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怎么补偿,北京吴少博律师如何提高补偿额度
拆迁律师就选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擅长企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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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惯用招数大解密!!!7*12小时免费咨询,咨询即有机会获赠我所出版的“企业拆迁征收关停维权三部曲”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具备的三大资源和四大优势一、我所维权具备的三大资源1、著有《企业拆迁征收关停维权三部曲》基于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十余年办案经验,吴少博主任律师协同整个律师团队,出版了《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企业征收关停补偿纠纷案例评析》《企业征收拆迁维权办案手记》三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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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所进行拆迁维权的四大优势1、承诺只为拆迁征收关停案件近十年时间里,我们代理了800多家征收拆迁维权案件。
吴少博律师团队对专业领域不断研究和探索,力求让代理的每个案件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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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站式维权服务让被委托方省心从案情分析到提供评估机构,从调查取证到谈判协商,从行政复议到诉讼程序,直到案件结案,企业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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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庭前模拟法庭实战演习本所律师严守律师的职业操守,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真诚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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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博律所解析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问题
集体土地企业拆迁补偿问题解析企业拆迁能获得的补偿有哪些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遇到拆迁无疑是件头疼的事情,因为企业拆迁的很多方方面面,法律、法规等都没有太多单独、细致的规定,只是零散的见于法律、法规关于拆迁及征收的条文中。
那么当企业遇到拆迁问题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怎么能从有效的法律条文中阐释出有利的方面?下面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就全面解析一下关于企业拆迁的法律条文,以及企业拆迁时能获得的补偿有哪些?【吴少博律所评析】一、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1、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企业房屋及建筑物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及建筑物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
而且企业拆迁也涉及到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企业拆迁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土地的补偿在企业拆迁时土地的补偿问题就会涉及到土地的性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企业的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方拆迁时土地的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一般按评估价格补偿,如果企业为承租人的话,就会涉及到与土地使用权人谁有权获得土地补偿的问题,补偿的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二、设备、设施的补偿1、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
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2、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主要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安装调试费还应当由设备供应商出具报价和证明等。
企业拆迁赔偿,吴少博律师,10年企业拆迁维权
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如何获得满意补偿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1.土地、企业的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由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
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2.装修附属物补偿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
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
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做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
吴少博律师讲述:律师函一矢中的,企业补偿从0提高到390万
律师函一矢中的,企业补偿从0提高到390万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案情简介】从7月28日到8月7日,短短十天的时间,栩锐企业拆迁维权律师团处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它的时效性。
可谓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更加彰显了本律师团雄厚的专业实力和竭诚为当事人服务的一贯精神,也成为了年度内本团的经典案例之一。
【维权策略】前篇--扑朔迷离的《土地出让协议》2007年8月27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业委员会大院内,本案当事人赵水兵与农业委员会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
而这一纸《土地出让协议》,成为了本案件中多会正义的关键较量点。
此协议约定将农业委员会所属的25亩土地出让给赵水兵,且说明在出让后由农业委员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如未能过户可以长期与贵司共用一个土地证。
协议签订后,赵水兵如约缴纳了规定的土地出让金,但农业委员会一直没有办理约定的过户手续,老实的赵水兵基于对农委的信任,并没有催促过户事宜,一直合法使用土地至今,在这块土地上办起了水泥预制场。
中篇--突如其来的拆迁2014年6月初,像往常一样来厂里上班的赵水兵突然发现了关于工厂的拆迁公告,而公告上写的并不是相关的补偿条款,而是表明了征收方对赵水兵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主体资格不予承认。
赵水兵在吃惊之余来到农委询问相关事宜,却被农委相关领导告知他确实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面对突如其来的拆迁,赵水兵所经营预制场厂的繁忙经营景象一直难以为继,而征收方称因土地储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预制场所在土地已被全部列入拆迁范围,预制场须尽快搬离。
更让赵水兵摸不着头的是征收方提出的“霸王条款”—赵水兵将得不到任何的拆迁补偿。
后篇--云谲波诡的境遇在拆迁通知下达了几天内,赵水兵工厂的现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营每况愈下。
