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制度
三级医院中药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中药室的管理,确保中药质量、安全、有效,提高中药临床应用水平,根据《医疗机构中药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级医院中药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药品。
第三条中药室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安全第一;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3. 服务至上,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药室设主任一名,负责中药室全面管理工作,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中药室工作人员职责:1. 主任:负责中药室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中药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协调内外部关系。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中药采购、库存管理、调剂等工作。
3. 药师:负责中药的调剂、配伍、煎煮等工作,确保中药质量、安全、有效。
4. 技术员:负责中药饮片的质量检验、储存、养护等工作。
5. 护士:协助药师进行中药的调剂、煎煮等工作。
第三章中药采购与验收第六条中药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2. 优先采购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饮片;3. 采购价格合理,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第七条中药验收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验收内容包括:1. 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2. 药品外观、色泽、气味、质地等性状;3. 药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四章中药储存与养护第八条中药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储存,确保储存条件适宜;2. 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稳定;3. 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中药养护应定期进行,包括:1. 观察药品外观、色泽、气味、质地等变化;2. 对不合格药品及时处理;3. 对储存条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中药调剂与煎煮第十条中药调剂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处方审查制度,确保处方准确;2. 严格按照中药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三甲医院中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药房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药房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中药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中药房工作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中药房管理水平。
(三)质量第一: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四)人性化服务: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中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中药药理、药效、药性、用法、用量等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中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药剂科主任:负责中药房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中药房管理制度。
(二)药房组长:负责中药房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采购人员: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四)保管员: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五)调剂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调配、发药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品采购:(一)采购药品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二)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采购合同进行采购,并做好采购记录。
第七条药品验收:(一)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药品予以拒收。
(二)验收完成后,应及时将验收结果报药剂科主任。
第八条药品储存:(一)储存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二)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调配:(一)调剂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调配,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二)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并严格执行领用、销毁手续。
第十条药品使用:(一)患者用药前,调剂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文章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得调配。
2.配方时应遵照《处方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对处方内容,无误后进行调配。
如处方中药味不全、字迹不清、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等,应提请医生修改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3.配方用的药称要定期校正,称量要准确,做到每剂总的称量误差不大于±5%。
4.配方用药必须为正品、洁净,按规定炮制并符合要求。
需另包的药物,应按要求另行分包。
5.处方调配后,经核对、双签字后发出,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6.调配毒麻性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毒麻性药品有关规定。
7.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错误处方登记本,定期分析报告,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8.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9.经常检查药斗有无虫蛀、变质,做好清整工作,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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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中药房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确保医院中药的合理使用和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优质的中药服务,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工作职责中药房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中药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定期对中药进行采购,确保库存充足并按照一定的管理原则进行分类、编号和储存,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中药。
2.中药处方的审核和发药:负责对医生开具的中药处方进行审核,包括剂型、用量和用药方式等方面的合理性,同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发药。
3.中药制剂和煎药的准备:根据临床需要,准备中药制剂和煎药,确保中药的准确配制和煎煮质量,防止药品交叉污染。
4.中药质量监控:负责对中药的质量进行监控,包括对中药原材料和中药制剂的检验,确保中药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中药信息管理:建立中药库存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中药的采购、发药和库存情况,及时更新中药信息。
6.协助临床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中药的使用指导,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使用中药。
三、工作流程1.中药采购流程:–定期评估中药的需求量,编制中药采购计划。
–联系多家供应商,比较中药的价格和质量,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订购中药并及时跟踪采购进度,确保中药的及时到货。
2.中药库存管理流程:–根据中药的种类和特性,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管理。
–定期盘点中药库存,核对库存数量和实际情况,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中药。
–按照一定的存放原则,妥善存放中药,防止交叉污染和日晒雨淋。
3.中药处方审核和发药流程:–医生开具中药处方后,中药房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核对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根据处方核对结果,按照规定的发药流程进行中药的准备和发药。
–发药时要求患者出示有效的医嘱,并进行记录。
4.中药制剂和煎药流程:–根据中药处方,准备需要的中药原材料。
–严格按照中药制剂和煎煮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处理,确保中药的准确配制和煎煮质量。
5.中药质量监控流程:–采集中药原材料和中药制剂样品。
中医药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中医药工作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医药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和创新相结合,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条中医药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人员素质,保障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中医药工作应当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二、中医药服务第五条中医药服务主要包括中医药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等。
第六条中医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提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
第七条中医药人员应当具备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中医药职业道德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第八条中医药服务应当注重个体化,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和环境等因素,制定和实施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方案。
三、中医药人才培养第九条中医药人才培养应当坚持学历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
