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 59.4 万农民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保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特制定《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审批。
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备案。
二、收入管理 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 4 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
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湖南省票据管理条例》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1 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 5 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卫生院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卫生院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财务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
3. 财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4. 财务收支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严禁伪造、变造。
5. 财务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
三、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购建、报废、调拨等事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3.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4. 固定资产报废、出售、转让等,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财务审批制度1. 财务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2. 财务审批权限如下:(1)1000元以下支出,由卫生院财务负责人审批;(2)1000元以上至50000元支出,由卫生院院长审批;(3)50000元以上支出,由卫生院理事会审批。
3. 财务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五、内部审计制度1. 卫生院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收支、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2.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3. 内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
六、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篇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切实做好医院价格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传递信息,及时为病人及员工排忧解难,有效促进医院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满意度的提高和服务功能的发展。
特制订本制度。
1、服务第一的原则。
中心工作事关医院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病人或员工的正当合理要求。
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
不能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中心应主动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反映的问题,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病人或员工。
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
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向病人或员工讲明情况。
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得病人或员工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
在答复处理病人或员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来电或来反映的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投诉人的意愿,要为反映人保密。
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要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 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 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是指乡镇卫生院为规范财务管理活动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下面是一份可能包含的内容:
1. 财务管理职责: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划分,包括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各岗位的职责等。
2. 现金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收付,现金保管,现金审核等。
3. 收费管理: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收费管理制度,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发票管理等。
4. 采购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程序,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经费使用等。
5. 权限控制: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权限控制制度,包括预算控制,支出审批,报销审批等。
6. 财务报告: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月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7. 费用核算: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费用核算制度,包括费用科目设置,费用核算方法,费用核算流程等。
8. 资产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清查等。
9. 内部控制: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计,风险管理控制,内部监督和检查等。
10. 外部报告: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外部报告制度,包括税务报告,统计报告,监管报告等。
以上仅为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内容,实际制定时需要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卫生院财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卫生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保障卫生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3.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卫生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岗位。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产负债预算。
(2)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预算调整需经卫生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会计核算(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
(2)准确、及时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卫生院的经济业务。
(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流程。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3)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成本控制(1)制定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核算方法和标准。
(2)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3)定期分析成本控制情况,找出成本节约潜力。
5. 审计监督(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2)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加强对审计报告的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1)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本制度;(2)负责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3)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4)负责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和审计监督。
2.卫生院各部门负责人:(1)对本部门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确保本部门预算执行;(3)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工作。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财务管理,维护卫生院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院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卫生院财务收支、财务账务的核算、审计、核查、资金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透明地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运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卫生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财政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第七条财务部门设主管领导、负责人员、会计人员等岗位。
各岗位职责如下:(一)主管领导: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卫生院财务决策,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二)负责人员:协助主管领导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会计人员:负责财务账务的记录、核算、结算、报表等工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出纳人员:负责卫生院资金收支的核实、登记、支付、保管等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转的合法性。
第八条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接受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部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的操作指南。
第十条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科目、账簿、凭证、账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二)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资金流转、资金运作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审计管理制度:包括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报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经济责任制报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情况的了解和监督。
乡卫生院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三、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依法取得收入,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严禁使用虚假票据,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收入及时缴存卫生局账户,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坐支挪用。
五、努力控制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虚列虚报。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基药采购的有关规定。
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余为负数的,不得进行分配,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好本单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严格禁止对外投资。
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八、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对期限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后核销。
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九、对药品及库存材料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3、3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不足30万元的进入政府采购。
