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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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工商办字[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7日至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会议考察了四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情况,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书面交流了经验,部署安排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部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现将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在部分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汇报会上的讲话和刘玉亭、付双建、甘霖、王东峰、何昕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钟攸平同志的书面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总局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坚持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努力作出更大贡献--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8日)周伯华同志们: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颐总结上半年的工作,强调落实下半年的任务。

两天来,与会同志考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各省市工商局书面交流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折算,四川省局介绍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宝贵经验,四位省区市工商局长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刚才,总局各位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任务以及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0.15•【文号】工商消字[2001]第301号•【施行日期】2001.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6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工商消字〔2001〕第3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0一年十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不法的重要职责,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不行为的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突出重点,适时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1、各地应根据市场秩序的状况,针对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重要商品,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当前,要以国务院所确定的食品、药品、农资、棉花和拼装汽车为重点,继续抓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2、为加强对区域性制假产地、城乡批发市场、商标和包装印制行业以及货物托运业的重点整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查处、教育、规范、扶持相结合,堵住制假售假的源头。

3、发挥生产企业掌握案件线索和识假辨假的优势,继续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行动。

进步健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网络”,健全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制度,依法支持企业追偿索赔;落实定期联系和走访制度,加强与网络成员企业的情况交流。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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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刊 特 稿
20— 08 7
深兀贯彻党பைடு நூலகம்十七大精袖
加 快推 进 1 3 政抽 法 体系建 设 21 5行
在全国工商 系统 13 5 2 1 行政执 法体 系建设工作暨经验 交流会上的讲话
口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局 长 周 伯 华
建设等 方 面做 了大 量 富有成 效 的工作 , 别 是在 推 进 特 13 5 政 执法体 系建设 过程 中 .得 到省 政府 的大力 2 1行
贯通 的1 3 5 2 1 信息 化 网络体 系 .建 立 了 以省或 市 为单
位 的 13 5 2 1 中心 和省 、 市两 级 数据分 析 中心 . 中受 理 集 消 费者 和群众 对 消费 维权 和市 场监 管执 法 的咨 询 、 申 诉 、 报 和反 映 , 为 工 商 部 门服 务 公众 的重 要 窗 口 举 成 和群众 参 与 市场监 管 的重 要平 台 过分级 转 办 和反 通 馈 . 时有 效 的受理 和处 理 了大 量 消费 纠纷 , 办 了 及 查
行职 责 . 分发 挥 工 商 行 政管 理 职 能 作 用 . 整 顿 和 充 在
重要 平 台 经过 多 年来 的建 设 . 各级 工商 机关 在 1 3 5 2 1
电话 的基础 上 . 基本 建立 了从 总局 到 基层 工商 所 五级
规范市 场 经济 秩序 . 持海 峡西 岸经 济 区建设 和 队伍 支
行 政管 理 事 业 的 高度 重 视 和 大 力 支持 .以及 福建 省
务是 : 入 学 习贯 彻 党 的十 七大 精 神 , 面落 实 科 学 深 全
发展 观 . 总结全 系 统 13 5 政 执法体 系建设 工 作 , 2 1行 交 流经验 . 表彰先 进 . 究 部署 今后 一个 时期 1 3 5 研 2 1 行政 执法体 系 建设 任务 . 面提 升消 费者 权 益保 护工 作水 全 平 . 一 步开创 工 商行政 管 理工 作新 局 面 进 这次 会 议 在福 建 省 召 开 , 到 了省 委 、 政 府 的 得 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闽工商消[2006]460号•【施行日期】200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6〕460号)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

全省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市、县、区工商局贯彻落实省局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目前各级12315机构设置比较完善,运行机制比较顺畅,维权网络基本健全,信息化程度较高。

