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循证矫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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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范文

《2024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是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通过一系列的矫正措施和社区参与,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融入社会,恢复其社会功能,并最终实现其再社会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社区矫正的重要性逐渐被广泛认可,成为法学界、社会学界及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研究对象。

本文将深入探讨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研究现状、存在的挑战及应对策略,旨在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和实操提供参考。

二、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犯罪学、社会学和刑事司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

首先,犯罪学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环境、个人心理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社区矫正通过改善罪犯的生存环境、心理状态等,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其次,社会学强调社会关系的重建和个体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社区矫正通过促进罪犯与社会的互动,帮助其重新建立社会关系,恢复其社会角色。

最后,刑事司法学则强调刑罚的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既体现了惩罚的严肃性,又注重改造的实效性。

三、社区矫正的研究现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社区矫正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既有定性的理论研究,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们主要探讨了社区矫正的内涵、理论基础、价值取向等;在实证研究方面,学者们主要关注了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等。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也逐渐成为研究热点。

这些研究为推动社区矫正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四、社区矫正存在的挑战尽管社区矫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的问题。

目前,对于哪些罪犯适合进行社区矫正、哪些罪犯不适合进行社区矫正等问题仍存在争议。

其次,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矫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此外,社会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也有待提高。

最后,社区矫正的资源有限,如何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守正创新监狱工作方案

守正创新监狱工作方案

守正创新监狱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在守正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提高监狱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已成为当前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守正和创新两个方面出发,提出一套完整的监狱工作方案,以期为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守正。

守正是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监狱管理的根本任务。

守正意味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狱规章制度,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保障罪犯的基本权益。

在守正方面,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法治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得违法违规。

2. 严格执行监狱规章制度。

监狱规章制度是监狱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擅自变通。

3. 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监狱是一个高度安全的场所,必须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4. 保障罪犯的基本权益。

监狱是罪犯的改造场所,必须保障罪犯的基本权益。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保障罪犯的基本权益,促进罪犯的健康成长。

二、创新。

创新是监狱工作的灵魂,也是监狱管理的动力源泉。

创新意味着不断探索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在创新方面,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 探索新的管理理念。

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管理理念。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狱管理的理论体系。

2. 探索新的管理方法。

监狱管理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管理工作的手段和方式。

3. 推动科技应用。

科技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狱工作的重要支撑。

监狱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积极推动科技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浅谈我国监狱矫正教育与矫正教育文化

浅谈我国监狱矫正教育与矫正教育文化

浅谈我国监狱矫正教育与矫正教育文化内容提要:矫正是监狱对服刑人员采用一定的区域、地域的知识、技术、劳动、文化教育,使其达到再社会化的目的。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署下,矫正工作的使命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用“文明的理念、方式、手段、形象”去实现中国话的文明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以法导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原则和方法,全面体现我国监狱矫正事业的人性化管理,使被矫正教育者在矫正规范的约束和矫正治理的教育下自省、自尊、顺应改造环境,趋善避恶,努力矫正思想、净化自我心灵,这样就使得矫正教育工作的诸方都同步进入依法、科学、文明的管理领域,积极运作矫正措施,把矫正教育工作推向完善。

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高度发展,并逐步走向发达的情形下,无数的中国公民逐渐的走出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

立足于当今中国的国情和政治立场,司法界对矫正教育赋予了具有现代社会理念的思想定位,对加强我国的矫正教育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对监狱矫正教育和矫正教育文化进行以下几方面简单的讨论。

一、我国目前对监狱服刑人员矫正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目前对罪犯的矫正教育的心理矫治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在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模式的水平上我们在对服刑人员进行矫正教育的实践中, 注重群体共性教育, 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也重视个别教育工作, 但是, 这种个别教育没有认真系统地研究罪犯个性特征、个体需求及价值取向, 缺少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个别教育多半流于形式所以, 在以后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的过程中, 不断增强矫治措施的针对性。

我国目前在罪犯心理矫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基本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的理论和模式的水平上。

这种引进和模仿固然重要, 但要注重在引进和模仿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结合中国罪犯的人格特点和心理矛盾, 对西方心理矫治的理论和方法加以适当的改造和调整, 总结和应用我国监狱矫正工作几十年来矫正罪犯的成功经验, 建立我国独特的罪犯心理矫治体系和模式。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社区矫正制度是一种针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教育和社会融入的刑罚方式。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背景、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其在犯罪预防和社会重建方面的作用进行研究。

一、历史背景社区矫正制度起源于西方,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的美国。

那个时期,囚犯人数激增,监狱空间不足以容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社区矫正制度被引入,以使犯罪分子能够在社区中接受惩罚、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二、目的社区矫正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提供监督、教育和支持,帮助罪犯改正错误,重建自己的生活,并有所贡献于社会。

与传统监狱相比,社区矫正制度强调个体的积极参与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三、实施方式社区矫正制度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实施,包括假释、暂时性监管、半开放式监狱等。

其中,假释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它允许犯罪分子在一定约束下返回社区居住,同时接受监管和辅导。

四、犯罪预防作用社区矫正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犯罪预防。

通过提供教育和心理辅导,社区矫正帮助罪犯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并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和资源。

同时,通过对罪犯进行监督和随访,社区矫正能够推动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

五、社会重建作用社区矫正制度在帮助罪犯重建自己的生活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社区矫正能够提高罪犯的就业能力和社会技能,使他们更有机会找到工作,并成为贡献于社会的一员。

