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金额的一项标准。
在我国,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执行的,其目的是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让受伤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以帮助其尽快康复并重新融入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主要分为十级,分别是一级至十级。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一级,即全身功能丧失或者丧失重要器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30万元以上。
二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二级,即丧失一个重要器官或者功能严重障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25-30万元。
三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三级,即丧失一个或者两个肢体,或者功能明显障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20-25万元。
四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四级,即丧失一个或者两个肢体的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15-20万元。
五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五级,即丧失一个或者两个肢体的部分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10-15万元。
六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六级,即丧失一个或者两个肢体的轻微功能障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5-10万元。
七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七级,即丧失一个或者两个肢体的轻微功能障碍或者丧失部分感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3-5万元。
八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八级,即丧失部分功能或者感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2-3万元。
九级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为九级,即丧失轻微功能或者感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09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09-05-03 15:38:51)2008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参考清单残疾(死亡)赔偿金列表◆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人伤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医疗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国家普及型手术材料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标准X天住院天数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受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受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计算残疾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伤残系数(说明;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按国产普及型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6823/2=13411.5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说明;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数*分摊人数(说明;1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有人数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额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住宿费:必须合理的费用(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其他(衣物等):根据专业评估部门合理的评估结果计算◆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亡)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提供下列手续:1、事故证明及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2、事故经过原件(由当事人书写)、出险通知书原件(被保险人应签章);3、经事故处理部门认定的经济赔偿凭证原件;4、门诊治疗者的门诊病历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处方、费用发票原件;5、住院治疗者的住院、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转诊病人附转诊单、手术病人附手术记录单、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6、因伤误工者的误工证明原件及收入情况证明(均为原件,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7、护理人员的护理证明,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均为原件,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8、残疾者的伤残评定书,配置残疾用具的费用发票及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书(均为原件);9、因伤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原件、销户证明原件;10、涉及被抚养人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伤残(亡)者家庭情况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因身体残疾或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须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书。
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公式2015年5月16日整理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373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伤残、死亡赔偿金)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242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被抚养人抚养费)2014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513元(该标准系2013年的标准,2014年的还未发布,估计要到6月份发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误工费、丧葬费)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的标准计算)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或者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浙江省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护理天数(原则上是一人)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2款的规定)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6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内容: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丧葬费:2815210、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11、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12、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3、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计算方式2016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数据的依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851元/年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3257元/年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106元/年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1760元/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4513元/年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7000/年采矿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043/年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5895/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93793/年建筑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3251/年批发和零售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49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4156/年住宿和餐饮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5829/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06946/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24711/年房地产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6607/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2596/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2352/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195/年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4727/年教育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4700/年卫生和社会工作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6220/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3090/年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0118/年注:用于2016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2016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准则和计算公式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准则和计算公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2018-2019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8-2019年度最新浙江省(不包括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924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93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50元/天)×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工资单
2015年10月份薪资预算
序号
1
部门 设备管理科 合
部门 设备管理员 计
姓名
基本工资
3000.00 3000.00
应出勤天数
22.00
实际出勤天数
22.00
应税工资
个人所 得税
0.00
加班 电话 补贴
0.00
交通 补贴
0.00
通讯 补贴
0.00
全勤奖
0.00
生日 补贴
0.00
迟到
0.00
当月 奖罚 0.00
