落,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了内部控制理论,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现状。
从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分析入手、结合中外内部控制的理论,帮助人们理解内部控制的内涵;再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让人们知道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华为公司在过去的实践历程、变革流程、分析介绍了内部控制问题不仅是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监管力度不足,还应注重公司信息传递问题、文化问题、激励机制问题、人力资源监管问题。
将国外先进的经验、方法与在国内行之有效的监管的方法相结合,希望能给成长中的华为公司一点小小的启发。
关键词:内部控制;华为;信息传递;财务监管I目录摘要............................................................. ............................................................... ......................I1绪论............................................................. ............................................................... .................11.1研究背景............................................................. ............................................................... ......11.2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1.2.1研究的目的............................................................. .. (1)1.2.2研究的意义............................................................. .. (1)1.3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21.3.1国外研究的现状............................................................. ......................................................21.3.2国内研究的状况............................................................. ......................................................31.4研究内容和方法............................................................. .........................................................41.4.1研究内容............................................................. ............................................................... ...41.4.2研究方法............................................................. ............................................................... ...41.5拟解决的问题............................................................. . (52)内部控制相关理论概述............................................................. ................................................62.1内部控制概念............................................................. . (62).2内部控制结构............................................................. . (62).3内部控制的途径............................................................. .........................................................62.4内部控制的意义............................................................. .........................................................63华为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83.1华为公司介绍............................................................. . (83).2华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83.3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93.3.1缺乏健康的内部控制环境............................................................. ......................................93.3.2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失效............................................................. ..........................................93.3.3财务监管制度不完善............................................................. ..............................................93.3.4内控体系不完整............................................................. ....................................................104完善华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114.1建立健康的内部控制环境............................................................. (11)4.2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 ...................................114.3提高财务监管力度............................................................. ....................................................114.4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内控体系............................................................. ...................................12结论............................................................. ............................................................... ...................13致谢............................................................. ............................................................... ...................14参考文献............................................................................................................................ .. (15)哈尔滨剑桥学院毕业论文1绪论1.1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华为公司规模的不管扩大,业务种类的不断拓宽,公司逐渐由单一的民营公司发展到多元化的公司,公司的各种类型业务的拓宽使得公司监管难度不断增加,公司的内控监管是否到位也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
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决议书
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决议书尊敬的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特此召开本次董事会,并就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事项进行表决。
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达成如下决议: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和重要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任何交易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委托代理、资金拆借、提供担保和非经营性协议等。
由于大股东在公司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控制权,关联交易往往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小股东权益的风险,因此需要加以规范和监督。
二、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原则和目的1. 回避原则:大股东应当回避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避免利用其股东身份获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2. 目的: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具体措施1. 事前审批: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审批制度,要求大股东在进行关联交易前向董事会提交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交易信息、交易对手的背景和交易价格等。
2. 独立董事审查:独立董事应对大股东提交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评估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并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
