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朱勇简历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二版》2019年第20期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一个20多年前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如何“死里逃生”后又再涉黑被抓的?“恶行累累”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
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该报道写道,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余几名同伙分别获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变身“李林宸”2012年底,昆明人陆果(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李林宸”的人,准备合作经营酒吧。
陆果说,听说李林宸“政府这块儿比较熟,办证什么都比较容易”。
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经营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开业。
李林宸主管酒吧经营,而陆果负责酒吧的财务事宜。
每隔一段时间,陆果要给李林宸分红转账。
到了2016年,李林宸的银行卡忽然变成了孙小果的,“当时他所有的银行卡名字都是李林宸,后面他的卡就全部改回孙小果”。
至于为何发生这种更改,陆果称“不方便去问”。
陆果对记者说,他通过这件事才“突然知道”李林宸就是孫小果,后来陆续听说了一些孙小果的旧事,但没有过多打听,“当时我想的是既然坐牢都出来了,肯定是以前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政发[201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政发〔2011〕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2010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金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香格里拉县射弩队2个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周鑫等4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省各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
努力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边疆省会稳定和建设平安、和谐云南作出新的跟大的贡献。
附件: 2010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附件:2010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见义勇为先进集体(2个)云南金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香格里拉县射弩队对以上2个集体,各颁发奖金5万元。
云南两名曾经的缉毒英雄走上贩毒路却成为阶下囚
云南两名曾经的缉毒英雄走上贩毒路却成为阶下囚徐斌,曾经是中国第一批缉毒警察,曾任云南省畹町公安局第一任缉毒大队长,立过三次三等功;夏少雄,曾经是徐斌的同事和部下,也担任过畹町公安局第三任缉毒大队长,立过一次三等功。
现在,他们却成为贩毒分子沦为阶下囚:两人因离职后逐渐走上贩卖毒品的道路,于近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徐斌1958年出生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后出任畹町公安局第一任缉毒大队大队长,1990年底离开公安局后,在潞西市进出口公司做生意,经常往来中缅边境,逐渐吸食上了毒品,并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夏少雄1964年出生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1985年从武警部队复员后,到畹町公安局工作。
1992年,夏少雄被任命为畹町公安局第三任缉毒大队大队长。
1997年,夏少雄离开公安队伍后,也逐渐走上了吸食和贩卖毒品的道路。
据公诉机关指控,昆明市公安局缉毒二队于20XX年2月12日,将正在昆明云安会都某房间贩卖毒品的夏少雄与杨安国抓获,当场缴获二人贩卖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片剂282克,缴获夏少雄藏于包内的鸦片30克,缴获杨安国藏于身上的鸦片25克、甲基苯丙胺15克。
此外,公安机关还从杨安国的汽车后备箱里缴获猎枪一支、子弹13发。
根据夏少雄的交代,公安机关当日又从其从芒市邮寄至昆明的邮包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368克。
当月14日,公安机关在瑞丽市畹町花园巷9号,又抓获向夏少雄贩卖毒品的徐斌,并在其家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977克。
20XX年3月20日,徐斌、夏少雄与杨安国被批准逮捕,当年10月29日,昆明市检察院以徐斌、夏少雄犯有贩卖毒品罪,杨安国犯有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徐斌、夏少雄两被告无视法律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事实清楚,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二人落后认罪态度好,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本市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 老大藏强五罪并罚被判死缓
