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花名册
2019年医疗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22019年医疗保障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2018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5)二、报表目录 (6)三、调查表式 (8)(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医保统HI1表) (8)(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及特殊人员情况(医保统HI2表) (9)(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医保统HI3表) (10)(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医保统HI4表) (11)(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医保统HI4.1表) (12)(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医保统HI5表) (13)(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补助情况(医保统HI6表) (14)(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按参保人群分类)(医保统HI7表) (15)(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按医疗机构分类)(医保统HI8表) (16)(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情况(医保统HI9表) (17)(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情况(医保统HI9.1表) (18)(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情况(医保统HI10表) (19)(十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表(医保统HI11表) (20)(十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调查统计表(一)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医保统HI12表) (21)(十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调查统计表(二)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明细信息(医保统HI13表) (22)(十六)生育保险情况(医保统MI1表) (23)(十七)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及基金征缴情况(医保统MI2表) (24)(十八)生育保险待遇情况(医保统MI3表) (25)(十九)补充保险情况(医保统SI1表) (26)(二十)医疗生育保险稽核情况(医保统SI2表) (27)(二十一)医疗救助情况(医保统HA1表) (28)四、主要指标解释 (29)五、附录 (46)(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46)(二)抽样调查方案 (46)(三)医疗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46)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和掌握我国医疗保障基本情况,为制定和落实国家医疗保障规划计划、政策法规提供依据,同时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20篇范文)
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20篇范文)【第1篇】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 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厦思政〔2019〕40号•【施行日期】201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艾惠红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职务;戴洁慧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张晓晨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职务;吴迎进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鼓浪屿三中队中队长职务;戴俊生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科长职务;陈培财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科科长职务;齐翔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科科长职务;陈琛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罗婧怡任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韩国良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科科长职务;赵闽琴任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钱龙虎任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危煜平任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开元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周光武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傅招荣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罗丽芳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吴国华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洪擎钢任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教育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郑晨任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陈航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池瑶任厦门市思明区鹭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朱文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司法所副所长职务;韩伟任厦门市思明区梧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徐一航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洪朝晖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张金丽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职务;许晓玲任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李振杰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市政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洪秀华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陈扁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黄继东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主任科员;徐永良任厦门市思明区信访局主任科员;吴若曦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洪轻驹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审批科副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饶若葳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冬玲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副主任;杨佳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林美薇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刘小婷任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林文权任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李晨婧任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菲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资产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曹海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郑岚任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就业促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吴沁任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洪怡宁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黄嘉钦任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科员职务;罗欣任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科员职务;游钟楠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科员职务;刘丹任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科员职务;免去杨媛的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