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概述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危险源。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程序与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范围1.建筑工程中的高层搭设、拆除以及吊装作业;2.建筑物的基础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3.电气装置的监理,包括电缆铺设、接头、电缆槽的施工等;4.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包括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构钢材检测等;5.建筑工程中的爆破作业监理;6.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监理。
三、监理程序1.确定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监理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方法与内容;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场地的合理布置和设施的完善;4.监督施工的质量,包括对施工材料、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样测试,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5.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6.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垃圾处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7.定期报告监理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进和解决。
四、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有利益冲突,不得接受业主或承包商的任何利益;3.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细则和监理计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准备、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反馈;5.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进行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验收在建筑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的监理报告。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2.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3.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整洁;4.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监理问题;5.是否存在施工以外的潜在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察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煤炭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三条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组织。
第四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以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九条监理计划的审批监理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监察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的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计划有序进行,监理人员应深入重大危险源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评级。
第十三条整改措施的确认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整改情况的监督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于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范事故风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目的、监理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要求等内容。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运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工艺、物质等。
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危险源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 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实地勘察:- 对危险源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设施、设备的状况;- 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性。
3. 监理报告编制:- 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监理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危险源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监理结果反馈:- 将监理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2. 监理过程要求:- 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不得有疏漏;- 监理人员应与被监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监理报告要求:- 监理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便于被监管单位整改。
六、总结与展望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监理与被监管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1: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企业需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档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监理工作职责2.1 规划和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2 实施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3 报告和评估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监理活动的情况,并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水平,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准备阶段3.1.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类型和特点,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3.1.2 调查研究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2 监理实施阶段3.2.1 监理检查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2.2 风险评估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附件1. 监理计划模板2. 监理报告模板3. 监理评估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管理要求。
范本2: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企业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各个环节。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对重大危险源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更新等。
4.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2.监理人员应核查和审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和试运行过程,记录和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6.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和文件,形成监理报告和备案材料,保留相关的原始记录。
四、监理结果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和意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
3.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监理人员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理资料和保密1.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监理资料和文件,不得泄露和外传相关机密信息。
2.监理资料和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备份,可定期进行数据迁移和转存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确保安全和可靠性,防范恶意攻击和侵权行为。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而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建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3. 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三、监理程序1. 监理前准备a.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
b.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c. 监理机构应确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报告给管理单位。
2. 监理实施a.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进行实地检查和记录。
b.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c.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培训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d.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e.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数据和事故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
3. 监理报告a. 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实施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包括监理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内容。
b.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c.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四、监理效果评估1.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效果得到验证。
2.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进行定期沟通和交流,共同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水平。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防范和控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wei)险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重大危(wei)险源监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重大危(wei)险源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监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3.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危(wei)险源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包括危(wei)险源的类型、数量、位置、风险等级等。
4.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浮现的问题和难题。
5.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重大危(wei)险源的监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意见。
三、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要求1. 工程项目的重大危(wei)险源应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频次。
2.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包括危(wei)险源的基本信息、监督记录、整改情况等。
3.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4.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执行流程1.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和抽查等。
2.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wei)险源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3. 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运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社会媒体宣传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深 入解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重 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相关信 息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
问题的关注度。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
安全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技 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
处置能力。
A 安全意识教育
。
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协作
安全监理应积极与政府监 管部门沟通协作,接受政 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安
全生产秩序。
04
控制措施与实施方案
预防性控制措施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 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 确定其性质、规模和潜在风 险。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 员的安全职责,规范作业程 序。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危险源或特定时期的安全风险,组织专 家进行专项检查,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考核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