4、建设项目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单位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参与,了解整个建设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履行单位财务监督职能。
5、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建安发票支付资金,不能凭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资等票据支付;预付工程款及时记帐,不得置于出纳处视为现金对待;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 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现金不得以白纸条抵库;现金帐户余额,核对无误后,会计与出纳相互签章认可。
3、 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妥善保存好银行存款帐户的印鉴,印鉴必须严格实行分开管理,严禁一人统管;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
6、为使卫生院稳健发展,在成本中按“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的帐面余额的3%提取“坏帐准备”金;按业务收入的1%按月提取“医疗风险金”,进入专用基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7、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8、工资分配,全院职工按政策性工资水平实行总额控制,内部按岗位、按工作量、按质量、按绩效进行分配,原则上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严禁赤字分配。院长工资:一半按全院前三名平均工资额50%的1.2倍、另一半按全院职工平均工资额50%的1.2倍计算,参照绩效工资的可就高不就低;年终综合工作目标考核95分(含95分)以上可给院长奖励 4000 元,90分(含90分)以上至95分奖励3000元,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奖励 2000 元;其他人员工资分配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2023年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2023年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效益,特制定《2023年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包括财务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财务管理职责1. 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最终责任。
2. 财务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并执行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编制财务报表,监督资金使用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协助财务工作,配合财务人员进行数据录入、核对和审核。
三、财务预算和计划1. 乡镇卫生院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管理财务资源。
2.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投资和借贷等各项内容,要经过科学论证和合理安排。
3. 财务计划应根据财务预算编制,明确每个月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并定期进行调整。
四、资金管理1. 资金运营应遵循安全、高效、稳定、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收入资金应按时入账,及时核对,并定期进行对账和清算。
3. 支出资金应按照财务预算和计划进行支付,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合同。
4. 资金的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出现财务损失或错误。
5. 财务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财务报表和分析1. 财务报表应按照财务政策和准则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 财务报表应定期公布,供相关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参考和分析。
3. 财务报表应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1. 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2. 财务制度应与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相适应,迅速和灵活地调整。
3. 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资金控制、票据控制、财产控制和人员控制等方面。
七、财务监督和审计1. 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部门。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一、综述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之一,财务管理是其日常运营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乡镇卫生院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和管理具有紧要的作用。
为此,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行为,订立和推广本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1. 总则1.1 乡镇卫生院必需严格遵奉国家、省、市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资金。
1.2 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必需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和培训。
1.3 乡镇卫生院必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报告制度。
1.4 处理货币资金和财务事项时,必需依照国家保密和安全规定办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 收支管理2.1 确立资金收支管理制度,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台账。
2.2 财务部门必需能够适时、精准记录和通报全部收支管理中的情况。
2.3 资金领取和支出必需依照指定程序操作。
2.4 统一收支管理,严禁财务人员私自进行资金操作。
3. 资产管理3.1 对卫生院财产和设备要建立台账管理,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3.2 私人财产和卫生院财产要明确区分,并进行分开管理。
3.3 对卫生院的货币资金、财产和设备等进行科学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
4. 财务报告4.1 卫生院必需建立健全账务核算和财务报表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系统的完整和精准。
4.2 必需订立和实施相应的财务报告规定,确保财务报告适时、精准、合法,真正反映卫生院的实际财务情形。
4.3 条理地编制和归档全部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材料。
5. 合规监管5.1 对全部财务管理行为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反馈结果纳入下一次审计计划。
5.2 强化对财务负责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本规章制度应把握的基本学问和技能。
5.3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需符合国家规定并遵从行业惯例。
5.4 对违反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总结完整的财务管理是乡镇卫生院能够正常经营和进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乡镇卫生院必需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的进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全体财务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等。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与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职责和权限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财务工作的开展,负责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修订。
第七条会计人员负责财务账务的核对、登记、整理和报表的编制,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务相关手续并保守财务机密。
第九条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核算和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杜绝虚假账目和账外资金。
第十条财务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冒领、骗取财务资金,不得进行私人借贷和违规投资。
第三章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财务核算应符合会计法规定和国家政策,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应按需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报备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财务的科目设置和账簿管理应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确保账簿的规范和清晰。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收支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和存储,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收支与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定期核对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和安全。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应按照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和报备。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应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保管和使用,不得挪用、私自转账或变相占用财务资金。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账户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财务监督和审计第二十一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和规范。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财务处工作制度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
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乡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医院财务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医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乡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二、财务管理职责第三条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2. 负责医院收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3. 负责医院资产的管理和维护;4. 负责医院对外投资的管理;5. 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6. 负责医院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收入管理第四条乡医院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五条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确保应收尽收。
第六条医院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七条医院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四、支出管理第八条医院支出应本着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院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条医院支出应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二条医院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医院资产应加强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医院资产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为医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六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七、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财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基层医院应设立财务科,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财务预算管理(1)编制预算:财务科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2)预算执行:各部门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标准和资金。