潘一君的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司法所所长职务;免去陈凡凡的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就业促进科科长职务;免去辜宏的厦门市思明区审计局审计科科长职务;免去严开松的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周宏伟的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郑瑛的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胡玮玮的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宋雯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免去陈志山的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易文华的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免去林丹颖的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科员职务;免去胡慕云的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科员职务;免去林晨茜的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职务;免去魏婧的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职务;免去张雅祯的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科员职务。
困难职工档案模板
困难职工档案(模板)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困难职工档案目录1.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2.职工 (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3.民主评议会议记录4.困难职工名单公示5.困难职工档案表格6.深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7.深度困难职工脱困退出入户调查证明8.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退出评定表附件1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以下内容职工本人填写: 一、职工基本情况申报困难类别: 深度困难相对困难 意外致困附件2职工 (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同志是我单位职工(或聘用人员),其前个月的月均工资为元,月均实发工资元,年收入为元。
本单位所提供的以上证明内容属实。
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如无法提供此项证明,提供能证明收入情况的银行流水亦可。
附件3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样式)时间:地点:参会人数:主持人:记录人:内容:附件4困难职工名单公示(样式)根据职工自愿申请,我单位于年月日召开会议,共有户列入评议对象,经民主评议评选出困难职工户。
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和建档规范》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有异议 ,请从即日起日内向本单位工会反映。
监督电话:困难职工名单单位工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工会委员会 (章 )年月日附件5困难职工档案表格(*为必填项)- 2 -附件6深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帮扶联系人存)深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困难职工存)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困难职工留存,一份由基层工会保存,一份上报至职工服务中心。
附件7深度困难职工脱困退出入户调查证明经入户调查,困难职工,主要致困原因,经精准帮扶,目前该户(具体描述,请写明脱困原因),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
入户调查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8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退出评定表- 3 -。
贯彻执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
贯彻执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保障问题的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以下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保障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湘民军休发[2005]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医疗保障1、在我市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纳入医疗费用专项统筹前,为便于管理,作为过渡性措施,军队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暂纳入所在统筹地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专项统筹。
没有实施离休干部医疗费用专项统筹的地区,按现行管理办法,由所在安置管理单位管理。
2、军队退休干部及军队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
3、一至六级残疾军队退休干部,在我市国家机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医疗费用专项统筹前,为便于管理,作为过渡性措施,一至六级残疾军队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暂纳入所在统筹地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专项统筹。
没有实施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专项统筹的地区,按现行管理办法,由所在安置管理单位管理。
二、医疗待遇1、军队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按《长沙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长办发[2002]8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2、军队退休干部及军队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按《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长政发[2000]3号)及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3、一至六级残疾军队退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按《长沙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长政办发[2005]2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管理1、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一至六级残疾军队退休干部及军队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随军家属、遗属的身份确认,由所在统筹地区民政部门军休办负责审核。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2、公务接待费用 1220 1220 其 3、办公用品 1327 1327 中 4、加班误工补贴
5、书报费 324 324
6 三、生产性投资
1、购建固定资产支出 其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中 ?在建工程项目支出
2、其他生产性投资 四、公益福利设施建设支出
负责人: 会计: 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
表17: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公布表
公布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项目 金额 人均金额 备注
1、
2、
“一事一议”
3、
筹资筹劳类
4、
5、
1、
2、
其他类 3、
4、
5、
合计
制表人: 会计: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表18:
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情况公布表
公布时间: 年 月 日
1、 其中 2、 五、福利及社会救助支出
1、计划生育
2、烈军属优抚
3、五保户、困难户
4、民兵、治安
5、环境卫生 其 6、医疗 中 7、学校、幼儿园
8、敬老院
9、助残
10、救灾救济
11、
12、 六、征地款发放
1、 其中 2、 七、“一事一议”项目支出
1、 其中 2、 八、收益分配给农户及投资者 其中 1、
收金额 末收金额 付金额 未收金额
合计 负责人: 会计: 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
表4:
现金银行存款明细公布表 单位:元 年 月 日 第 页 年 现 金 银行存款 编 经手人 摘要 号 月 日 收 支 余额 收 支 余额
负责人: 出纳员: 会计员: 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
表5:
河清村 各项收入公布表 单位:元 公布时间:2009年 4月10日 一、经营收入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累计金额
参保人员信息表代码值