但是,各地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人员不够、投诉渠道不够通畅、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工作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求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利益正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我们要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科学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不断地促进社会和谐。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面取得 了较好 的成效 。 ( ) 二 工作 成效
3实行 “ 、 四个 并重 ” 维权 。全 省 抓
113 5成 为 工 商 部 门联 系 社 会 . 1 2
13 5消 工 商 系统 在 全 面推 进 13 1 2 5工作 的过 的纽 带 。 2 1 费者 申诉 举报维 权 网 经 程中, 到 “ 做 四个 并重 ” 一 是处 理 商 品 络 已成 为保 护 消费者 、 营者 合法 权 益 。 化解 消 费 者 的 申诉 举 报 与 服 务 消费 者 的 申 的便 民服 务窗 口 , 消 费矛 盾和 交 易 维 减压 诉 举报 并重 。 各级 工商部 门依托 13 5 纠纷 便 捷渠 道 , 护 社 会稳 定 的 “ 2 1 受 政 网络 , 认 真履 行好 流 通领 域商 品 质量 阀 ”, 到 各 级 党 委 、 府 和 广 大群 众 在 监管 职 责 , 实做好 商 品消 费权 益 保护 的普 遍认 同和 广泛 赞誉 。 切 工 作 的 同时 , 加大 了服 务消 费 申诉 处理 21 3 5成 为 工 商 部 门服 务 群 众 .2 1
21 纠纷 。 三是 处理 城市 消 费者 申诉举 报 与 部社 会 维 权 网络 。全 省 1 3 5消 费 维 五进 ”总 数 达 到 1 2 7个 , 03 其 农 村 消费者 的 申诉举 报 并重 。 各级 工 商 权 网络 “
部 门在 处理 好 城市 消 费 者 申诉 举 报 的 中 ,2 1 1 3 5网络 进 村 6 7 5 3个 、进 社 区 同 时 , 极 推 进 1 3 5网点 “ 村 、 积 21 进 入 9 9个 、进 市场 8 3 、进 商场 13 4 6个 12 户 、 田 间 ”, 便 农 民 消 费 者 申诉 举 个 、 到 方 进超 市 7 0个 。 0 5年各 级 13 5 2 20 2 1 报。 四是保 护 消费者 合 法权 益和保 护 经 机 构 接 到 消 费 者 申 诉 举 报 咨 询 电 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30•【文号】工商消字[2006]第62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作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扩大功能、理顺关系、完善网络等措施,构建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现就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动态监控;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信息的汇总分析,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3.06•【字号】闽工商消[2007]104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104号)各市、县、区工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省12315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海峡西岸和谐消费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各级工商局在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12315消费维权站、点的业务指导,确保实现《意见》提出的2007年内全省乡镇、街道都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站,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也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点的工作目标。

“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由各市、县(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2007年未设点的行政村和社区,2008年也要全部设立。

有条件设点的,应积极推动支持其设立。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明确工作职责。

12315消费维权务站以及行政村、社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的工作职责是:制定服务工作制度,研究布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点开展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组织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点负责人和维权骨干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素质;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商品服务消费知识,健康科学消费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12315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7•【字号】闽政〔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省对涉及民营经济的省政府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主要内容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适用期已过等情形的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一、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84号)等6件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福建省农垦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999〕7号)等73件文件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3月17日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一、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84号)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09号)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4〕22号)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7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6号)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福建省农垦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999〕7号)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关于促进工业项目集约合理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21号)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41号)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87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29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0〕204号)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闽政办〔2010〕307号)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1〕136号)1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1〕252号)1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79号)1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09号)1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防涝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2〕197号)1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98号)1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2〕201号)1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3〕89号)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108号)1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3〕133号)1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90号)2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148号)2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61号)2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2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79号)2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05号)2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26号)2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2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39号)2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70号)2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6〕91号)3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106号)3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灾毁耕地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09号)3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供排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11号)3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20号)3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181号)3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6号)3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1号)3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39号)3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4号)3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攻坚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7〕87号)4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35号)4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4号)4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决定(闽政办〔2018〕36号)4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42号)4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闽政办〔2019〕32号)4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4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4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土地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1〕5号)4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2〕344号)4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6号)50.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5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8〕411号)5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5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闽政〔2011〕79号)5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5号)5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推广使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34号)5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57号)5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17号)5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2015年7月10日闽政〔2015〕36号发布;2020年12月4日闽政办〔2020〕60号修改)5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67号)6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政文〔2015〕83号)6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5〕482号)6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6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6〕29号)6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部分行业过剩产能的意见(闽政〔2016〕30号)6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59号)6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4号)6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的决定(闽政〔2017〕7号)6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4月13日闽政〔2017〕13号发布;2020年12月4日闽政办〔2020〕60号第一次修改,2021年9月3日闽政〔2021〕18号第二次修改)6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号)7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10号)7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2018年9月6日闽政〔2018〕17号发布;2021年9月3日闽政〔2021〕18号修改)7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号)7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5月19日闽政〔2020〕3号发布;2021年9月3日闽政〔2021〕18号修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2.25•【文号】国市监网监〔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便民利企、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以下简称“五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有序化平稳过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增强改革动力,强化改革担当。

