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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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方案一、浇水管理为保证小区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绿化养护工应掌握正确的浇水方法。

对新植植物应确保足够的水分,做到当天新植植物浇透水,使土球与树穴周围的土壤充分粘实,浇灌用水应使用自来水。

对已植多年的常绿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应适度调整浇灌量,使土壤处于湿润状态,一般采用喷灌、滴灌、浇灌等多种形式交叉进行。

对于绿篱植物的浇水管理,应保证在正常天气情况下,春、夏、秋季至少每天浇一次水,冬季每两天浇一次水。

二、施肥管理住宅小区的绿化乔木一般不用施肥,灌木和地被植物需要施肥。

在树木生长期内,春秋各施1次有机肥,在修剪前后适当施肥。

植物肥料使用前应充分腐熟,各种有机肥或无机肥合理搭配使用。

植物施肥方法主要包括:环施、点施、沟施、条施等。

各种施肥作业应防止损伤树木和土壤,施肥后应及时浇水。

三、修剪管理修剪是保持绿化植物美观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植物的修剪可以促进植物的生长,控制花期,保持株型美观。

对乔木类修剪主要是在树木生长期内进行修剪,灌木和地被植物则在休眠期进行修剪。

对于不同的植物采取不同的修剪方法,乔木主要修剪枯枝、徒长枝。

灌木和地被植物主要剪除过密枝、残花败叶等。

四、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绿化养护的重要环节,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病虫害防治的方法主要有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

对于不同病虫害要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同时要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化学农药,以免产生抗药性。

在防治过程中要注重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五、卫生保洁为保持小区绿化景观效果和环境卫生,绿化保洁人员要经常清理绿化区内的垃圾和杂物。

清理时要轻拿轻放,注意保护绿化植物免受伤害。

对于损坏的植被要及时进行修补和更新,同时还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爱护绿化植物的意识,共同维护好小区绿化环境。

六、设施维护为保证小区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设施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小区绿化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绿化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绿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绿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绿化范围小区内所有的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花坛、草坪等都属于小区的绿化范围。

第三条:绿化责任1. 绿化责任主体: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绿化的总体规划和管理。

2. 绿化维护责任:小区业主负责维护绿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设施。

3. 绿化养护责任: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绿化区域内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修剪草坪、浇水、除草、施肥等。

第四条:绿化管理措施1. 绿化规划:制定小区绿化规划,确保小区内的绿化布局合理,种植的植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保持绿化的美观与协调性。

2. 绿化设施建设:根据绿化规划,合理配置绿化设施,包括花坛、草坪、树木等,确保绿化设施的质量和数量符合需求。

3. 绿化养护:定期开展绿化区域的养护工作,包括修整树木、草坪、浇水、除草、施肥等,确保绿化区域的良好生长环境。

4. 绿化检查: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化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第五条:绿化管理行为准则1. 禁止破坏绿化设施:禁止私自损坏小区内的绿化设施,如树木、花坛、草坪等。

2. 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在绿化区域内乱扔垃圾,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禁止违规种植:禁止私自在绿化区域内种植不符合规划的植物。

4. 合理使用水资源:在浇水时,要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

5. 保持良好秩序:在绿化区域内,要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杂物。

第六条:绿化管理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对积极参与绿化工作、保持公共绿地整洁,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的业主,可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处罚措施:对违反绿化管理制度、破坏绿化设施、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将依据小区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绿化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建立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绿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评估标准:评估绿化管理工作的标准包括绿化设施的完好程度、绿地的整洁度、植物生长的健康状态等。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控制规范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控制规范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控制规范住所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控制规范绿化管理的宗旨及目的一、宗旨:绿化美化,制造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二、目的:运用科学、合理的管养手段,为植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保持美观干净的绿化外观,为小区制造一个柔美的绿色环境。

组织机构、职责及制度一、绿化管理机构暗示图二、人员职责1.绿化部主任职责1)负责物业公司已接管小区绿化管理及监督工作。

2)对全部绿化管理环节举行技术指导。

3)负责绿化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4)对绿化管养物品的使用举行监督控制。

5)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工作。

2.绿化组组长职责1)负责对管理区内的绿化管养的组织实施工作。

2)以身作则,调动员工乐观性,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仔细做好绿化管养日记及相关记录。