更让他气愤的是还存在着影响工厂经营的外部因素,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在赵水兵的工厂内安装了数块广告牌,进行自己的项目宣传。
在这样孤立无援的境遇之下,赵水兵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吴少博律师和李晓宁律师这两位久经沙场的正以维护者。
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或单位所给予的相应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对城市发展规划的有力支持。
一、拆迁范围。
北京市拆迁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和改造中需要拆迁的居民住房、单位厂房、商铺等建筑物,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在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均有权享受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
二、拆迁补偿内容。
1. 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住房,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安置安居。
对于单位的厂房、商铺等建筑物,也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偿。
2. 土地使用权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用途、位置、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安置安居。
3. 生活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居民,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4. 其他补偿,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如搬迁费用、过渡期租金补助等,也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补偿标准确定。
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需要,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
四、补偿标准执行。
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被拆迁人能够按时、足额地享受到相应的补偿。
五、补偿标准调整。
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造的不断推进,拆迁补偿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要充分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确保调整后的补偿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六、结语。
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只有合理、公正地制定和执行拆迁补偿标准,才能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推动城市发展和进步。
租赁厂房面临拆迁时如何争取补偿
租赁厂房在拆迁是如何争取补偿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近来,在江浙沪地区有很多租赁厂房的企业找到我团队拆迁律师进行咨询,通过交流我发现大部分企业主们在面临拆迁的时候,由于是租赁的厂房进行实际经营所以能够争取的拆迁补偿额度是有限的,往往还要遭受房东或拆迁方的暴力拆迁。
对于租赁厂房的企业主来讲,在争取利益的时候信心也不足。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分析,租赁的厂房由于你不是房主,单纯的租赁厂房和租赁土地自由建设还是不一样的。
厂房如果完全是出于租赁的话,这个时候拆迁方不会把承租方当成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所以在谈的时候也不针对你,直接跟房主签协议让你搬迁,并告诉你没有任何企业拆迁补偿,承租厂房者往往感到不公平。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和以前拆迁的条例及相关的拆迁管理办法,租赁厂房只要你有营业执照并且从事实际经营、正常纳税都是有权利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包括添附物、机器设备、装修附属物等都是有权利获得补偿的。
只是在现实中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主体资格比较尴尬,作为拆迁律师我们提议租赁厂房的企业主一定要积极的参与到房东和拆迁方的谈判中,特别是要跟拆迁方阐明我们的主观立场,明确的告诉拆迁方:“和房东谈补偿没有意义。
”因为现在不是房东占有房屋而是租赁方在占有房屋在进行实体经营,并且租赁期没到。
把相关的补偿都给房东了,并且承租方都没有主体资格参与谈判,剥夺了其参与谈判的权利会引来很大的麻烦,比如到最后产生诉讼等。
如果拆迁方或出租方对承租方产生强制的拆迁措施,承租方完全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包括诉讼保全手段、公正、前期的诉讼参与等。
要给拆迁方和出租方施加足够的压力,一定要参与到实体谈判。
如果不参与实体谈判到最后的损失非常大,即便房东拿到部分损失补偿也不想给你,或者前期的时候根本不争取企业拆迁损失,只争取房屋的损失,这对承租企业来讲很不利。
我们再次提醒厂房承租者一定要拿捏好程度,积极参与谈判并且给房东、拆迁方施加压力,获得正规的谈判地位。
吴少博律师:企业拆迁中,为什么拆迁方的报价越来越低
企业拆迁中,为什么拆迁方的报价越来越低今天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就向各位企业主讲解分析这样一个问题:企业拆迁中,为什么拆迁方的报价越来越低?这是实务中出现的一个客观状况。
我所在最近几年中,也非常直观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拆迁方的报价越来越低。
最初租赁的土地上面建的厂房,拆迁补偿价格可达一千多元一平米,但到现在按照划归违章建筑或禁养关停来讲的话,大概只有两三百元一平米,补偿价格越来越低。
所以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企业拆迁当中,拆迁方的报价越来越低?下文中,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向各位企业主揭示出这个问题的深刻背景。
第一、拆迁的名目混乱,复杂。
名目制定就让拆迁方抓住了给企业主越来越低补偿价格的机会。
在此,我们可以总结一下,目前在企业拆迁中的名目有多少,比如功能疏减、拆违建、违法经营、环保关停、禁养区禁养、水源地保护治理等等。
上述名目所体现出来的都是拆迁方为达到企业拆迁目的而制定的,而一旦以这种名目来进行拆迁的时候,拆迁方就不需要按照真正的征收拆迁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了。
因此,拆迁名目的混乱、复杂就给拆迁方制造了很多可以压低企业主补偿价格的机会。
例如环保关停,首先要看企业环保合不合格,若不合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政府就可以关停。
又如禁养区禁养,要看企业有没有环评、有没有排污许可,实际的排污达不达标,进而再看拆不拆除的问题。
政府可以让企业主自由选择,但如果选择拆除,补偿价格非常低。
然而如果不拆除,企业的养殖用房也改变不成厂房,没有任何意义,没有存续价值。
以上种种就给拆迁方制造了很多把补偿价格极度压低的机会。
第二、上级对下级拨付的补偿款项越来越少。
因为征收拆迁往往都是强制命令性的、任务考核性的。
例如环保关停,无论中央环保督察组还是各省自治区的督察组,都在各地方频繁地进行巡视查处,通常带来的都是强制性的任务。
去年五月临沂一下就关停了五十多家钢铁企业,都是很大的钢铁企业,就是因为环保的原因。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企业拆迁维权专业团队
全国企业拆迁维权的放心选择: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企业拆迁维权专业团队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所概况Letter from director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坚持“以法为本,客户至上,服务尽职,信誉取胜。
”的宗旨,创建了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拆迁维权律师团队——“栩锐企业拆迁维权律师团”。
该团队是国内首家专业中小企业不动产维权的精英型律师团队,尤其是在企业土地和厂房征收拆迁纠纷中,有着丰富的维权经验。
在过去的6年里,本所代理了400多家中小企业征收拆迁的维权案件。
