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各学校学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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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凡户籍在丰县、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报名,接受资格审查,也可以持相关证件到民办小学报名。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向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2.县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
(1)实验小学
①向阳中路西、青年路南、幸福巷东、城河北;
②向阳南路西、人民西路南、中阳果都街东、中阳大道北;
③解放路南、向阳中路东、城河北、东风巷西(含东风巷);
④向阳中路东、人民中路北、塔南小区西(含塔南小区)、城河南;
⑤向阳南路东、人民中路南、临府街西、中阳大道北;
⑥南关村所属自然村(老户);
⑦书院南街东、中阳大道南、丰中北、丰黄路西;
⑧丰黄路东、中阳大道南、南环路北、党校(含党校)西;
⑨茗士雅苑小区。
(2)人民路小学
①城河南、中阳果都街西、中阳大道北、西城路东;
②城河北、城河东、大同路南、向阳路西、区域内实小施教区以外的区域;
③大同路北、护城河东、护城河南、向阳北路西;
④护城河路西、北苑路南、西城路东、人民路北;
⑤西关村所属高庄、范园、丁庄和崔花园等自然村;
⑥西关木材市场区域、钢材市场区域、微波新村;
⑦季合园村所属自然村、季合元居民小区;
⑧和丰园小区。
(3)东关小学
①东关村(含东关村所属自然村);
②解放东、新丰、纺织、东大居委会区域;
③实小施教区东侧的向阳南居委会区域、古丰居委会区域、凤城居委会区域;
④河道派出所所辖县城区域。
(4)凤城镇其它小学的招生区域由凤城镇中心校划定。
3.创新外国语学校、广宇中英文学校和修远双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
(二)初中招生。
对我县六年级实际在读学生发放《2011年丰县义务段七年级招生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学生凭报名卡报名,凭报名卡领取免费教科书,县教育局凭报名卡办理学籍。
1.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小学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卡到本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农村民办初中(群元双语学校)及凤城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主招生。
2.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具有城区房产证、城区户口(不含原张五楼乡)的应届小学在籍毕业生。
(2)招生办法:符合上述条件,持报名卡、房产证、户口本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教育局组织人员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学生,施教区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返丰就读的学生持相关手续由县教育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4)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施教区划分:
丰县初级中学(原群益中学初中部)
①外环南路北、外环西路东、北苑路南、工农路西(含两端延伸段,不含孙楼镇张梨园王庄村);
②西关村所含自然村;
③北关村所含自然村;
④茗士雅苑小区、和丰园小区。
丰县实验中学
①外环南路北、工农路东(含两端延伸段)、北苑路南、经一路西;
②齐庄村所属自然村;
③秦河村所属自然村;
④北苑村所属自然村。
3.城区民办初中招生
城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招生。
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指标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聋校招生。
1.招生对象
聋哑儿童:本县户口,年龄在8—12岁之间,身体健康;智力障碍儿童:本县城区户口,智商水平25<IQ<75,生活基本能自理,家长能自行接送。
2.招生办法
聋哑、智障儿童家长于9月1日到9月3日由家长带领学生携带镇中心校或村委会介绍信、户口本到县聋哑学校免费体检,发录取通知书。
(四)返丰就读的学生入学。
本县户口,在外地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如返丰入学,其报名要求同上。
如非起始年级,则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聋哑儿童及城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县聋哑学校就读,轻度聋哑和智障儿童也可凭相关证明材
料,到施教区所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六)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外地(指外县)来我县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在本地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要出示暂住证及租赁房屋合同;
4.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毕业材料;
5.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县就读的,持上述相关材料办理转入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报名,也可以到民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接收其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县居民子女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