第十一条中医药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理论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中医药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学科交叉和融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医药人才。
四、中医药科学研究第十三条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坚持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药科技水平。
第十四条中医药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科研条件建设,提高科研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药科研应当注重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五、中医药文化交流与合作第十六条中医药文化交流与合作应当加强国际交流,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
第十七条中医药文化教育应当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识和信任度。
第十八条中医药国际合作应当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中医药机构的合作,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
六、中医药管理第十九条中医药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中医药行政机构建设,提高中医药管理水平。
三甲医院中药房岗位职责
三甲医院中药房岗位职责
1. 遵守《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做好中药饮片的保管和处方调配工作,为患
者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2. 每日检查格斗中的中药饮片质量,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
3. 饮片应洁净、无杂质、无虫驻发霉变质、无不合格品。
4. 认真审核处方合格后,按要求调配并在处方上签名。
调剂应做到称量准确、
包扎牢、药味不漏。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 收方、发药时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患者的询问,不得与患者发生争吵。
发
药时详细交代服用法及注意事项。
6. 毒性中药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按方销存。
7. 危急患者处方优先配发,不得借故推诿。
8. 衡器应保持清洁卫生,每年进行计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
9. 上班人员应衣着端正整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挂牌上岗,坚守岗位。
10.保持室内整洁,做好安全及防霉、防潮、防蛀、防虫、防鼠等工作。
11.配方间内不准吸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12.依法执业,严谨求实,优质服务,团结协作。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不收受“红包”、回扣等;不乱开处方、滥检查;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甲医院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三甲医院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一、中药调剂应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认真审核处方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若发现处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和处方医师取得联系,经更正后方可调配。
二、中药饮片的调配必须用戥称称药,保证误差不超过±5%。
三、调配中药饮时,应按照规定要求或传统方法进行调配,生炙应注意分辨清楚,不能生炙不分,以生代炙。
四、调配中药饮片时,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的饮片应单剂分包,并向患者交代清楚,说明煎制、服用方法。
称取贵重药品和毒性药品时计量要准确无误。
五、矿物类、贝壳类、果实种子类等质地坚硬的饮片应捣碎后再分剂量,凡捣碎有毒中药或有气味的中药后,应及时清洗药缸。
六、对调配外用中药时,应特别交待清楚用法,以免患者误用。
七、调配中药饮片时,应注意核实饮片质量,对已霉变、虫蛀、走油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片,不能调配。
八、调配好的中药饮片应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发给患者。
九、调剂好的中药饮片应用清洁卫生的药袋盛装,并写明患者姓名、煎服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十、调剂中药,调配员和复核员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三医院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本室工作有专职人员操作,做到定位定岗。
2.根据临床需要,按时、按擀、按要求供给。
3.急诊病人作到随到随煎。
4.煎煮前将药材浸泡半小时,特殊处理者按规定执行。
5.药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
6.认真执行先煎、后下、烊化、包煎等特殊煎法。
7.煎药器具要保持清洁,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
8.传染病与其他病盛药器具要严格分开使用。
9.内服、外用煎煮器要严格分开使用。
10.本室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11.煎药室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中药煎枯严禁重新加水再煮,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以免耽误病人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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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制度
医院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的调配和销售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应当设立中药饮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药饮片的采购、储存、调配、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中药饮片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中药房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中药饮片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药饮片管理中的问题,制定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采购管理1. 中药饮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和供应。
2. 采购人员应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熟悉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等。
3. 采购的中药饮片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处采购,并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
4. 采购的中药饮片应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四、储存管理1. 中药饮片应按照其性质和储存要求分类存放,确保储存条件适宜,防止中药饮片变质、损坏。
2. 储存中药饮片的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潮,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中药饮片的储存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储存管理人员应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熟悉中药饮片的储存要求。
4. 中药饮片的储存期限应按照其性质和有效期进行管理,过期或变质的中药饮片不得使用。
五、调配管理1. 中药饮片的调配应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2. 调配人员应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熟悉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剂量等。
3. 调配中药饮片时应遵循中药配伍原则,避免配伍禁忌。
4. 调配中药饮片应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准确。
六、销售管理1. 中药饮片的销售应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确保销售准确无误。
2. 销售人员应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熟悉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价格等。
3. 销售中药饮片时应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告知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中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及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
中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1.摆药人员根据药物医嘱单摆药,应仔细检查医嘱处方。
把每个病人的治疗药物,按给药方法摆入药杯内,操作过程应做到“三查十对”。
“三查”:摆药前查,摆药中查,摆药后查;“十对”:对科别、日期、姓名、床号、药名、规格、标签、药品性状、剂量、用法。
准确无误后交给护理人员再次核对。
2.摆药治疗盘、摆药杯应保持洁净卫生,使用的药杯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药杯。
3.摆药时必须穿工作衣、帽、口罩。
摆药时应用药匙,严禁直接用手抓药,不得发出过期、失效、潮解、霉变、污染的药品。
4.药房调配人员收到出院病人处方后,应详细审查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日期、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医师签字、药物配伍等,确认无误并在处方上签字后方可调配,严防调配差错。
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5.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调剂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和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
6.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
7.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明显标志,如有模糊,立即更换。
8.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应当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或失效期,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药品。
凡过期、失效、霉变,注射剂变色、松盖、破口、浑浊的药品严禁使用。
