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承包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能化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甲方将漳州龙海滨海康桥1#楼及地下室、2#楼、3#楼工程楼宇对讲系统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发包范围:

1、工程总包范围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系统维保、技术培训等。

2、具体项目:

1)、楼宇对讲系统

2)、楼宇单元门

二、工程工期

乙方根据甲方土建工程进度施工,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确保系统设备自进场施工之日起10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他工种施工为原则,总体部分应配合土建总体施工进度,密切配合分段施工,施工工期如甲方有特殊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合同价款

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元整)。

1、合同的价款包含所施工的劳务、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费、税费、利润。合同价款除有设计变更或由甲方签证的工程量增减进行调整外,合同期间不论发生劳力、材料设备价格的浮动或政策性变化等情况,合同价款均不做调整。

2、遇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而导致设备、器材及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以合同单价为准进行相应的增减,同时调整相应的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鉴定后甲方付给乙方6万元作为预定金,货物到达现场甲方付给乙方60%工程款,安装调试完毕后付总额的80%,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额的95%。(甲方留质保金5%,两年到期付给乙方结清)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乙方设计和安装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中的规定和标准组织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亦按以上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3、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检查、调试,并做好记录。

4、乙方自检:工程在施工、调试,试运行过程结束后,乙方应对工程进行自检,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5、乙方设备安装到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移交,超出三个工作日不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设备验收以工程造价书的设备清单数量为准。(施工期间由甲方提出的增补项目按工程造价书的设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

7、系统验收以设计方案中的系统功能说明为准。系统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8、系统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以及物业部门不得私自拆改或擅自开机运行,否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查,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受理有关隐蔽记录等项;

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甲方应及时组织工程分批验收和结算;

3、甲方指派人员代表甲方配合乙方施工,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

4、甲方应义务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施工用电以及现场临时仓库。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后工程安装调试任务。乙方负责给予项目的优化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如有变动,应按程序报甲方批准方可施工。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管理和维护人员,以方便用户,提高声誉;

3、乙方在施工中,对甲方另行安排的相关工程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本工程其他队伍,以不影响施工为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因操作不当,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具体的保修具体承诺如下:

(1)对于所有系统,实行“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

(2)保修期内,凡属因使用单位不当、擅自拆改等人为因素,或因火灾、电源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故障,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3)保修期内,除上款列明的情况外,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包换。

(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属人为因素由甲方承担费用。(5)保修、维修时限:从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6)工程竣工后,免费为甲方培训三名人员至熟练操作使用合同范围内的安防项目系统。

(7)保修期内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回访、调试,每个月回访一次以保证系统有效进行。

(8)设备保修或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免费用周转设备替换甲方的故障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待原设备修好后再换回。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再延期30天以内,每拖延7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超出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可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甲方应给予理解,乙方不承担逾期的赔偿金)。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超出规定时间甲方应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双倍支付给乙方利息,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设备维保。

3、乙方应及时对所做系统进行维护、保修,若乙方没有及时配合保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款承担。

4、甲方应按规定时间退还乙方返修保证金,逾期不还乙方有权停止维护。

九、本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或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书作为补充合同,若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办理。

4、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