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强法制治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新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6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7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以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2024年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1. 工作背景和目标在____年,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依然紧密围绕着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村级民主制度改革、维护农村法治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一总体目标展开。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努力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工作重点和措施(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制定并完善村民议事规则,促进村民自治。
组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员,实行民主评议制度,推动村级权力透明公开。
每年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解决重大问题。
(2)加强农村决策和权益保障。
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确保农户合法权益。
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督。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算制度,确保财务支出合理规范。
加强对农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和质量。
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
督促农村居民合规开展农业生产,加强农药农残检测和农产品质量监管。
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治理农村垃圾、废弃物污染问题。
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监督,预防事故发生。
(5)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文化素养。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老年人的关爱和扶助。
3. 工作展望和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深化村级民主制度改革。
重点加强以下工作:(1)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引导力度。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
(3)加大农村教育和卫生健康投入,提高农民教育和健康水平。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土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土地利用效率低、承载力超载、土地资源的浪费等。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完善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以及加强土地管理方面探讨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完善土地利用政策(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在农村土地整治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是关键一环。
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鼓励农民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应当积极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在土地使用上,规划建设农业种植园、农业示范区等集约化农业生产区域,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
(三)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
通过加强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估和保护,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开发和浪费。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一)推广高效农业技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应当积极推广高效农业技术。
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实现农田水、肥、土、气、种等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至关重要。
应当加大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入,改善农田排水条件,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增加农田的产出。
(三)推进休耕轮作制度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性,在农村土地整治中应当积极推进休耕轮作制度。
通过合理安排休耕期,保证土地得到充分休养,提高土地的肥力和产出,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土地管理(一)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整治的有效实施,应当加强土地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土地整治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土地信息管理土地信息是农村土地整治的基础和依托,因此加强土地信息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的改革方案
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的改革方案一、问题阐述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许多制度性障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和不规范的现象,造成了农民收益差距的加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市场体系要优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市场体系。
建立土地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农村土地流转效率,有效缓解土地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
通过市场交易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土地产权更加明确,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三、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要缓解土地流转问题,进一步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
鼓励开展土地租赁、流转等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降低农村土地流转成本,提高流转的灵活性和效率。
同时,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提供权责清晰、流转公开、信息透明的土地流转服务,为农民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依据。
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保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保护。
明确土地承包期限,防止农民承包土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建立健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五、深化土地权益抵押贷款制度改革要深化土地权益抵押贷款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权益抵押贷款评估体系和市场,扩大农民土地权益抵押贷款的规模和范围,提高农民的资金运作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六、强化土地流转和农业保险衔接要强化土地流转和农业保险的衔接,提供风险保障。
推动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的结合,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服务,降低农民流转土地的风险成本,鼓励更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七、加强对土地经营主体的支持培育要加强对土地经营主体的支持培育,提升其经营能力。
鼓励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三变”心得体会[工作范文]
“三变”心得体会篇一:学习三变深化农村心得体会学习三变深化农村心得体会“三变”改革启示我们,农村改革必须与时俱进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农村实际相结合,用新理念、新举措解决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下面xx整理了三变深化农村心得体会的范文,欢迎参考。
学习三变深化农村心得体会一改革的过程是一个透过现象找规律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封闭思维向开放思维、从滞后思维向超前思维、从线性思维向复合思维的转变过程。
“三变”改革以其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给农村改革带来深刻的哲学启示。
第一,要用战略思维抓农村改革。
“三变”改革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中去把握,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把眼前需要与长远谋划统一起来,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创新结合起来,实现了知与行的统一、全局与局部的统一、目标与路径的统一。
“三变”改革启示我们,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树立“大势观”,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正确认识和顺应国家和世界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势,提高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做到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应势而动,确保农村各项改革谋在关键处,干在点子上;必须树立“大局观”,把农村改革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融入“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农村改革上连天线、下接地气,提高农村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树立“长远观”,用长远眼光谋划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统筹谋划,有计划、有步骤、有策略地有序推进。
第二,要用辩证思维抓农村改革。
“三变”改革抓住农村资源分散、资金分散、农民分散这个主要矛盾和统分结合中“统”得不够的矛盾主要方面,通过产业平台和股权纽带,推进土地、资金、劳动力按市场化发展规律集中,实现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
“三变”改革启示我们,农村改革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辩证处理好“八大关系”:一是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提升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等1 1则
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 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 不改变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严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国有林区改革。
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完善征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基地使用权。
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度。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文件要求完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全省平均水平。
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产能力。
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文件强调落实和完(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设。
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浙农政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1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和农业标准地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要求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改革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承包土地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
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不得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管理服务作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业标准地改革相适应。