首版尾版本市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老大”藏强五罪并罚被判死缓□记者 刘海 本报讯 一个以藏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5年前起为害一方,不仅贩卖2000余克海洛因,还在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中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近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这起社会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经查,被告人藏强于2004年7月起,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本案其他12名被告人,在本市闸北区长安西路地区贩卖海洛因,后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独占长安西路非法毒品市场,藏强及其主要骨干多次纠集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一方。
藏强共贩卖海洛因2000余克,在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中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据此,市二中院认定藏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其以组织领导上述5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以上述5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据此前媒体报道,该组织长期以贩卖海洛因为生。
藏强等人多次从他人处购得海洛因2000余克,后加价分包贩卖。
该组织为了贩卖毒品专门购置了电子秤、搅拌机、包装袋等物品,并组织安排团伙成员每天不间断地分三班在闸北长安西路地区销售。
藏强等人贩卖毒品非法赢利160多万元人民币。
藏强等人用这些赃款支付团伙成员工资、医药费,还购买马自达轿车一辆,房屋一套。
作为 “老大”的藏强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约束团伙成员,还制定了多条组织 “规矩”,其中包括 “不准以下犯上;不准贪污毒品、毒资,不能丢毒品,丢毒品要赔钱;不干活没有工资,不准发私货;打架时要一起帮忙,不准女人碰钱”等多条 “规定”。
环保专家跌进“钱眼”里市环保局前副局长严舜钧因受贿被判刑11年跌进 “钱眼”里的严舜钧。
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朱勇简历
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朱勇简历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朱勇的个人背景和经历
2.朱勇在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贡献
3.朱勇的简历
正文
朱勇,一位在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物。
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从小就有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他的父亲是一名警察,这使得他在成长过程中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在学校里表现出色,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
朱勇在毕业后,选择了进入警队,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他的出色工作表现,使得他很快就被提拔为警队的领导。
在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工作中,朱勇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他带领警队,深挖黑恶势力,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他的这一系列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朱勇的简历如下:朱勇,男,汉族,1975 年生于云南昆明,1997 年加入警队,现任昆明市东川区警察局局长。
在他的带领下,昆明市东川区的治安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总的来说,朱勇是一位有着深厚法律背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工作充满热情的优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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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权贪利难逃法网
据群 众举报 线 索 , 迅速行 动精 心侦 查 , 果断 出击控 制疑 犯 , 抓 工程 中虚 报名 字领取
住 时机重 点突破 , 成功侦破 了东川 区铜 都镇某 居 民委 员会 书 迁 中 侵 吞 搬 迁 安 置 费 记、 主任张某 与他 人共 同侵吞 征地 补偿 款 , 额达 l 数 O万元 以 同侵吞征 地补 偿款数 2
上 的案件 。
事拘留, 案件 正 在进一
经初 步侦 查 查 明 ,0 8年 ,张 某 在担任 居委会 书记 , 20 居 是 居 民委 员会 、 民 小 居
民 小 组 长 期 间 ,在 办 理 某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征 用 土 地 过 程 中 , 是 在 协 助 政 府 从 事 土 :
利 用填报 、 管理 、 手发放 居 民征 地补偿 款 的职 务便利 , 制 中 , 照 《 华 人 民共 j 经 在 按 中 作征 地补偿 花 名册时 ,把其 中一 个居 民的姓 名填 写错 误 , 主 依 照 法 律 从 事 公 务 的
管 部 门 把 征 地 补 偿 款 拨 入 村 委 会 账 户 后 ,张 某 到 银 行 办 理 ,
司 法 在 线
知写错 名!
领 到补偿 j 利忘 义 , 扣 款 4万 余 :
领 到征地
弄 权 贪利 难 逃 法 网
真相 , 』 掩 偿 款 时对j 偿款 发放!
