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流程修订对照表固定资产流程修订对照 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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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对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依据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建工程完工转资清单)及外购有关单据,会同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验收并签字。
4.1分(子)公司对于经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鉴定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处置。超过分(子)公司权限的须报事业部审核,由财务部按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置。
在分(子)公司权限范围内处置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须在处置完毕后专项报财务部备案。
4.2在股份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调配的,经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报财务部,经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批准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划转。
1.2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ERP固定资产模块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数据结构对应标准》,建立固定资产主数据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财务部门主数据建立相应固定资产卡片或电子台账。
1.3对于抵债偿还的实物资产,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比照本流程控制点1.1和1.2执行。。
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5.3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至少每半年对资产状况进行减值分析,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值准备数额上报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子)公司按批复数进行调整。【ERP】财务部门须使用ERP系统的资产模块功能进行固定资产减值账务处理,复核相应的资产模块金额与总账账户金额是否一致。
3.2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取得合法证据和按照规定权限经审批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调整账面价值后,应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4.1 分(子)公司对于经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鉴定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处置。超过分(子)公司权限的须报事业部审核,由事业部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置。
1.4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分(子)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财务部门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
2.2分(子)公司财务、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财产保险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及时索赔。
在分(子)公司权限范围内处置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须在处置完毕后专项报财务部备案。
4.2在股份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调配的,经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报财务部,经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划转。
4.3闲置资产拟向股份公司外出租、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交换的,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需求方协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拟定交易价格,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处置。
“7.5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修订对照表
原 流 程
现修订为
备注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1 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依据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建工程完工转资清单)及外购有关单据,会同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验收并签字。
《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生产装置标准名称、生产装置编码、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分类代码、使用单位、数量、计量单位、所在地点/设备位号、规格型号、设计能力、能力单位、主要技术参数/复合数量、技术参数单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生产国别、交付使用日期、工程项目名称、单位价值。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1.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财务部门数据建立相应固定资产卡片或电子台账。【ERP】财务部门根据《ERP固定资产模块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数据结构对应标准》及《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ERP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主数据。
1.3对于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划拨转入、抵债偿还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比照本流程控制点1.1和1.2执行。
2.2分(子)公司财务、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财产保险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及时索赔。
2.3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核,报分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后实施。参见《3.1修理费用管理业务流程》。
5.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级分公司的折旧提取是否正确。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5.2【ERP】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在ERP系统中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维护固定资产主数据, 财务部门按月在ERP系统内运行计提折旧,折旧汇总表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修订
修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修订
新增
修订
修订
修订
新增
修订
修订
修订
合并
修订
4.3闲置资产拟向股份公司外出租、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交换的,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需求方协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拟定交易价格报财务部,财务部会同事业部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处置。处置前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由财务部确定评估机构,填列评估机构确认表,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提出评估结果的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2.3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实施。参见《3.1修理费用管理业务流程》步骤2、3、4,油品销售分(子)公司参见《2.3商品流通费用管理业务流程》2.2.5控制点。
3.1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共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填写清查表,并与实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包括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
处置前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出租除外),评估机构由企业在财务部确定的中介机构范围内选聘,由财务部书面批复,评估报告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5.2【非ERP】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级分公司的折旧提取是否正确。【ERP】财务部门按月在ERP系统内运行计提折旧,折旧汇总表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
3.1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共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填写清查表,并与实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包括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须查明原因并签字确认。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处理。
1.1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依据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建工程完工转资清单)及外购有关单据,会同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验收并签字。
4.1分(子)公司对于经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鉴定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处置。超过分(子)公司权限的须报事业部审核,由财务部按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置。
在分(子)公司权限范围内处置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须在处置完毕后专项报财务部备案。
4.2在股份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调配的,经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报财务部,经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批准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划转。
1.2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ERP固定资产模块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数据结构对应标准》,建立固定资产主数据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财务部门主数据建立相应固定资产卡片或电子台账。
1.3对于抵债偿还的实物资产,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比照本流程控制点1.1和1.2执行。。
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5.3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至少每半年对资产状况进行减值分析,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值准备数额上报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子)公司按批复数进行调整。【ERP】财务部门须使用ERP系统的资产模块功能进行固定资产减值账务处理,复核相应的资产模块金额与总账账户金额是否一致。
3.2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取得合法证据和按照规定权限经审批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调整账面价值后,应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4.1 分(子)公司对于经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鉴定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处置。超过分(子)公司权限的须报事业部审核,由事业部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置。
1.4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分(子)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财务部门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
2.2分(子)公司财务、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财产保险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及时索赔。
在分(子)公司权限范围内处置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须在处置完毕后专项报财务部备案。
4.2在股份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调配的,经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报财务部,经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划转。
4.3闲置资产拟向股份公司外出租、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交换的,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需求方协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拟定交易价格,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处置。
“7.5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修订对照表
原 流 程
现修订为
备注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1 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依据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建工程完工转资清单)及外购有关单据,会同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验收并签字。
《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生产装置标准名称、生产装置编码、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分类代码、使用单位、数量、计量单位、所在地点/设备位号、规格型号、设计能力、能力单位、主要技术参数/复合数量、技术参数单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生产厂家、生产国别、交付使用日期、工程项目名称、单位价值。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1.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财务部门数据建立相应固定资产卡片或电子台账。【ERP】财务部门根据《ERP固定资产模块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数据结构对应标准》及《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ERP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主数据。
1.3对于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划拨转入、抵债偿还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比照本流程控制点1.1和1.2执行。
2.2分(子)公司财务、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财产保险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及时索赔。
2.3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核,报分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后实施。参见《3.1修理费用管理业务流程》。
5.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级分公司的折旧提取是否正确。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5.2【ERP】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在ERP系统中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维护固定资产主数据, 财务部门按月在ERP系统内运行计提折旧,折旧汇总表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财务部监督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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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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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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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新增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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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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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闲置资产拟向股份公司外出租、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交换的,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需求方协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拟定交易价格报财务部,财务部会同事业部提出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处置。处置前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由财务部确定评估机构,填列评估机构确认表,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提出评估结果的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2.3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实施。参见《3.1修理费用管理业务流程》步骤2、3、4,油品销售分(子)公司参见《2.3商品流通费用管理业务流程》2.2.5控制点。
3.1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共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填写清查表,并与实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包括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
处置前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出租除外),评估机构由企业在财务部确定的中介机构范围内选聘,由财务部书面批复,评估报告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5.2【非ERP】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确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级分公司的折旧提取是否正确。【ERP】财务部门按月在ERP系统内运行计提折旧,折旧汇总表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
3.1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共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填写清查表,并与实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包括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须查明原因并签字确认。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