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
合肥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标准
合肥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各地也开始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公共建筑绿色节能。
其中,合肥市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也在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据了解,合肥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是根据《合肥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该标准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对现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均适用。
具体来说,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耗限额标准
根据不同公共建筑的功能、面积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能耗限额标准。
例如,办公建筑的能耗限额为每平方米每年不超过100千瓦时;学校教学楼的能耗限额为每平方米每年不超过50千瓦时等。
二、节能设计措施
在设计公共建筑时,应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合理配置采光和通风系统、优化建筑结构等。
同时,应注重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减少建筑回收利用的能耗等。
三、能耗监测与评估
在建成后,应定期进行能耗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对于能耗超标的公共建筑,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奖惩机制
对于能够达到或者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公共建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不能达到标准或者超标的公共建筑,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总之,合肥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合肥市节能验收规范若干规定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合建质安监[2008]13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规定,请贯彻实施。
一、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和机构在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中应认真履行各自质量责任,确保节能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事前监督、过程抽查和验收监督,监督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
二、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应选用经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其他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严禁采用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三、设计单位不得降低节能设计标准,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重新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将变更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违反节能设计标准的,提出审查意见,并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五、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或复审,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标准。
认真组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情况列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列入监理方案,严格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监理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节能工程初验完毕后,编制建筑节能分部质量评估报告。
七、施工单位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
备案编号:
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
备案企业名称(盖章)备案产品名称
填表日期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企业填写申请书一式贰份,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一份由申请企业保存。
每种材料产品(系统)应单独填写;
2、申请表采用人工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晰,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涂改。
采用计算机打印时,人员签字必须手写;
3、申请企业提供的资料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按提供资料的编号顺序装订;
4、在“企业概况”栏内,产品由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的,只填写“生产企业概况”一栏;产品由销售代理企业提出申请的,须填写“生产企业概况”和“销售代理企业概况”二栏。
5、“系统组成材料”栏内,应注明该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或原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该系统的任何材料改变,均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6、申报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备案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合肥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销售代理企业商应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和完整的销售代理合同(复印件);
4、生产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简介;
5、产品现行执行标准、产品应用技术规程(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
6、系统和部品配套材料,由申请企业提供,生产企业、代理商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近一年内的系统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产品生产、施工工艺技术资料以及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三包等相关材料;
9、新产品应提供《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复印件);
10、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1、其它相关材料。
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系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及农民自建住宅等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管理。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管理,并具体负责本部门所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监督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可委托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勘察与设计质量检查意见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附表)、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的相关“授权书、承诺书、信息档案”等资料由建设单位应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整理送存,否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具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应对送存的工程档案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主要内容应符合《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详见附件1):(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规划核实合格证;(六)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或不需要认可的依据);(七)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或不需要认可的依据);(八)城建档案合格证;(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提供,没有实行工程监理的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十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问题记录表》(见附件2);(十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或不需检测的依据);(十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十四)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3)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原件);(十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十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验收标准规定的其它有关文件。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申请表
编号: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专项验收备案表
项目名称:建筑面积(m2):
工程地点:建筑层数:
施工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备案目质检员
质量部门负责人
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验收结论
其它参加验收人员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备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
专业工长
分包技术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字
备注
1
墙体节能工程
2
幕墙节能工程
3
门窗节能工程
4
屋面节能工程
5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6
空调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7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8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墙体材料类别