基于众多维权经验,我团队出版了《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一书。
该书详尽的阐述了企业面临征拆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全国各地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
本所广泛应用“案例切入法”,在案件承办和案件质量把控制度上有着细致的研究。
每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分段管控,同时利用时间段和案件进度衔接的方式把控案件风险。
本所会在全面的事实梳理,寻找相似的地域案例进行比对,分析出差异点和共同点,进行案例评析的基础上,制定案件承办方案。
这一做法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企业拆迁这一领域的丰富经验,也大大提高了本所拆迁案件的胜诉率,给全国中小企业带来了切切实实的补偿回报。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借依法治国之东风,乘势勇作为。
以娴熟的法律技巧和坚定的维权决心为全国中小企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所在此恭祝各位企业主朋友:健康,平安!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Expropriation of Buildings & Compensation企业征收拆迁业务是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的基石业务。
自创立以来,本所的吴少博、李晓宁律师作为业界知名任务始终活跃在拆迁领域的最前沿。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专业人员,拥有为各领域不同类型的被征收拆迁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企业、生产制造类企业、特许经营类企业、第一产业及其附加产品企业、服务性企业等)提供各种类型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
律师告诉你企业(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告诉你企业(厂房)拆迁怎么补偿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厂房被征收能获得的补偿项目介绍首先要讲一个总体原则,拆迁补偿是实物及一部分可预期的利益损失,他跟企业正常的交易和买卖是不一样的,补偿比较狭窄,最后的补偿价格偏低,这个问题属于学术互相探讨的问题。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
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
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
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
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吴少博律师:北京著名企业拆迁律师
吴少博律师,北京著名企业拆迁律师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少博律师吴少博律师简介吴少博,男,山东莱州人,多年来专注于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法律实践,代理了多起企业拆迁维权、农民征地维权案件,其业务范围也涵盖房地产、建筑工程、矿业资源、刑事诉讼等多个领域。
吴少博律师自2009年起就从事拆迁领域的法律工作,曾在京华律师事务所任职。
吴少博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坚定的维权信念,积极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作为维权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法律界有一定的地位和声望。
吴少博律师是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多年来从事企业拆迁、拆迁维权,特别公司、企业、工厂、商铺等非住宅拆迁,违章建筑拆迁维权;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案件执行和再审程序。
吴少博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对许多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从事去企业拆迁领域多年,对拆迁中遇到的违章建筑问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评估报告问题、强拆偷拆等有自己的诸多办案心得,经手的拆迁案件均为当事人获得了理想的拆迁补偿。
可以为被拆迁企业、工厂、商铺等量身策划专业的拆迁方案,专业为被拆迁企业维权。
除企业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外,吴律师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纠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公房租赁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城管、规划委、镇政府拆除违章纠纷等诸多业务中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
吴律师对各项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有着深入的理解,深谙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心理,帮助被拆迁方积极地应对拆迁房所施予的各种压力。
在诉讼方面,吴少博律师领导我所骨干诉讼律师,胜诉率高,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的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吴少博律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业务涉及北京、河北、浙江、陕西、江西、河南、辽宁、吉林、天津等多省市。
吴律师通过高超的攻辩技巧和对于事实证据的把握运用多次使二审的案件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此外,吴律师也积极地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热心地将自己在拆迁维权业务中的办案经验和维权技巧无私地贡献出来,获得了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
【案例解读】违建厂房强拆怎么补偿,看律师如何办案
【案例解读】违建厂房强拆怎么补偿,看律师如何办案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案情介绍】徐先生为滁州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2007年起为扩大经营,征收了滁州市南谯区村集体土地9390平方米,并对其中7508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其土地上陆续建造了厂房、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合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其他的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对于厂区范围内剩余的土地进行了土地硬化并合法生产经营至今。
2013年,因该公司处于苏滁现代产业园G104国道征迁范围内,面临拆迁,但拆迁方提出的补偿标准极不合理,徐先生经营了一生的事业就要毁于一旦,2013年11月,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称该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其为违章建筑,并被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徐先生及时找到了李晓宁律师和吴少博律师,团队经过火速的协商、决定出较为清晰可行的拆迁维权计划。
【维权策略】第一步:一封律师函稳住阵脚2013年7月本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之后,立即向滁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发出了律师函,希望该机关尽快对G104道路拓宽建设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的处理补偿安置工作。
律师函发出后引起了拆迁方的注意,体现了我们维权的决心和坚持斗争的信心,在拆迁维权的开始阶段稳住了阵脚。