六、挑战与改进尽管社区矫正制度有许多优势,但实际实施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社区资源的不足、社会对罪犯的偏见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政府应该积极投入资源,提升社区矫正的效果。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在犯罪预防和社会重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提供监督、教育和支持,社区矫正能够帮助罪犯改正错误、重获自由,并重新融入社会。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安全。

社区矫正现状与对策研究开题报告

社区矫正现状与对策研究开题报告

一、选题依据(包括论文研究计划、内容、选题的目的、意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附主要参考文献,可加页)(一)选题的背景社区矫正指的是代替监禁刑罚,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中管理和教育罪犯的非监禁刑罚方式。

社区矫正制度萌芽于西欧,成型于美国。

它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学和刑罚学。

伴随着监狱制度的改革实践,先后产生了如罪犯寄宿所、缓刑、假释等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理论界开始尝试从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多种角度重新审视犯罪现象,藉此社区矫正的理论和实践得到了蓬勃发展,20世纪60年代逐渐在西方国家得到普及。

我国对社区矫正的实践和研究则相对起步较晚。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六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

经过7年的实践和摸索,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上升到了由最高立法机关组织立法的高度,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取代了公安部门成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开始建立起了以司法行政机关为核心,公、检、法、社会工作者以及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机制。

这一执法机制,在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辅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与此同时,由于行刑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最主要特征之一,社区的积极参与标志着我国的司法实践与公共管理的联系愈加紧密。

对罪犯的管理和矫治,不再单单是高墙之内的闭门造车,而是整个社会公共管理范畴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不可否认的是,与西方国家百余年的积累沉淀相比,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比如标志性的《社区矫正法》亦尚未制定。

我国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摸索仍然有很大的空间。

新时期监狱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监狱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现实意义
监狱£向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随着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发展 水平的不断提高,监狱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和社会对监狱工作 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新时期监狱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研究现状及本研究的突破、研究重点和难点:
一、研究现状
1、杨龙在《浅议我国监狱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提出在监狱的行政执法过程中, 监狱领导的行政执法安全意识、行政执法心理素质及行政执法行为模式对基层民警的行政执 法有着直接的影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监狱领导应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维护各项 制度的严肃性,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其影响下,通过仿效、心理暗示等方 式,使民警心理形成一种行政执法安全的标准,使民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行政执法 安全、行政执法“零”风险。。
(三)系统分析法
从目前监狱行政执法的整体情况出发,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研究与分析,使得得 出的方案具有可行性与实用性,从而为新时期监狱行政执法提供指导方向。
(四)案例研究方法
对监狱行政执法的实际现状进行必要的资料收集,以其实际现状为例,结合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为本文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也为之后提出可行性建议提供了事实依据。
4、王志亮在《我国监狱的行政管理》中提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历史性的转型时期,各种社 会矛盾不断涌现,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经济机制的日渐成熟与政治体制、政府职能 定位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H益突出,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对整个社会的公信力提 出了新的挑战。监狱机关是立案、侦查、起诉、判决和执行等整个司法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 各个环节相互影响,当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公的情况都必然会导致监狱的行政执法公 信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其他政法部门的公信力下降的时候,监狱机关的行政执法公信 力必然受到牵连。以上两个方面即为监狱行政执法的公信力缺失的结构性原因,在这种情况 下监狱很难做出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监狱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出现问 题,就会引起民众的不满。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打印版)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打印版)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一、**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做法(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心理矫治工作氛嗣。

心理矫治作开展之初,不少民警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改造罪犯已经有了“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开展理矫治工作没有必要;有的认为心理矫治是西方圉家的东两,对能否在我国开展表示怀疑;有的认为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包治罪犯“百病”;还有的认为目前监狱的人才缺乏、装备落后,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条件不具备等。

针对这些错误认识,省局通过会议和培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民警对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心理矫治工作在改造丁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7个监所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作进一步的动员发动,从而为全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抓好软硬件建设,夯实心理矫治工作基础。

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基础建设。

我们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T作: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和硬件配置。

1998年,我们在7个监所开展试点工作时,就明确试点单位心理矫治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教育改造科,并在教改科配备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2001年,心理矫治工作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后,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监所都必须成立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监区(分监区)设立心理辅导员,罪犯中设立心理互助员,努力构建心理矫治工作网络。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专门机构。

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监所均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其中有5个单位设置了独立建制的心理矫治科,心理矫治工作三级网络已经形成。

2003年4月,省局还聘请7名心理学专家教授组成全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

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的硬件建设,为开展罪犯理矫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坚持专业化队伍建设。

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心理矫治队伍专业化建设。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创新,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以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主体为社区矫正机构,但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

其次,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

最后,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帮助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社区矫正制度实践中的问题(一)执行主体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够。

2. 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包括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

然而,一些地区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实施范围问题1. 地域覆盖不均: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覆盖率较低,导致部分罪犯无法享受到社区矫正服务。

2. 适用对象有限:社区矫正制度主要适用于轻刑罪犯,对于重刑罪犯的适用范围较小。

(三)教育改造手段问题1. 教育手段单一: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心理矫治不足:社区矫正制度在心理矫治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罪犯在心理上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改善。

四、解决对策(一)加强执行主体建设1. 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配备,提高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