东川 e
21 0 0年 7月前 夕 , 南省 昆明市东川 区检察 院反 贪局根 张 某还 有 伙 同其他 基 J 云
打 击违 法犯 罪 组 织社 会各 种力 , 量 成立 以来 各 乡镇 充分发挥 治僳 民 飙
维护社会稳定 。于 是基层群 防群 治
一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昆明恶霸,这个名字在中国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他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黑暗励志故事,从一个死刑犯逐渐崛起成为一个再涉黑分子,最终又因为他的恶行而被警方抓捕。
昆明恶霸的真名叫王天宇,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
他从小就表现出一些问题,经常捣乱,欺负其他小孩。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问题逐渐加重,甚至进入了非法犯罪的领域。
王天宇最初的犯罪行为是非法贩卖毒品。
他在昆明一带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贩毒网络,控制着多个小帮派。
他以暴力手段威胁、收买当地的警察和政府官员,使得他的贩毒活动一度无法被打击。
王天宇意识到,靠毒品贩卖迟早会被抓住。
于是,他决定转行,进入到黑社会的领域。
他利用他在贩毒活动中建立的关系网和暴力手段,很快就在黑社会中崭露头角,成为了昆明地区黑社会的头目。
作为黑社会头目,王天宇的恶行更加猖獗。
他经常使用暴力手段对待那些不服从他命令的人,甚至不惜伤害、杀害无辜的人。
他的犯罪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当地人们口中的“恶霸”。
命运对于王天宇来说,似乎并不那么垂青。
在他这次黑社会头目的崛起中,他遇到了一个他无法控制的敌人,那就是警方。
警方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侦查,终于找到了王天宇的破绽,成功地将他抓获。
王天宇的抓捕引起了当地社会的轰动。
他的故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成为警惕犯罪的一个教训。
他曾经的朋友和手下也纷纷离弃他,距离他越来越远。
在法庭上,王天宇接受了公正的审判。
他的种种罪行都被清楚记录,并被判处了死刑。
这也是他从一个死刑犯开始的故事的终结。
王天宇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反思。
他的崛起和垮台,让我们看到了罪恶的力量和对正义的追求。
他的故事也警示着我们,犯罪行为并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只会让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尽管王天宇已经被绳之以法,但我们不能就此止步。
我们应该继续努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
我们也应该深思,为什么会有像王天宇这样的恶霸存在?我们应该从根源上寻找问题,打破犯罪分子的生存环境,为社会提供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云南平凡岗位的人物事迹简介
云南平凡岗位的人物事迹简介1. 杨春田:云南省普洱市平凡的出租车司机。
杨春田自幼失去双亲,靠打工养活自己。
他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心态,从事出租车行业多年,一直以服务客人为己任。
每天不分昼夜地工作,从不拒绝任何一个客人。
他乐于帮助老人、妇女和孩子,从不计较报酬。
他的乐观与善良感染着周围的人,被称为“平凡中的英雄”。
2. 邓华:云南省昆明市平凡的清洁工。
邓华在昆明市的一个社区担任清洁工多年。
尽管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内容枯燥而辛苦,但邓华始终坚持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他认真清扫各个角落,保持社区的整洁和卫生。
他对待工作充满责任心,时常主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问题,深受大家的喜爱和尊敬。
3. 吴小红:云南省大理市平凡的小学老师。
吴小红一直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选择到偏远山区的小学任教。
她默默付出,用心教育每一个孩子。
她不仅教授知识,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和思维能力。
她在学校里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文艺演出、运动会等,让孩子们全面发展。
她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塑造了一批又一批乡村学生。
4. 黄明:云南省曲靖市平凡的农民。
黄明在曲靖市的一个农村做种植业多年。
他尽职尽责地参与农作物的种植、养殖和收获工作。
他注重科学种植,提高了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
他常常无私地与乡亲们分享种植经验和技术,帮助他们提高收入。
他的勤劳和努力成为周围农民的榜样,为家乡的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5. 张瑞兰:云南省丽江市平凡的志愿者。
张瑞兰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
她热心帮助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心理上的支持。
她也组织一些志愿者活动,如组织义务清洁活动、开展文化交流等,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张瑞兰用她的爱心和关怀,温暖了社区的每一个人。
被A级通缉令锁定的大学校长
关注·反腐报道曾是省农信社“窝案”主角相关履历显示:1964年9月出生的蒋兆岗,为云南玉溪元江人,曾是学校的文科状元,一度受到乡亲父老夸赞。
蒋历任云南财贸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云南财贸学院副院长,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等职。
2011年2月,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党委书记。
2016年2月,任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至落马。
2008年是蒋兆岗仕途的重要一环,他被选调到云南省政府担任副秘书长,对口服务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曹建方(被查处)。
在跟随曹的四年间,蒋兆岗显得十分活跃,工作也很卖力,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成就感让蒋引以为豪。
也正是在那四年里,他受到曹建方霸道作风的影响,感受到权力带来的巨大诱惑,他心态渐渐失衡,三观开始发生变化。
曹建方在云南官场算得上是一号人物,他先后担任云南省财政厅厅长、楚雄州党委书记、副省长和省委秘书长。
2011年2月,蒋兆岗在曹建方“关心”下,被提拔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省农信社党委书记,成为云南省“最大银行”的一把手。
出任省农信社党委书记的蒋兆岗,对曹建方感恩戴德,甘愿成为曹谋取私利的工具,积极为其充当“马前卒”及“利益代言人”,在工程建设承揽、干部任用、职工招录等事项上对曹建方唯命是从。
另外,蒋安插亲属、亲信进入省农信社各个重要部门和岗位任职,方便其获取和输送利益,严重污染了省农信社的政治生态,使省农信社成为窝案频发的腐败温床。
“我看到曹建方的问题比我还多,比我还突出,他也没出事,这就助长了我的问题,从变心到变质。
”落马后蒋兆岗自叹。
云南省农信社有三位正职领导,分别是党委书记、理事长和主任。
自2011年2月之后一段期间,三位“一把手”分别是:“砰”的一声,当审判长法槌落下,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做出一审公开宣判:蒋兆岗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马某昆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采矿刑事公诉案