4)帮助主任对员工举行考核。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3.绿化员职责1)认识绿化管养的各项工作程序。

2)对管理区内绿化举行定期修剪、施肥、淋水、除草、防治病害,准时对残破花木补栽,并做好防风、防寒、防涝工作。

3)劝阻,制止一切破坏绿化的行为。

4)仔细学习专业技术学问,乐观参与公司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技术水平及综合素养。

5)听从支配,遵守纪律。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绿化员纪律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则制度。

2.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

3.上班穿工作服,配带工作证,仪表干净,精神饱满。

4.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5.听从领导,团结同事。

6.爱惜公物,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工作程序、标准、规范一、修剪1.目的:利用合理的修剪,增进花木的生长,削减损害,培养树形,使花木整齐美观,符合小区环境要求。

2.工作程序:1)了解不同类型花木的修剪要点技术要求。

2)修剪前应认真观看,做到落剪中心有数。

3)因地制宜,做好修剪科学合理。

3.标准要求1)绿篱平整笔直,圆顺。

2)花团图案及造型树造型美观,分隔显然,形态逼真。

3)花球圆顺,比重适当。

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规范绿地管理行为,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绿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小区绿地属于附属绿地,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绿地是指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绿化用地。

本办法所称绿地管理,是指对园林绿地的管理及养护,包括为有利于住宅小区绿化生长或解决住宅小区绿化生长影响居民居室通风、采光和安全等问题,采取的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

第四条住宅小区绿地管理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

业主可将相关管理责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履行。

物业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条款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工作。

上述规定以外的住宅小区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属地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理责任单位。

第五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对住宅小区绿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绿化的监督管理。

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应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相关规定执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按绿化规程约定相关绿地管理责任。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住宅小区绿地的树木和占用住宅小区内的绿地;禁止破坏住宅小区绿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绿地管理应以保证建筑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住宅小区绿地的绿化景观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移植的措施;能采取移植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八条因树木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需修枝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由业主或物业服务机构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修剪请求,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请求,经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机构制定修剪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由物业服务机构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并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全面完整版)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全面完整版)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全面完整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绿化管理暂行规定1、小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绿化作物存活期后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养护和管理。

全体业主要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对践踏、破坏园林绿化和设施的行为,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有代表业主委员会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2、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不得践踏、攀摘花草,不得占用或任意迁移、更换、损毁花草树木。

3、不得在树干上倚靠物品、晾晒衣物,不得利用树木搭盖、牵挂或在树干上刻字、打钉、张贴广告等。

4、不得向草地、绿地及园林景观内倾倒垃圾、污水、乱扔烟头、纸屑,不得损坏、涂画园林建筑等。

5、不得挤占、破坏绿化用地,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物品。

6、不得在绿化用地上栽种蔬菜、瓜果。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本体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统一,维护公共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管理流程(一)装修申请1.装修房屋的业主持业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登记。

2.同时业主还需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确需留宿在装修房内的,业主还需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人员担保书》。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办理登记:(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二)装修办证、缴费1.由业主和装修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2.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亲自来物业服务中心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三)装修监管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对违章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小区的装修资格。

物业绿化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绿化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绿化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绿化管理工作,提高绿化环境质量,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本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绿化管理工作,包括植物种植、养护、修剪、施肥和除草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绿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认可和合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绿化建设第五条小区绿化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规划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和乱植乱种。

第六条绿化植物种类应当多样化,具有适应性强,高观赏性和生态性。

第七条绿化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树木、花草和草坪等绿化设施,防止损坏。

第八条绿化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绿化养护第九条绿化养护工作要定期进行,包括浇水、施肥、修剪和除草等。

第十条绿化设施的养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一条绿化施肥要选择适当的肥料,按照规定剂量和方法进行施用。