2. 增加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实施范围1. 拓展地域覆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覆盖率。

监狱规范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监狱规范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监狱规范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一、主要做法1、以警察执法规范带动罪犯行为规范。

“打铁先得自身硬”,近年来,监狱狠抓了警察队伍建设,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以提升警察的执法公信力,从而激发罪犯的改造动力和热情,让每一名罪犯都能看到希望,都能意识到只要规范言行、诚实改造就能取得丰硕的改造成绩。

2、以监区文化建设促进罪犯行为规范。

几年来,某某监狱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环境改造人”、“环境塑造人”的新理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服刑人员中全面开展国学教育和规范教育,用健康向上的监区文化占领服刑人员的思想阵地,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罪犯的行为养成规范,还较好地提高了改造质量。

3、以“学、知、行、恒”四字方针贯穿规范化管理全程。

学是知的途径,知是行的开端,行是知的完成,恒是行的保证。

首先是罪犯集训分流至某某监狱后,监狱即在新入监适应性教育中大比重地开展规范化言行教育;其次是严格考核,规范化不达标的罪犯必须重新补训直至达标后方可正式参加劳动改造;最后是持之以恒抓规范,促使罪犯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二、主要经验1、警察规范执法是前提。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于罪犯来说,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就代表着国家和法律。

只有警察执法规范了,罪犯才能“心服口服”,才能认罪服法,才能主动接受管理,才能保持言行规范。

2、罪犯入监教育是关键。

罪犯投入监狱后,一切都“尘埃落定”,而失落、懊悔、悲观等不良因素也随之而来。

监狱在这一阶段的入监适应性教育中应逐渐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引导罪犯正确认识监狱,接受监狱,从而融入监狱,只有这样才能为之后的积极改造打下基础。

3、统一管理标准是手段。

在对罪犯的日常改造管理中,监狱应统一被服着装、统一生活用品规格、统一内务标准、统一剃须理发、统一商品供应、统一物品摆放等等,让罪犯时时处处都处于一个统一和规范的大环境中,正所谓“润物细无声”,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让罪犯从思想上接受规范。

监狱创新调研报告

监狱创新调研报告

监狱创新调研报告监狱不仅与国家、法律、犯罪、刑罚相伴随,而且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相趋同。

当监狱的管理落后于同时代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或者与社会公众的一般性思维相对立时,监狱的管理改革就日益迫切。

当下的中国监狱发展必须紧跟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完成其相应的社会角色职能与国家刑罚任务职责。

一、监狱发展处于拓展创新的新转折点从应然性来说,现代监狱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监狱职能的纯化。

监狱是关押罪犯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这便决定了监狱的职能只能是执行刑罚,即行刑。

2、行刑理念现代化。

监狱法治的状况和水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尤其是民主状况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现代监狱的行刑理念是法治、人道、人权、公正与效率。

3、行刑主体专业化。

即,监狱警察专业化和矫正人员专业化。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改造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安排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履行其岗位职责。

4、行刑对象主体化。

即,充分保障立法赋予罪犯的权利,树立罪犯“权利主体”意识。

5、行刑手段科学化。

即,监狱的布局应当根据罪犯罪行的轻重、社会危险性大小设置不同警戒程度的监狱,并做到监狱设计、建筑与布局科学化,分类、分管、分押科学化,教育科学化,处遇个别化。

包括教育个别化、劳动个别化、奖惩个别化。

6、行刑模式多元化。

即,狱内行刑的社会化。

多途径促进罪犯教育矫正。

7、行刑机制规范化。

包括建立严格的行刑的法律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

二、现代监狱创新与领先发展的重点内容当下,是建立现代监狱组织体制与运行机制的良好时机。

创新与领先发展的重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确认现代监狱的职能与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决定监狱的职能选择,职能选择决定监狱的发展方向。