云南省昆明市马某昆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采矿刑事公诉案文章属性•【案由】破坏生产经营罪,窝藏、包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9.03.26裁判规则自然资源领域是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的重点领域。
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时,注意案件的串并研判,及时发现非法采矿案件伴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通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破解取证难、定性难、销赃金额及环境损害程度鉴定难等问题,推动落实“打伞”“打财”工作,准确认定犯罪。
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使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正文马某昆等非法采矿罪公益诉讼案【关键词】非法采矿恶势力犯罪集团引导侦查综合治理【基本案情】2011年,被告人马某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被告人胡某岗、马某波、马某祥等人在位于滇池西岸的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桃树居委会白莲水井等地,非法开采磷矿石。
经查,马某昆犯罪团伙的非法采矿行为导致当地山体塌方、林地被毁坏、植被被掩埋、基本农田被覆盖,未经处置的矿石中的磷元素渗漏造成地下水和下游河道污染,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经鉴定,马某昆等人非法开采的磷矿石价值2731万余元。
2016年11月23日,马某昆、马某波等人在海口镇曹家沟非法开采磷矿石时,遭到村民阻止。
后马某昆等人与村民发生冲突,造成两名村民轻微伤。
此外,马某昆等人还犯有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时任桃树居委会书记的被告人年某学、副主任被告人刘某辉、李某芬等5人犯有包庇罪。
【检察履职情况】2018年6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立案后,商请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山区院)介入侦查。
西山区院对马某昆、胡某岗、黄某等10余人先后实施的多起案件进行串并研究,认为该团伙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遂与公安机关就进一步完善证据和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建议。
沦为毒贩的纪检干部
沦为毒贩的纪检干部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4年第12期文·图/ 曲轩大学毕业后,当同龄人还在为找工作焦头烂额时,他一路过关斩将考上了检察机关的公务员,随后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又如愿成为令人羡慕的人民检察官;为与异地恋人厮守,他轻松通过昆明市某县纪委公务员选调考试,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并收获了美好的爱情。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生活和事业顺风顺水的他竟然因“贩毒”落入法网,背后的故事值得深思……2014年4月16日,经开庭审理,因贩卖毒品罪,原云南省昆明市某县纪委干部邓卫仕和同案人何德清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同时判决将查获的涉案毒品海洛因8335克予以没收,供犯罪所用和违法所得的两辆轿车、手机五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纪检干部”竟是毒贩“请打开后备箱!”2013年4月8日晚上11点左右,云南嵩待高速公路驾车加水站,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民警正在进行毒品查缉。
此时,一辆悬挂昆明牌照的帕萨特轿车在民警示意停下后,车上男子不慌不忙掏出了一个检察官工作证。
谁知,查缉民警查看后,还是坚持让对方按照程序要求打开所驾轿车的后备箱待查。
“这个包裹中装着什么?”查验中,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一大坨用黄色牛皮纸包裹后再用胶带纸包裹的可疑物。
趁民警不备,先下车的邓卫仕及被盘问男子何德清遂弃车逃跑。
经称量和鉴定,该可疑物重8335克,为含量为14.96%的甲基苯丙胺。
4月15日,根据车辆及邓卫仕出示的证件信息“顺藤摸瓜”,民警在昆明一家酒店抓获了涉案嫌疑人邓卫仕。
在之后的审讯中,当问及毒品是怎样被运到昆明时,邓卫仕一直称自己毫不知情,并辩称是老乡何德清要其一起去镇雄老家办事。
因为担心民警发现何德清是个贩毒的逃犯,自己涉嫌包庇犯罪,故在民警检查并盘问何德清时,担心说不清就跑了。
为了慎重起见,公安机关抽出专人展开了调查。
经确凿的证据表明,邓卫仕确实参与了贩运毒品。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在中国云南的昆明市,有着一段令人震惊的故事,一个曾经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竟然在获得自由后,又重新涉足黑社会活动,最终再次被警方抓获的故事。
这个人被称为“昆明恶霸”,他的一生经历堪称传奇,也让人深思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宁之间的关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明,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沉迷赌博,因为输得欠下债务,他开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成为了一名黑社会分子。
在他犯下了多起严重的犯罪行为之后,被当地警方逮捕,并最终被判处了死刑。
在狱中的几年时间里,他表现出了深刻的悔改和改造的迹象,最终获得了减刑和保外就医的机会。
这意味着他获得了自由,然而社会对于一个曾经的死刑犯的接受却并不容易,尤其是在他曾经的犯罪事迹被媒体曝光之后,他找不到工作,也没有朋友愿意与他交往,很快就重新沦为社会的底层。
在这种绝望和挫折之下,他又一次选择了回到黑社会当中,而这一次,他更加凶残和冷酷,很快就再次成为了警方重点打击对象。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缜密侦查,警方终于成功地将刘明抓获,并将他重新送进了监狱。
这个故事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讨论,很多人对于刘明的遭遇和命运感到唏嘘,一方面是对于他的悔改和改造没有得到足够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社会对于罪犯的再次回归并不容易,社会对于废除死刑还需要更多的探讨和权衡。
这个故事的深层次背后,无疑是对于社会安宁与罪犯改造之间的关系的思考。
在一个社会中,罪犯的改造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而在中国,死刑犯的改造和再度回归社会尤为困难。
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于罪犯的审视和接纳还不够宽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罪犯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经历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全面的改变。
对于这个“昆明恶霸”的故事,不仅是一个案例,更是社会面临的重大难题。
在一个法制不断健全和社会不断发展的中国,如何让罪犯得到更好的改造和再次融入社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了加强监狱改造和社会接纳机制之外,更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理解。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近日,中国云南昆明市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臭名昭著的黑恶势力分子,该人曾是一名死刑犯,并在出狱后再度涉黑。
这名犯罪嫌疑人名叫李某,生于1965年,云南昆明市人。
早在1996年,李某因多起恶性杀人案件被判刑入狱,并最终被判处死刑。