参保人员信息表代码值代码值类别名称代码名称11性别男22性别女31人员状态在职42人员状态离退休55人员状态退休审核期601就业状态在业702就业状态离休803就业状态退休904就业状态退职1005就业状态失业1106就业状态无业1207就业状态从未就业1308就业状态下岗1409就业状态其他非在业1510就业状态出国定居1611就业状态失踪1712就业状态死亡180农民工标识非农民工191农民工标识农民工200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志否21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志是221户口性质城镇232户口性质农村243户口性质失地农工251用工形式原固定职工262用工形式城镇合同制273用工形式农村合同制284用工形式临时工295用工形式聘任制308用工形式退役军人319用工形式其他321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3310政治面貌九三学社社员3411政治面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3512政治面貌无党派民主人士3613政治面貌群众372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383政治面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394政治面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会员405政治面貌中国民主同盟盟员416政治面貌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427政治面貌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438政治面貌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449政治面貌中国致公党党员450异地人员标志非异地人员461异地人员标志异地人员4710人员基金来源单位来源4820人员基金来源财政来源511婚姻状况未婚522婚姻状况已婚533婚姻状况丧偶544婚姻状况离婚559婚姻状况其它561特殊工种标识井下572特殊工种标识有毒、有害584特殊工种标识高温595特殊工种标识高空606特殊工种标识特别繁重体力劳动619特殊工种标识其他620停薪留职标志非停薪留职631停薪留职标志停薪留职6411离休人员类别厅级离休干部6512离休人员类别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6613离休人员类别患癌症离休干部6714离休人员类别普通离休干部6815离休人员类别异地离休人员690基数申报特殊人群标志非特殊人群701基数申报特殊人群标志特殊人群711居民缴费方式社区代收722居民缴费方式银行代扣733居民缴费方式学校代收7410文化程度博士后7511文化程度博士7612文化程度硕士7721文化程度大学7831文化程度大专7940文化程度中专8050文化程度技校8161文化程度高中8262文化程度职高8363文化程度职专8470文化程度初中8580文化程度小学8690文化程度文盲或半文盲8799文化程度其他881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92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03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914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9211人员类别在职9321人员类别退休9431人员类别离休待遇9532人员类别老红军待遇9633人员类别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待遇9734人员类别普通居民9835人员类别在校学生9936人员类别缴费20人员10037人员类别缴费200人员1011证件类型身份证1022证件类型军官证1033证件类型护照1044证件类型户口本1055证件类型学生证1060干部类别一般干部1071干部类别省级离休干部1082干部类别市级离休干部1093干部类别县级离休干部1100个人部分缴费标志个人部分缴费1111个人部分缴费标志个人部分不缴费1120居保照顾类型否1131居保照顾类型享受照顾1142居保照顾类型享受五保(农合)1153居保照顾类型享受优抚(农合)1161民族汉族11710民族朝鲜族11811民族满族11912民族侗族12013民族瑶族12114民族白族12316民族哈尼族12417民族哈萨克族12518民族傣族12619民族黎族1272民族蒙古族12820民族傈傈族12921民族佤族13022民族畲族13123民族高山族13224民族拉祜族13325民族水族13426民族东乡族13527民族纳西族13628民族景颇族13729民族柯尔克孜族1383民族回族13930民族土族14031民族达翰尔族14132民族仫佬族14233民族羌族14334民族布朗族14435民族撒拉族14536民族毛南族14637民族仡佬族14738民族锡伯族14839民族阿昌族1494民族藏族15040民族普米族15141民族塔吉克族15343民族乌孜别克族15444民族俄罗斯族15545民族鄂温克族15646民族德昂族15747民族保安族15848民族裕固族15949民族京族1605民族维吾尔族16150民族塔塔尔族16251民族独龙族16352民族鄂伦春族16453民族赫哲族16554民族门巴族16655民族珞巴族16756民族基诺族1686民族苗族1697民族彝族1708民族壮族1719民族布依族1721参保状态正常参保1732参保状态暂停参保1743参保状态终止参保1751军转人员标志师级军转人员17611军转人员标志副师级军转人员1772军转人员标志团级军转人员17821军转人员标志副团级军转人员1793军转人员标志营级军转人员18031军转人员标志副营级军转人员1814军转人员标志连级军转人员18241军转人员标志副连级军转人员1835军转人员标志排级军转人员18451军转人员标志副排级军转人员1851个人身份工人1862个人身份农民(农合使用)1873个人身份学生1884个人身份干部1896个人身份现役军人1907个人身份无业人员19181个人身份聘用人员19282个人身份省直公务员19383个人身份财供公务员19484个人身份差额拔款公务员19585个人身份自收自支公务员1969个人身份其他197030行政职务部、省级198033行政职务相当部、省级199040行政职务副部、副省级200043行政职务相当副部、副省级201050行政职务司、局、地、厅级202051行政职务巡视员203053行政职务相当司局级204060行政职务副司、副局、副地、副厅级205061行政职务助理巡视员206063行政职务相当副司局级207070行政职务县、处级208071行政职务调研员209073行政职务相当处级210080行政职务副县、副处级211081行政职务助理调研员212083行政职务相当副处级213090行政职务科级214093行政职务相当科级215100行政职务副科级216103行政职务相当副科级217110行政职务科员级218120行政职务办事员级219190行政职务无行政职务级别22011一次性缴费标志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22112一次性缴费标志在职转协缴一次性补缴22213一次性缴费标志机关事业转移到企业补缴22321一次性缴费标志破产企业趸缴2260个体人员划账户标志不划账户2271个体人员划账户标志划账户2321在校市级学生与在校区级学生标志在校市级学生2332在校区级学生与在校区级学生标志在校区级学生2341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2352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2363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2374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385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252341400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安徽省巢湖市2581军残等级一等2592军残等级二甲2603军残等级二乙2611劳动模范国家2622劳动模范省2633劳动模范市2644劳动模范其他2740三十年工龄标志否2751三十年工龄标志是。
提示同时请删除发放金额为空白的职工
人文社科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计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建筑设备学院
发放内容: (必填 必填) 发放内容: (必填)→→→ 请修改为本次项目的名称 (如:医疗费、水电费等)
附加信息
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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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发放明细表 【提示:同时请删除发放金额为空白的职工,并给出合计数 同时请删除发放金额为空白的职工, 同时请删除发放金额为空白的职工 并给出合计数】
制表人: 制表人: 必填) (必填) →→ 工号 必有) (必有) 10576 10063 10316 10439 10447 10451 10453 10455 10457 10459 10461 10462 10464 10465 10468 10469 10471 10562 10574 10593 10603 10607 10610 10650 31004 10074 10246 10247 10249 10257 10259 10260 10261 10262 10264 10267 10268 10273 10344 10413 10587 10595 10596 发放部门: 发放部门: 必填) (必填)→ 姓名 吴杨 徐卓 姜尧发 杜爽 陈志东 徐思田 丁岚 黄金凤 苑文凯 王峰(男) 卢立平 王炜 艾学明 丁平 李晓楠 孟春芳 虞莉 杨倩 胡晓爽 杨宁宁 贾伟 吴小青 吴浩 李提莲 王国安 丁维华 申欢迎 程鹏 陈宏振 相里梅琴 颜俊太 徐红梅 苏长满 王晓燕 陈益武 商利斌 高喜玲 刘爱萍 沈永跃 刘志坚 黄梅 李德路 侯文宝 