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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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1.24
•【字号】津河西政办发〔2018〕1号
•【施行日期】2018.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
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鸿忠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建设美丽天津的总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本着“依法依规、职责清晰、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解决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的安全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主要任务
按照安全程度,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批、分次开展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

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底前,力争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河西区2018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共涉及十二个街道,226片区、1584幢、11万户、651.54万平方米,占三年任务量的38%。

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主要内容:小区的电梯、消防、燃气、井盖(甬路)、路灯、二次供水、电力、围墙、阳台、外檐、严损房屋等十一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未实施旧楼区改造片区的功能短板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8年3月底前)制定2018年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整治计划;2018年1月中旬,完成核定2018年全年工程量和制作清单工作;3月底,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改造工程的立项和招投标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8年3月-2018年9月底)3月初,开展小区宣传动员、统计征询、清障拆违等工作;4月1日前,启动2018年改造任务。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实施相关工程,各街道办事处全程推动改造工作。

(三)验收移交阶段(2018年11月底)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分期分批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11月底前,完成2018年全年改造项目的综合验收和移交管理等工作。

年内,完成2019年改造任务的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资金安排
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资金按照多方筹资、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市财政补贴,区财政承担、产权单位和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投入的方式共同筹集。

市级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区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承担50%,其中产权单位(产权人)一般承担10%。

2018年总投资计划将按市级部门最终核定结果进行测算,改造工程资金要严格管理和使用,精打细算,不准截留资金或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经工程造价部门核定,并与区财政局沟通,2018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中房屋综合修缮及严损房维修项目资金计划已基本确定,共计30138.37万元,其中:房屋综合修缮直接工程费13181.81万元;严损房维修直接工程费13887.71万元;二类费及基本预备费3068.85万元。

区房管局作为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抓紧履行房屋综合修缮及严损房维修项目立项招投标程序,确保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五、职责分工
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级指挥系统,统筹做好改造工程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检查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

(二)区房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改造验收工作。

同时,做好围墙、阳台及外檐、危险房屋、严损房屋改造和信报箱更新补建的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开展消防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

(三)各街道办事处:以各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充分发挥属地优势,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负责开展辖区内电梯改造的组织实施和验
收;治理私搭乱建,对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侵占绿地、乱堆乱放、居民区内废品回收站点的清理等工作,做好群众动员和宣传工作;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程推动小区改造和验收接管等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市、区级两级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会同区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负责做好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审计局:负责对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到事中监管、事后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改造工程的立项和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

(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并指导推动聘请具有电梯安全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检测、安全评估;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电梯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八)消防河西支队:负责牵头并指导推动聘请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推动开展消防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九)区建委:负责做好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相关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开展小区井盖、甬路改造、疏通、更换小区排水管网、小区路灯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做好燃气、二次供水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十)区市容园林委:负责组织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小区停车泊位建设等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确定接管模式,严格执行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

(十二)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指导各街道拆除小区内各类违法建设。

(十三)区科委:负责组织推动楼道内弱电管线规范工作。

(十四)公安河西分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推动和管理等工作。

(十五)河西规划分局:负责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工作。

(十六)区体育局:负责配建社区健身园设施及验收工作。

(十七)区安监局:依职责积极组织做好安全监管、防控工作。

(十八)区应急办:组织做好改造工程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九)区信访办:组织做好的各类信访问题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二十)国网城南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改造和验收工作。

六、长效管理
为巩固改造成果,应当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专业接管相结合、与物业接管相结合。

充分发挥房屋产权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专业管理单位作用,共同营造常态长效的安全居住环境。

改造前与后期管理单位签订后期长效管理责任书。

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的原则,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对阳台及外檐、房屋结构等房屋本体,按照产权归属,明确安全责任,移交产权单位、产权人自行管理;对电梯、消防、围墙、对讲门等设施设备,纳入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范围,日常维护管理由管理服务单位负责,运行维护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对燃气、二次供水、路灯、表计前供电、甬路、井盖、排水管网等专业性服务,移交能源集团、水务集团、国网天津电力及市政、园林等专业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

分类落实管理服务单位。

已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和未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小区和住房及平房片,由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标准,实施准物业管理并抓好日常管理服务;远年商品住宅,由各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部门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担当作为。

此次改造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

各成员单位要肩负好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深入现场检查推动,及时解决问题,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工作,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细部署,清单管理。

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问题、任务、责任等清单要求,做好改造工作。

根据各自的任务、责任、验收等清单要求,逐小区、逐项目、逐点位,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标准、时限要求,逐项落实、逐一销号。

(三)以人为本,力求实效。

要认真细化工作方案、施工组织方案,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发动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作;要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请居民代表和群众监督员参与工程监督、验收、综合评价;要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和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把改造工作作为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度的有效举措。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宣传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立足大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基点,加强正面宣传,正面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要内容、主要成效;认真总结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先进事迹,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以优异成绩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

附件:2018年河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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