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精选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第一篇)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方式:************
乙方:********(组团旅行社)
联系方式:************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询问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扬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状况作详尽的了解。
其次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照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需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供应书面形式的动身时间、地点及提示留意事项,并推举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商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殊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认真阅读“特殊告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性别****年龄****人数****
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晚****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动身、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巡游点************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商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供应期间应听从乙方的统一支配要求,乙方旅游服务供应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扬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担当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缘由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供应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状况下责任自负或担当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担当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供应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准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商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担当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行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供应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准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消失的问题商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第二篇)
合同范本
标题: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
摘要: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致力于确保出境旅游的安全及顺利进行。
合同包括旅游摘要和正文部分,双方需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旅游摘要:
出境旅游目的地:
旅行团出发日期:
预计返回日期:
旅游费用总计:
正文:
第一条:出境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为根据旅行团所提供的行程安排确定。
游客须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日内确认目的地,并承诺遵守该目的地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旅行团出发日期及预计返回日期
旅行团出发日期和预计返回日期如旅游摘要所示。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影响旅行计划,经与游客协商一致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旅游费用总计
旅游费用总计为旅游摘要中所约定的金额,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导游费、景点门票等各项费用。
游客需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旅游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旅行社权利及义务:
4.1.1 提供合理、安全的旅游行程,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
4.1.2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义务。
4.2 游客权利及义务:
4.2.1 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旅游费用;
4.2.2 遵守旅行社的管理规定,支持旅行社的工作,并配合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工作;
4.2.3 遵守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游览景点的规定;
4.2.4 遵守与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有关的约定;
4.2.5 如遇紧急情况,配合旅行社采取相应措施,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4.2.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第六条:附则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第三篇)
合同标题: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内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即旅游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服务方”)和旅游服务
接受方(以下简称“接受方”)。
1. 旅游服务内容:
1.1 服务方将根据接受方的需求,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包括旅游线路安排、机票预订、酒店安排、交通接送等。
1.2 旅游服务的具体内容、日期、费用、退改规定等详细信息已在附件中
明确列出,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 旅游费用:
2.1 接受方应按照附件中规定的旅游费用支付给服务方。
2.2 旅游费用包含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所需的费用,但不包含个人开支(如购物、个人消费等)。
2.3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3. 退改规定:
3.1 若接受方需要退改旅游计划,请提前与服务方联系并遵守双方协商一
致的退改规定。
3.2 服务方对于接受方提出的退改申请有权进行调整,具体退改费用将依
据协商结果计算。
4. 保险责任:
4.1 服务方将为接受方购买旅游保险,保障接受方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安
全和财物安全。
4.2 若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接受方应及时通知服务方,并配合服务方处理。
4.3 接受方理解购买旅游保险是为了增加安全保障,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
5. 不可抗力:
5.1 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继续或修改旅游计划,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解决。
5.2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旅游计划无法继续或无法按时完成,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6.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服务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方:接受方:
(服务方名称) (接受方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