在2002年,李某因一些不明原因,获得了减刑以及宽大处理,出狱后重新回归社会。
人们并没有看到改过自新的李某,反而看到了一个更加残暴和嚣张的“昆明恶霸”。
他成功地组织了一个以非法集资、恶霸行为、贩毒等为主的黑恶势力团伙,并在昆明市及周边地区大肆横行霸道。
凭借着多年来积攒下来的人脉和特殊对抗组织的技巧,李某成功地将这个团伙发展壮大,并获得了巨额财富。
他的暴力行为和高调生活也引起了不少市民的不满和举报。
随着警方对这个团伙的调查深入,他们发现了李某及其团伙的犯罪事实。
警方还发现了李某利用黑恶势力手段控制了一部分地方政府、警察以及法院等公共机关的成员,使其成为了自己的帮凶。
在警方经过多次合理布控和调查之后,他们最终在昆明市一家高档酒店的豪华套房内,成功抓获了李某和其团伙的核心成员。
据披露,警方还缴获了大量证据,包括赃款、毒品和各类非法武器。
面对大量的证据和不可抵御的事实,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对其所犯下的一切犯罪行为表示了悔过和忏悔之意。
目前,他已被警方依法刑拘,并将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次警方成功抓获了“昆明恶霸”李某及其团伙,给了广大市民一个公正的正义,并为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优质公共安全环境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希望通过此次打击,进一步维护昆明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这个故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无论一个人曾经犯下何等严重的罪行,只要他有悔改和改过自新的诚意,社会都会给予他一个机会。
如果他再次犯罪,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公正。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鑫等十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鑫等十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昆政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鑫等十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昆政发〔20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昆明,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加速现代新昆明建设。
全市城乡涌现出了一大批英勇无畏、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
他们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威胁和侵犯时,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大义凛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不愧为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申报,市政府决定,授予先进人物中的突出代表:周鑫、张龙、郭立武、舒文清、蔡昌贵、尚红飞、陈伟、佘韬、刘来发、刘华、方徐天、尹文贵、曾传稳、余建新、车惠龙等十五位同志昆明市2010年“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习。
学习他们始终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们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威胁时,义无反顾、舍生取义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不怕流血牺牲、勇于斗争的大无畏精神。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和关心见义勇为事业,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加快推进昆明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2010年度)(共15名)周鑫,原住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丰造纸厂;张龙,原东川区铜都镇沙坝社区石羊路15号居民;郭立武,原石林县圭山镇法块村委会法块村村民;舒文清,东川区拖布卡镇新店房村茶花箐小组村民;蔡昌贵,石林县圭山镇法块村委会法块村村民;尚红飞,石林县拖弯煤管站聘用职工;陈伟,云南芭比克餐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佘韬,昆明金利电脑公司部门经理;刘来发,寻甸县河口镇化桃箐村委会桃箐小学教师;刘华,昆明大西南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司机;方徐天,大观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中段社区工作者;尹文贵,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职员;曾传稳,西山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保安公司服务站职员;余建新,五华公安分局大观派出所社区保安;车惠龙,五华公安分局大观派出所社区保安。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昆明恶霸”从死刑犯到再涉黑被抓
在昆明市,有一位名叫李明的恶霸,他曾经是一名死刑犯,但在获得释放后,他却再
次涉足黑社会,并在几年后被警方成功抓获。
这个故事充满了曲折和悲剧,也反映了社会
对犯罪者的后续管理问题。
李明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他的父母早早去世,家境贫寒。
由于生活条件的限制,李明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早早辍学,开始四处游走,靠偷窃和打架为生。
在他十几岁的
时候,因为一次抢劫案,他被判处死刑。
就在他等待执行死刑的时候,一次法律的疏漏让他得以幸免,最终被释放。
这段时间
对李明来说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他并没有珍惜。
他在出狱后,再次沉迷于黑社会,
聚集了一伙小弟,开始在昆明市进行非法勾当。
他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赌博赌球,迅
速成为当地警方盯梢的对象。
几经周折,警方最终锁定了李明的活动轨迹,并成功将他抓获。
在接受采访时,李明
表示自己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但已经为时已晚。
他说:“当初出狱的时候,我还
想过好好过日子,做一个正常人。
但是一些老朋友找到了我,我就再次陷入了黑社会。
现
在我知道这是一个错误,但已经无法弥补。
”
这个故事让人感慨,对于刑满释放的人来说,他们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怀和帮助,才能
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现在,我国对于这一类人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
要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帮助和教育,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过错,找到新的出路。
希望
在未来的社会管理中,这部分人群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让他们摆脱过往的错误,
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昆政发〔2019〕4 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2018年,在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