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预警效果、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 。
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安全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 进行审查和评估。
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 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安全监理有权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是指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的工作。
以下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1. 监理机构:确定一家有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
3. 设备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设备维护: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安全培训: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制度:帮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
7. 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其应对事故的行为。
8. 安全记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记录的监督,确保其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9. 安全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10. 监理报告:及时向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的具体指导文件。
二、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 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场所和设施。
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丰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四、监理任务和要求1.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3.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培训和演练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理报告和整改措施1. 监理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2. 监理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监理机构应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六、监理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1. 监理结果评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 对于管理良好、整改措施得力的重大危险源,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管理不善、整改措施未能有效执行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七、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1. 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监理机构应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机构应保护重大危险源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八、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事故和伤害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细化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监理工作的组织、监理人员的责任、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一)主要任务的确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对项目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安全措施和建议,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效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架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项目监理主任、安全专家、技术负责人等。
(三)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审核和评估安全措施的能力。
二、监理人员的责任(一)安全监理主任的责任安全监理主任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制定监理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措施,评估和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专家的责任安全专家是协助监理主任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关键人员。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三)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技术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支持人员。
他负责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协助监理主任和安全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核工作,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问题和困难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一)安全隐患的识别和评估监理人员应对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他们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的重大危险源,并评估其可能性和后果。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揭东县技工学校实训楼、学生宿舍楼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单位:揭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陈映锐总监理工程师:郑家武编制日期:年月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揭东县技工学校实训楼、学生宿舍楼工程2、建设地点:揭东县经济开发试验区龙港路东段揭东县技工学校3、业主:揭东县技工学校4、勘察单位:揭阳市勘测队5、设计单位:揭阳市建筑设计院6、承包单位:揭东县市政建筑工程总公司7、建筑面积:实训楼5468㎡、学生宿舍楼4430㎡8、层数:实训楼5层、学生宿舍楼4层9、结构型式:框架结构10、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11、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12、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约1800万元二、工程特点:工程规模:实训楼5468㎡、学生宿舍楼4430㎡;实训楼5层、学生宿舍楼4层结构特点:框架结构场地位置:揭东县技工学校校区内1、安全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6、《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0]145号;7、《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6]59号;8、设计文件、相关合同等;1、工程项目监理配置专职安全员,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成立安全评价小组(三人以上),对各阶段的安全督查作出评价意见,并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下列工作:(1)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生产教育;(3)对施工前、三层板(深基坑)、主体封顶、外墙装饰、竣工前等五阶段的施工安全评价;(4)对深基坑、高支模、塔吊和外用电梯拆卸等特殊部位施工安全的督查。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全程监管、风险防控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督导、信息共享和风险交流等机制。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责任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测和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程序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应当按照预先评估、实地检查、风险分析和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开始或变更生产经营活动前,进行预先评估,并报告监理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预先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预先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实地检查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实地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提出风险管控和改进意见。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相关处理建议,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定义和范围1.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含义1.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原则1.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二、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组织与管理2.1 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2.2 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2.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三、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工作内容3.1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分类3.2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3.3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四、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风险控制措施4.1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分析4.2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3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五、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5.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法律法规依据5.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5.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正文内容:一、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定义和范围1.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含义:重大危险源监理是指对具有较高风险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行为,旨在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
1.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原则: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营,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包括风险导向、科学管理、全面监督和法制化管理。
1.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重大危险源监理适用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风险的危险源,包括化工企业、核电站、矿山等,监理对象为重大危险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二、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组织与管理2.1 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包括制定监理计划、指导监理人员等。
2.2 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危险源的评估、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要保持独立、公正的监理态度。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任务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以及监督整个过程。
2. 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应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运等各阶段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记录相关危险源的监测数据和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相关方。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1.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 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监理单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了解其特点、危害性和可能的爆发条件。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危险源发生前进行及时发现和控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估:1.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
2. 评估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以确定其危险等级。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明确危险源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的控制: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管控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整和优化管控措施,保证其适应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需求。
