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制度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

1.3 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应遵循及时、准确、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
2.1 特种设备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2.2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类型、事故原因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和伤亡情况等。

第三章事故调查
3.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3.2 调查组应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

3.3 调查过程中,应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包括设备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使用和维护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监控等。

第四章事故处理
4.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4.2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整改措施。

4.3 对于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事故整改与预防
5.1 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5.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3 通过事故案例教育,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6.1 违反本规定,不报告事故、迟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3 本规定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