0.00 0.00 0.00
实得 工资
3000.00 3000.00
0.00
有限公司
2016年1月份薪资预算
序号
1
部门 设备管理科 合
部门 设备管理员 计
姓名
基本工资
3000.00 3000.00
应出勤天数
21.00
实际出勤天数
21.00
应税工资
个人所 得税
0.00
加班 电话 补贴
0.00
交通 补贴
0.00
通讯 补贴
0.00
全勤奖
0.00
生日 补贴
0.00
迟到
0.00
当月 奖罚 0.00
小时
薪资
0.00
病假 事假 旷工 小 小时 扣资 扣资 时
0.00 0.00 0.00
实得 工资
3000.00 3000.00
0.00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份薪资预算
序号
1
部门 设备管理科 合
部门 设备管理员 计
姓名
基本工资
3000.00 3000.00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5最新整理)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5最新整理)小编: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在平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清楚,毕竟里面的公式比较多,比较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可以清楚的呈现给朋友们,供朋友参考学习。
注:各位法律人同学,如果发现内容有错误的地方,请您指出,我们第一时间修改完善,先行谢过。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7、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用来规范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一份标准文件。
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存在不同的赔偿标准表,但它们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赔偿机制。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伤残等级、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费用计算等。
首先,伤残等级指的是根据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来进行评定。
常见的伤残等级有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等。
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赔偿金额。
其次,赔偿项目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赔偿的具体项目。
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低保费用、残疾补助金、丧葬费用等。
根据赔偿标准表,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相应的赔偿项目。
再次,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和赔偿项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赔偿标准表一般会给出每个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范围,以及每个赔偿项目的具体赔偿金额。
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和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最后,费用计算是指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包括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可以计算出最终的赔偿金额。
这种计算方法可以保证赔偿金额的公正和准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的制定和应用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通过明确的赔偿标准,可以避免赔偿金额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然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赔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赔偿金额的不公平和不一致。
其次,赔偿标准表往往只考虑了物质损失,而忽视了精神和道德上的损失,这可能导致受害者无法获得完全的补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首先,可以加强各地区和国家之间的协调和统一,制定更加公正、合理的赔偿标准。
其次,可以引入更多的赔偿项目,包括精神赔偿和道德损失赔偿等。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热门城市:四川律师珠海律师海东律师深圳律师肇庆律师宜宾律师随州律师临沧律师晋中律师河池律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获得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标准的,也有相应的计算公式。
那么▲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简单讲一下。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015年浙江省工伤赔偿内容
2015年浙江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2015年浙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
2015年浙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1.医疗费凭发票、病历、费用清单,非医保用药部分受害方也应得到赔偿,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拒赔可以争取。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30元/天。
3.营养费 30元/天,营养费不是必须住院才有,没有医院证明也可以想办法。
4.交通费就医交通费:以合理、必要为原则,凭发票;死亡情况下,温岭交警队调解时,以三人次计算,凭发票计算往返的普通交通工具的花费。
5.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133元/天。
本人收入固定的,高于此标准的,按实际收入算。
误工期限调解中一般比较少,以医院证明及合理性为原则,达退休年龄有实际收入的同样可以要求,16岁到18岁有实际收入的也可以要求。
6.护理费一般情况下,评残前按133元/天,评残后结合护理等级计算,可能少于评残前的标准。
评残前低于133元的不合理。
护理期限调解中比较少,不住院同样可以有护理费。
7.住宿费、伙食费外地就医住宿费一般150元/天。
8.残疾赔偿金标准2015年标准2014年标准级数农村标准城市标准农村标准城市标准十级 38746 80786 32212 75702九级 77492 161572 64424 151404八级 116238 242358 96636 227106七级 154984 323144 128848 302808六级 193730 403930 161060 378510五级 232476 484716 193272 454212四级271222 565520 225484 529914三级309968 646288 257696 605616二级 348714 727074 289908 681318一级 387460 807860 322120 757020凡是2015年2月6号以后开庭的案件均可按此标准要求赔偿。
农村户口在城市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争取按城市标准赔偿。
是否能评残需咨询专家,鉴定视伤情而定,有的出院后可鉴定,有的需三个月,有的需六个月,有的需拆内固定后鉴定,有的无需拆内固定。
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金(城镇)伤残赔偿金(农村)精神损害赔偿金一级(100%)807860 387460 50000二级(90%)727074 348714 45000三级(80%)646288 309968 40000四级(70%)565502 271222 35000五级(60%)484716 232476 30000六级(50%)403930 193730 25000七级(40%)323144 154984 20000八级(30%)242358 116238 15000九级(20%)161571 77492 10000十级(10%)80786 38746 5000死亡赔偿金807860 387460 50000注:1、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局/tjsj/ydsj/cxsr/2014n_1580/201501/t20150122_152230.html2014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2014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52元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8元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4、精神损害抚慰金:《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
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统计时间:2016年4月12日一、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2016年4月起,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
1、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故等)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故等)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支出16108元/年(注:用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或人民调解时)计算浙江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注(重要):因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浙江省内有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农村户口,统一成居民户口,各赔偿金统一安装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源:华律网 | 时间:2015年01月12日 | 浏览:209334次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详见全文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湖政办发〔2015〕109•【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1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财政局《湖州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救助基金筹集第四章救助基金使用第五章垫付费用追偿第六章救助基金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湖州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97号)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州市市区行政区域(含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设立、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和因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适当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社会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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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1、数据:
2014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2014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52元
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
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
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
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8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
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
以上资料由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张国所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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