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威胁和侵犯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弘扬了社会正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营造平安昆明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李建祥等8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王荣春等5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深化平安昆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学习,学习他们积极参与平安昆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们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不怕流血牺牲、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为深化平安昆明建设,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昆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3日2018年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人员名单一、先进个人(8人)李建祥原云南省曲靖市印染厂职工高志伟原云南省宜良县狗街镇中营社区治保主任杨秀留云南省官渡区看守所退休民警桂源蔚云南警官学院2015级在校学生罗光保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石林街道螺蛳塘村委会居民杨晓涛云南夜巡安防禄劝分公司职员韩忠云南展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方连禄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田坝村居民二、先进群体(5个群体12人)(一)王荣春、张早林、桂腾会、张树林群体王荣春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干部张早林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桂腾会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易隆社区居民张树林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塘子街道易隆社区居民(二)王界友、马金红群体王界友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茂山镇至租村委会主任马金红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综治办网格员(三)李梓华、钱卫华群体李梓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公安局秀屏派出所辅警钱卫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街道秀屏新苑居民(四)王永发、荀利华群体王永发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居民荀利华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居民(五)李云福、徐伟群体李云福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堡孜村委会居民徐伟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堡孜村委会居民——结束——。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昆政发[2012]52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6.28【实施日期】2012.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昆政发〔2012〕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认真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加大禁毒宣传、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力度,禁毒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更好推动全市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市政府决定:西山区人民政府等4个区人民政府为昆明市禁毒人民战争一等奖单位并予以表彰;宜良县人民政府等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昆明市禁毒人民战争二等奖单位并予以表彰;东川区人民政府等6个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昆明市禁毒人民战争三等奖单位并予以表彰;授予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等3个街道办事处“无毒街道办事处”称号并予以表彰;授予盘龙区松华街道办事处等2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无毒巩固乡镇、街道办事处”称号并予以表彰;授予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等3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进一步做好禁毒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按照昆明市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减轻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不断取得禁毒斗争的新胜利,为建设平安和谐昆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帅铁城等五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帅铁城等五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昆政任〔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帅铁城等五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志办: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帅铁城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正海任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免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高明媛任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免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婕任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朝云任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翁磊任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赵成兴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传党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星云任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苏衍年任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昆明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许波任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永林任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陈莉任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