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些证明不该到派出所开具,请告诉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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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这18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这18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这18类证明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这18项不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包括:如身份证由15位变化为18位的、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名字写错的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出具身份证明的;偿还能力证明;生存(健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保险事敀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等。

而在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讨论确定迚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提到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随后李克强痛斥:简直是笑话!他指出,为何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这些事在派出所无法证明:一、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迚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二、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

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三、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四、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五、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

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六、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派出所不能开的证明

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派出所不能开的证明

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派出所不能开的证明/2015/0824/20150824023844941.jpg" width="350" alt="" />拓展阅读: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

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

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

而派出所平时出具的证明里,哪些证明最多呢?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

即使是在周末,来派出所里开具证明、办事的市民仍不少。

在下午1点到2点的一个小时里,就来了两位请求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群众。

值班民警在确认其身份信息等情况后,不到2分钟时间,就给他们出具了相关证明。

这些都是忘了带身份证,而要在本地住宿的群众,大多是外地人。

民警介绍说,除了临时身份证明之外,平时派出所开具得最多的还有户籍证明等。

对于要求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这种奇葩证明,派出所民警也的确遇到过。

这主要是部分单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来开具这些奇葩证明。

民警介绍,去年年底,家住渝中区上清寺的刘女士(化名)来到派出所请民警为她开具外婆的死亡证明。

我们单位要我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才批准我的假刘女士说,自己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平时单位管理较严,职工假期也不多。

大约半个月前,刘女士的外婆过世了,因为家庭的原因,老人的后事一直拖了很久都没处理完。

刘女士便想向单位请几天假,把剩余的事处理完,好安心工作。

谁知刘女士去单位请假时,单位竟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

我外婆才过世不久,单位领导打个电话或是询问一下知情人,就能证实,可非要我开死亡证明刘女士当时对民警解释说,可能是单位请假的职工较多,公司担心员工编造借口请假,才提出如此要求。

相关报道:老人办业务被要求证明活着8月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

公安局9月起不给开的证明有哪些.doc

公安局9月起不给开的证明有哪些.doc

公安局9月起不给开的证明有哪些公安派出所9月月起不再出具14个事项证明图解公安派出所9月月起不再出具14个事项证明:公安部等12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12个部门还专门印发通知,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三)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以下方式办理:1、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2、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

3、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不再开20类证明

不再开20类证明

不再开20类证明不再开20类证明:派出所拟不再开20类证明日前,公安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两个文件的出台是为了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特别是各类奇葩证明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9类事项仍需开具相关证明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列出了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和应当或者可以开具证明的9类事项,具体分为四大类情形:一、凡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如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二、对于公民户口迁移、住址变动等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三、对于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等6类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根据情形分别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者依法办理公证,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的事项,公安机关给予必要协助;四、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9类事项,如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捡拾弃婴(儿童),因乘坐飞机、火车、住宿旅店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等,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做好意见出台后的贯彻执行工作将提出相应要求:第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和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要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第二,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核查公民身份时,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第三,对公安派出所应当或者可以出具的证明和由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要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分别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18种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8种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8种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发布“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且对为什么不出具作出解释,同时还指明该去哪些部门办理。

具体如下: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

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公安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4、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

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舆论认为晒证明清单的不应只是公安机关

舆论认为晒证明清单的不应只是公安机关

舆论认为晒证明清单的不应只是公安机关来源:红网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

“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

近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

(8月24日《重庆晨报》)舆论认为,类似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证明闹剧,除了折腾当事人之外,还会难为派出所,因为实际上,派出所也无法从根本上证明“我妈是我妈”。

不仅如此,诸如各种证件、印章丢失证明、房产情况证明、保险事故证明等等,派出所也很难准确无误地加以证明,如果事事都让派出所证明,派出所的手再大,也捂不过天来,何况有些情况的证明,既不是派出所的业务,也并非派出所能力所及。

网友认为,之所以一有证明事项就来找警察,一方面是“有困难找警察”的心理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便是因为缺少一张“由谁证明”的明白纸。

要求出具证明的单位,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派出所开证明,并且认为只有派出所开的证明才最有说服力;而急匆匆开证明的当事人更是不假思索便向派出所进发。