二、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协调功能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有组织、引导、服务、协调、监督本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职责。
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农业产业规划制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引导和促进规模连片流转。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绝大多数承包农户意愿,依法依规组织整村整组整畈连片流转,对少数仍想耕种土地的农户,在承包地数量、质量不下降条件下,可通过互换承包地或保留原承包关系另行安置土地经营权等方式,落实土地承包权益。
农业部发布农村土地整治政策解读
农业部发布农村土地整治政策解读农村土地整治是指通过组织力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的过程。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农村土地整治的相关政策,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对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整治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和意义。
一、政策背景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土地是农村经济的命脉。
然而,在长期的农村土地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如土地流转难、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明确、土地闲置浪费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部发布了农村土地整治政策,旨在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
二、政策内容1.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农民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保护。
同时,要充分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引导土地由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更具生产力的形式。
2. 推动土地流转为了解决农民流转土地的问题,政策提出要鼓励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
政府将加大对流转土地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关服务和扶持政策,帮助农民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3. 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政策要求加大土地集约利用力度,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通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田面积的最大收益,同时减少土地的浪费和污染。
4. 加强土地保护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政策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土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同时,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土地资源。
三、政策意义1. 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土地整治政策的发布,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确权登记和流转推动,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将得到提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
2. 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通过土地集约利用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农村经济将得到转型升级。
农村管理的法治化与依法治理建设方案
农村管理的法治化与依法治理建设方案近年来,我国农村管理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加强农村管理的法治化和依法治理建设是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法治观念转变、法律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体系、农村纠纷调解、农村环境治理、农民权益保护、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执法监督和农村干部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促进农村管理法治化和依法治理建设的具体方案。
其一、法治观念转变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法治素养。
3.加强对村民理解法治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其二、法律制度建设1.完善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法律法规。
2.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
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落地和执行力。
其三、法制宣传教育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增强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
3.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
其四、法律服务体系1.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2.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
3.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其五、农村纠纷调解1.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调解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
2.培养和发展一支专业化的农村纠纷调解队伍,提供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
3.加强相关法律人员的纠纷调解技能培训,提升纠纷调解水平。
其六、农村环境治理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制度。
2.加大对农村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打击非法排污和乱倒垃圾行为。
3.提倡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其七、农民权益保护1.完善农民权益保护体系,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权益等的保护,防止侵权行为。
3.加强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范本1(正式、规范风格):一、总体要求(一)背景和目标为了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保护、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治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进程,响应中央号召,农业农村部制定了以下意见。
(二)重点1.加强农业法律制度建设;2.完善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4.加强农业保护法治建设;5.强化农民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二、加强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一)完善农业法律体系1.制定农业法律规范的发展规划;2.加强农业法律体系建设;3.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二)加强农业法律宣传教育1.加大农业法律宣传力度;2.组织开展农业法律培训;...三、完善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2.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二)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1.加强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管理;2.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二)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1.制定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2.推进农产品追溯技术应用;...五、加强农业保护法治建设(一)加强农业环境保护1.加强农业环境质量保护法律法规建设;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二)加大农业资源保护力度1.加强农业水资源管理和保护;2.推进农业生态保护和恢复;...六、强化农民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一)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法规1.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加强农民劳动权益保护;...(二)推进农民合法权益维权1.建立健全农民权益维权机制;2.加强农民权益维权力量建设;...注释: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流转和租赁等法律制度的规定。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治方案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护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方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使用关系的根底上。
遵循公平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标准有序。
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受法律爱护。
土地流转不得转变农业用途。
第四条区农工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治理的指导。
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效劳中心详细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治理,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的合同签订,负责流转合同的鉴证工作。
其次章流转当事人第五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必需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打算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六条承包方自愿托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托付书。
托付书应当载明托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力量。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制止转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量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第八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护土地。
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详细补偿方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商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流转方式第九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实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担当的义务不变。
第十条承包方依法实行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局部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5•【文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正文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和前景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和前景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该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流转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农村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和前景。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1. 增加农民收入:土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民以流转土地的方式获得租金收入。
过去,农民只能依靠自家土地种植农作物,收入有限。
改革后,他们可以将土地出租给种植大户或企业,从而获得更多的租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2. 促进农业现代化:通过流转土地,现代农业企业可以获得较大规模的土地资源,从而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流转土地还有利于农业的机械化和规模化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3.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流动和产业转移,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发展。
一方面,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可以进入城市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另一方面,城市资本和技术可以进入农村,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4. 保障农民权益:改革后的土地制度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享有租金收益,并且有权决定土地流转的方式和期限。