3. 披露义务:公司应及时、全面地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交易条件等,以便股东和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4. 股东权利保护:公司应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确保小股东在关联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执行和监督1. 内部监控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审计等制度,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
2. 外部监督机制:公司应接受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 投资者保护组织:公司应积极与投资者保护组织合作,接受其对关联交易的独立监督和建议。
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决议书
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决议书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们公司决定制定《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决议书》,以确保大股东在关联交易中不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
二、大股东关联交易的限制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减少关联交易对公司利益的不利影响,我公司决定对大股东关联交易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措施如下:1.关联交易需经过独立董事审议和股东大会表决。
2.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应公平、公正、公开,价格应符合市场价值,交易条件应与公司其他交易相同。
三、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原则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大股东应遵守以下回避原则:1.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个人或他人名义进行关联交易。
2.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3.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在关联交易中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大股东关联交易回避的程序为确保大股东有效回避关联交易,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程序:1.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在关联交易前向董事会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2.董事会将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审议,并由独立董事提出审议意见。
3.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并不得影响其他股东的表决权。
五、大股东关联交易的监督机制为确保大股东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我公司建立了以下监督机制:1.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
2.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3.建立投资者保护委员会,接受投资者举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六、大股东关联交易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关联交易回避原则和限制措施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我公司将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1.责令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整改。
中国会计准则 少数股东权益确认
中国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确认方法如下:
1.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
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
2.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的投资,属于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
权益”。
3.少数股东与“上市公司小股东”不是一回事。
上市公司小股东跟
大股东一样都是上市公司股东,只是持股数量存在不同,而少数股东权益中的少数股东是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其拥有的是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相对来说,持有股权比较要小,不具有控制权,所以被称为少数股东。
哪种企业不用审计报告了
哪种企业不用审计报告了引言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后发表的意见,是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审计报告,有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被豁免审计,本文将针对哪些情况下的企业不需要审计报告进行探讨。
1. 完全小微企业大多数国家都会设定一些条件,以区分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通常以其年度销售额或资产规模为标准衡量。
在许多国家,完全小微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被豁免审计报告,以减少其财务报告成本。
具体豁免条件可以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个人独资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业主体。
由于个体工商户通常规模较小、业务简单,不存在大规模的股东投资和管理层结构复杂等现象,因此被认为其财务报表可能较为简单和直观。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个体工商户不需要进行审计报告,以降低其财务报告的成本。
3. 高风险企业一些高风险企业,尤其是刚成立不久的初创企业,可能由于其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或者资金链等原因,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这些高风险企业可以豁免审计报告的要求,以减轻其财务报表的审计压力。
然而,这种豁免往往需要企业做出其他的披露要求,以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4.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一些企业可能在不同的地区设立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这些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通常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财务状况,需要独立编制财务报表。
在某些情况下,母公司可能不需要对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这种情况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将独立承担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审计责任。
5. 其他特殊情况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豁免审计报告的要求。
比如,企业可能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安排和监管,因此不需要进行审计报告。
又或者,企业可能属于某些特殊行业,受到特别的监管规定,不需要进行审计报告。
董事会决议 不通过的表述 -回复
董事会决议不通过的表述-回复董事会决议的不通过往往是一种常见但重要的现象。
董事会是一个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外部董事组成的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和决策。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董事会决议有时会被否决或不通过。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决议不通过的一些常见原因,并提出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首先,董事会决议不通过可能是因为存在内外部利益冲突。
董事会成员代表了不同的利益方,包括公司的股东、员工、管理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当不同利益方有不同的需求和利益时,他们可能会对某些决策提出异议或阻止决策的通过。
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找到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推动决议的通过。
这可能涉及到对决策内容的修改、补充或重新评估,并与各利益方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
其次,董事会决议不通过也可能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
董事会成员通常来自不同的背景和专业领域,可能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有不同的理解和认知。
如果董事会成员之间没有足够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他们可能对某些决策的意义、影响和优先级存在误解。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包括定期的董事会会议、信息透明度和高质量的报告。
此外,还应鼓励董事会成员积极参与和贡献,分享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理解决策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董事会决议不通过也可能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在做出决策之前,董事会成员通常需要依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来评估各种选项的风险和回报。
如果董事会成员认为现有的数据和信息不足以支持决策的制定,他们可能会否决或推迟该决策的通过。
面对这个问题,公司管理层应该加强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准确和全面的决策支持材料。
