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最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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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最终五篇)
第一篇: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及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基本原则
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关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的重大事项。
遵守“事前调研、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审批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2.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3.审定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4.审定招标采购结果;
5.处理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三、程序和要求
(一)会议组织形式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加,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和议题、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会议主持人视情确定。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议题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作会前协调,汇总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会前准备工作、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准备,可责成有关部门作调查研究,或召集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般情况下,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需事先准备书面材料,并先分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阅。
、召开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过会议主持人审定的会议
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提前2天预告与会人员。
(四)会议讨论决策、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全体成员必须出席。
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工作中与重大事项直接相关的必须到会。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原部门领导职务的,成员职务自行解除。
在新成员未任命前,暂由该部门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问题必须发扬民主,充分酝酿。
与会人员应紧扣会议议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各抒已见。
、在会议议题经过充分讨论,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与会人员的发言综合归纳出结论性意见。
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如遇重大问题有明显意见分歧时,应视情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请下一次会议讨论表决。
非领导小组成员不参加表决。
(五)会后贯彻落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及工作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抄告单,或需以领导小组名义行文的其他公文,经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后发送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并及时督促办理和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与会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头抓好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收集的各项会议决议办理结果汇总后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下一次全体会议时予以通报。
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的,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其领导责任并限期办理、落实。
、由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提出的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及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以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则和程序,需报区委、区政
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文,或有关建议需提交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会议主持人组织汇报。
(六)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组长、副组长请示汇报。
第二篇:招标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7-11-16 00:21:35
玉溪师范学院文件
玉师院[2003]46号
各系、各部门:
自学院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有关政策法规,按省教育厅和玉溪市政府要求,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纳入政府统一进行采购招投标;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和设备物资采购始终坚持院内组织招标、议标等相关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暗箱操作。
按照省教育厅(云教[2003]3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统一规范我院基建、修缮、食品、图书、教材、仪器、大宗物资和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实施及采购质量,合理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玉溪师范学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龙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组长:杨宝嘉后勤处处长
谢永安教务处副处长
李少雄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
李福国监审处副处长
组员:冯跃后勤党总之书记
唐胜计财处副处长
邵源诚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佟福云后勤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许宝安计财处预算科科长
王永后勤处基建科科长
李刚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科科长
和虹监审处监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招标办公室:
1、小型基建及修缮项目、学生宿舍厨房、桌凳和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处,王永任办公室主任。
2、大宗物资、食品采购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佟福云任办公室主任。
3、零星仪器设备、课桌椅、教材采购招标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刚任办公室主任。
4、图书采购招标办公室,设在图书馆,丁丽萍任办公室主任。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招标项目及类别和招标工作需要,临时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和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按《云南省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附:《云南省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12月11日
附件:
云南省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教育系统各项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依法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外,全省教育系统的设备仪器、大宗物资、图书、食品和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餐饮服务)等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实行招标采购。
第三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应在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单位分管领
导、设备(物资或资产)管理、财务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招标的方式;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方式和范围;
(三)对招标法人或组织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等事项;
(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定中标人。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应设在单位设备(物资或资产)管理部门,在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招标领导小组的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各项采购工作。
第四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必须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接受本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职代会(教代会)的监督。
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规定,对招标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较大金额的招标采购项目应当向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的有关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备案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的有关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管职责,参与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
第五条依法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应经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由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有关政府集中采购事项。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详见当年各级政府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
第六条单位招标采购的价值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必须执行以下价值标准和范围:
(一)单位及下属各部门购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范围内的设备(仪器);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范围、但一次采购预算总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物资、图书、食品等;
(三)年支出总价6万元以上的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物业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餐饮服务等);
(四)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但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允许招标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
上述价值范围内的项目,无论其金费来源如何,均须报单位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确因情况特殊需由使用部门分散采购的,须报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接受招标领导小组及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单位招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方式。
(一)公开招标。
即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投标。
1、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2、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的内容、数量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等。
3、不准违反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4、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综合说明、招标的内容、数量、性能技术参数和规格、质量等级、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有关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等,并说明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百分制。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厂商、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邀请招标。