可疑药品必须送药检室鉴别后方可使用。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处方调配及消耗登记,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不得随意外借或兑换,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需借、调换的应经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并记录。
10.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避免差错,杜绝事故。
凡发生差错事故有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11.开展临床药学研究,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信息,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察,及时登记、报告。
中医药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中医药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药事业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中医药工作是我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得到充分重视和支持。
第四条中医药工作要按照中医药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中医药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关注患者的健康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第二章中医药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我单位设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医药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管理。
第七条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中医药科研人员、临床医师等参与。
第八条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第九条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中医药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我单位设立中医药研究室,负责中医药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推动。
第十一条中医药研究室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由相关领导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中医药研究室要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我单位设立中医诊疗中心,负责中医药临床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推动。
第十四条中医诊疗中心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由相关领导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中医诊疗中心要配备合格的中医医师,确保临床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中医药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十六条中医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尊重患者的权益,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七条中医药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
第十八条中医药工作人员要参加规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九条中医药工作人员要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中医药工作人员享有合法权益,单位要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四章中医药工作的安全与责任第二十一条中医药工作人员要依法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严禁出现过失和失职行为。
中医药工作制度范本
中医药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中医药人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中医药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中医医师、中医药师、中医护士等。
第三条中医药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医药学原理和伦理规范,注重患者健康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中医药工作应当做到公正、专业、负责,不得有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五条中医药工作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并及时进行疗效评价和调整。
第六条中医药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中医药机构应配备合格的中医药人员,保证中医药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中医药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
第九条中医药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妥善保管患者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条中医药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权益,提供公正、透明、合理的收费标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利益。
第二章中医医师第十一条中医医师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职业资格,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执业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中医医师应进行临床实践,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不断提高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中医医师应严格按照中医诊疗原则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得滥用药物或进行不必要的治疗。
第十四条中医医师应主动接受患者的监督和投诉,积极解决患者的问题和疑虑。
第十五条中医医师不得从事与中医药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以中医药名义从事非法或违法活动。
第三章中医药师第十六条中医药师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职业资格,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执业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中医药师应做好中药的研发、配制和制剂,严守中药质量和安全,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中医药师应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健康需求,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方案,并及时进行疗效评估和调整。
第十九条中医药师应加强对中药的质量监控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08•【字号】银政办发〔2015〕211号•【施行日期】2015.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8日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为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正确引导群众看病就医,构建合理规范的就医秩序,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银川市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水平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银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的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主要原则(一)坚持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异地就医结算人员、急诊急救、危重症和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等患者除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中医医院门诊首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银政办发[2008]220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8〕220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现将银川市卫生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卫生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总体安排部署,为做好银川市活动的各项筹备、组织和宣传工作,特制定《“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弘扬传统医学和文化,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任务目标配合“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组委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行“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宁夏和银川站活动大型启动仪式。
四、工作措施(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中医中药中国行”宁夏银川市活动组委会:主任:马迎秋银川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兰大伟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田丰年银川市卫生局局长丁洪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钟瑞轩银川市编办副主任杨兴国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青云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马雪飞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谢金海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晖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马彩梅银川市人事局副局长李世锋银川市文广局副局长郭富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理调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卫生局,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中医药工作制度(2篇)
中医药工作制度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提高中医诊疗工作。
二、中医科患者的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中医可按患者病情签署诊断、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男科、妇科、皮肤科等,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