有些情况的证明,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但是人人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派出所。

舆论认为,这也不能责怪人们“一根筋”,长期以来,由于单位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够明确,又缺乏一张职责分工明白纸,造成人们在开证明时,总想到派出所。

所以,类似“18种证明无法由公安开具”,这样的明白纸越多越细越好。

不只是出具证明,凡是涉及公民办理业务的情况,都应该有一张细致的明白纸,让人们知道,自己要办的事具体要到哪里办,怎样办等等。

做到了这一点,人性化管理、服务为民的理念才算真正落实到位。

14类证明不开具

14类证明不开具

14类证明不开具14类证明不开具这些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开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12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印发通知,就做好贯彻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意见》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意见》指出,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20类事项不用到派出所开证明等6则

20类事项不用到派出所开证明等6则

20类事项不用到派出所开证明等6则作者:暂无来源:《共产党员·上半月》 2016年第9期新政策20类事项不用到派出所开证明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9类事项,以及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5类事项,有关单位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

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异地居住、正常死亡等6类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分别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等作为凭证。

学法用法知识产权风险要防范中小企业方能走的远一、案情回放深圳某动漫有限公司曾出品动画片《熊出没》,自2012年全面开播后,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并且该公司已取得《熊出没》影视作品中“光头强”“熊大”“熊二”“蹦蹦”等动漫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而刚刚成立不久的山东某生产儿童服饰的公司因为大量使用带有《熊出没》作品中的“熊大”“熊二”等布匹材料,生产加工服装并进行大面积的销售,被该动漫公司以涉嫌著作权侵权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使用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原告提供了其拥有《熊出没》中各种“熊大”“熊二”的版权证据。

同时也提供了被告侵权后查封的产品和侵权的数量和利润的证明。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被告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要求被告:1、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犯原告对美术作品“熊大”“熊二”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的儿童服饰;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万元;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被告辩称:其根本不知自己侵权的事实,没有主观的恶意而且系刚成立不久的公司,被诉侵权后早已经停止生产。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20类事项无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20类事项无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20类事项无需派出所出具证明作者:来源:《林业与生态》2016年第09期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20类事项无需派出所出具证明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从9月1日起,20类事项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意见》同时还规定,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类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

对于公民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应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摘自央广网)川贝银燕羹【组成】川贝母3克,玉竹10克,燕窝4克,银耳10克,冰糖适量。

【用法】将玉竹煎汁。

用热水泡发燕窝及银耳,择洗干净,放入煎汁、冰糖,和水炖熟,早晚食用。

【分析】燕窝味甘、淡,性平,养肺滋阴,化痰止咳,补而能清,为肺痨圣药。

川贝母润肺,止咳化痰。

银耳、玉竹均有滋阴润肺作用。

【功效】对潮热、虚劳燥咳、咳嗽见红者有效。

麻油姜末炒鸡蛋【组成】一小勺麻油,姜末,1个鸡蛋。

【用法】一小勺麻油放入炒锅内,油热后,放入姜末,稍在油中过一下,随即打入1个鸡蛋炒匀。

孩子风寒咳嗽及体虚咳嗽时,每晚让孩子在临睡前趁热吃一次,坚持吃上几天,就能收到明显效果。

【分析】麻油,是芝麻油,一般黑芝麻食用,白芝麻榨油,性味甘、凉,具有润肠通便、解毒生肌之功效。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亲子干系证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法治和公平公理的要求日益提高,公安机关在处理亲子干系证明问题上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亲子干系证明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干系,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然而,在实践中,该证明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引发了广泛争议。

因此,公安机关决定不再开具亲子干系证明,以推动司法公正和保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的背后,有着一系列深层次的原因和考量。

起首,亲子干系的确定应当由法院来进行,而不是由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其职责主要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对亲子干系的公正评判和裁决能力。

过去,公安机关开具亲子干系证明存在一定的随便性和主观裁定,容易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和违反法律原则的判决。

其次,亲子干系证明的开具过程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弊端。

在过去的实践中,开具亲子干系证明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亲子干系鉴定报告等,并可能需要进行面谈和调查。