倪云丰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宋昱旸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邱兰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王家文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桂圆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光耀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念承文任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胡明珠任昆明市招生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董玮任昆明市中医医院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付义任昆明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李绍荣任昆明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邬素梅试用期满,任昆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副处长级);张文玉试用期满,任昆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正处长级);杨建伟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统计局副局长;马稳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副处长级);陈庆能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保艳琼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林岸立试用期满,任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王文举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延安医院副院长;张升宁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超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鸿清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儿童医院副院长;阮冶试用期满,任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院长(副处长级);杜映荣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副处长级);高建鹏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刘军同志“春城缉毒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刘军同志“春城缉毒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9•【字号】云政发[2013]142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刘军同志“春城缉毒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云政发〔2013〕14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刘军,男,汉族,1969年出生,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
2013年3月12日,刘军同志在前往德宏侦办部级毒品目标案件,缉拿“钉子”杨某某的行动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以身殉职,年仅43岁。
刘军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24年来,长期战斗在公安禁毒第一线,他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禁毒保民安为己任,身经百战,出生入死,与贩毒分子殊死较量,屡立奇功。
他直接参与破获毒品案件2000多起,万克以上大案40多起;缴获各类毒品1123公斤,各类枪支15支,涉毒车辆近百辆,毒资数千万元。
仅2012年,刘军参与侦办毒品案件20余起,缴获各类毒品130公斤,毒资1000多万元;其中,个人线索破获毒品案件16起,缴获各类毒品66.937千克,缴获毒资3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
刘军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为公安禁毒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是新时期公安禁毒战线涌现出的杰出代表和优秀楷模。
为表彰刘军同志的先进事迹,省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刘军同志“春城缉毒卫士”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各行各业广大干部群众、人民警察要以刘军同志为榜样,热爱人民,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文明新云南而努力奋斗!云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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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朱勇简历
【最新版】
目录
1.朱勇的背景和经历
2.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的背景
3.朱勇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和贡献
4.朱勇的简历
正文
朱勇,一名在我国政法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专家,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他的家乡云南省昆明市。
朱勇在昆明市东川区担任过政法委书记,期间他领导了多项扫黑除恶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昆明市东川区扫黑除恶行动是我国政府为了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展开的一项重要行动。
朱勇作为该区的政法委书记,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的行动中去。
朱勇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和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他不仅领导和组织了一系列扫黑除恶行动,而且还亲自参与其中,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成功打掉了多个涉黑涉恶团伙,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至于朱勇的简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我们无法提供详细的信息。
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朱勇在政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他的家乡云南省昆明市,他在昆明市东川区担任过政法委书记,期间他领导了多项扫黑除恶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朱勇是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政法工作者,他的职业生涯充满了挑战和机遇,他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坚定的政治信仰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