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住院患者如需要中医治疗,由中医师会诊,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定期随诊。
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十一、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中医药工作制度(2)是指在中医药领域中,为了规范和指导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它包括中医药的管理机制、人员培养机制、药品管理制度、临床实践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在以下的文章中,我将为您详细阐述中医药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中医药治疗流程的规范化中医药治疗流程是指中医药工作人员在接诊、诊断、治疗等方面的一系列操作流程。
为了确保中医药治疗的质量和安全,中医药工作制度要求中医药机构建立完善的治疗流程,并对中医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中医药治疗的规范化进行。
在接诊环节,中医药机构要求医生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收集相关的病史资料,并进行初步的诊断。
在诊断环节,中医药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进行详细的辨证论治,确定治疗方案。
第三医院处方调配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处方调配工作制度1. 背景介绍1.1 第三医院简介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第三医院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处方调配工作是医院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药品的准确配送和合理使用,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至关重要。
1.2 背景说明处方调配工作是指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调取药品,确保患者按时得到所需药物。
为了提高处方调配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第三医院制定了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处方调配流程,并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疗效。
2. 工作职责2.1 处方调配主管•负责监督和协调处方调配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审核医生开具的处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给药房配发药物,并监督药房人员按要求准确调配处方药品。
•跟踪患者用药情况,及时处理处方调配中的问题和疑虑。
2.2 药房人员•负责按要求准确调配处方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正确无误。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跟踪药品库存情况,及时上报药品不足或过期等问题。
•协助处理患者的用药问题和咨询。
3. 工作流程3.1 处方审核与配药1.医生开具处方后,将处方交给处方调配主管进行审核。
2.处方调配主管对处方进行详细审核,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审核通过的处方交给药房人员。
4.药房人员按照处方准确调配药品,并将调配后的药品标记好。
3.2 药品配送与追溯1.药房人员将调配好的药品送至各个科室或病区。
2.药品配送人员负责将药品送到指定的科室或病区,并将收到的药品数量与配送单核对无误。
3.各个科室或病区在收到药品后,及时核对收到的药品与配送单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
4.药品追溯人员负责定期对已配送的药品进行追溯,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和安全合规。
4. 工作要求4.1 处方调配要求•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药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并严禁擅自调整药品剂量和用法。
•药房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医药知识和药品信息。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制度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制度汇编2014年12月24日中医药工作制度汇编1、中医科工作制度一、中医科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
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积极开展院内及乡村医生中医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讲座、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五、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六、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痔漏、妇科、皮肤科等,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七、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供参考。
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2、针灸、理疗科工作制度一、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针灸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二、针灸治疗须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三、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人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四、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五、使用电针时,应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六、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严防断针。
七、理疗、针灸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解剖位置,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进行理疗时,治疗前要检查机器是否正常,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要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要认真记录。
九、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人身上一切金属物件,注意地面与病人的距离,病人和操作者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
高频的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08.22•【字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银川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根据《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银川市三区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银川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许可,并对许可的中医坐堂医诊所依法给予注册。
三、中医坐堂医诊所登记注册的诊疗科目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医科”科目下设的二级科目。
四、从2012年1月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按照中医诊所的准入程序,参加一年一度的民营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考试,予以设置许可,依法给予注册,予以年检。
五、对2011年7月30日前准予进行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的单位直接纳入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设置许可。
六、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期间,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受理的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事项转入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考试范围。
七、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对批准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
八、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调配合,畅通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的有关信息,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总结和评估工作。
中医药工作制度
中医药工作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和中医药人员的工作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中医药工作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中医药的管理,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保障中医药人员的权益,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中医药工作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中医药管理体制:建立中医药部门或机构,明确中医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指导和管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 中医药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制定中医药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明确中医药人员的专业质量要求,实行中医药人员的职称制度和考评制度。
3. 中医药诊疗标准和流程:规定中医药诊疗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中医药诊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4. 中医药药品管理:建立中医药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中医药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 中医药医疗费用管理:制定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合理确定中医药的医疗费用,保障中医药医保待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6. 中医药科研和学术研究管理:加强中医药科研和学术研究的管理,促进中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传承。
中医药工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人员的管理和培养,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中医药工作制度模版1. 目的中医药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中医药工作者的行为,确保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药机构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中医师、中药师等。