然而,由于人员和资源的有限性,公安机关往往难以对每一个申请进行充分调查和核实,容易导致材料不全和裁定失误。

同时,亲子干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也使得公安机关难以准确把握每一个案件的详尽状况,容易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此外,也是为了保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过去,亲子干系证明的开具过程往往需要额外的费用和时间,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肩负和不便。

一些人为了争得亲子干系证明,不得不付出额外的成本和努力,甚至需要租赁干系人进行虚假证明。

这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肩负和法律风险。

因此,,也是为了降低当事人的成本,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对于打消亲子干系证明的决定,当然也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起首,司法部门需要制定更加明确和合理的亲子干系认定规则和标准,以保证裁判的公正和真实性。

同时,也需要建立起更加完善和专业的亲子干系鉴定机构和机制,以提高评判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建设,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部十八类不在开具证明

公安部十八类不在开具证明

十八种证明公安机关不再开具□张洋日期:2015年08月30日来源:东方烟草报依明作日前,公安部通过“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图文详解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包括此前一直被群众吐槽的证明“你妈是你妈”。

据了解,除了特定的办理业务事项外,派出所一般可开具的证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明事主身份信息的,例如出生年月日、户籍信息、身份证遗失等证明;还有一类就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明,例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案件受理回执以及是否属于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公安部发言人在解释当下“奇葩”证明频出的原因时称,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等一些基本信息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

此外,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也存在懒政、推卸责任甚至权力设租寻租的问题。

此次公安部介绍了18种不该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给出详细的解释,内容如下: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查询,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

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4.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

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

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

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近年来,亲子关系证明成为了一些特定情况下不可或缺的文件。

然而,很多人都遇到了在公安局无法获得亲子关系证明的问题。

这不仅对于申请签证、办理户口迁移等重要事务造成了困扰,也对人们的生活和家庭造成了许多不便。

于是,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亲子关系证明的重要性。

亲子关系证明是用于证明父母和子女之间亲属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书。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亲子关系证明是一些重要事务的必备文件,比如申请签证、办理户口迁移、继承财产等。

亲子关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这些事务的基础,而亲子关系证明则是验证和确认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许多人在办理亲子关系证明时却遭遇了公安局不给开的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公安局存在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人数众多、事务繁忙的公安局,办理亲子关系证明的时效较长。

长时间的等待和繁琐的办理程序,增加了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有时,因为行政失误和管理不当,一些公安局还会出现证明遗失、信息错误等问题,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其次,一些公安局存在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

亲子关系证明的开具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公安局应该依法进行核实和审查。

然而,一些公安局由于工作不细心或存在腐败行为,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随意批准或放松要求,从而导致了一些亲子关系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

再次,一些公安局存在管理松懈和服务不周的问题。

在很多地方,公安局是处理人民群众日常事务的重要政府机构之一,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品质和满意度。

然而,一些公安局的态度冷漠、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给人民群众办理亲子关系证明带来了诸多不便。

面对亲子关系证明公安局不给开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首先,政府应加大公安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通过设立监督机构、建立投诉渠道、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规范公安局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类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类证明作者:杨广来源:《百姓生活》2016年第02期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有派出所民警说,过去,之所以有群众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这种奇葩证明,主要是部分单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来开具这些“奇葩证明”。

以后,这类证明将不能在派出所开具。

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

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

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

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

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身份证丢失或损坏。

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偿还能力证明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

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生存(健在)、死亡证明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

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

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

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公安部新规: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

公安部新规: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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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规: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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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38期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开些“奇葩”证明,从中央到地方,简政放权一直在行动。

公安部近日出台新规,明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五个一律”原则,做到这五点,今后百姓到派出所开证明将会更方便了。

最新的“五个一律”原则,也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具体如下:一律實行首接负责制;一律实行限时办结;能够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超出职责范围的,一律不予开具并要给予书面告知;对开具证明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据央视新闻9.18)。

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不开了

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不开了

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不开了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不开了近年来,亲子关系证明的需求逐渐上升。

这一证明在人们委托他人代为生育、收养、继承等情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近期许多地方的派出所相继宣布不再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服务。