第十二条绿化修剪要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和需要进行,保持植物的形态美观。

第十三条绿化除草要及时进行,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效果明显。

第四章绿化保洁第十四条绿化保洁工作要定期进行,包括清理枯叶、杂草和垃圾等。

第十五条绿化保洁工作要做到细致入微,保持绿化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六条绿化环境中禁止乱倒垃圾、乱吐痰、乱涂鸦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绿化管理第十七条绿化管理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向业主公布绿化计划、预算和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绿化管理工作要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业主关注的问题。

第十九条绿化管理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二十条绿化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第六章绿化奖惩第二十一条对于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住宅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住宅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住宅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规定1 目的本文件规定绿化管理、服务的组织结构以及标准,用于规范和评价绿化管理和服务2 适用范围住宅小区绿化管理和服务3 各级职责3.1 管理处经理全面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执行与实施3.2 绿化班长根据小区内绿化物的养护及长势进行维护管理和检查,并提出绿化改造方案。

4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标准4.1 乔木4.1.1 树枝无干枯,无坏死分枝和干枯叶。

4.1.2 无腐烂或掉果实。

4.1.3 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4.1.4 无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平行枝、重叠枝、徒长枝。

4.1.5 在树基直径1米范围内无杂草,树茎无杂草。

4.1.6 树茎的土不下陷,不压实。

4.1.7 树干、枝、叶无病虫害4.1.8 树干、枝上无烟灰、腐烂。

4.1.9 树叶无干枯、腐烂。

4.1.10 树木无缺株、少株、死株;4.1.11 植株生长健康,无干枯枝、坏孔斑块、黄叶少于1%;4.1.12 植株开头优美自然,无倾斜、无畸形、无变形、分枝合理;4.1.13 树干光滑健康,无不良分蘖,树皮无大损坏;4.1.14 树盘平整,不下陷,无杂草滋生;4.1.15 病虫害危害率在2%以下。

4.2 草皮4.2.1 草皮目视平整,无坑洼、下陷。

4.2.2 草皮保持在4-8cm长,路牙、井口、水沟、散水坡边缘整齐。

4.2.3 草皮无明显杂物,纯度在90%以上,无践踏,无黄土裸露。

4.2.4 草皮叶翠绿,无泛黄。

4.2.5 草坪颜色正常,绿期达正常绿期要求,植株健康;4.2.6 草坪上无裸地和大于20×20cm的受损面积;4.2.7 草坪密度正常,表面平整;4.2.8 草坪排水良好,无严重积水现象;4.2.9 草坪修剪及时,高度适中;4.1.10 草坪清洁,无废弃物,杂草危害在5%以下;4.1.11 病虫害危害在2%以下。

4.3 盆栽4.3.1 无枯枝落叶、残花。

4.3.2 室内盆栽叶面干净,盆内无杂物,盆底无积水、泥沙。

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小区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促进小区内的绿化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小区绿化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小区绿化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绿化工作管理和监督,成员包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和专业园林人员。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的绿化工作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程管理1. 绿化规划小区绿化委员会应制定小区绿化规划,包括对小区内的绿化现状进行评估、明确绿化目标、制定绿化方案和计划,确保小区内的植被种植、绿地布局等符合绿色生态理念。

2. 绿化投资小区业主在小区绿化工程上应适度投入,通过捐款、物资支持等形式,保障小区绿化资金的到位,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推进。

3. 绿化施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园林公司或个人进行绿化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并维持绿化工程的效果和永续性。

4. 绿化维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绿化维护人员,负责对小区内的植被、花草、草坪等进行养护和维护工作,保持小区内的绿化景观整洁美观。

5. 绿化监督小区绿化委员会应定期对小区内的绿化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业主群体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确保绿化工程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6. 绿色环保小区绿化工程应做到绿色环保,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植物材料、施工工艺和绿化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四、奖惩制度1. 对于在绿化工程中表现突出、为小区绿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故意破坏小区绿化植被、乱倒垃圾、损坏绿地设施等行为,应依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改进之处,应由小区绿化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已经2019年4月1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9年4月16日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小区非专有部分绿化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绿化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绿地及绿地上的绿化植被的管理及养护,包括为有利于住宅小区绿化植物生长或解决住宅小区绿化植物生长影响居民居室通风、采光和安全等问题,采取的植物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