即以发出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标。
1、下列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1)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
(2)公开招标的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的价值不相称的;
(3)采购项目由于其复杂性和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获得的;
(4)采用公开招标不能满足单位紧急需求的。
2、邀请招标的项目及邀请范围应经单位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确定邀
请招标项目和指定投标人。
3、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没有利益关系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4、实行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也应按本条
(一)款的要求制作招标文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经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可本着“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勤俭节约”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工艺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标的物,或者重新组织招标不能实施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单位紧急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实行招标采购。
1、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2、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商处获得,或者供应商拥有对该项目的专有权的;
3、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或者突发事件,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条招标领导小组应对投标人的下列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投标。
(一)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向招标单位提交招标申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力等级证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单位简况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单位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可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标人的投标书必须具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学校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更改投标书的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单位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指定给特定的供应商;不得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进行假招标。
第十二条严禁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标价。
若发现投标人之间有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标价的行为,取消其三年内在教育系统的投标资格。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十四条招标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串通,妨碍公平竞争。
招标领导小组必须坚决抵制来自单位内外的各种干涉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招标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招标单位建立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人选应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单位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内、外选聘有关专家报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专家库中的专家应当按照招标的不同类别分组组建,每一组别专家库中的专家数不少于10人。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少于7人,且为单数。
评标委员会中所采购项目方面的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评委由单位监督部门在开标前适当时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评委必须回避,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评标委员会委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八条在启封投标书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布该投标书无效:
(一)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填写或者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书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的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的,应以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即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保证、性价比、供货期、技术先进性、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逐项打分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未最优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的,得票最高且必须超过半数得人为最优投标人。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提出由全体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并明确推荐出最优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不得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二十一条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出的最优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单位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为中标确定的最终机构。
第二十二条中标确定后,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标的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地、各高校可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部署。
2研究部署全省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决定和处理招标投标监管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招标投标监管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协调招标投标监管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指导省级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建设。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
2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活动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5负责招标投标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强化行业自律。
6负责省级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和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指导州、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招标投标业务综合统计和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工作。
8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招标领导小组成员
廉江市青平镇沙铲村委黄竹江村面前垌农
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黄木忠
副组长:郑武华、苏月明
成员:吴章伟、林家寿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第四篇: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并审定有关管理办法,处理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小组、招标监督工作小组和评标专家工作小组。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工作招标监督工作小组职责:
参与招标全过程监督、监察处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程序进行监督;审计处负责对项目目的报价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财务处负责对经费预算、付款方式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评标专家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人员构成:
评标专家工作小组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一名,其他所有评标专家均从评标专家库中由监察处与招标监督工作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情况临时随机抽取。
职责:
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五篇:招标工作年终总结(模版)
述职报告
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已进入第**个年头,从刚开始学习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整个招投标的流程到独立负责开展招标项目,期间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
回想刚参加工作时的懵懂,到如今的淡定、自若,在公司给予的平台之上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不断加强协调沟通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业务知识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与公司同进步、共发展!
回想走过的****年,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历程,总结如下:“用心”、“改变”、“反省”。
一、用心做事,立足本职
在这一年里,对招标代理工作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招标工作烦琐而有序,这就要求在工作中要有准确性,态度必须认真,不能疏忽大意,要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针对每个项目的特殊性及项目监督单位的不同做到在接到项目后精心安排工作环节,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各尽其职,“用心”去做好每一个项目。
(一)从总体上说,今年无论是在项目数量、项目规模还是工作
任务和完成的工作量方面较去年有显著提高。
在完成这些项目的同时,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认知能力、把握项目全过程的能力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招标项目逐年增多,项目在不断增多的同时招标项目质量也在逐步提高。
项目质量及顾客满意是我们工作中追求的目标。
为了能实现这个目标,不仅要用心去做,平时要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运用,提高业务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保证所经手的每个项目都能圆满顺利完成。
(三)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对招标工作而言每一项工作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组成的,或许有人说一两个细节没做好没什么大不了,甚至认为只求结果不求过程,但我认为从工作细节就能看出一个人的为人之道,平时工作中我要求自己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在做任何资料时都要用心。
二、改变自我、共创辉煌
锻造自我是每个人必经的路,通过反思问题,我深刻意识到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其实就是自己,选择积极上进还是选择散漫停滞都在于自己。
当慢慢开始独立负责项目,才发现自己能力的不足与知识的匮乏,但不管工作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应积极主动去寻求解决的办法,几次实战后让我提升了对独立组织招标工作的信心。
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团结协作,项目的完成更不能离开团队协作。
只有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共同想办法、出主意,凝聚集体的力量,才能凝聚更多智慧,积聚更多力量。
多一点谦虚、多一点微笑、多一点宽容、多一点主动,在这样和谐的氛围里工作和学习,才能信心百倍地投入到工作中,通过团队作战,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三、正视不足,以期完美
“用心工作、踏实做人”。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但完美离我们总有一步之遥,再次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没大的起色,也没大的失误,平庸的成绩使我更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业务知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作为一名招标代理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