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人们纷纷对这一政策变动提出质疑和反思。

首先,我们来看看亲子关系证明的定义和作用。

亲子关系证明是指由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对亲子关系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的文件。

亲子关系证明在很多情况下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在生育、收养和继承等问题上。

例如,一些夫妻在生育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会委托代理机构帮助他们完成生育。

而在这种情况下,亲子关系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文件,用于证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真实关系。

此外,亲子关系证明对于收养和继承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亲子关系证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

然而,近期很多派出所都宣布不再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服务,这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和质疑。

首先,有人认为这一举措是为了减轻派出所的工作压力。

毕竟,在亲子关系证明的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派出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源来核实和出具这一证明。

而此举可能导致派出所无法正常地履行警务职责。

对此,一些人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派出所的投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而不是取消亲子关系证明的服务。

因为亲子关系证明是一项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对于需要这项服务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打击。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取消亲子关系证明的服务是政府的一种行政改革措施。

在他们看来,通过取消这一服务,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和手续,减轻群众的办事负担。

而且,一些人认为亲子关系应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证明,例如通过基因检测等科学手段。

然而,这种观点也引发了争议。

因为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基因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存在争议。

此外,基因检测的费用也较高,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是一种经济负担。

因此,在取消亲子关系证明服务之前,应该考虑到这些方面的问题。

无犯罪证明最简单三个步骤

无犯罪证明最简单三个步骤

无犯罪证明最简单三个步骤《无犯罪证明最简单三个步骤》首先呢,第一步是确定去哪里开具无犯罪证明。

这可是很关键的一步哦,要是找错地方可就白忙乎了。

一般来说呢,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单位有要求开无犯罪证明的,有些就可以在单位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开具。

要是没有工作单位呢,那就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啦。

这一步我之前就做错过,我以前以为在居住地派出所就可以开,结果跑了冤枉路。

对了这里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派出所需要带什么证件和材料,避免到时候缺这少那的。

我就试过好多次因为没问清楚,到了派出所材料不齐全,还得再跑一趟。

正常情况下,需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是肯定的,可能还需要户口簿呢。

第二步就是到了派出所之后呢,要找到办理户籍业务的窗口,一般在大厅就能看到指示牌。

跟办事的民警说要开无犯罪证明。

民警会给你一个申请表,这个申请表的填写要认真哈。

记住了,这个动作很重要。

像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这些基本信息可不能填错。

我见过有人把身份证号填错了那么几位数字,差点开不出来。

填写的时候如果有疑问一定要及时问民警,别自己瞎猜着填。

这里面有一项是申请原因,这个要写清楚。

比如说是什么工作招聘要求啊,或者是出国留学之类的原因。

这时候,有人可能就会混淆,比如说把工作办理事项写成了其他无关的内容,这也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呢。

第三步,等你把申请表交上去之后,民警会去核查你的信息。

这里一定要小心等待的过程中不要走开太远,不然民警要是有什么问题找不到你就不好了。

核查信息这个过程通常不会太长时间,如果人不多的话很快就能核查完。

一旦核查通过,那无犯罪证明就开出来啦。

我再给大家补充一些容易忽视的细节。

有时候派出所可能比较忙,最好避开去办理的高峰时段,像周一的上午通常办事的人很多。

还有一些常见问题呢,比如说有人的身份证信息和系统里不太一致,这可能是因为户口更新之类的原因。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慌,民警会告诉你怎么解决的,一般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补充证明材料。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5.11.09•【字号】吉公办字〔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公安厅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公办字〔2015〕56号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社保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通信企业、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为有效解决各有关部门在办理群众权益事务工作中要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种类多、内容杂、式样不统一等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降低群众办事成本,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现就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证明能够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的信息以及不属于公安派出所职责范围内掌握的信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主要包括以下11种:(一)公民姓名证明。

(二)公民性别证明。

(三)公民出生日期(年龄)证明。

(四)公民户籍所在地证明。

(五)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

(六)健在证明。

(七)实际居住地证明。

(八)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

(九)文化程度证明。

(十)婚姻状况证明。

(十一)户口性质证明。

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自行要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今后不再出具。