“五条热线”和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热线和平台仍按原工作要求和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过渡平稳。

坚持一体化统筹设计。

注重统筹资源,加强顶层规划,坚持上下贯通的一体化设计,推动实现12315行政执法体系统一热线号码、统一运行平台、统一管理机构、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分析研判、统一绩效评价“六统一”。

坚持标准化规范运转。

强化标准引领,规范制度设计,制定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统一处置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12315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15•【文号】工商消字[2004]第39号•【施行日期】200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工商消字[2004]第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增强消费维权服务意识,方便广大消费者申诉举报,提高12315工作水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维权服务措施一、提供全天受理服务。

12315电话,工作时间人工受理,非工作时间录音电话受理。

不具备录音电话受理条件的地区,在非工作时间,公布值班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二、保障受理渠道畅通。

12315机构除接受电话、信函、来人申诉举报外,逐步开通互联网络,网上受理申诉举报;根据申诉举报情况,适时调整电话数量,保持电话畅通。

三、热情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受理时,做到热心,诚心、耐心。

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咨询、申诉、举报,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对属于其他部门的咨询、申诉、举报,准确告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四、公正处理消费侵权案件。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处理消费侵权案件时,做到公正、公平。

如有正当理由认为存在影响公正处理因素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均可提出执法人员回避的要求。

五、简化调解处理程序。

对争议金额较小,事实清楚的消费者申诉,按照简易程序现场调解,及时办结。

对疑难申诉,需要消费者提供证据材料的,一次讲清所需材料,不让消费者多次往返。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合同执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合同执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合同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2.05•【字号】闽工商同[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合同执法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59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四个统一”的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必须提高合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合同执法工作。

一、加强履行合同执法职责的责任感合同执法是工商部门履行合同监管的法定职责,各级工商局要加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

”的职责。

2.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工商部门合同监管的“三定”方案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负有“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组织查处违法合同行为”的职责。

3.《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总局38号令)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工商局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职责。

4.《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101号令)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该办法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5.《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对于经营者制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免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情形的,县级以上工商局负有监督处理的职责。

二、严肃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查处下列违法合同行为的职责,各级工商局要研究下列合同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及应对措施,严肃查处下列合同违法行为:(一)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1.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行为:(1)伪造合同的;(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3)虚构主体资格的;(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5)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6)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7)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求实求新更臻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求实求新更臻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工作经 验 、 任心强 责 综合 素质较 高的优 秀工商 干部充
实 到 13 5工 作 机 构 , 任 13 5消 费 者 申诉 举 报 指 挥 21 出 21
中心 、2 1 13 5消 费者 申诉 举报 服 务台 主任 等领 导职 务
为 了 弥 补 一 时 招 录 13 5编 制 公 务 员 之 不 足 .0 7年 21 20 我 们 仿 照 招 录 国家 公 务 员 的形 式 , 向社 会 公 开 招 聘 以 面 大 专 学 历 为 起 点 , 部 分 为 本 科 学 历 的 13 5消 费 者 申 大 21
统 、 管系统 、 案 信用 系统 ) 的商 品质 量 和食 品安 全监 管 信 息系统 : 泉州市工 商局 自主开发 “ 互联 网商务 监督管 理 系统” “ 处无 照经营信 息共享 与交换 系统 ” “ 、查 、市场
经 营 秩 序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 些 系 统 这 共 同 组 合 成 从 省 局 到 工 商 所 四级 纵 向 贯 通 , 地 区 间 、 与
是 将 列入 行 政 编 制 的 1 3 5工作 机 构 落 实 到 位 21
20 0 4年 . 福 建 省 委 编 办 批 准 全 省 各 区 市 工 商 局 设 立 13 5消 费 者 申诉 举 报 指 挥 中 心 , 县 ( 、 ) 设 立 21 各 市 区 局 13 5消 费 者 申诉 举 报 服 务 台 . 定 全 省 13 5消 费 者 21 核 21 申诉 举 报 机 构 工商 基 层 专 项 行 政 编 制 6 8名 目前 . 0 全 省 列 编 的 12个 13 5工 作 机 构 均 已 设 立 20 0 21 0 6年 , 省 局 还 调 整 编 制 . 设 13 5数 据 分 析 中心 。 年 4月 . 增 21 今 省 局考虑到“ 世遗 ” 游风 景区的特别需要 , 双 旅 又批 准 设 立 “ 夷 山风 景 区 13 5消 费 维 权 服 务 中心 ” 武 21 二 是 拥 有 一 支 素 质 较 高 的 135工 作 队 伍 两 年 21 来 .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关 认 真 选 拔 调 配 富 有 消 费 维 权 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5.09.22•【字号】闽工商公[2005]291号•【施行日期】200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291号)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总结漳州12315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提升12315工作上新水平的要求,省工商局研究制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2315指挥中心)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12315工作上新水平,依据省工商局《印发关于提升12315维权服务工作效能若干意见的通知》、《印发关于实行“三位一体,有机整合”提升12315维权服务效能意见的通知》、《关于设置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及分配人员编制的通知》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12315指挥中心的职责权能是“集中受理申诉,督导各区调处;整合梳理信息,研析消费动势;约谈警示提醒,适度披露发布”,即通过12315专用电话统一受理、分流、督办本辖区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采录、汇总、统计、分析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公布有关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有关信息,教育规范经营,引导健康消费,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12315指挥中心要以“一切为了消费者”为服务宗旨,坚持“迅速、准确、效率、公平”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它建设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息受理中心,预测市场经济秩序的情报调研中心,处置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中心”。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表彰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表彰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表彰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3.05•【字号】闽工商人[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表彰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闽工商人〔2007〕100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12315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全省工商系统和社会各界在12315消费维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典型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推动12315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发展。