本规定所称住宅小区绿地,是指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绿化用地。

第四条(责任主体)住宅小区非专有部分的绿化管理,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业主可以将相关管理工作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履行。

未委托物业服务机构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职责。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的绿化管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相应职责。

第五条(监督机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各区(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小区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公司绿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保障和提升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绿化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负责小区的绿化工作。

3. 所有居民及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绿化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

二、绿化规划与建设1. 物业公司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绿化规划方案,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生长周期长的植物品种,兼顾美观性与实用性。

3. 绿化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植物成活率。

三、绿化养护管理1.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内的绿化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剪枯枝病叶,保持植被良好状态。

2. 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合理安排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3. 对于草坪、花坛等公共绿地,要定期进行除草、整地、更新等工作,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4. 鼓励居民参与到小区绿化的监督和建议中来,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1. 在绿化管理中积极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微喷等,减少水资源浪费。

2. 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防止土壤和水源污染。

3. 增强绿色植被的碳汇功能,通过合理搭配植物种类和布局,提高小区整体的环保效益。

五、违规处理1. 对于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绿化损害的情况,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并向业主公开说明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2. 物业公司应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大会报告绿化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园林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水平,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小区园林绿化的目标是:遵循生态优先、景观协调、功能完善、节约资源的原则,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小区。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小区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园林绿化规划应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和小区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植被等自然条件,突出小区特色,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园林绿化建设应选用适应本地气候、土壤、水源等条件的树种和植物,提倡使用乡土植物,注重物种多样性和景观效果。

第七条绿化带、绿地、绿化节点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应满足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等需求,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确保绿化空间与居民生活的紧密结合。

第八条绿化建设中应保护原有树木和地形地貌,对古树名木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养护责任人和养护标准,确保绿化植物的生长状况。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持绿化植物的生长势和景观效果。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绿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绿化设施完好、整洁、安全。

第十二条居民应爱护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不得损坏、采摘绿化植物,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用途。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绿化植物死亡、病虫害暴发等突发事件。

第四章绿化活动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丰富多彩的花卉展览、植树节等活动,提高居民的绿化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鼓励居民开展绿化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小区园林绿化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

绿化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绿化规范管理是指对城市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精心施工管理、周密维护等环节的控制,以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绿化工作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实现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加强绿化规范管理,提高城市绿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制定年度绿化工作方案,明确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并将绿化工作纳入城市综合规划。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进行绿化规范管理,自觉维护绿地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城市。

第二章绿地规划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绿地资源,合理配置绿地资源,保障城市绿化的需求。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绿化规划管理系统,规范绿地规划编制、审核、实施等程序,确保绿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绿地规划应当遵循生态、环保原则,注重绿地功能的多样性和完善性,保障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绿地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用地规划,科学配置各类绿地,合理规划绿地布局,提高城市环境品质。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地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绿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绿地建设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地建设的监管,确保绿地建设按照绿化规划和相关标准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绿地建设前应当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情况,确保建设地点和方式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绿地建设应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和设施,提高绿地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生态性。

居民区绿化养护规章制度

居民区绿化养护规章制度

居民区绿化养护规章制度一、居民区绿化的分类及管理1. 居民区绿化的分类居民区绿化大致可分为公共绿地和私人庭院两种形式。

公共绿地包括小区内的公园、广场、绿化带等,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私人庭院则是各业主自行养护的绿化空间。

2. 管理机构居民区绿化管理主要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负责维护公共绿地的景观、清洁、安全等。

私人庭院的养护则由各业主自行负责,但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居民区绿化的养护工作内容1. 公共绿地的养护(1)草坪修剪:定期修剪草坪,保持整洁美观。