在此过程中,本律师团队发现拆迁方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和价格有很多不尽合理之处,我方立即对于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并留存了证据,为进一步的维权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第二步:提起行政复议,撤销强拆通知2013年11月,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称该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其为违章建筑,并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我方及时应对,迅速向滁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我方提出,被告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并未接收规划局的委托,无权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进行认定并进行处罚。
北京企业拆迁专业律师: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如何获得满意补偿
北京企业拆迁专业律师: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如何获得满意补偿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政策解读】近几年,北京市通州朝阳两区将要腾退近5000家污染企业,对于北京市来说,这是提升首都形象的又一大举措,但是对于这5000家被腾退的企业主来说,也许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就此关闭。
法治型社会,在保证国家发展的同时更要保护中小企业合法利益。
不管这些企业现在是否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它都曾经对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腾退时也要给予这些企业合理的补偿。
结合城市污染企业搬迁政策,为您分析污染企业搬迁中的各类问题,为企业在腾退中争取更多利益,帮助企业进行产业升级。
一、搬迁资金根据各地的做法来看,污染企业搬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原址土地出让收入、政府补偿资金收入、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资金获得渠道。
(一)原址土地出让收入1、补偿标准第一、统一出让。
一些城市对原址转让规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储备出让,例如南京、青岛、重庆等城市。
第二、因地制宜。
有些城市根据原址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作出具体的划分。
例如,《石家庄市关于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现基准地价标准上浮20%予以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现基准地价的60%为基数上浮20%予以补偿。
此外,成都、焦作、哈尔滨等地对污染企业原址土地补偿标准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2、支付方式焦作市规定原企业土地按土地政策处置后的收入,除按规定上缴、提取相关费用及土地收购费用外,专项用于企业搬迁。
在石家庄,土地部门与企业签订原有土地腾退协议后,土地部门要将收购资金的70%一次性拨付到企业。
待企业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让完成、企业按时搬迁后,再向企业支付剩余的30%收购资金。
(二)政府补偿石家庄规定,根据企业规模、搬迁内容、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搬迁计划,企业按照搬迁领导小组批准的搬迁计划完成搬迁、投产并腾退土地的,企业原址预期土地净收益的90%补偿企业;未按照搬迁领导小组批准的搬迁计划完成搬迁、投产并腾退土地的,不再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北京工厂搬迁赔偿标准
北京工厂搬迁赔偿标准北京市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规定,工厂搬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使用权补偿。
工厂搬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因此,搬迁的工厂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面积、地段等因素而定,需要依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建筑物和设施的拆迁赔偿。
在工厂搬迁过程中,原有的建筑物和设施需要进行拆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厂搬迁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对建筑物和设施的拆迁费用的合理赔偿。
拆迁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残值、拆迁成本等因素,确保被拆迁方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三、环境污染治理费用。
工厂搬迁可能会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因此需要对搬迁后的环境进行治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厂搬迁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对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的合理赔偿。
治理费用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污染的程度、治理成本等因素,确保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
四、职工安置费用。
工厂搬迁可能会涉及到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厂搬迁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对职工安置费用的合理赔偿。
安置费用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确保职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和再就业支持。
五、其他相关费用。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赔偿标准外,工厂搬迁赔偿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如搬迁补助、搬迁补偿金等。
这些费用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搬迁方在搬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全面的经济补偿和支持。
综上所述,北京市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制定的,涵盖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建筑物和设施的拆迁赔偿、环境污染治理费用、职工安置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多个方面。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被搬迁方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赔偿情况。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许多老旧厂房面临拆迁重建的命运。
而在厂房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1. 厂房建筑补偿标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厂房建筑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和搬迁费用补偿。
建筑物补偿按照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附属设施补偿则根据实际设施价值进行补偿,搬迁费用补偿包括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
2. 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在厂房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金、土地上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补偿等。
