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单位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须知
一、申请对象〔一〕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或经营单位: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
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深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及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
〔四〕备案对象: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备案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含〕以上,且是在申请备案单位任职的全职员工。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相应的商务备案指标人数:〔一〕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创汇20万—5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1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负责人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年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万—200万人民币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位,可以为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股东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4人。
〔三〕年纳税额为20万—50万人民币、创汇120万—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5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确有商务需要的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6人。
〔四〕年纳税额为50万—200万元人民币、创汇300万—5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1000万人民币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主要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五〕年纳税额为200万—1000万人民币、创汇500万—10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20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5人。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模板)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为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
健康状况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是否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组团单位
在团组拟任职务
赴港澳任务、所赴地区及停留时间
赴港澳任务审批单位
最近一次因公出国和赴港澳时间及任务
人员派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党委(党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由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抄报任务审批部门。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申请表
年度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申请表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名册
声明:上述共人是本单位正式职员。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说明:
1、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原则上每年只办理一次,每年1月起办理。
2、所有办理商务签注的人员必须在该表中列明(当年有效),申请签注有效期可在对应格内打“√”。
3、核准备案人数少于单位报备人数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名单顺序审核备案。
4、办理商务签注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及主要业务人员。
5、户口所在地应填写XX省XX县(市),如“广东紫金”、“湖南衡东”。
6、本表可复印。
关于内地企业、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及年审须知
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工作告知单根据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局自2007年5月1日起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需办理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一、申请备案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币或外商机构代表处,可登记备案1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登记备案2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3、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企业,可登记备案3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备案所需材料1、交验单位(是指经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机构代表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交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交验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提交《青岛市单位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5、提交《青岛市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养老保险个人编号、户口所在地、港澳商务签注类别(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6、交验申请人上年度至目前由派遣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从社保网上打印的养老缴费明细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
注意:办理3个月多次备案需连续投保6个月以上,办理1年多次备案需连续投保1年以上。
申请往港澳商务须知
★★ 申请往港澳商务(S)须知一、申请对象本市常住居民或者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非常住居民(蓝印户口、暂住人员)。
二、申请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具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需申请办理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所在单位须事先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三、申请人应履行下列程序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由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贴二张标准相片),核验身份。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经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暂住人员(蓝印户口人员),需提交暂住地派出所意见。
四、签注签发1.已经办理登记备案的企业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的企业法人代表,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
3.未达到备案标准的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根据需要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
五、工作时限1.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商务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
4.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商务签注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人民币。
赴港澳商务备案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港澳商务备案审批部门:您好!我谨代表我司向您提交赴港澳商务备案申请,请您予以审批。
以下是我司的基本情况和商务备案申请的具体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司全称为XX(大陆)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总部位于XX省XX市,是一家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我司主要从事XX行业的业务,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的团队。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提高企业竞争力,我司计划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
二、商务活动内容我司计划赴港澳进行以下商务活动:1. 参加港澳地区的行业展会和论坛,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寻找合作伙伴。
2. 拜访港澳地区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业务订单。
3. 考察港澳地区市场,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为企业的市场拓展提供决策依据。
4. 与港澳地区的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司的竞争力。
三、商务备案申请内容根据港澳商务备案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向贵部门申请赴港澳商务备案,具体内容包括:1. 申请多次往返港澳商务签注,以便我司员工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
2. 申请港澳商务备案资格,以便我司在港澳地区开展商务活动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企业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我司近年来保持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上年度纳税金额达到XX万元人民币,符合港澳商务备案的相关规定。
五、企业社会责任和合规经营我司始终坚持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我司承诺在港澳商务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港澳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和风俗,保护当地环境和资源,为港澳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六、申请材料根据港澳商务备案的相关要求,我司已准备以下申请材料: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4. 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企业员工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6. 企业商务活动计划和相关合同协议。