这样,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1. 进一步完善制度: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实现改革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土地流转的条件与流程,确保公平公正的市场运作。
同时,需要解决土地集约利用和环保问题,保障农村可持续发展。
2.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得到更大的重视和推动。
农村土地资源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改革将继续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3. 依法稳定土地关系:土地制度改革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和依法管理,加强土地产权交易的监管和保护,确保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农村管理制度的法治化与依法治理
农村管理制度的法治化与依法治理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村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管理制度的法治化与依法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农村管理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如何实现农村管理的法治化。
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流转管理一直是农村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传统的农村土地管理方式以家庭承包为主,存在土地流转困难、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权的法律保护,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被侵犯,同时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合理化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仍存在组织构建不完善、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
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机制,明确其权利责任、管理权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发展。
三、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村规民约是村民依法自治的重要方式,也是乡村治理的基础。
目前,一些农村村规民约缺乏法律效力,制定和执行缺乏规范,导致乡村纠纷频发。
应加强村规民约的立法工作,明确其法律地位,为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四、民生保障与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管理是保障农民民生福祉的关键环节。
当前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资源分配不均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应加强对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律保障,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五、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归属不清、流转受限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
应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的法律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并鼓励合理流转,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六、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村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而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重。
应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七、村级民主选举与农村权利保障村级民主选举是农村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农民权利保障的重要途径。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逐渐凸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及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户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然而,在流转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力等原因,导致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的出现。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导致在流转过程中,各方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容易出现纠纷。
(二)政策执行不力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导致流转秩序混乱。
(三)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
部分农户在流转过程中遭受欺诈、强迫等现象,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地位、流转方式、权益保障等内容,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土地流转秩序。
(三)保障农民权益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身权益。
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
五、结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1年1月26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4.2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本网讯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并从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能力等5个方面,提出了强化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15项重点举措。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划、纲要要求,突出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要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
《意见》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要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和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工作人才,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
要强化条件保障,全面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执法条件装备建设和统一着装,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提升法治工作信息化水平。
要强化激励约束,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重视选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对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不力或者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请注意,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我可以帮助你撰写文章。
然而,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为标题的文章并不适合用合同或作文的格式来书写,因为这是一份政府发布的指导意见,不属于合同或作文的范畴。
以下是符合要求的、以标准文章格式撰写的《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的文章: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和标准,一些地区存在着工作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国务院特发布本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1. 基本原则:1.1 法治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1.2 公益原则:确保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乡村振兴;1.3 实用原则:简化注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办理相关手续。
2. 目标:在2025年前,全国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土地交易合规化、安全化。
三、推进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务院制定了以下推进措施:3.1 完善法律与政策体系:3.1.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属性和使用期限;3.1.2 完善承包合同制度,保障农民权益,规范土地流转。
3.2 政府配套支持:3.2.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的有序推进;3.2.2 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确保登记工作资金需求。
3.3 规范登记流程:3.3.1 制定土地登记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流程,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3.3.2 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3.4 加强宣传和培训:3.4.1 组织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认识和重视;3.4.2 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整治耕地流转工作方案
整治耕地流转工作方案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一种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存在着耕地流转乱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村耕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制定整治耕地流转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整治耕地流转乱象。
1. 加强政策宣传。
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和农村土地经营者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流转政策,普及土地流转的好处和意义,引导农民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
2. 健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耕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耕地流转合同的审查和监督,严格落实土地流转的手续和程序,防止违法违规的耕地流转行为。
3. 完善扶持政策。
加大对流转土地的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农民有序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土地流转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
二、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 加强土地整治。
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鼓励农民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引导他们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 加强土地扶持政策。
制定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包括土地流转补贴、流转后的技术培训和服务等,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加强土地保护。
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的扩张,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益。
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1.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2. 推进农村生态修复。
通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
3.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保护和利用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保护和利用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的保护和利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
为此,我们需要推动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权益清晰的制度,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推进。
其次,要优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的长期稳定和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这些改革举措,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利用。