3. 中医药服务流程3.1. 接待与登记a) 对于前来咨询或就诊的患者,接待人员应友好地迎接,并进行登记。
b) 登记时需详细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主要症状以及病史,确保获取准确的信息。
3.2. 诊断与治疗a) 中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症状、脉象等信息进行中医诊断,确立病名。
b) 中医师应制定合理的中医治疗方案,包括中药处方、针灸治疗等。
c) 中医师在治疗过程中应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解释治疗内容和方法。
3.3. 中药处方配制与管理a) 中药师应按照医生的处方要求,准确计量和配制中药。
b) 中药师应确保中药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妥善保管好中药资源。
c) 中药师应妥善管理中药库房,确保中药的存储、防潮、防蛀等。
3.4. 针灸治疗与操作a) 针灸师应掌握正确的穴位位置和操作技巧,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b) 针灸师应提供穴位选择的合理解释,确保患者对针灸治疗有充分的了解和信任。
c) 针灸师应对患者进行针灸治疗前的必要检查,排除禁忌症后方可施行针灸治疗。
3.5. 诊疗记录与档案管理a) 中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
b) 中医师应妥善管理患者的隐私信息,保密患者的个人隐私。
c) 中医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诊疗记录完整、准确。
4. 中医药保健服务4.1. 中医药保健咨询a) 中医保健师应准确解答患者提出的中医药相关的问题。
b) 中医保健师应根据患者的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的中医药保健方案。
4.2. 特色中医药疗法推广a) 中医机构可以开展特色中医药疗法的推广活动,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疗效和虚假宣传。
b) 推广特色中医药疗法时,应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确保患者对疗法的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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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制度汇编2014年12月24日中医药工作制度汇编1、中医科工作制度一、中医科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
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积极开展院内及乡村医生中医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讲座、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五、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六、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痔漏、妇科、皮肤科等,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七、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供参考。
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2、针灸、理疗科工作制度一、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针灸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二、针灸治疗须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三、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人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四、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五、使用电针时,应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六、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严防断针。
七、理疗、针灸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解剖位置,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进行理疗时,治疗前要检查机器是否正常,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要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要认真记录。
九、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人身上一切金属物件,注意地面与病人的距离,病人和操作者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
高频的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
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板法。
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
治疗中病人不得触摸机器。
十、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
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和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十一、努力学习新技术和外地经验,不断扩大治疗范围,开展新疗法。
3、中医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为了充分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优势,提高临床疗效,缩短疾病进程,减少医疗费用。
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会诊,转诊协作机制。
通过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一)科间会诊转诊在明确中医、西医治疗各自的优势病种、优势环节的基础上,中医、西医临床科室之间应主动向对方临床科室请求会诊或转诊。
会诊医师由科室统一安排,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中医临床科室会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与西医临床科室医师共同为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参与治疗,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或者根据病情需要予以转科;紧急会诊应于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24小时内完成。
(二)全院会诊转诊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中医、西医临床科室经科室病例讨论,认为确需全院会诊的,向医务部申请全院会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评估病情,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在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进行病例讨论、确定治疗方案时,西医临床科室应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主动邀请中医临床科室参与本科室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讨论,听取中医临床科室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治疗作用。
中医临床科室要主动参与医院全院会诊,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参加,确实有效的发挥中医优势,通过科间协作,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
4、在职教育培训制度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1-2次。
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应做好培训记录,以备检查落实。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应随月报表一并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
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终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5、中医科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 (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 (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
会诊由科室主任 (或副主任)主持。
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6、中医科转诊制度患者住院期间因病情或其它原因需要转科时,由患者正在住院的科室二线或二线以上医师提出转科意见,在征得患者和/或患者亲属的同意后,向拟转入科室发出转科会诊申请单。
患者住院期间因其它原因需要转科时,也可以由患者和/或患者亲属向正在住院的科室医师提出转科申请,由二线或二线以上医师做出是否同意转科的决定。
医师应当重视和考虑患者和/或患者亲属的意见。
拟转入科室在接到转科会诊邀请后,由二线或二线以上医师前往拟转出科室进行会诊,就是否同意患者转科阐述意见、书写会诊单。
经过拟转入科室二线或二线以上医师会诊并且同意接收患者后,由拟转出科室医师书写转出记录,下达转科医嘱;护士根据医嘱通知拟转入科室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通知患者和/或患者亲属做好转科准备,书写转出护理记录。
转出记录内容包括:(记录)时间、“转出记录”、(另起一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原因和/或目的、转出日期、注意事项、(另起一行)医师签名等。
拟转出科室与拟转入科室共同协商,做好患者转科过程中的陪护工作。
危重患者必须有医师和护士陪送。
拟转入科室根据本科二线或二线以上医师同意接收患者转入的会诊意见和拟转出科室护士的通知,做好患者转科的接收准备工作。
转入科室护士将患者接收、安置后,通知医师诊查患者。
医师下达转入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护士执行医嘱,书写转入护理记录。
转入记录内容包括:(记录)时间、“转出记录”、(另起一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原因和/或目的、转入日期、(转入)诊疗计划、注意事项、(另起一行)医师签名等。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办理转院手续。
十一、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院。
危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7、中医病房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应有诊疗主管、一级医师、二级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6、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二、诊疗主管查房制度1、每日查房两次,应有本病房一级医师、二级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3、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一级医师、二级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学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8、检查一级医师、二级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