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等332个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陈功英等300名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营造海峡西岸和谐消费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附: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一、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集体(332个)(一)全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机构1、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4个)福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漳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泉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在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在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建行 政执 法 、行 业 自律 和 社会 监督 相 结 合的 消费 维 权体 系 ,充 分发 挥 社会
询 、 上 受 理 、 上 查 办 , 利于 及 时 网 网 有 查 处 侵 害 消 费 者 权 益 的违 法案 件 , 有
效地 预 警 和处 置 突发 问题 ,为消 费维
维 权 工作 力度 ,全面 提 升消 费 维权 水 平 , 力开 创 “ 一五 ” 努 十 时期 消费者 权
建 设是 坚持 执 政 为 民和保 障消 费安 全
的 需要 。 1 3 5行 政执 法 体 系建 设 是 21
社会 主义 市场 经 济体 制 的 完善 和市 场
监管 体 系改 革 的深 化 ,以及消 费 结构 和 消费 方 式 的变 化 ,对 消费 维权 执 法 的体 制 、机 制创 新开 辟 了 广阔 的市 场
年 ,各级 工 商 行政 管理 机 关要 深 入
建设 是 落 实科 学发展 观 和 构建 和谐 社
会 的需要 。这一 改 革 的 目的最 根 本 的
贯 彻 党 的 十 六 大 、 六 届 三 中、 中、 十 四 五 中全会 精 神 ,按 照落 实 科学 发 展观
和构 建和 谐 社 会的 要 求 ,巩 固和 扩大 “ 五 ”期 间消 费 维 权 和 1 3 5工 作 十 21 的 成果 ,按照 总 局 的部 署 ,大 力推 进 1 31 政 执 法体 系 建设 ,加大 消 费 2 5行
大 任务 ,对 于 有效 地保 护消 费者 合 法 权 益 和维 护市 场 秩序 具 有重 要 的现 实
作用 和长 远 的战 略意 义 。
强化 市场 监 管执 法 的重 要 内 容 ,坚持 执 法 为民 ,依 法保 护 消费 者合 法 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30•【文号】工商消字[201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积极促进社会管理与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以下简称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推进12315“五进”工作,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和解,既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

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畅通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消费维权理念,充分认识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把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以下简称“四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推进“四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深刻理解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四化”建设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推进“四化”建设,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

“四化”建设的内容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也是做到“四个统一”的重要抓手,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效能和长远发展。

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四化”建设与履行职责、拓展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有效地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好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推进“四化”建设,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和现代市场管理体系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推进“四化”建设,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从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12315建设工作制度

12315建设工作制度

12315建设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1.3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保障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全面覆盖,便捷高效;(四)社会参与,共建共治。