1、认清现代监狱的职能。

现代监狱的刑罚职能包括对罪犯的个体羁押、心理矫治和技能教习;社会职能还包括物理隔离和再社会化的送归。

职能的重点是罪犯的安全物理隔离和有质量的再社会化。

2、辨识现代监狱的价值体现。

现代监狱的价值不再笼统地体现在其刑罚的法律效益与改造的社会效益,而是更加详细地分解到法律的各个层面和社会影响的各个方面。

中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的现状和趋势_下_

中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的现状和趋势_下_

怒胜思、 思胜恐 ” 的心理疗法, 也是极其珍贵的精神遗产。对此, 我 们应该责无旁贷地去继承它、 研究它、 弘扬它。这样既有利于丰富 和发展我们现有的罪犯心理矫治理论,又有利于中华民族民族意 识和民族精神的发扬光大。 要更为自觉地总结、 应用我国监狱几十年来改造罪犯的成 "、 功经验, 使之与心理矫治工作并行不悖、 相互补充。我国监狱在半 个多世纪以来改造罪犯的实践中, 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我们必 须加以认真地总结和提高。尤其是广大监狱民警自觉或不自觉地 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如在教育改造中 所采用的感化法、 说理法、 行为训练法、 因人施教法等等, 更应当成 为我们当前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坚实基础。另外,我国监狱 在长期实践中还积累了丰厚的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造就 了一大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尽管他们无法替代心理咨询和治 疗专家的工作,但他们可以和心理矫治专家一起构成连续的服务
关于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趋势, 从总体上看, 可以预 见,它在监管改造工作中的地位将不断得到提高。在今后的监狱 工作中, 各级监狱领导机关将更加重视心理矫治工作, 其组织化程 度将不断得到提高。 具体而言, 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 一 $ 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科学化、 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 《 》 将不断得到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的颁布施行, 使我国 监狱工作在法制化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近年来, 在建设现代化 文明监狱的过程中, 我国监狱的现代化、 科学化、 文明化水平有了 很大提高; 进入新世纪,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 我国监狱工作又 将面临一次大发展、大变革。这一切都要求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 工作必须尽快摆脱那种零散、 自发、 被动发展的状态, 向科学化、 规 范化和专业化方向迈进。 要实现科学化, 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 尽快建立一套具有我 国特色的罪犯心理矫治理论体系,制订出符合当前罪犯实际情况 的心理测验量表, 构建监狱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理论模式; 另一 方面, 要在广大监狱民警中开展心理学知识普及教育, 在罪犯中开 展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 营造一种罪犯改造科学化的氛围, 让 监狱民警和服刑罪犯都能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矫治工作。要实 现规范化, 必须加强罪犯心理矫治的各项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 组织机构, 做到层层落实, 有章可依。要实现专业化, 必须对从事 心理矫治工作的监狱民警加强专业训练,提高专业素质。在西方 国家, 对于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 # 不是监狱管理人员 $ 有严格的专 业要求。如美国要求专业人员具有临床心理学博士、哲学博士或

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

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几点思考lpz心理矫治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涵行为矫正和心理治疗两个方面,它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对人的心理与行为障碍进行矫正和治疗。

当今社会高节奏、高压力的生活使大多数人们或多或少的都存在心理的亚健康状态,而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由于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活动范围小,信息交流单一,心理压力大使他们成为心理疾病的易感人群。

目前司法系统对罪犯心理问题的矫治越来越重视,心理矫治工作也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在罪犯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中。

心理矫治是深化新时期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服刑人员改好率的有效手段之一。

对搞好狱内精神文明建设,稳定狱内秩序,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工作在监狱一线的人民警察,笔者对当前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出了如下思考:一、罪犯水平参差不齐,“因材施教”,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心理矫治监狱的罪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如无业人员、农民、工人、国家工作人员等),各个行业(如餐饮业、医疗卫生、宾馆、金融业、政府机关等),各个年龄段(青少年、中年、大专 -本科 文盲、半文盲13%小学(含肄业) 15%老年人等),素质不一,水平参差不齐,相应的也对心理咨 询师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多变的要求。

笔者随机对105名罪犯进行了调查,以文化程度进行划 分为例:文盲、半文盲 14人,占调查人数的13.3% ,小学、 小学肄业16人,占调查人数的15.2%,初中、初中肄业 50 人,占调查人数的 47.6%,高中、高中肄业 12人,占调查 人数的11.4%,大专9人,占调查人数的8.6%,本科4人 占调查人数的3.9% (附图1 )。

105名罪犯学历情况分布图9% ]:% 「1高中匕 11% =圣--j初中(含肄业) 48%口文盲、半文盲■小学(含肄业)口初中(含肄业)口高中■大专口本科针对这一状况,应当因材施教,运用灵活的方式方法开 展心理咨询活动。

基于监狱行刑效益和特殊预防视角的监狱循证矫正

基于监狱行刑效益和特殊预防视角的监狱循证矫正
罪犯矫 正质量 , 创造最优 的社会效益 , 在制刑一求刑

犯行为规 范养成 。同时,由于经济压力导致 的改造 和生产的矛盾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监狱 内的基本秩序 。
诚 然, 我们还有心理矫治第 四大改造手段, 还有 改造 质 量评估和罪犯人身危 险评估 , 但在一线押犯单位 , 此 项工作 的形式 意义往往大于实践意义 。就教育改

对当前监狱 行刑模式 的反省
(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狱 特 殊 预 防 方 面
伴随着刑罚轻缓化和犯 罪非刑 罚化 以及罪犯刑 罚体验减弱, 监狱的惩罚和威慑 功能正在减弱 , 随之
而来 的则 是监狱特殊 预防功 能被 弱化 。不难 发现 , 监狱所起的作用越 来越 仅仅 限于在 时间上和空 间上
的观念无疑会 让人眼前一亮 , 笔者坚 定地认 为, 在 当 前监狱 面临诸多困惑的情况下,循证矫正 的本土化
狱 民警的管教手 段越来越讲法律程序 ,基本 不涉及 道德层面和价值 观的影响,对传统的个别教育逐渐
失去耐心; 另一方面 , 思维活跃 的新一代犯罪人对填 鸭式的管教方法 持反感甚至厌恶态度 ,排斥 说教式
量刑一 行刑的刑罚体系链 条下,行刑效益是刑 罚 效益的最后归属和体现 。多方证据显 示,循证矫正
是一种 被国外 实践证 明有着 良好矫正效益 的矫正手 段与矫 正技术 。当前 ,它正被有着高度责任心和使 命感 的中国监狱 工作 者所研 究和借鉴 。作为一名基 层监狱 的管理 者, 笔者一直在 思考这样一个 问题 : 在
2 0 1 3年 6月
湖 北警 官学 院学报
J ou na r l o f Hu b e i Uni ve r s i t y of Pol i c e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监狱管理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对策