工作部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厦思政〔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艾惠红等任免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艾惠红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张晓晨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林晓晖任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杨清艳任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王燕玲任厦门市思明区厦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杜蕾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林国亮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综合科科长职务;杨黎明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主任科员职务;莫卫明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坪山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王海军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华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元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刘培勇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职务;韦俊钊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海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傅梅梅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卢国平任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幸岚燕任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雷景峰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主任职务;傅招荣任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罗丽芳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吴国华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财经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刘浩龙任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张金丽任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许如燕任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开元司法所所长职务;吴玲玲任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陈虎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陈建安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伍素端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黄晓红任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陈影霜任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陈永凌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杨子妍任厦门市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市场产业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潘姗姗任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谢贤辉任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投资促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洪朝晖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洪轻驹任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王雁任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园林艺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张琛任厦门市思明区开元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刘俊峰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臧仕柱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三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行政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苏志勤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元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李国帆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陈志松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王海滨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陈玮任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行政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廖晓嫣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蔡跃进任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叶桦的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职务;免去林红的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科科长职务;免去吕莹的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林阿国的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科科长职务,退休;免去陈丽蓉的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综合科科长职务,退休;免去陈树煌的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免去李明芬的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免去许心心的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闽政文〔2015〕6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闽政文〔2015〕6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国务院批准,我省鲍晓军等58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陈明良等9位高技能人才,享受2014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予公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的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和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要支持他们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基地建设。
支持他们在科学创新、技术进步、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支持他们深入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要积极宣传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科学精神,展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风貌,带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中府[2004]14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中府[2004]14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医疗补助原则(一)医疗补助水平与我市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医疗补助办法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三)医疗补助经费要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四)公务员原有合理的医疗消费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第三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为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一)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工勤人员)及其退休人员;(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人大、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其退休人员;(三)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比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四)本市其他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及退休干部可比照实行医疗补助。
第四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来源(一)以我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3%比例核计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并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渠道支付。
(二)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起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经历了多次改 革和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
CHAPTER 03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
职务设置及分类管理
职务设置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 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 级副职。
保障女性公务员在生育期间的 合法权益,提供生育医疗费用 和生育津贴。
CHAPTER 0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辞职条件及程序