二、各部门间可以交换共享的信息不再让群众开具证明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信息不通、循环证明问题,减少群众奔波往返负担。

建立省级会商机制,省直相关部门确定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和联络员,构建沟通网络,协调做好信息交换有关工作;建立三级对接机制,省、市、县三级建立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接机制,各级部门分别确定责任人,专门负责做好信息交换衔接工作;建立定期交换机制,相关部门统一按照公安机关数据标准,对需要核查信息进行整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事项紧急程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交换;建立结果反馈机制,公安机关按照各部门信息核查数量、频率等需求及时反馈信息核查结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部门针对信息交换工作情况开展系统内部以及部门联合督导检查,重点解决信息交换共享工作运转不畅等问题。

新政

新政

新政作者:暂无来源:《民生周刊》 2016年第19期任何单位勿令群众到派出所开证明近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部署,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对现实中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的9类主要情形,如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无法出示居民身份证需要开具临时身份证明,被拐儿童办理相关事务时需要开具身份证明,公民在办理出国(境)事务时外方或者港澳台地区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意见》作了明确和规范。

【热评】@大漠风起:政府各机关单位可以权限管理使用居民信息共享,并做好居民信息保密制度的监管。

网络时代,少了纸张证明,多了环保,居民还少跑路,省时间,一举多得啊。

(207)国家机关不得扣留身份证近日,公安部等8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其中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热评】@红墙之下:身份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实名制要求越来越普遍的时代,身份证的作用越来越大,同时,身份证被冒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必须予以重视和规范。

(320)人社部多举措扶持贫困人口人社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输出地要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

国家则会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些“奇葩证明”再也不用办了

这些“奇葩证明”再也不用办了

这些“奇葩证明”再也不用办了
佚名
【期刊名称】《乐活老年》
【年(卷),期】2018(000)012
【摘要】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等问题,公安部目前出台《公
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提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那么.“五个一律”包含哪些内容?哪些事项不再需要到派出所开具证明?需要开具的证明如何办理?下面为您具体解答。

【总页数】1页(P41-4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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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奇葩证明”,需更多部门明确边界

终结“奇葩证明”,需更多部门明确边界

终结“奇葩证明”,需更多部门明确边界公安部的《意见》开了一个好头,未来其他部门也应该跟进,明确边界,清理那些不必要的证明。

日前,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与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根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意见》明确了法定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能够证明的,公安部门将不再出具证明;明确了主管部门的核查责任。

关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异地居住、正常死亡等6类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分别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等作为凭证;明确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范围。

包含现实生活中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的9类要紧情形。

《意见》有其现实背景与问题指向。

长期以来,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要求公安部门开出各类奇葩证明的情况不在少数。

经典的像是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曾经引起舆论大哗。

《意见》比较明确地界定了公安部门什么能够提供证明、什么不能提供证明,如能有效实施,未来将有效减少要求公安部门开具奇葩证明的情况,从而减轻公民负担,降低社会成本。

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仅仅针对公安部,其他诸如要求民政部门、除公安外的司法部门等开具奇葩证明的情况也很多。

应该说,公安部的《意见》开了一个好头,未来其他部门也应该跟进,减少各类奇葩证明。

归结起来,奇葩证明泛滥的深层次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民间社会发育迟缓、社会信任度缺失。

普遍不诚信的结果是,政府成为最后也是唯一的信用源。

没有政府部门加盖大印的证明,凭一张嘴说话没人相信;二是有关政府部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彼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不愿意担责任、担风险,也不愿意去调查核实,那么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当事人自己去别的部门开证明。

法律没有规定要开证明怎么办。

自己单位发个红头文件即可。

证明泛滥的另一面事实上就是红头文件治国;三是政府治理观念与治理体系落后于时代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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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些证明不该到派出所开具,请告诉身边人
2015-08-21
来源:吴堡县公安局网站、本溪社区警务(ID:bxgasqjw)
还在为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头疼吗?面对“奇葩”证明,政府机构应简政放权,取消各类不合理规定。

而哪些规定该由哪些部门出具,老百姓也该心中有数。

今天,我们为大家列出了18条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转发告诉身边人。

大热天,不要再白跑了!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

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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