案例分析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江苏某监狱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例 如,一些罪犯对心理矫治持有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惩罚,不配合治疗; 一些心理咨询师在面对罪犯时缺乏有效沟通技巧,导致矫治效果不佳;同时,监 狱管理人员对心理矫治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对策建议
对策建议
针对江苏某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监狱应加大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宣传力度,让罪犯认识到心 理矫治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参与治疗。
三、对策提出
3.加强专业培训:针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监狱应该加强专业培训,提高 工作人员的心理矫治能力。可以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为工作人员进 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三、对策提出
4.多元化矫治手段:针对矫治手段单一的问题,监狱应该采取多元化的矫治 手段,满足不同罪犯的心理需求。例如,可以采取团体辅导、个案辅导等多种方 式,以及引入心理剧、心理游戏等趣味性强的心理矫治方法,提高罪犯参与度和 矫治效果。
思考与总结
罪犯心理矫治的目标不仅仅是改变罪犯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建立积 极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以更好地融入社会。为实现这一目标,矫治师需要具备丰 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灵活运用各种心理矫治方法。同时,矫治师还需要具 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共情能力,以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增强矫治效果。
思考与总结
二、问题分析
1.有效性不足:目前,许多监狱的心理矫治工作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一 方面,专业人员缺乏,导致心理矫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 矫治手段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罪犯的心理需求,从而影响心理矫治的效果。
二、问题分析
2.落实情况差:在一些监狱中,心理矫治工作往往停留在表面,没有得到真 正的落实。例如,有些监狱的心理咨询机构只是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有些监狱的心理治疗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导致效果不佳。

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与创新模式

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与创新模式

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与创新模式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刑罚和尺度外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旨在帮助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区矫正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

因此,需要采取新的思路和创新模式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一、加强预防为主的新策略过去,针对犯罪分子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一种惩罚性的手段,忽视了预防和纠正。

新的思路是要充分认识到预防的重要性。

比如,建立犯罪预防教育机构,通过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预防意识,帮助他们远离犯罪的道路。

同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增加他们的工作能力,从而降低再犯风险。

二、探索个性化的矫正方式传统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犯罪人员的矫正方式往往是固定的模式,忽视了犯罪人员的个性特点和需求。

新的思路是要充分了解犯罪人员的背景和心理,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

比如,针对犯罪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培训,帮助他们通过学习和就业实现社会融入。

同时,建立心理辅导机构,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犯罪人员解决心理问题,重建内心稳定。

三、构建社区参与的协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将犯罪人员融入社区,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社区不愿接纳和犯罪人员难以融入社区的问题。

新的思路是要构建社区参与的协作机制,加强社区与犯罪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比如,组织社区活动,让犯罪人员参与其中,让社区居民了解犯罪人员的改变和成长。

同时,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组织,吸引更多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社区共治的格局。

四、建设多元化的矫正资源传统的社区矫正工作中,资源的匮乏往往限制了矫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新的思路是要积极争取多元化的矫正资源,丰富社区矫正工作的手段和内容。

比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合作,建立教育培训基地,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就业机会。

同时,与心理咨询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为犯罪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和医疗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规范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

规范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狱心理矫治管理的思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是指运用心理学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通过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措施调节服刑人员情绪,矫正其不良心理,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完善其人格的一种活动,具有预防、激励、保障和治疗、培养和矫治四大功能,有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心理矫治始于西方国家,在我国起步晚、发展慢。

上世纪末,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要求只多见于领导讲话,少有具体文件和制度。

2003 年6 月,司法部才正式颁布了79 号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7 章阐述了“监狱应当对罪犯开展心理矫治工作”。

监狱心理矫治在我国逐渐被重视与运用,彰显了我国监管工作理念的“人性化”与创新性,充分展现了对罪犯身心健康发展的尊重。

通过对合肥监狱心理矫治管理工作的调研,了解到了目前规范监狱心理矫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合肥监狱在罪犯心理矫治方面起步较晚,基本上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罪犯心理矫治体系。

目前建有专门的矫治监区,其工作职责包括:建立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网络,制定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规章制度;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包括新入监和在押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与入监甄别、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个别教育和顽危犯转化、出监教育及危险评估等方面;负责开展教育改造社会化工作,包括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社会帮教;积极组织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进行心理矫治工作的研讨与交流,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民警矫治队伍。

矫治监区共有心理咨询师8人,其中6人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2人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

另外,各监区共有民警兼职心理咨询师36人,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2人,三级心理咨询师34人。

多年来,这支队伍工作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基本上能满足我监罪犯的心理咨询、矫治需求,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以2011年上半年工作为例,今年上半年累计接受主动求询23余人次,主动干预罪犯136人次。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问题愈发突出,因此,矫正和改造罪犯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治安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这一过程中,心理矫治工作也逐渐受到了重视,尤其是在监狱系统中,心理矫治工作已经成为了矫正和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会从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重要性以及实施中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心理评估心理评估是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第一步,通过心理评估可以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人格特征、行为特征、心理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心理评估还可以为后续的心理矫治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的矫治计划。

心理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临床面谈、心理测试、个案分析等。

2.心理干预心理干预是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心理干预可以帮助罪犯改变不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提高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从而达到矫正和改造罪犯的目的。

心理干预的具体方式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认知重构、行为矫正等。

3.心理辅导心理辅导是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心理辅导可以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适应能力,促进其心理成长和发展。