(2)绿化树木的修剪和保养:及时修剪树木,保持树形美观。

(3)花草的更新和养护:根据季节更换花卉,保持花草的鲜艳。

(4)垃圾清理:定期清理绿地上的垃圾,保持整洁卫生。

(5)灯光及喷泉的维护:定期检查灯光及喷泉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2. 私人庭院的养护(1)植物养护:定期浇水、施肥、修剪植物,保持健康生长。

(2)草坪修剪:保持草坪整洁,不要长草杂草。

(3)垃圾分类及清理:保持私人庭院的清洁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4)防止病虫害:及时发现并处理植物病虫害问题,避免传染扩散。

三、居民区绿化的管理规定1. 公共绿地管理规定(1)禁止乱倒垃圾、乱涂乱画,不得私自摘花破坏植物。

(2)禁止在绿地上露天烧烤、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影响环境卫生和安全。

(3)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如座椅、灯具、围栏等。

2. 私人庭院管理规定(1)私人庭院不得种植高大乱茂的树木,以免影响邻居阳光采光。

(2)不得在庭院内养殖禽畜等动物,以免引起卫生安全问题。

(3)不得在庭院内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环境的活动。

四、居民区绿化的养护责任1. 小区物业公司责任(1)定期对公共绿地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及时处理居民投诉,解决绿化养护方面的问题。

(3)制定绿化养护计划,做好纪实记录。

2. 业主责任(1)保护好自己的私人庭院,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2)主动参与绿化养护工作,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管理。

五、居民区绿化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居民可通过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等途径向物业公司举报绿化养护问题,物业公司要及时处理并回复。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房屋及设施管理1、业主应爱护小区内的房屋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如需进行装修或改造,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不得在建筑物外墙、阳台、窗户等部位擅自搭建、悬挂、张贴任何物品。

3、定期对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

二、环境卫生管理1、业主应保持自家房屋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将垃圾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禁止在小区公共区域随地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3、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应遵守相关规定,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遛宠时需使用牵引绳,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三、绿化管理1、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砍伐。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等。

3、如有需要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移植等,应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车辆管理1、小区内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堵塞通道。

2、禁止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笛,确保小区内的交通安全和安静。

3、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安全管理1、业主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出门时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2、小区实行门禁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行登记并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3、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楼道、阳台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业主和物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公共秩序管理1、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禁止在小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3、业主之间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不得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

七、物业服务管理1、物业管理处应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维修等。

小区绿化管养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管养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管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绿化区域和绿化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三条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绿化管养规章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小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制度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对小区业主、租户和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小区绿化设施管理第六条小区绿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绿地、花坛、绿化带、草坪、树木等。

第七条绿化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由专业团队管理并负责维护。

第八条绿化设施不得私自改造或拆除,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需向小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绿化设施的使用应按规定使用,不得乱扔垃圾,破坏植物。

第十条绿化设施的养护工作需定期进行,如修剪树木、浇水、施肥等。

第三章小区绿化区域管理第十一条小区绿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花园、景观区、庭院等。

第十二条绿化区域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扫、修剪、除草、施肥等工作。

第十三条绿化区域内禁止种植有毒有害植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绿化区域内禁止乱倒垃圾,吸烟者需在指定区域吸烟,不得随意扔烟蒂。

第十五条绿化区域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如有发现应责令离开。

第十六条绿化区域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搭建临时建筑。

第四章小区绿化养护第十七条小区全体业主有义务爱护绿化植物和绿化区域,不得随意破坏。

第十八条秋冬季节需定期清理落叶和凋谢植物,春夏季节需及时浇水施肥。

第十九条如需施杀虫、除草剂等,需经专业人员指导和批准。

第二十条绿化养护工作需有专人负责,全年无休。

第二十一条如需对植物进行修剪或移植,需经过专业团队操作,业主不得私自进行。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小区绿化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责令整改、处罚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暂停其绿化区域使用权。

小区园林绿化规章制度

小区园林绿化规章制度

小区园林绿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小区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区园林绿化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包括植物种植、绿地养护、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小区业主、居民及物业公司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区园林绿化的秩序与美观。

第四条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植物种植第五条小区园林绿化应以环境友好、易于生长、视觉效果良好的植物为主。