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地段、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3. 劳动力补偿标准。
在厂房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劳动力的安置和补偿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于因拆迁而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再就业安置。
补偿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工龄、岗位等因素进行评估。
4. 环境保护补偿标准。
在厂房拆迁过程中,环境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环境修复和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环境损害的程度和修复成本进行评估。
5. 其他补偿标准。
除了上述几种补偿标准外,厂房拆迁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方面的补偿,如停产损失补偿、企业搬迁费用补偿、职工福利补偿等。
这些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总之,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合规进行拆迁补偿,保障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厂房赔偿标准
厂房赔偿标准厂房赔偿标准是指在厂房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进行赔偿时,所依据的标准和规定。
在我国,厂房赔偿标准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等内容。
下面将详细介绍厂房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土地使用权补偿是指因征收厂房而需要补偿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补偿一般是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补偿金等项目进行计算。
具体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是按照土地的等级、位置、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房屋征收补偿是指因征收厂房而需要对厂房进行补偿的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对于因征收厂房而需要进行搬迁的职工,也需要给予相应的搬迁补助费用。
再次,临时安置费是指对于因征收厂房而需要进行临时安置的职工,需要给予的临时安置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时安置费一般是按照职工的工资、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因素进行计算,然后给予相应的费用。
总的来说,厂房赔偿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补偿。
同时,也需要充分尊重受益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
综上所述,厂房赔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受益者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处理厂房赔偿事务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保障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是指政府依法对需要征收的厂房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厂房所有者进行合理补偿的标准。
厂房征收是为
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但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保障厂房所有者的
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首先,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等,对于厂房的征收程序、补偿标准、评估方法等都有详细规定,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其次,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厂房的实际价值、使
用年限、折旧情况、土地价值等因素,合理评估厂房的价值。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厂房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于厂房的情感价值、
劳动成果等非经济因素的补偿。
另外,对于厂房征收后的补偿方式也需要合理安排,可以采取
一次性补偿、安置补偿等方式,确保厂房所有者在征收后能够得到
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
此外,政府在进行厂房征收时,还需要充分尊重和听取厂房所有者的意见,进行公开、公平的征收程序,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对于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征收和补偿的程序合法、公正,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保障厂房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的确定和执行需要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厂房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公正,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厂房征收补偿方案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市、区人民政府所有。
八、附则
本征收补偿方案作为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文完)
第2篇
厂房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背景与目的
为配合我国某市某区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对位于该区域的厂房进行征收。本次征收旨在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及时足额支付原则:征收补偿款项应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
四、征收补偿标准及方式
1.土地补偿:按照《某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执行。
2.建筑物补偿:按照《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执行。
3.附属设施及设备补偿:根据实际损失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4.搬迁补助:按照《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办法》执行。
6.搬迁及验收: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完成搬迁,征收部门进行验收。
7.补偿款项支付:征收部门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项。
六、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2.调解解决:双方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3.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本方案解释权归市、区人民政府所有。
八、附则
本征收补偿方案作为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文完)
3.评估机构选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4.评估报告送达:评估机构完成评估报告,并将报告送达被征收人。
厂房征收补偿方案