心理辅导的具体方式包括:个体辅导、家庭辅导、群体辅导等。

4.心理教育心理教育是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心理教育可以帮助罪犯了解自身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提高其心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心理教育的具体方式包括: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健康讲座等。

二、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性1.促进罪犯的心理健康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可以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适应能力,促进其心理成长和发展,从而达到促进罪犯的心理健康的目的。

2.提高罪犯的自我控制能力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可以帮助罪犯改变不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提高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从而避免罪犯再次犯罪。

《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研究》

《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研究》

《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已经成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循证矫正,作为社区矫正的一种科学方法,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的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参考。

二、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的研究现状(一)研究背景与意义循证矫正是在科学的证据基础上,根据犯罪人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以达到减少再犯、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的目的。

近年来,我国在循证社区矫正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发现已有研究主要关注循证矫正的原理、实施过程以及实践效果等方面。

这些研究为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在研究方法上,我国学者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等。

在研究内容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循证矫正的原理和理论基础;二是循证矫正的实施过程和操作方法;三是循证矫正的实践效果和评估体系;四是循证矫正的挑战与对策。

三、我国循证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循证社区矫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当前,我国在循证矫正的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实践应用中仍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的现象。

这主要是由于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之间的沟通不够充分,导致理论成果无法及时转化为实践应用。

(二)缺乏统一的评估体系目前,我国在循证社区矫正的评估体系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这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之间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影响了矫治效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三)专业人员匮乏循证矫正需要专业的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参与。

然而,目前我国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循证矫正的实施效果。

四、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的未来发展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四、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国循证社区矫正的未来发展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应加强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的沟通,将理论成果及时转化为实践应用,提高循证矫正的实际效果。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

2024年监狱心理矫治工作总结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里,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的心理矫治方法和手段,有效改善了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的刑期执行和社会再次融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就我们在2024年所开展的监狱心理矫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未来的改进方向。

二、工作亮点1.心理评估的科学化和标准化2024年,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评估”的工作理念,引入了一系列科学的心理评估工具和方法,如MMPI、心理量表等,对罪犯进行全面、系统的心理评估。

这一举措的实施,为我们制定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使我们的矫治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

2.心理干预的全覆盖和个性化我们注重对不同类型罪犯的个性化心理干预,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和矫治需求,制定相应的干预计划,并通过个别心理辅导、小组心理训练等方式进行干预。

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团体心理矫治方法,组织罪犯参加心理矫治小组活动,促进他们之间的互动和支持,加强对彼此的理解和认同。

3.心理教育的全面普及我们广泛开展心理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心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向罪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应对能力。

同时,我们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引导罪犯深入思考和反省,增强他们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和对法律的敬畏。

4.心理矫治成果的有效评估和宣传推广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心理矫治成果评估体系,对参与心理矫治的罪犯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果,提高社会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度。

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与社会机构的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我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

三、存在问题1.资源投入不足目前,整个社会对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我们的资源投入也存在不足。

在2024年,我们虽然尽力开展了各类心理矫治活动,但由于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欠缺。

论循证矫正效果评价机制的构建

论循证矫正效果评价机制的构建

论循证矫正效果评价机制的构建马臣文;彭洲文【摘要】评估/评价问题始终是现当代监狱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没有对于矫正对象在刑事干预前后的准确评估/评价,我们根本不可能获得“何为有效”的重要信息.在现代统计科学、信息科学和实证主义的影响下,罪犯评估问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其他矫正对象的评估/评价一直是确保相关实务工作科学高效运作的基础.在循证矫正的构建和推行中,有必要明确评估/评价理论和机制的地位作用,以达到对矫正干预措施和矫正机制运作状况的充分了解,从而在符合“评估相关过程与业务”的原则下有序开展矫正实践工作.【期刊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12)002【总页数】5页(P10-14)【关键词】循证矫正;效果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作者】马臣文;彭洲文【作者单位】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镇江212003;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镇江212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423在循证矫正中,“准确详细建档的案件信息以及正式有效的结果评估机制,是循证实践的基础。

如果要保证矫正服务措施有效,矫正机构就必须定期评估罪犯的认知变化、定期评估罪犯的技能发展变化、定期评估罪犯的重新犯罪风险。

除此之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也应该进行定期评估”〔1〕。

循证矫正效果评价侧重于从结果审视的角度来看待矫正干预措施,是一般评估理念在动态矫正过程中的应用,具有检测和衡量矫正技术、矫正机制和矫正方案是否有效的功能。

但不同于通常意义的矫正评估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完全的统计检测和数据分析,效果评价更为明确地体现了研究者和矫正对象的价值追求,具有一定的文化因子和价值考量。

因此,可以将循证矫正的效果评价定义为:为了明确相关干预措施是否需要作出调整以及产生了何种效果,矫正机构在参照矫正目标和利益相关方作用的基础上,对矫正技术、矫正项目和矫正系统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影响予以分析的过程。

该定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一)循证矫正效果评价的主体是矫正机构所谓的矫正机构,是指矫正方案的制定者和矫正项目、矫正技术的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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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市场信息导报128循证矫正是矫正工作人员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实施矫正,包括评估罪犯,对罪犯进行分类,通过对罪犯的犯因性需求分析,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矫正工作围绕着罪犯的特点和罪犯的意愿展开,实施循证矫正,不仅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还要做到有证有据对罪犯进行矫正,以提高矫正的实效性。