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企业(机构)申请办理
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说明:1、此表仅供办理1、3年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2、备案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纳税证明、在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项目如有变更,请到受理机关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申办一年商务签注人员是指企业中副总经理(含)以下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
5、表中人员如系公职人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函;
6、各企业(机构)应如实填写本表。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公安机关将取消该企业(机构)的备案和申办商务签注资格,1-3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印制企业(机构)备案人员名单
企业(机构)名称:。
深圳市企业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须知
深圳市企业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须知一、申请条件和对象1、个体、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2、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上年度纳税额1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3、三资企业上年度纳税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4、减免税企业注册资金50万美元以上(不含"三来一补"企业);5、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6、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
二、申请资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批表》和该表的复印件一份;表上"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式样"栏中,(1)原则上应由法人代表签名,但法人代表确有实际困难不能签名的,可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其他负责人签名,签名人也就是企业员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审批人;(2)如果签名人是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在审批本企业员工填写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上还须经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批。
(3)审批签名人不能同时兼任办证员,法人代表除外。
2、提交《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人员报备名单表》(按企业实际业务需要报备,报备名单表上单位法人代表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3、提交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不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的单位,不予受理);4、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5、提交上年度纳税或创汇证明(纳税证明由市税务局的分局开具,但交纳海关代征增值税的,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领取表格,再到交纳税款的银行开具证明;创汇证明由本处6号窗口开具,但三来一补企业的创汇证明由外汇管理局开具。
);6、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法人代表已委托他人签名的,只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须交验原件,但受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7、减免税企业,提交批准减免税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8、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提交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9、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2020版)》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2020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鲁公通〔2020〕155号•【施行日期】2021.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2020版)》的通知各市公安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更加便利企业人员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省厅修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版细则自2021年1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15日。
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厅。
附件: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2020版)山东省公安厅2020年12月15日山东省公安机关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细则(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是指企业将本单位的相关信息事先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据此为企业备案人员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签发三个月或一年有效、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前置工作,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往来港澳多次商务签注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港澳商务单位(以下简称“商务单位”)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山东省代表机构。
港澳商务备案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港澳企业名称)乙方:(内地企业名称)鉴于甲方为香港或澳门注册的企业,乙方为内地注册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内地进行商务活动时的备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备案范围1. 甲方在内地开展商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投资项目合作- 代理销售业务- 跨境电子商务- 高端制造与研发- 信息技术与教育科技- 文化旅游交流2. 甲方在内地进行商务活动时,需遵守中国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内地商务备案制度进行备案。
二、备案责任1.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在内地商务活动所需的各项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外汇管理、海关通关等。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备案所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合法性。
3. 乙方在办理备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费用承担1.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备案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办理备案过程中,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备案失败的,甲方无需承担乙方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如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终止原因。
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未完成的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备注:
1.本表实用于首次和变更申请。
2.除签名式样、公章和签注种类外,请用正楷或机打形式填写,不得涂改。
3.法人代表不授权他人代其签署意见和签名的,“法人授权签字人”一栏可不填写。
4.申请澳门多次商务签注的,需提交赴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具体事由。
5.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港澳商务签注的,取消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
6.登记备案单位人员持港澳商务签注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的,两年内对该单位不予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资质,当事人三年内不受理其往来港澳申请。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姓名
张三
性别
男
岀生年月
1977.7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
为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
XXX单位局长(否)
健康状况
健康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是否取得 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父亲
XXX
61
中共党员
退休居福州市福清市(否)
母亲
XXX
55
群众
XXX单位总经理居福州市福清市(澳大 利亚长期居留权)
妻子
XXX
38
中共党员
XXX单位副主任居福州市鼓楼区(否)
儿子
XXX
10
群众
XXX小学学生居福州市鼓楼区(否)
组团单位
XXXX单位
在团组中拟任职务
团长
岀访任务、所赴地区
及停留时间
赴香港、澳门洽谈经贸项目共停留5天
岀访任务审批单位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报省外办审批的填写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最近一次因公赴港澳
时间及任务
2015年赴香港参加XXX会议,共停留3天
人员 派岀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日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由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抄报外 事(港澳事务)审批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备注:
1.本表实用于首次和变更申请。
2.除签名式样、公章和签注种类外,请用正楷或机打形式填写,不得涂改。
3.法人代表不授权他人代其签署意见和签名的,“法人授权签字人”一栏可不填写。
4.申请澳门多次商务签注的,需提交赴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具体事由。
5.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港澳商务签注的,取消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
6.登记备案单位人员持港澳商务签注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的,两年内对该单位不予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资质,当事人三年内不受理其往来港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