墙体保温材料及厚度
选用玻璃类别
建筑遮阳措施
质量控制资料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
节能备案登记表
附表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居住建筑部分)特别承诺:本表所提供审查的全部数据、信息均真实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如有任何虚假成分,本单位及有关人员愿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设计单位(公章)200 年月日1、“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栏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设计单位填写,审查结论由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2、“住宅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栏的内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节能职能部门填写;3、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4、有关指标的计算应另附计算书或说明。
附表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部分)特别承诺:本表所提供审查的全部数据、信息均真实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如有任何虚假成分,本单位及有关人员愿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设计单位(公章)200 年月日1、“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栏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设计单位填写,审查结论由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报,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2、“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栏的内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节能职能部门填写;3、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4、对低层、高层建筑宜采用比较法计算建筑物全年耗电量。
表中“比较法”的“参考值”是指:同一建筑以规定性指标设计得出建筑物全年耗电量值。
5、表中有关透明幕墙的气密性指标,目前暂依据现行的《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规定执行,新标准发布后从其规定执行。
6、有关指标的计算应另附计算书或说明。
附表三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注:1、表格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监理单位填写,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1、照明光 源电压采 用220W;
2、照明与 电力共用 变压器;
3、应急照 明备用电 源采用自 带蓄电池 与独立供 电回路结 合方式;
4、灯具控 制采用就 地控制方 式。5、照 明灯具的 端电压在 额定电压 的±5%内。
6、照明配 电干线和 分支线采 用铜芯绝 缘电线。
表四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电气)
项目名称:模具加工中心
建设单位: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审查人:
序号
审查内容
节能指标
房间或场所
规定值
设计值
审查意见
(节能惜施)
1
办公建筑照 明功率密度
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034-2004)
第六章表6.1.2的规定
5
学校建筑照 明功率密度
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034-2004)
第六章表6.1.6的规定
6
工业建筑照 明功率密度
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034-2004)
第六章表6.1.7的规定
厂房
12w/ m2
3.32w/ m2
表四续表
7
照明配电及 控制
按《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
(GB50034-2004)
2
商业建筑照
明GB50034-2004)
第六章表6.1.3的规定
3
旅馆建筑照 明功率密度
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GB50034-2004)
第六章表6.1.4的规定
4
医院建筑照 明功率密度
不应大于《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合建〔2019〕65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建〔2019〕65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示范效应,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2019年2月22日(规范性文件登记号为HFGS-2019-12)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及《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在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过程中,合肥市政府本级专项用于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补助的奖补资金。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政府奖补资金为辅,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奖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于2018~2020年7月底期间竣工;项目为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学校、学生宿舍等);项目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项目经市城乡建委审核,列入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改造项目库。
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公共建筑节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的。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各类公共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文化宫、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医院、学校、商场等。
二、节能设计原则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和环境舒适度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节能,主要原则如下:1. 建筑围护结构应保证良好的隔热、隔音和气密性能;2. 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的节能标准;3. 根据建筑的使用需求合理设计采光和通风系统;4. 选用低能耗和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尽量减少空调、照明等能耗;5. 针对不同类型建筑,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和规定,有效减少能耗。
三、节能设计要求1. 建筑围护结构要求:建筑隔热、隔音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当地气候条件下的相应效果;采用低能耗材料和装置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保证建筑外墙保温效果,以减少冷热桥效应,提高建筑热工性能。
2. 采光设计要求:建筑内部必须有充足的自然采光,自然采光面积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高效节能照明设备,照明系统需符合国家规定。
3. 空调系统设计要求:采用节能及环保的空气调节系统,采用新风系统,经济运行参数需符合国家规定。
4. 冷热水系统设计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的冷热水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5. 控制系统设计要求: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并进行调整,实现对建筑内部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参数的精细控制。
四、工程验收标准对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工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节能标准达标。
五、术语解释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解释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六、总则本标准由合肥市燃气与城市燃烧管理机构编制和实施,适用于全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对于未涉及到的问题,可以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执行。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
施工图节能设计
审查意见
审图机构(章)
审查人 年 月 日
1市建委设计科技处
备案意见
市建委设计科技处(章)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备案意见
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章)
年 月 日
注:1、表中有关透明幕墙的气密性指标,目前暂依据现行的《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规定执行,新标准颁布后从其规定执行。
外墙、屋面热桥部位技术措施
外墙 :有无 □
屋面: 有无 □
中庭夏季通风、排风
机械 □ 自然 □
透明幕墙通风形式
可开启部分 :有 □ 无 □
通风换气装置: 有 □ 无 □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朝向
实际窗墙面积比
(计算值)
实际传热系数
(计算值)
遮阳系数
(计算值)
可开启面积
(计算值)
可见光透射比
(计算值)
遮阳形式
东
内□外□固定□活动□
南
内□外□固定□活动□
西
内□外□固定□活动□
北
内□外□固定□活动□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权衡判断
参照建筑物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kWh/m2)
设计建筑物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kWh/m2)
主要节能措施
外墙
保温型式
外保温 □ 内保温 □ 自保温 □ 其它 □
保温材料
种类
选用厚度(mm)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意见
该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
讫,文件齐全。
审核人
经办人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科[2005]55号《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和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1206—2008 《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审查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设计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节能