同时,还可以利用外部咨询公司或专家的服务,提供独立和客观的信息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此外,董事会决议不通过还可能是因为决策的质量不符合预期。
在决策过程中,如果董事会成员对决策的内容、目标、计划和风险管理存在质疑,他们可能会否决该决策。
股东不参与收款的情况说明(一)
股东不参与收款的情况说明(一)
股东不参与收款的情况说明
背景介绍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和所有者,在公司中拥有一定的权益和责任。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通常会参与利润的分配和收款过程。
股东不参与收款的原因
1.投资策略不同:股东可能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目标,不愿意将资
金投入到公司的收款活动中。
2.资金需求不同:股东可能有自己的经济需求,需要将资金用于个
人的其他投资或消费,而不是公司的收款活动。
3.风险承担不同:股东可能对公司的收款活动存在风险顾虑,不愿
意参与其中,希望保持自己的资金安全。
影响和应对措施
1.影响:
–公司的收款活动可能受到影响,导致资金流动不畅,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公司的信誉可能受到影响,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可能对公司的可靠性产生质疑。
2.应对措施:
–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了解其不参与收款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回报,吸引股东参与公司的收款活动。
–加强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稳定性,从而提升股东的信心。
结论
•股东不参与收款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需要积极应对,加强与股东的沟通,提供更好的投资机会和回报,以维护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股东与审计机构不存在利害关联关系承诺书
股东与审计机构不存在利害关联关系承诺书本承诺书由股东和审计机构签署,双方坚决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利害关联关系,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独立和公正性。
1. 股东承诺:1.1 我们作为股东,保证我们没有任何与审计机构存在利害关联的事务、利益或关系。
1.2 我们将不会干预或影响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向审计机构施加任何不当压力或干涉。
1.3 如发生与审计机构利害关联的情况,我们将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披露,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2. 审计机构承诺:2.1 作为审计机构,我们保证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完全独立、客观和公正。
2.2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审计工作。
2.3 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将不受任何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不当干预或干涉,不受到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
2.4 如发现与股东存在利害关联的情况,我们将立即向董事会、监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3. 共同承诺:3.1 双方将互相合作,确保公司在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中的透明度、真实性和准确性。
3.2 双方将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3.3 双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尊重并维护市场秩序和股东权益。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治理中持续有效。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承诺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东大会现场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的道歉函
关于股东大会现场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的道歉函致股东大会现场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的道歉函尊敬的股东:大家好!很抱歉今天来到股东大会的现场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的质询问题,我们对此深感抱歉。
我想向大家解释一下这次股东大会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的原因。
我们公司一直秉承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可能在这一次的股东大会中,我们的准备工作并不充分,导致无法在第一时间内给投服中心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对此深表歉意,并承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此类事情的防范和准备,确保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我想向投服中心表示我们深切的歉意。
投服中心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监督和指导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对其提出的质询问题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时给予回复。
但是这次由于我们的疏忽,未能做到这一点,给投服中心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我想向全体股东表示歉意。
作为公司的高管,我们应该对股东尽到最基本的责任,包括在股东大会上给予股东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这次由于我们的失误,导致未能做到这一点,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圆满完成。
再次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歉意!此致敬礼公司高管 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对于股东大会现场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我们深感抱歉。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认真对待每一次投服中心的质询,并给予及时回复。
公司会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为股东们创造更大的价值。
对于此次事件,我本人也深感自责,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保证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以上就是我写的一篇文章范例,如果有需要修改或添加其他内容,请告诉我。
对于此次股东大会未能及时解答投服中心质询的情况,我们公司深感抱歉。
我们也意识到这次失误对公司声誉和股东利益可能造成的影响,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愧疚。
我们将严肃反思这次事件带来的教训。
我们将深入剖析导致此次情况发生的原因,并对内部管理和应对危机能力进行全方位的检讨和改进。
管理层不实施函证程序的合理原因
管理层不实施函证程序的合理原因函证程序指的是一种审核流程,通过函证可以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确认和核实。
然而,有时管理层可能会选择不实施函证程序,这可能有以下一些合理的原因:1.涉及的风险相对较低:对某些次要和常规性问题或流程,实施函证程序可能过于繁琐和耗时。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认为风险相对较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审核和核实,如内部审查或常规检查。
2.取得函证困难:有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很难获得函证。
例如,某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可能无法提供函证,或者某些关键业务合作伙伴可能未能遵守函证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会选择通过其他方式核实信息,如网上搜索、电话咨询或现场访查等。
3.实施函证成本较高:函证程序可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
对于一些预算有限或人力资源匮乏的企业,实施函证程序可能会带来过大的成本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会选择寻找其他更经济高效的审核方法。
4.已有其他有效的控制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存在其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这可能包括其他审核程序、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认为函证程序可能重复了已有的控制措施,因此选择不实施函证程序。
5.时间敏感性要求:有些业务决策可能需要迅速作出,以满足市场竞争压力或其他业务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函证程序可能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可能导致错过市场机会。
因此,管理层可能会选择以更快、更实时的方式做出决策。
6.函证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某些情况下,函证程序可能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对于复杂或主观性较强的问题,函证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或解决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选择其他更适合的解决方法,如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或其他法律手段。
综上所述,管理层不实施函证程序的合理原因可以有很多。
这要求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风险、成本、效率和可行性等因素,以选择最合适的审核和核实方式。
在有限公司中,与股东会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是否应当回避表决?