(3)预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3. 资金管理(1)资金筹集: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资金使用:医院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3)资金支付:医院支付资金应实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原则:医院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等原则。
(2)会计科目设置:财务科应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3)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5. 财务报告(1)财务报告编制:财务科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审核: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核,院长审批。
(3)财务报告公开:财务报告应按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财务监督与责任1. 财务监督(1)内部监督: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2)外部监督:医院应积极配合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责任(1)财务科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工作负责。
(3)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行为,增强财务管理效益,确保医疗机构财务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乡镇卫生院,是指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乡、镇级别医疗机构。
3、本管理制度的内容适用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1、依法循规、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办事,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财务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医疗机构财务稳健有序运转。
2、审核严格、保证真实对于乡镇卫生院各项资金流向,要严格把关,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可信。
要加强审核力度,避免虚假的财务行为。
3、分类管理、合理使用根据乡镇卫生院的使用需求,合理分类管理卫生院的各项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得到有效使用,避免财务浪费的可能。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乡镇卫生院要公开财务收支清单,满足社会公众知悉的需求。
同时,也要接受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财务管理组织1、乡镇卫生院应当组建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专职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应该有一名负责人,具有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知识。
同时,还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良好的执行力。
四、财务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审批和执行医疗机构各项收支预算。
2、确保医疗机构财务收支情况的准确记录,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范。
4、负责开具医疗收费票据,计算、核对并缴纳各项税费。
5、负责医疗机构银行和现金流动的管理,保障医疗机构各类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六、财务管理程序1、乡镇卫生院在进行各项资金支出时,必须先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
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批——资金拨付——使用汇报等环节,确保财务行为真实可信。
2、对于收支两条线的所有资金流动,必须做到凭证完整、账务真实清楚,以便后续财务监督与审计。
3、对于医疗机构各项支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是:凭实际需要出具清单、保证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等。
乡卫生院财务制度
乡卫生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和政策,保障财务监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加强收支管理,提高收入和降低支出,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可持续运行;3.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管理机构设置1.乡卫生院设立财务科,负责全院财务工作的具体执行;2.财务科由院领导任命专职负责人管理,对院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四、资金管理1.乡卫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2.院内各项收入应当及时清点和登记,确保收支明了、清楚;3.收入资金应当按照用途划分专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4.资金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支出管理1.支出应当按照相关卫生部门的政策规定和费用标准执行;2.支出需要经过合理审批和核准,不得擅自支取或挪用;3.支出应当按照拨款计划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4.支出资金应当合理分配,按照医疗服务的需要进行有效支出。
六、财务核算1.乡卫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收入情况真实准确;2.财务核算应当由专门负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核算凭证和账簿必须完整记录,杜绝漏报、错报情况;3.财务核算结果应当及时总结和报送给院领导和财务主管部门,接受审计和监督。
七、财务监督1.乡卫生院应当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配合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2.财务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对乡卫生院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整改;3.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和涉嫌贪污等违法事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乡卫生院财务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全院工作人员认真遵守、落实执行,共同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2)
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2)卫生院差旅费管理条例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
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
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
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院的稳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科学合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我院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卫生院财务状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二)确保卫生院各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防止超支;(三)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卫生院的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第五条我院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年度预算草案;(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审核、调整,形成年度预算草案;(三)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年度预算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四)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我院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我院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取得收入,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二)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三)加强收入分析,提高收入质量。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我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
第九条我院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严格执行预算,合理控制支出;(三)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我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加强资产盘点,及时反映资产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我院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
第六章负债管理第十二条我院负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举债,控制负债规模;(二)加强负债监控,确保负债安全;(三)合理安排负债偿还计划。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卫生院
一、前言为加强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卫生院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手册。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4. 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计划、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2.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对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 财务人员: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卫生院的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资金管理(1)卫生院的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2)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台账,确保资金收支的准确性、及时性。
(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成本核算(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成本核算。
(2)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
4. 财务报表编制(1)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编制卫生院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院长签字确认。
5. 财务分析(1)定期对卫生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2)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部门有权要求财务人员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并对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财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附则1. 本手册由卫生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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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 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 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二、 收入管理
1、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 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湖南省票据管理条例》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59.4万农民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保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特制定《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审批。
2、 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 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备案。
2、 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3、 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报销时必须附院委会研究意见(与会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