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在符合法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涉 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等条件下,有权提出 辞职。
辞职程序
公务员应向所在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说 明辞职理由和去向,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期间,公务员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福利待遇及发放标准
住房保障
提供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或 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医疗保障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地区 还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 医疗补助。
休假制度
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等,保障公务员的休息权益。
其他福利
如子女教育、文化体育设施使 用等,根据地区和单位实际情
况进行发放。
保险种类及覆盖范围
课程概述与目标
课程背景与意义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框 架和运行机制,提高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公务员职业素养、行为规范、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知识,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奠定 基础。
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住院补助金申请表
领导审批意见
请
原
因
本人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医院住院天。
委
托
书
我自愿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_________同志为我申请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补助金。
委托人(被保障人)(签章)
年月日
参加单位工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职工帮扶中心意见:
经审核,该被保障人提供的资料符合申请条件,可享受天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补助金元,报请领导审批。
所在单位全称被保障人姓名单位联系人性别被保障人电话联系电话被保障人身份证被保障人住址号码申本人因于年月日请表
所属区或产业工会: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全称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保障人姓名
性别
被保障人电话
被保障人身份证号码
被保障人住址
申
关于国企改制中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报告
关于国企改制中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报告第一篇:关于国企改制中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报告关于国企改制中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报告本帖最后由老猪哥于 2009-5-21 21:15 编辑当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及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国企改制频繁出现违规操作,国家和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现将该类犯罪情况分析如下: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手段1、借企业破产,管理混乱之机,隐匿企业应收款、卖地、卖设备和废旧物资等收入款项,不入帐,贪污公款。
2、趁企业改制之机,采取截留手段套取大量现金存在帐外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贪污或挪用公款。
3、利用企业破产后管理后续工作之便私分、挪用公款。
有的企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后,内部管理混乱,在没有帐号的情况下,由留守人员代记流水帐,有的企业对变卖设备等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出现公款私存现象,有的根本就不存入银行,肆意挪用、贪污或私分国有资产。
4、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主管人员,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隐瞒应收款或增加应付款,企业被个人买断后贪污国有资产。
5、有的改制企业的车间主任、销售部门人员、保管人员、保卫人员,乘企业停产,管理松懈之机,窃取企业产品或物质变卖,将变卖所得资金予以侵吞。
6、趁资产评估之机弄虚作假,隐匿企业资产,转移国有资产,将企业的资产占为己有。
7、变企业债权为个人债权,侵吞企业资产。
有的企业领导,故意将可以收回的“应收货款”人为地变成“呆帐”、“死帐”,待企业出售给个人后再把“死帐”变成“活帐”,予以侵吞。
8、在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兼并过程中出**有企业利益,个人收受贿赂。
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主要是企业领导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领导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占80%以上。
在查办的这类案件中,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均为国企“一把手”和财务负责人。
2、发案率上升,多为贪污贿赂犯罪。
这类案件占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比率呈上升趋势。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标准范本(四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
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
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1]80号),结合本市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要与本市经济产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市与区县分级筹集,分级核算,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镇职工∠铝腥嗽保 硎芄 夜 裨币搅撇怪 觯?br>(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和市人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1995]69号)规定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行政机关、行政单位)(二)条例《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各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本市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五条、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筹资标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上年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逐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02年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补助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5%。
区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筹资标准,可参照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执行;也可在不超过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筹资标准,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备案。
申请人请根据需办理的证件类型参照此样表选择填写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申请人:张三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社区: XX 区 XX 街道 XX 居委会户籍所在地地址: XX 路(街、里、巷) XX 号(幢) XX 室实际居住地社区: XX 区 XX 街道 XX 居委会实际居住地地址: XX 路(街、里、巷) XX 号(幢) XX 室住宅电话: XXXXXXX 单位电话: XXXXXXX移动电话: XXXXXXXXXXX 实际居住地邮编: XXXXXX(本表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空白处应用斜线画去。
)厦门市建设局制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及申请须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四)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租赁住房。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共同申请。
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其他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拥有本市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