在有限公司中,与股东会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是否应当回避表决?以下正文裁判要旨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对全部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但根据公司法有关关联担保股东回避以及上市公司董事就关联交易回避的规定,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的立法目的,同时考虑控股股东对公司、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及法律体系解释方法,与股东会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案例索引《李大亮与北京今润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2020)京03民终709号】争议焦点在有限公司中,与股东会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是否应当回避表决?裁判意见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认为:本案系李大亮起诉要求确认林培与今润公司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无效案件,即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
股权转让与普通商品买卖不同,其背后对应的是公司财产与负债,本质上属于权利的买卖,转让的后果意味着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了对公司财产控制关系的变化。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审查,既应当依据合同法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亦应当考虑公司法视域下关于公司利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出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具体包括:一、林培与今润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二、林培是否应参加案涉股东会决议表决程序;三、案涉《出资转让协议书》是否损害今润公司利益。
对此,本院结合查明的事实分别予以论述:(一)关于林培与今润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注会新制度冲刺复习:轻松突破《经济法》数字关(2)
注会新制度冲刺复习:轻松突破《经济法》数字关(2)---中华会计网校2个月/60天1、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无法直接交付的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3个月/90天公司法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股东会议,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2、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者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①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4、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6、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7、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已备案财务制度未通过审核
已备案财务制度未通过审核一、问题背景某企业在进行财务制度备案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未能通过,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控制不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中存在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不够,导致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够健全,审计程序不够严谨等问题。
2. 会计核算不准确:企业备案的财务制度中涉及到的会计核算程序存在漏洞,会计人员对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把握不够。
3. 财务报告不规范:企业备案的财务制度中涉及到的财务报告编制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导致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问题。
以上问题都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常见的痛点,也是财务制度未能通过审核的主要原因。
下面我们将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1. 内部控制不完善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和监督机制。
如果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就会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很大的风险,容易导致错误和失误。
因此,企业在备案财务制度时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清晰,内部审计程序严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做好风险防范。
这样既可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
2. 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备案财务制度时,企业应加强对会计核算程序的规范和标准化,确保会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其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审核机制,确保会计核算过程的规范和标准化。
最后,企业还应优化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 财务报告不规范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产出,它涉及到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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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log并Atmel已过官审少数股东不依
总部位于英国之Dialog Semiconductor以46亿美元收购Atmel的交易,已经通过了美国与德国的主管机关审查──尽管有反对该交易的对冲基金积极收购Dialog股份,希望能阻止两家公司合并。
Dialog 表示已经收到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通知,该合并案已经获得批准,可提前终止根据反垄断法案(Hart-Scott-Rodino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的等待期;此外该公司也已经收到德国联邦反垄断审查机构(Federal Cartel Office)的通知,该案可继续进行。
在此同时,美国有两家对冲基金(hedge fund)的管理机构Elliott Management,为了反对Dialog与Atmel合并而收购Dialog持股;该机构日前表示,旗下的Elliott Associates 与Elliott International目前取得了5%的Dialog股东投票权,计划在合并案投反对票。
Elliott 并发表了一封对Dialog股东的公开信,说明其准备投票反对合并Atmel的意图,指该案是“错误价格的错误交易”;该机构表示,Dialog不顾一切要降低对贡献其营收达79%的大客户Apple之依赖,让该公司以“过高的价格”出价收购一家拥有众多员工的三流微控制器厂商──公开信指出,Atmel 在全球有5,100名员工,Dialog员工数则是1,500名。
针对Elliott的公开信,Dialog随后也提出了回应,重申该公司董事会对收购Atmel 案的一致性支持,并指Elliott的反对动机是为了短期套利,而非为了替股东创造长期性的价值。
Dialog是在9月份宣布,在经过竞标之后,Atmel董事会已经接受其46亿美元的收购出价,两家公司的合并案预期在2016年第一季完成,而股东大会预期也将在本月稍晚通过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