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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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

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各地市交通局(委)报名受理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

现将该说明发送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理论教练员(一)申请资格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O周岁。

3.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专(含高中、职高、中技)以上学历,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5)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6)具有三级(高级)汽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且有8年以上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7)持有准教类别为驾驶操作教练员,准教车型为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B1/B2)以上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且有3年以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经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1份。

如需证明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经历证明*1份。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注:本次修订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号)为基础,增加的内容使用“黑体”标注,删除的内容使用“□”标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培训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鼓励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获得一级、二级、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分别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正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交通部9号令

交通部9号令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驾驶员证明的格式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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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证明的格式及范文英文回答:Driver's Certificate Format and Sample.A Driver's Certificate is an official document issued by a government agency that certifies that an individual has met the requirements to operate a motor vehicle. The format and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a Driver's Certificate vary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However, there are some general elements that are common to most Driver's Certificates:Personal Information: This includes the driver's name, address, date of birth, and other identifying information.License Number: This is a unique identifier assigned to the driver and their license.Class of License: This indicates the type of vehiclesthat the driver is authorized to operate.Endorsements: These are additional qualifications or restrictions that may be placed on the license, such as endorsements for commercial driving or operating specialized vehicles.Expiration Date: This indicates the date when the license expires and must be renewed.Security Features: Driver's Certificates typically include security features to prevent counterfeiting, such as watermarks, holograms, and unique fonts.Sample Driver's Certificate.Front of the Card:Driver's Photo.Driver's Name.License Number.Class of License.Endorsements.Expiration Date.Back of the Card:Security Features.Organ Donor Information. Address.Date of Birth.Height and Weight.Signature.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format and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a Driver's Certificate may vary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Therefore, it is always best to check with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agency in your jurisdiction for the most up-to-date information.中文回答:驾照格式和样本。

201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201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201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法规标题】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颁布时间】2016-4-21【失效时间】【法规来源】/zfxxgk/bnssj/zcfgs/201605/t20160511_2026395.html【全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杨传堂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 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 二、删除第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

三、将第十一条第(四)项修改为“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四、删除第十四条第(一)项中“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和第(二)项中的“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五、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六、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七、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以及“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年〕第号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据《忻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我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我,我书面承诺(含电子文本)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一、基本信息(一)申请人①自然人姓名J联系方式J证件类型J证件编号J②法人企业名称J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J联系方式:(二)行政机关审批科室:交通运输科联系电话:—二、行政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吸毒、无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明。

(二)证明用途证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S)设定证明的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证明的内容(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吸毒、无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已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五)承诺的方式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自然人不可代为承诺,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授权代为承诺。

(六)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最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5.31整理修改稿)

最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5.31整理修改稿)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修订条款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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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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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培训记录一式三份,在完成培训和考试所有程序后,培训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各存一份。

培训单位应将本培训记录归入学员档案。

2.在预约科目一、二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将培训记录退还驾校,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收存归档。

2.纸张规格为A4(210×297mm),表格尺寸为180×26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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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1 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道路危(wei)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2 年以上;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wei)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从事道路危(wei)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的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工作的押运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2、初中以上学历;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wei)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从事机动车维修的技术人员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技术负责人员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教练员执教身份标识