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维护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七、措施效果评估: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随着工程领域的快速发展,工程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议题。
随之而来的是,监督管理的高标准,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便应运而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一项旨在防止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在建设和运转过程中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的监督、控制和评估。
重大危险源指那些在建设、生产或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或环境破坏的源头。
因此,实施重大危险源监理力度对于防范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执行以下任务:1. 认真分析重大危险源特点,确定监理内容和方法。
监理人员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和具体情况,分析研究工程所涉及的危险源种类、特性和影响范围,以及工程生产流程。
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监理计划。
2.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与评估。
监理人员应该对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
当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面进行整改。
3.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检查。
监理人员应该积极发挥作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查。
检查应该包括检查危险源本身,同时也应该关注危险源与其他设施之间的配合情况。
4. 监督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监理人员应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现场安全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培训。
监测工程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完善改进建议。
5. 整合监督结果,汇报相关部门。
监理人员应该经常将监督、评估结果及时报告所属部门、业主或建设单位,并就进一步改进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加强自身能力,提升监理水平。
监理人员应该不断学习和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监理水平和技能。
在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全面、严格、细致的工作方式。
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使命,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精益求精,防范工作失误和遗漏,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和安全的生产环境。
总的来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工程安全的一种全面保护。
只有在这种监督下,危险源才能得到更加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从而减少事故的风险,提升工程的安全性及其经济效益。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独立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工作公正、准确。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第七条国家应设立统一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各地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监理人员的资质和素质。
第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监理工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安全监理流程第十一条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规划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十二条在规划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同制定监理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在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四条在实施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五条在评估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在总结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监理报告。
第四章安全监理要求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安全管理落实。
第十九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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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1、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白沙分院建设项目加固办公楼、金融中心办公楼工程1.2 建设地点河南省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内,郑开大道南,文华路北,雁鸣路西,清正路东。
1.3 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建设项目为检测加固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约21656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2层。
金融中心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约32392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2层。
施工内容包括桩基工程,抗浮锚杆,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1.41岩土工程条件根据本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场地的主要地层如下:其分布如下:第①层粉砂(Q4al):褐黄色,湿,松散~稍密,砂质均匀,由石英长石云母组成,分选性稍好,顶部约50cm为耕植土,标准贯入锤击数平均值10.4击,层厚2.00~5.30米,广泛分布于各孔顶部。
第②层细砂(Q4al):褐黄色,湿,稍密,以石英,长石为主,级配较好,分选性稍好。
层厚2.00~5.30m。
第③层粉土(Q4al):灰褐色,湿,中密,土质不均匀,含粉砂层和粉质黏土层,局部夹③-1粉质黏土层厚度较大,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切面无光泽,摇震反应中等,有臭味,经室内炭含量分析,其含炭量3~4%,由于该层含粉质黏土和粉砂层,使得土层物理力学性质不均匀,土试样指标的离散性较大,局部地段缺失。
第③-1层粉质黏土(Q4al):黄褐色,软塑,含砂质和粉土团块及夹层,土质不均匀,局部以粉土为主。
第③-2层细砂(Q4al):灰褐色,饱和,中密,砂质均匀,由石英,长石,云母组成,层厚0.90m,该层以透镜体形式揭露,只在部分勘探孔中揭露。
第④层细砂(Q4al):灰褐色,饱和,中密,砂质均匀,由石英,长石,云母组成,分选性差,该层厚度2.8~5.8m。
第⑤层细砂(Q4al):褐黄色,饱和,中密,砂质均匀,偶见蜗牛碎片,以石英长石云母为主。
该层厚度2.00~9.30m。
第⑤-1层粉土(Q4al):黄褐色,湿,中密,有锈斑,青灰色斑纹,含砂粒夹粉质黏土薄层。
厚0.60~2.5m,只在部分勘探孔中揭露。
第⑤-2层粉质黏土(Q4al):褐黄色,可塑,土质不均匀,夹片层细砂,含铁锰质斑点,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层厚0.60~1.70m,该层以透镜体形式揭露,只在部分勘探孔中揭露。
第⑥层细砂(Q4al):褐黄色,饱和,密实,以石英,长石为主,级配一般,分选性差,偶见蜗牛碎片,该层厚度1.80~7.40m。
/1.42 水文地质情况根据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和水理特征,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勘察期间,场地地下水位埋深约7.2~8.6m(绝对标高73.80m),近年最高水位1.5m(绝对标高79.20m),拟建地下车库建筑物基础埋深-11.0m,基底标高71.5m;主楼基础埋深-11.5m,基底标高71.0m。
据本场地水质化验结果并结合区域地质资料判定,该场地土对混凝土具微腐蚀性,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
1.43 场地周边环境情况拟建场地位于新建区域,场地原为耕地,相邻建筑距离较远,基坑北侧距离用地红线0.5米,红线处有2.0米高砖砌围墙,考虑到工程巡视检查和人员通行的需要,该处建议对原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减少放坡空间1.0米,可方便人员通行和降水总管铺设,基坑围墙外再向北为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高层项目,主体结构已施工至6层,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建筑距离基坑约20米;基坑西侧为清正路,建筑基坑距离人行道1.0-5.0,人行道上有绿化乔木,道路边有雨水管线,可用作基坑降水外排水通道;基坑西侧预留有大门,可做为土方外运通道,清正路目前尚未正式通车,车流量较少。
另外在场地内有业主公司的用水表井,供水管直径为约80mm,西侧南部有供施工使用的配电箱,配电功率约为500KVA。
基坑南侧最西端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建设,拟在该处建设3000吨级的试验压力机,该段长度约15米,南侧中部为河南省交通规划检测公司2层办公用房,该房屋为加强型彩板房,在拟建建筑完成后方可能拆除,目前有大量的人员在此办公。
南侧最东端为空地,可用作施工场地和临时宿舍。
可用宽度为40米。
基坑东侧紧邻用地红线,红线处有围墙,目前需将围墙拆除,搭建临时围挡,场地东侧也需有人员通行道路。
2、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经审批的监理规划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安全带》GB6095—1985。
1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3、 安全监理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4、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本工程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的拆装、起重吊装工程(多塔交叉作业吊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施工吊兰的安拆、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卸料平台的安装、电梯安装、30米以上高空作业。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尽享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5、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措施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类型、特点、规模等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程等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本工程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措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已审批的监理规划,结合施工单位申报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详细编制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采取最佳方式进行监控,动态分析识别存在的危险因素种类及危险程度,并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进度、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3.1 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 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进行检查。
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监理单位可不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信号工、司索、垂直运输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
对无证人员,项目监理部要禁止其上岗。
需说明的是,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时已进行了检查,但监理单位仍需要求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供此类文件、证件以备查。
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是否和申报名册人员相符。
3.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审查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经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除审查其技术性要求外,还应重点审查方案中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是否附安全验算结果,需经专家论证的还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监理单位还应审查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是否考虑了所处环境及管理模式的影响,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只有在方案符合各项要求时,监理单位才能进行签认。
3.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检查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承以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场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教育,是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
3.4 平时巡查、定期联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除平时的巡视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在联合检查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以加强监管力度。
在联合检查中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在重点监管等。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严重的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停工令,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这里需说明的是,定期联合检查的周期不宜间隔时间长,可以在每次监理例会前进行检查,并在监理例会上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强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3.5 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塔吊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悬挑脚手架的搭设、电梯安装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合格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电梯、悬挑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