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律事务”《民法总论》网课测试题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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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律事务”《民法总论》网课测试
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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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一.综合考核(共15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词解释)
2.隐藏行为(名词解释)
3.诉讼时效的其特征
4.生前行为(名词解释)
5.现代主要民法的特征
6.请求权(名词解释)
7.意定监护的特点
8.代理的制度价值
9.法定代表人(名词解释)
10.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1.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名词解释)
12.简述权利继受取得的概念与类型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词解释)
14.诉讼时效中断(名词解释)
15.公力救济(名词解释)
第2卷
一.综合考核(共15题)
1.除斥期间(名词解释)
2.多方法律行为(名词解释)
3.诉讼时效的延长(名词解释)
4.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主要区别
5.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名词解释)
6.简述现代主要民法的特征
7.死因行为(名词解释)
8.诉讼时效(名词解释)
9.处分行为(名词解释)
10.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11.简述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2.简述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13.欺诈(名词解释)
14.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名词解释)
15.代理(名词解释)
第1卷参考答案
一.综合考核
1.参考答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2.参考答案: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所为的意思表示虽非出于真意,却隐藏他项法律行为的真正效果,即在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中隐藏着他项法律行为。
3.参考答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其特征是:(1)它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2)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3)它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无权协议变更。
4.参考答案:生前行为是“死后行为”的对称。
又称“生时行为”。
根据法律或当事人意思,在行为人在世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法律效力的实现不以行为人死亡为条件;故行为人在实施法律行为后尚未履行该行为前死亡的,不影响该生前行为成立。
绝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均属于生前行为。
5.参考答案:其的特征:(1)内容的根本性。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
(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4)功能的强行性补充性。
民法的特征,还可以换下面这种更直白的说法:(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和民事司法的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强行性规范,当中人不得以约定方式来排除适用。
6.参考答案: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
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7.参考答案:1、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就要求签署人具有完全自主的意思表示,能够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决定自己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负责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2、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3、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也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同时,这个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署监护协议时约定的委托监护人尚未成年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即便被监护人实际需要监护时,该约定的委托监护人仍然不能成为监护人。
4、意定监护协议书一定要进行有效公证,相比较于公民自己书写或由律师代为书写,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意定监护声明书,可以通过公证处录音录像等手段,用国家公信力最大限度的确保意定监护声明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合理排除其他人提出的非法异议。
8.参考答案:代理制度作为一项民事基本制度,其制度价值的明晰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制度的存在更好的完善了代理制度;其次,表见代理制度的产生,可以达到保护交易和促进交易的目的;同时,表见代理制度体现出了倡导效率和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最后,表见代理制度有利于维护市场诚信基础,形成市场信用机制。
9.参考答案: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10.参考答案:1)民事法律行为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2)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3)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的4)民事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5)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11.参考答案: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2.参考答案: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和根据。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
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劳动生产、收益、添附、没收、无主财产收归国有。
(2)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继承遗赠、互易。
13.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r\n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按照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属于特别法人。
14.参考答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15.参考答案: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权利人行使诉讼权,诉请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措施。
第2卷参考答案
一.综合考核
1.参考答案: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
2.参考答案:多方法律行为,是指必须经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多数为多方法律行为。
3.参考答案: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4.参考答案:(1)法定事由不同。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起诉、请求、同意履行义务等。
(2)期间要求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
(3)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的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在扣除中止的那段时间后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5.参考答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6.参考答案:1、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规范之中的民法根本规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2、其的特征:(1)内容的根本性。
不仅体现社会主义法的一般原则,而且直接体现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
反映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2)效力的贯彻始终性。
贯彻民法的始终,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3)形式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具体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逻辑构成,因而不属于民法规范。
同时,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多属于弹性的不确定条件,没有全面具体地规定权利义务。
(4)功能的强行性补充性。
3、民法的特征,还可以换下面这种更直白的说法:(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和民事司法的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民法基本原则强行性规范,当中人不得以约定方式来排除适用。
7.参考答案:死因行为(Cause of Death),又称“死后行为”。
指以行为人的死亡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根据的法律行为。
8.参考答案: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9.参考答案:处分行为是直接让与权利、变更权利内容、设定权利负担或废止权利之法律行为。
处分行为可分为物权行为与准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系直接让与物权、变更物权内容、设定物权性负担及废止物权之处分行为,如让与所有权、抛弃所有权、设定抵押权、设定动产质权(须注意,设定权利质权系准物权行为)等;准物权行为系直接变动物权以外之权利的处分行为,例如债权让与,设定权利质权等。
10.参考答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11.参考答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符合法定形式。
12.参考答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它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统一性。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同时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二者的统一体。
2、平等性。
由于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而从事民事活动又是自然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所以,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事权利不受民族、种族、性别、 \r\n年龄、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职业、职务、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精神健康状况等差异而有所不同。
3、广泛性。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就是指自然人可以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的范围,如人身权、财产权的范围。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了自然人生存和发展的广泛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因此,自然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最充分地实现自己的利益。
13.参考答案: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
14.参考答案: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15.参考答案: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包括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