对罪犯矫正工作的创新,是实现监狱管理创新的表现之一。

采用循证矫正方式,可以促使监狱矫正获得更高的实践效果。

监狱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循证矫正研究◎孙宏艳监狱管理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性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的抑制罪犯重新犯罪,使罪犯能有效回归社会,探索罪犯矫正的新方法,成为监狱管理研究和实践的新方向。

以“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的矫正实践,是现代科学精神对罪犯矫正的渗透,也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理念的重要践行手段。

监狱管理要实现创新,就要做好矫正创新工作,在矫正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好深度的摸索与探究,包括矫正工作的理念、方法以及矫正工作中所使用的手段等,循证矫正理念的引入,可以有效地提高监狱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循证的内在涵义循证中的“循”,有遵循的涵义,也有循环的意思;“证”,即为证据、依据,所发挥的是指导作用。

通过循证获得证据,并不是用于证明,而是用以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

传统的取证方式,是将罪犯的个人资料以及与犯罪相关的信息作为基本证据内容,诸如罪犯的性别、年龄、家庭结构,还要明确罪犯是否有前科、引发犯罪的动机等等,用于作为罪案发生的前提条件。

采用循证的方法,就是在收集基本证据内容的同时,还要从工作需要出发获得有利的证据。

循证所获得的证据偏重于理论,对证据的支撑力度通过试验获得,目的是为了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展开。

循证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证据不局限于静态的,还有可能是动态的、是过程性的、是可以通过资料检索获得的。

虽然循证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证据是从事件开始的,但是并没有始终,而是不断地循环利用,积累经验,证据的质量不断提升,其动态性和过程性得以体现。

采用常规的方法所获得的证据属于是客观事实,循证手段所获得的证据是可以检索的。

当特定的信息经过整理之后在网络数据库中存储,才可以被检索。

所检索获得的信息就可以称为证据,但是,证据的使用并不局限于某一事件,而是作为根据存在,具有循环利用的效应。

其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落实到应用中并不断扩展,以提高其使用效度。

将循证矫正引入到监狱管理中的价值监狱所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要对罪犯予以惩罚,而是要以矫正的方式让罪犯承担起犯罪的责任,修正违纪行为,避免刑满释放之后重新犯罪。

任何的社会历史时期,犯罪都是存在的,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犯罪。

但中国社会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加剧,导致犯罪率的提升,为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

为了最大程度地抑制重新犯罪,采取循证矫正的方式对罪犯以正确引导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循证矫正降低重新犯罪率的效果,在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都经过了长期的实践,证明循证矫正可以对罪犯的思想和行为发挥正向引导作用,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从而刑满释放之后,就会重新做人。

中国的监狱管理工作中,根据罪犯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可以使监狱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降低,重新犯罪的几率也会降低。

循证矫正的目的要与监狱管理的目的一致。

罪犯矫正要解决的难题,就是罪犯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之后的重新犯罪问题。

虽然重新犯罪现象是由于诸多的原因所造成的,而且有研究表明,通过矫正罪犯的方式可以降低重犯的比率。

但是,如果监狱矫正工作没有做好,很有可能成为罪犯重新犯罪的诱因。

由于这些诱导因素属于是内在因素,如果没有深入挖掘并不会引起关注。

将循证矫正引入到监狱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深度分析影响矫正质量的深层次诱因,提高矫正罪犯的质量。

从目前的罪犯重新犯罪情况统计来看,罪犯重犯率依然较高,这说明虽然监狱管理中已经对矫正工作严格要求,但是依然没有对重新犯罪有效控制。

发达国家在重新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循证矫正的方式为中国的罪犯矫正提供了可以学习的重要经验。

比如,在对罪犯实施矫正工作的时候,要对罪犯的个性特征进行研究,做到矫正工作具有针对性,这就是循证矫正中的“回应原则”。

有效的矫正就必然会使罪犯出狱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降低。

循证矫正的理念要符合监狱管理创新的要求。

监狱管理工作要有所创新,就要实现矫正工作的创新,矫正理念的创新是基本前提。

循证矫正的理念要符合监狱管理创新的要求,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从多元的角度对罪犯矫正工作重新定位,摒弃单一化的矫正方法,也不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都使用一种矫正手段。

循证,就是考虑到不同的罪犯所具备的个体特征有所不同,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矫正方式,可以参考以前的矫正研究成果,对特定的罪犯采取相应的矫正方案。

其二,从科学的角度开展矫正工作。

循证矫正的主要依据不是权威的表述,而是经过科学研究所获得的各种数据信息,将这些信息量化为指标并做出矫正评价,在矫正工作中合理地利用起来,才能够做好矫正工作。

其三,循证矫正要以监狱的罪犯作为主体。

循证矫正中所强调的是对罪犯的尊重,让罪犯感觉到自己的虽然犯罪了,但是人格是受到尊重的,也因此会接受矫正,并按照矫正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思想上和行为上的改造。

所以,要做好循证矫正工作,对罪犯主体地位给予认可是非常重要的。

其四,要有理有据地制定循证矫正方案。

循证矫正要求矫正工作要以证据为条件,基于证据对矫正方法做出选择。

但是,当代思潮官方网站:129这种选择是可调的,要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对循证矫正方案及时地补充和修正,以获得良好的矫正效果。

