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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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数字化城市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13
•【字号】遂府办函[2011]165号
•【施行日期】2011.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着力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42号)精神,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数字城市、网格管理等技术措施和思想理念为依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为标准,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管
理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和常态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

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打造优美舒适、洁净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作为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二)全面协同、提升效能的原则。

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运转体系,实现城市管理中问题发现和处置的高效快捷,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三)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的原则。

严格按照住建部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建设、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单元网格划分及编码、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及编码等各项建设工作。

结合遂宁实际,实现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平台的有效对接,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公用事业、公安、交通监控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移动3g网络等各类城市信息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管理资源。

(四)权责明晰、科学评价的原则。

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对各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用适度、逐步完善的思路,市城区规划区258平方公里分两期实施遂宁市数字城管项目。

第一期实施范围为市城
区建成区(中心城区、物流港、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60平方公里。

一期工程建成后,在全市适时推广。

(二)对象范围。

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定的规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对象,以七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有关设施类和扩展部件类)和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和扩展事件类)为主,根据市城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

四、实施内容
(一)运行模式。

坚持《管理与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平台,市级平台总体运行模式设计为《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为区县(射洪、蓬溪、大英、安居)预留系统接口,各区、县实行数据上传由市级平台统一考核评价。

市城区实行《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的运行模式。

在市级设立监督指挥平台,主要行使市城区受理、指挥、协调、处置、监督、考核、评价等职能,对问题进行统一受理、分别派遣。

在船山区、三园区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设置终端的同时,直接在市城管执法局下属各分局、执法大队、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设置终端,船山区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分别派人进驻市监督指挥中心,共享一个平台,协助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本单位问题的派遣和指挥等日常工作。

(二)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体系和应用系统体系两大体系信息系统。

具体分为基础数据建设与地理编码、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城市部件和事件普查、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评价系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10项内容。

五、任务分工
市城管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信息网管中心、船山区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为责任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参加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数据资料普查工作,组织对万米网格单元划分、编码,对城市部件、事件、兴趣点、标志物的普查、编码及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库等;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系统研发、技术标准制定和系统的管理维护等。

市发改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组建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城管监督员队伍。

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为配合单位,协助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9月至11月):完成组织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评审、项目立项,确定招标机构,启动招标程序,确定工程监督、基础数据普查单位和系统集成商。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完成万米单元网格划分,数字管理部(事)件普查和数据建库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和系统集成;完成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和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平台操作人员和城管监督员队伍,制定各类操作标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系统测试阶段(2012年3月)。

进行各个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完善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系统的接口功能。

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系统验收阶段(2012年4月)。

按照住建部的有关技术规范及省住建
厅有关要求,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提请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

七、组织机构
在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遂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牌子。

主要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实现问题发现、派遣处置、指挥协调、监督评价等环节的新的城市管理流程。

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基于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按要求配置信息处理终端,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及时接受市级平台管理信息、协调处置问题并按规定反馈处置结果。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建立遂宁市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领导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确保数字化城管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经费保障体系。

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建成后《中心》所需运行维护、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核算后纳入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三)建立人力保障体系。

参照国内部分数字化城市管理已建成城市城管监督员(信息采集员)的配置标准,根据市城区万米网格单元数量,在整合现在城管协管员队伍资源的基础上,组建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熟练的城管监督员队伍。

(四)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制订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数字城管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
遂宁市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袁仲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信息网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船山区政府、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局。

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袁仲文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国全任副主任。

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网管中心参加。

负责制定《遂宁市市城区数字化城管工作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架构模式、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负责各专业组的衔接;制订和完善信息受理员、城管监督员(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监督考核制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等制度,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建设方案和考核标准。

二、平台建设组。

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信息网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参加。

负责技术方案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论证、评审;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软、硬件系统的建设,注重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为各行业区域之间的系统联网预留接口,为系统升级换代留足发展空间;负责共享接口需求分析及有关管理规定的编写。

三、数据采集组。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信息网管中心、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船山区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等相关责任单位配合,负责城市地理数据、部件(事件)普查、网格划分、部件测绘定位等工作;负责城市部件(事件)确权,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

四、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招投标中心配合。

负责落实和管理《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资金,按合同要求审核、支付建设经费;负责对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进行投资评审;负责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五、专家咨询组。

由市信息网管中心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负责联络住建部专家和省内数字城管方面建设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参与招标、指导实施、协助验收。

六、机构编制组。

由市委编办牵头,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办参加。

负责制定遂宁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负责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平台操作员与信息采集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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