禁止在小区内种植有毒有害植物。

第六条种植大树应遵循生长空间合理、树种选择适宜的原则,避免枝叶长时间遮挡阳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第七条居民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移植、砍伐小区内的植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需向物业公司申请并获批准。

第八条对于存在病虫害的植物,应及时进行防治,避免病虫害传播给其他植物。

第三章绿地养护第九条小区绿地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私自倾倒垃圾及乱涂乱画,违者将被处罚。

第十条绿地的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要有规律,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第十一条绿地上的花卉、草坪等要定期修剪,保持整洁美观,避免过度生长影响景观效果。

第十二条在绿地上举办活动时,需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不能破坏植物和设施。

第四章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小区内的园林绿化设施,如假山、喷泉等,要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功能正常,美观整洁。

第十四条居民不得私自在园林绿化设施上涂鸦、刻字,如有发现需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园林绿化设施损坏,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园林绿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暂停相关权利的处罚。

第十八条居民对于规章制度有异议的,可向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经确认后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经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2024年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2024年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2024年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管理,促进小区居民的安居乐业,维护小区的环境和秩序,保障小区的安全和便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住宅小区的管理。

第三条住宅小区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物业管理等。

第四条住宅小区的开发和建设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保证住宅小区的户型合理、公共空间充足、交通便利、绿化环境良好等。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五条住宅小区应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设置物业管理公司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人员。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对小区的日常维护、保洁、绿化、安全等工作负责,并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问题。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定期组织住户居民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促进邻里交流和和谐社区建设。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定期公布小区的物业费用支出情况,并接受住户居民的监督。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出入口、小区周边的安全巡查,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居民权益保护第十条住宅小区居民享有隐私权和安宁权,其他住户不得干扰或侵犯。

第十一条住宅小区居民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应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渠道。

第十二条住宅小区居民有权组织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会议,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或机构不得未经居民同意,修改小区的规划、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一旦修改,应及时告知居民并征求意见。

第四章小区环境管理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应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保持小区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五条住宅小区应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机制,提倡住户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六条住宅小区应合理规划和利用绿化空间,增加绿地面积,种植多样化的植物,并进行定期维护和养护。

第五章停车管理第十七条住宅小区应建立合理的停车位规划和管理制度,保证住户居民的停车需求。

社区公共绿化环境规章制度

社区公共绿化环境规章制度

社区公共绿化环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绿化环境建设管理和保护, 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社区内的公共绿化环境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三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应当依法合理规划、精心设计、科学建设、有效管理、不断完善, 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

第四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绿化建设工作, 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监督和检查, 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绿化建设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绿化建设管理第六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建设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合理规划布局, 科学选材植被, 确保建设质量。

第七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建设管理应当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 加强施工监督, 提高建设效率。

第八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建设过程中, 应当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提倡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 防止浪费和污染。

第九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意见, 鼓励居民参与绿化规划和设计。

第十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植物保护, 防止盗伐、破坏行为, 维护绿化景观的完整性。

第三章绿化保护第十一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保护绿化设施和植被, 禁止进行破坏和污染行为。

第十二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保护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督, 防止盗挖、乱砍、乱伐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恶意破坏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行为, 应当进行惩治, 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内的水域和湿地等生态环境应当严格保护, 禁止乱倒垃圾、污染水源。

第四章绿化管理第十五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确保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六条社区公共绿化环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维护, 定期修剪、清理垃圾、修复损坏设施等, 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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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提要: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准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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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一、小区内园林绿化,建筑小品由管理处负责养护管理。

二、严禁乱砍乱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乱摘花果、破坏绿化保护设施;不准在树上、绿篱上拉绳晾晒衣物、吊扎铁丝;不准跨越和横穿花园。

三、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准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

四、不准在庭院绿化地擅自种植树木;不准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花木;不准侵占绿地或将绿地改作它用。

五、不准在花木、建筑小品上乱涂、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

六、绿化用水不得擅自改为它用。

七、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树木损坏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根据园林绿化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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