教练员执教身份标识

关于湖南省驾培机构教练员执教身份标识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练员既是初学驾驶人的启蒙老师,又是驾培机构为学员提供直接服务的代言人,教练员的执教能力、服务水平、职业操守,直接关乎到全省每一所驾培机构的声誉;对这一特定职业、岗位加以有效监督与管理,确保为社会输送合格、文明的驾驶人,已经成为驾培行业的共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会下称省协会从加强行业自律出发,为保证教练员职业正常、有序流动,督促驾培机构聘用合格驾驶人开展培训活动,规范教练员服务行为,维护众多学员利益,在广泛听取行业内各方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并在省协会第三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上获一致通过;一、教练员执教身份标识湖南省教练员执教身份卡下称“教练员执教身份卡”,式样见附件一是我省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在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时向学员表明其执教身份的标识,标识内容包含教练员姓名、身份证号、准教类别车型、驾培机构名称、卡号等信息;由省协会印制免费发放;二、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的申请一新进入教练员岗位的驾驶人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申请程序1、2、提交填写好的①湖南省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聘用表见附件三、②身份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公安交警部门打印盖章的近三年驾驶证管理信息原件含驾驶证违章扣分信息和责任事故情况信息、⑤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四、⑥理论教练员要提供学历或者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不支持邮寄方式提交,驾培机构应派专人将资料报送省协会,并要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原件进行核对,省协会工作人员当场核对完毕随即将原件退还资料报送人;二教练员变更服务单位的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申请程序已经取得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的教练员和原已取得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包括超过有效期的原教练员证,变更服务单位时,需要重新申请教练员执教身份卡;原教练员执教身份卡或教练员证原件要上交省协会存档;2、驾培机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填写好的湖南省普通机动驾驶培训教练员聘用表、教练员证原件或教练员执教身份卡原件;三、原已取得教练员证的情况处理1、教练员证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申请教练员执教身份卡,按照教练员变更服务单位的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申请程序向省协会提交申请;2、教练员证遗失的按照新进入教练员职业岗位的驾驶人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申请程序向省协会提交申请;四、教练员执教身份卡遗失后的申请教练员执教身份卡遗失需重新申请新卡的,驾培机构应派专人向省协会提交填写好的湖南省教练员执教身份卡遗失补卡表见附件五,省协会核实后予以补发;五、教练员执教身份卡发放省协会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教练员聘用基本条件的申请,将尽快安排教练员执教身份卡印制工作,发放给申请人;1、新进入教练员岗位的驾驶人,自愿参加省协会统一组织的教练员教学技能培训的下称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在省协会直接领取教练员执教身份卡;2、新进入教练员岗位的驾驶人不参加技能培训的和教练员变更服务单位的,省协会通过快递方式将教练员执教身份卡邮寄至申请单位邮寄资费由收件方支付;六、其他事项1、鼓励新进入教练员岗位的驾驶人自愿报名参加省协会组织的教练员教学技能培训;2、参加教练员教学技能培训的,可以由本人携带申请资料在报到时向省协会直接提交;3、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由省协会统一印制、管理,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印制;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附件一:附件二:湖南省教练员执教身份卡申请电子档驾培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备注:1、准教类别为:理论/驾驶操作/理论实操2、驾驶证类型为:A1/A2/A3/B1/B2/C1/C2/C3/C4/C5附件三:湖南省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聘用表说明: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驾培机构存入教练员管理档案,一份报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会申请发放教练员执教身份标识;附件四: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6年第51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驾驶操作教练员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有关规定,清楚符合一定的相应车型驾驶经历是获得机动车培训教练员资格的必要条件;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共年从事及相应车型驾驶,具体经历见下表:本人保证本声明真实、准确;本人清楚提供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声明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湖南省教练员执教身份卡遗失补卡表。

重庆网约车考试题库全国科目

重庆网约车考试题库全国科目
12、出租车不得拒载,否则一经查实罚款________。
A、50—200元
B、200—2000元
C、100—1000元
D、2000-2500元
答案:B
分析: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四十条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故此题选择B选项
2、外地乘客询问驾驶员出租汽车收费标准时,驾驶员可以不予理睬。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外地乘客询问驾驶员出租汽车收费标准时,驾驶员应耐心讲解。
3、当驾驶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预约地时,应主动联系乘客并告知原因。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可知:遇道路、气候、驾驶员身体、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及时向经营者说明原因,经证实并向乘客说明后可不视为拒载或甩客。
20、出租汽车车辆安全检视主要包括________。
A、轮胎压力是否正常固定螺母是否缺失或松动
B、燃油的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
C、机油的油面和压力是否正常、配置自动变速箱的车辆应检查液压油的油面
D、冷却液液面是否正常
答案:ABC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当按照规定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并备好随车设施、工具。(1)检查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2)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3)检查机油的油面高度和工作压力是否正常,配置自动变速箱的车辆应检查液压油的油面高度。(4)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是否正常等。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技能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技能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其他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法规标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发布机关:交通部发布文号: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发布日期:2006年9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日时效性:有效题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已于2OO6年9月5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全国教练员技能竞赛理论综合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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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练员技能竞赛理论综合知识竞赛题库(共600题,其中选择题240题,判断题360题)一、驾驶员培训管理有关规定(共120题,其中选择题48题,判断题72题)(一)选择题(48题)1、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是国务院部门。

A、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交通主管部门;D、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答案:C2、某驾校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其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答案:B3、某驾校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其处的罚款。

A、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B、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C、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D、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答案:D4、驾校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

A、通报;B、罚款;C、吊销其经营许可;D、继续整改答案:C5、驾校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

A、取消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资格;B、责令收回已发放的培训结业证书;C、责令重新发放培训结业证书;D、吊销其经营许可答案:D6、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驾校,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A、不可以;B、可以;C、根据学员需要;D、根据驾校实际情况答案:A7、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培训。

A、经营性驾驶教练场;C、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B、驾驶员违法记分;D、普通机动车驾驶员答案:D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

A、2 类;B、3 类;C、4 类;D、5 类答案:B9、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

A、2 级;B、3 级;C、4 级;D、5 级答案:B10、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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