其五,循证矫正工作要具有较高的协调性。

矫正工作属于是综合性工作,并不至于民警或者专业部门从事这项工作,相关部门都要参与其中,并做到协调配合。

循证矫正由专业的部门从事,专门的工作人员发挥协调作用,其中,矫正对象也要参与到矫正工作中,并予以配合,以提高矫正效率和矫正质量。

循证矫正是对罪犯采用科学化的矫正模式。

对罪犯实施科学化矫正,目的在于促使罪犯矫正工作得到预期的效果。

矫正工作所涉及的内容有很多,要求合理配置矫正资源、具有针对性地采取矫正策略、还要对矫正的成本以及所获得的成效进行研究。

虽然目前一些监狱会对罪犯的矫正模式进行研究,但往往停留于硬件方面的探索,即便是在软件方面诉诸到实践,也局限于形式,没有涉及到矫正的本质性问题。

缺乏科学的认识,没有进行实证研究,更没有将合作意识建立起来,就难以正确地选择矫正方法,包括矫正信息的选择以及矫正活动的展开,都会存在非理性,使得矫正工作存在着盲目性和独断性。

循证矫正强调对矫正工作要理性对待,提高各方面的协作能力,即便是存在干预性,也要适度,不可以强制操作。

由于矫正资源有限,所以,优化矫正资源可以起到降低矫正成本的作用,使得矫正方案针对性强。

虽然一种矫正防范对部门罪犯矫正有效,但是不能以偏概全,认为这种矫正方案对所有的犯罪都会有效,对每个罪犯都要采取相应的循证矫正方案,才能够发挥矫正的时效性。

在资源配置方面,要根据矫正罪犯的难易程度进行,提高矫正成效。

如果矫正获得成功后,就要对矫正经验进行总结,从中寻找矫正规律,上升到理论层面,以在雷同的罪犯矫正工作中再利用。

对罪犯矫正,需要四种专职人员相互合作完成,他们是罪犯矫正的实践操作者、罪犯矫正策略研究的专业人士、矫正管理者、矫正对象。

在矫正活动中,实践操作者是主角、矫正管理者配合工作。

专职人员人员中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同时注重相互协作,可以促使罪犯矫正工作理性化、科学化。

将循证矫正引入到监狱管理工作中的创新策略对循证矫正领域的研究成果强化学习在监狱管理中,循证矫正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学术层面的研究成果处于完善期。

这就意味着监狱矫正工作人员的学习资源不足。

发达国家在循证矫正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而且实践经验丰富,可以根据中国监狱管理实际引荐。

在其他的学科领域中对于循证研究成果颇多,可以借鉴到罪犯矫正中。

将各项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有助于提高循证矫正的有效性。

对循证矫正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中国长期以来的罪犯矫正工作中,也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些矫正工作的展开多是经验型的,研究层面也以定性描述为主,没有经过量化分析,缺乏科学性,就会导致证据无法循环利用。

中国的监狱管理中要采用循证矫正的方式,就要从司法部门到基层监狱都要针对循证矫正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以获得级别最高的证据。

充分认识到循证矫正并不是普适化的矫正手段。

循证矫正在监狱管理工作中起步较晚,还没有进入到成熟阶段。

虽然在一些具体的矫正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也促使部分矫正工作人员对证据所能够发挥的效力达到了笃信的程度。

矫正对象的不同,需要采取的矫正方案也会有所不同,采用相同的证据就很难发挥效力,况且实践环境条件不断地变化着,依据同样的证据,按照雷同的程序,未必能够获得同样的矫正效果。

即便在矫正工作中,或者矫正工作后都感觉到效果良好,当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障碍就会变得明显。

所以,循证矫正是矫正手段,并具有普适性。

积极开展循证矫正试点工作。

循证矫正在监狱管理工作中应用,也存在着风险性。

从中国的监狱管理工作情况来看,采用循证矫正需要面临的风险是研究力度不足、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研究人员。

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就开展循证矫正试点工作,需要引进国外的循证矫正做法,并进行矫正实验,以做好科学验证工作;还要定期地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循证矫正技能进行培训,并针对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做好校正对象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配合矫正,以提高矫正质量;矫正管理人员要做好协调工作,使矫正方案在具体实施中更为专业化。

监狱是特殊的执法单位,强化理念是促进循证矫正有效展开的关键。

监狱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民警都适合从事矫正工作,而是需要民警具备矫正专业知识,并灵活运用矫正技能[8]。

因此,鉴于的民警所承担的工作要明确分工。

此外,还要充分认识到,对罪犯进行改造,劳动并不是必然的矫正手段。

应用循证矫正方法的时候,就要对矫正对象明确定位,采用差别的矫正手段更具有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监狱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长期以来,采用常规的罪犯矫正手段已经获得了良好的成果,但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矫正缺陷。

采用循证矫正手段,就是针对不同的罪犯的心理障碍采用相应的矫正方法,形成了差异化的矫正,以提高罪犯矫正效果。

从监狱管理的角度而言,循证矫正可以提高矫正效率、降低矫正成本,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确保了监狱和社会环境的安全。

作者简介:孙宏艳(1970-),女,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管理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监狱管理,法学及社会学理论在管理领域的运用。

(作者单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何丹、蒋晶容两作者文章“基金项目”的说明1.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等单位:贵院何丹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2016年第037期(总第664期)P072发表专业学术论文,题目为《高职英语教学中的人文素养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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