厂房征收补偿方案1. 引言厂房征收补偿方案是指在厂房被政府征收或拆迁时,为厂房所有人或使用权人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措施。
该方案的目的是保障厂房所有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厂房征收或拆迁后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征收补偿标准2.1 厂房评估在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前,首先需要对厂房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通过专业机构或评估师进行,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厂房的使用面积、建筑结构、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
2.2 补偿计算根据厂房评估的结果,可以计算出征收补偿的具体金额。
一般来说,补偿金额可以按照厂房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比如按照市场价值的80%进行补偿。
除了市场价值,还可以考虑厂房的使用年限、维修状况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
2.3 补偿支付方式征收补偿金额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如果选择分期支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每期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期限。
同时,还可以考虑以其他形式进行补偿,比如提供其他厂房或土地作为补偿。
3. 补偿协议厂房征收补偿方案需要通过补偿协议来确立具体的补偿内容和方式。
补偿协议是厂房所有人和政府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征收原因和依据:说明征收的原因和依据,以及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征收范围和标准:明确征收范围和评估标准,阐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补偿金额和期限:确定补偿金额以及分期支付的金额和期限。
•补偿方式:阐述补偿的具体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提供其他资产等。
•权益保障:确保厂房所有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 补偿流程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实施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补偿的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征收补偿的流程包括:•征收通知:政府向厂房所有人发出正式的征收通知,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和时间等。
•评估和协商:对厂房进行评估,并与厂房所有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和方式。
•补偿协议签署:厂房所有人和政府签署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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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怎么补偿?如何提高补偿额度
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维权
面临自己经营良好的企业被拆迁,企业主肯定有所不快,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都不清楚到底企业应该怎么补偿?补偿项目有哪些?企业主可能遭受的损失又有哪些?不同行业的补偿项目相同吗?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在此为大家汇总了近期咨询比较的多企业厂房拆迁和养殖场拆迁补偿项目。
一、企业厂房拆迁补偿项目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
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
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2、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
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
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
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
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4、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5、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6、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我所参与维权有哪些优势?
一、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三大资源
1、著有《企业拆迁征收关停维权三部曲》
基于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十余年办案经验,吴少博主任律师协同整个律师团队,出版了《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企业征收关停补偿纠纷案例评析》《企业征收拆迁维权办案手记》三本书。
详尽的阐述了企业面临征拆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书受到全国中小企业和法律从业人员的广泛欢迎。
2、一百多个企业维权学习视频
从2016年到2017年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以吴少博主任律师、李晓宁主任律师为首的律师团队,录制了160多个法律学习视频,为需要维权的群体提供专业的理论支持。
3、与众多大型媒体合作
一直以来,吴少博主任不遗余力的发展本所法律平台-吴少博律所官网。
同时,本所也拥有其他媒体资源,可与多家大型媒体合作,为企业维权提供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支持。
二、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进行企业维权的四大优势
1、承诺只为中小企业维权
近十年时间里,我们代理了800多家中小企业的征收拆迁维权案件。
我们承诺,只为中小企业服务。
吴少博律师团队对专业领域不断研究和探索,力求让代理的每个案件达到最佳效果。
努力打造出专业高效的企业维权律师团队。
2、一站式维权服务让被委托方省心
从案情分析到提供评估机构,从调查取证到谈判协商,从行政复议到诉讼程序,直到案件结案,企业获得合理补偿。
本所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主分忧,让被委托的企业省心省力。
3、开庭前模拟法庭实战演习
本所律师严守律师的职业操守,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真诚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在正式开庭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不仅要奔赴各地调查取证,准备法律文书,查阅大量的法律规定,还会在模拟法庭演播室,进行模拟法庭的实战演习。
4、为每个案件提供多套方案
本所律师团队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研究,形成一整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案体系和流程。
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决方案。
既可以挑选一种最有利的方案,也可以双管齐下,一种以上方案同时进行,从而有利于提高胜诉率,获得更多补偿。
郑重声明:本文章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禁止同行转载、伪原创等,其他平台转载请注明出处。
温馨提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各位企业当事人面临拆迁征收时,补偿低,补偿不合理,政策强压,断水断电断路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避免错过律师介入的最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