工程
质量
验收
备案
文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式二份)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原件一份)
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编 号:
建 筑 节 能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备 案 表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名称
备案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层 数
结构类型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
节能分部验收日期
施工图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质量监督站
名 称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分管站长:
(公 章)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本登记表分为居住类建筑、甲类公共建筑①和乙类公共建筑②三类,填写时需分类填写。
一式三份填写。
(不涉及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填写《不涉及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1、备案编号由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填写;
2、表格中涉及技术内容由设计单位如实填写;
3、结构形式按砌体、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钢结构及其他
填写;
4、承重墙体和非承重墙体数量指包括内、外墙在内的全部墙体;
5、当居住类建筑、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窗墙比满足规范
要求时,不需要填写参照建筑的ΣεiKiFi及调整后设计建筑的Σε
iKiFi两项内容;
6、燃料种类:当热源方式为城市热网或区域锅炉房时此项不填写。
建设单位在办理节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下列附件:
1、散装水泥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的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筑图设计说明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不涉及节能设计填写《不涉及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3份),并同时提交
1、散装水泥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的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筑图设计说明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
①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且全面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为甲类建筑。
②其他为乙类建筑。
合建设2007-15号文(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合建设[2007]15号各有关单位: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具体实施情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我委制定了《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具体实施情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现根据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需要,制定本若干规定。
1、建筑节能设计与节能综合指标计算1.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地方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1.1.1当全部围护结构构件按规定性指标进行热工计算时,所有构件的热工性能均应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1.2 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时,必须在满足或优于下列基本要求后(表1.1.2),方可采用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进行动态节能综合指标验算,作权衡判断。
表1.1.2 居住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K,Km,[W/(m2.K)]注:当屋顶和外墙的K(Km)值满足要求,但D值不满足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验算隔热要求;合肥地区居住建筑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和夏季室外计算条件下,屋顶、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小于等于36.8℃。
1.1.3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应当以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作为判断依据。
其中:a、五层及五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出合肥地区的限值指标,即54.491kwh/m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 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GB50034-)
第六章表6.1.3旳规定
3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
不应不小于《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GB50034-)
第六章表6.1.4旳规定
4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
不应不小于《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GB50034-)
第六章表6.1.5旳规定
5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
不应不小于《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4、灯具控制采用就地控制方式。5、照明灯具旳端电压在额定电压旳±5%内。6、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采用铜芯绝缘电线。
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GB50034-)
第六章表6.1.6旳规定
6
工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
不应不小于《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GB50034-)
第六章表6.1.7旳规定
厂房
12w/㎡
3.32w/㎡
表四续表
7
照明配电及控制
按《建筑照明设计原则》
(GB50034-)
第七章旳规定执行
1.照明光源电压采用220W;
2.照明与电力共用变压器;
3.应急照明备用电源采用自带蓄电池与独立供电回路结合方式;
4.灯具控制采用就地控制方式。5、照明灯具旳端电压在额定电压旳±5%内。6、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采用铜芯绝缘电线。
4、灯具控制采用就地控制方式。5.照明灯具旳绝缘电线。
4、灯具控制采用就地控制方式。5、照明灯具旳端电压在额定电压旳±5%内。6.照明配电干线和分支线采用铜芯绝缘电线。
表四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立案表(电气)
项目名称:模具加工中心
建设单位:南南铝业股份有限企业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审查人:
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备案表、验收报告
附件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
收件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申请表
附件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件5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核查记录表
附件6.1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验收日期:
附件6.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附件7.1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说明
1、本表用电脑打印,相关人员签字部分用钢笔或碳素笔。
2、本表备案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本书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办理房屋产权属性的必备条件之一。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筑节能监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
附件7.2
附件7.3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情况表。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登记表
年月日
附件:1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登记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位
资质编号
法人代表
手机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二、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日期
年月日
预期竣工日期
年月日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类型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筑面积
m2
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三、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表格不够可另附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单位能耗
1
2
3
4
5
四、项目拟采用可再生能源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本表以上所填报资料完全属实,若存在瞒报、假报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工程所在区域: 200 年月日
1、打(★)部分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填写。
2、表中有关透明幕墙的气密性指标,目前暂依据现行的《建筑幕墙
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规定执行,新标准颁布后从其规定执行。
注1、“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设计单位填写,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
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的内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和市(县)
建筑节能职能部门填写;
3、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