二、组织架构2.1 设立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2.2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2.3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应设立专门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

三、工作职责3.1 全国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实施全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二)研究解决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协调推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12315行政执法职责;(四)监督考核全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3.2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职责:(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二)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履行12315行政执法职责;(三)指导督促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12315行政执法工作;(四)组织开展12315行政执法培训和宣传普及活动;(五)收集、分析、报告12315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问题。

3.3 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职责:(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二)依法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三)转办、督办重大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四)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服务;(五)定期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闽政办[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更加切实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就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将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要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以下简称12315服务站),在行政村、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等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以下简称12315服务点)。

12315服务站、点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服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领导分管12315服务站工作;12315服务点负责人由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管理人员担任。

12315服务站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村、社区12315服务点由村委会、居委会管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12315服务点由所在单位管理,业务工作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

2007年内,全省乡镇、街道都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站,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也要挂牌设立12315服务点。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及“3·15”期间消费维权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及“3·15”期间消费维权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及“3·15”期间消费维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文字号】闽工商消[2015]2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22
【实施日期】2015.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及“3·15”期间消费维权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
(闽工商消〔2015〕21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2015年“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场繁荣稳定,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12315受理渠道畅通。

节日期间,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各单位要提高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诉求数量等实际情况,针对各个不同时段12315语音电话的呼入量、接入量以及互联网、短信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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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
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工商公[2006]22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7.13
【实施日期】2006.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工商公〔2006〕228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
现将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附件:
关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6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旨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扩大功能、理顺关系、完善网络等措施,构建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动态监控;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信息的汇总分析,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2004年6月以来,省局下发了《关于实行“三位一体,有机整合”提升12315维权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意见》)、《关于提升12315维权服务工作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提升12315意见》)以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一系列提升12315工作上新水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12315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运行机制、职能整合、信息分析、网络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省局提升12315工作水平的一系列举措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各地要把认真贯彻总局部署与落实省局现行的提升12315工作的各项规范制度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相对集中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机制
截至2005年底,各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已基本建立起相对集中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机制,对消费者通过12315电话进行的咨询、申诉举报,由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集中受理。

下一步,各地要简化受理环节、完善受理工作流程,提高受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集中受理工作。

1、扩大受理范围。

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意见》以及省局《规程》的要求,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管辖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及咨询,应当依法受理;对超出职能管辖范围的消费者申诉、举报,也可一并受理后通过同级消委会移送给有权管辖部门,最大限度地收集市场运行信息,更好地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服务。

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在《规程》确定的受理范围基础上,按照总局《意见》的要求,将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也纳入12315指挥中心受理范围,受理登记后转由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2、提高接诉服务水平。

12315接诉员肩负着准确、及时受理、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正确解答消费者咨询,当场调解简单消费纠纷的重要职责与任务,在提升12315维权服务效能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努力提高12315接诉员的服务水平。

由省局组织编写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接诉员培训教程》(以下简称《教程》)将于近期印发各地,《教程》立足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对12315接诉员岗位技能要求作了较为全面的讲解,各地要组织广大12315工作人员特别是12315接诉员对《教程》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今后,省局将以《教程》为依据,组织对各地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3、实行信息分类管理。

对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要按问题的性质、种类、轻重和急缓程度划分类别,分为一般、紧急、特别紧急三类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快速处置。

(1)特别紧急信息:特别重大和比较重大、紧急市场秩序突发事件的举报信息;消费者(20人以上,含20人)群访群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消费纠纷
信息;发生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信息。

(2)紧急信息:与市场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有关的重大举报信息;消费者(10人以上,含10人)群体申诉的消费纠纷信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的信息。

(3)一般信息:通过市场巡查和调解等手段即可解决的信息。

4、健全分流系统。

健全省局、设区市局、县(区、市)局12315机构、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纵向贯通、横向相连的信息网络系统,发挥现代通讯方式的作用,保证分流渠道通畅,确保每一条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都能快速、准确地分流落实到位。

(二)实行分工协作办理和督办反馈的工作机制
要正确理解“三位一体”的内涵,不断完善12315运行机制。

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相同职能整合,三个机构支撑,各尽分工职责,消保部门主抓,同一领导分管”的要求,实行12315机构、检查办案机构、消委会秘书处职能整合,由12315机构对辖区消费者申诉举报进行统一受理、分流、督办、汇总、分析。

设区市工商局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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