二、加强农村土地保护农村土地保护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首先要加大农村土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破坏农村土地资源的行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土地资源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提供依据。
此外,要加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农村土地的过度开发,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三、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农村发展的关键。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我们要推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
首先,要鼓励农村土地的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其次,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广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此外,要完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鼓励农民发展农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土地管理是实现农村土地保护和利用的基础。
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首先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建设,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配备,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水平。
其次,要加强农村土地信息管理,建立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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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概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 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 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 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 用于农业的土地。
承包期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内容和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长久不变",需要抓三个环节:一是赋权, 通过颁布法律政策,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 性质;二是确权,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土地承 包经营权物权化管理;三是维权,通过宣传和贯彻实施 有关法律政策,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以二轮延包 工作为基础,通过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 四到户",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较好地 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管理、登记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长久不变打下了基础。
五是探索解决了证地不符、人地矛盾"两问题"。 有的试点单位本着"确保稳定、实事求是、尊重历 史、民主协商"的原则,明确了六类问题的解决办 法:经过民主协商后,规避税费少报面积的,清查 出来后仍归原承包方;当年分地时预留地等地块, 不能算承包户新增面积;农户开垦的土地按其他承 包方式登记确权,不纳入家庭承包地;分地时按折 算面积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的,将实际面积和折 算面积同时记载在登记簿上;与国有林地、水面、 草原有争议的,暂时不予登记和确权。解决证地 不符、人地矛盾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依法推进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 4.03亿亩,比2013年增长18.3%,流转面积占 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全国共有2.3 亿多农户承包了近13.3亿亩耕地,占农村集体 耕地的92.8%,签订承包合同2.21亿份,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6亿份。
退出承包权,是农民基于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在试点 地区,退地的经济补偿如何形成、退出的承包地如何有效利用等各 个环节的诸多细节目前仍在探索解决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经过实 践才能找到解决方法和路径。 当然,退地群众的生活如何保障是试点关注的要点。在过去的城乡 二元体制下,广大农村的物质基础条件、公共服务水平和就业创业 机会都不如城市,耕地对于农民意义特殊。如果退出承包地后,解 决不好农民的出路问题,使他们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就容易造成一 系列社会问题。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达,农民退地补偿相对较高, 短期内也不用担心生计问题,但长期来看就会有隐患。中国社科院 的一项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甚至 "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因此,保障重点是 让农民进退有路。 总之,对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除了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之外,退 地的主体应当是那些已经在城镇稳定落户、有了住房和稳定收入, 完全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丧失了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农户,相 关部门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目前, 因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选择而不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户将长期大量存 在,相关改革试点不可贪多求快。
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农 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 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 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 整省开展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省份 已扩大到12个,其余省份根据条件自行扩大试 点范围,全国先后完成确权登记面积2.6亿亩。
二、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 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 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 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 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对最新政策的理解
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的意见》为在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划定了 明确范围。承包地退出涉及社会、经济、法律等一系列问题,我国 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动农户有偿退出承包地的主客观条件,必须在农 村改革试验区范围内审慎稳妥开展。目前,我国有58个农村改革试 验区,承担着19项改革任务,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只是少数试验区 的任务。 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是安身立命之本,是生存的基本依靠。他 们对转让土地经营权有顾虑,更不愿意放弃承包权。对身处经济发 达地区、务农已经兼业化的部分农民来说,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虽 然已经淡化,但若要放弃承包地还有很多顾忌;他们愿意流转土地, 但不愿退出承包权。只有在彻底脱离农村、完全融入城市的情况下, 部分农户才会愿意流转经营权,也愿意有偿放弃承包权,而这需要 一个过程。
(二)农用土地的用途管理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物权,这意味农民将获得更大程度 的自主权,在此情况下如何保护土地资源将是一个严 重的问题,对此,学者提出了一些方法。土地用途管 理,是拗国家采取必要的法定形式,使农村土地各种 现有性质固定化,土地用途变更程序化。土地承包经 营权物权性质一个重要的制芳条件是建立健全土地产 权登记制度。土地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以法定形式 明确土地产权的归属;另一方面以法定形式固定土地登 记之用途。国家土地用途管理主要是对土地登记之用 途。国家土地用途管理主要是对土地登记之用途的管 理。在设立、转移或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如果擅 自变更土地用途,政府土地主管机关可对此行使强恢 复原状或行政处罚的权力。
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 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需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 优先权。
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 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 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 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 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 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 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 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 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 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 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 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 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 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 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 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 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 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 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下一步,农业部将稳妥开展进城落户农户土地 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建立承包地有 偿退出机制;积极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发 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经营权权能;有序开展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鼓励地方依 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 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 的篱笆。
三、土地经营权的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承包合同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即发包、签 订、履行三个阶段)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 1、发包阶段(1)"标的"违法(2)"拉黑牛"现象严重。(3) 重叠发包等。 2、签订阶段(1)自己代理。(2)权利义务关系失衡。(3) 违法条款明显。 3、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1)对承包合同缺乏签订后的管理。 (2)用行政命令与行政手段的方法随意解除合同。 (3)发包方主要领导的更换造成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 (4)短期行为严重。 (5)"转包"现象严重而大都违法。
二是做到了承包地块面积、位臵、合同、经营 权证、基本农田标注"五到户"。实现了承包合 同的补签、补订;实现了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 补换发。通过GPS 定位、航空测绘图、人工测 绘等,明确了农户每块农村土地的绝对空间位 臵,地块空间位臵清晰,实现了承包地块、面 积、合同、证书、基本农田"五到户"。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 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 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 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 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 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 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 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