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环评报告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电投分宜电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2)
1.1 项目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工程概况 (2)
1.3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6)
2 受拟建项目影响地区区域环境状况 (7)
2.1 环境质量现状 (7)
2.2 评价范围 (7)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9)
3.1 工程污染物排放概况 (9)
3.2 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11)
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1)
3.4 污染物防治对策及工程环境可行性分析 (12)
3.5 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 (15)
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15)
3.7 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
4 公众参与 (15)
5 结论 (16)
6 联系方式 (16)
6.1 建设单位 (16)
6.2环评单位 (17)
I
1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以下简称分宜电厂)原厂址位于江西省分宜县塘边村,现有装机容量为540MW(210MW+330MW)。

由全省电力平衡结果可知,考虑在建电源投产容量、国家发改委核准电源项目、统调小火电机组关停及国网规划的省外送电规模后,“十二五”中后期及“十三五”初期属于江西电源集中建设过渡阶段,全网用电较为紧张,其中2015年电力缺口达到5249MW,至2016年电力缺额为3858MW。

本工程异地扩建2×660MW机组可加强电网支撑、提高江西电网特别是赣西供电区的供电可靠性及安全稳定水平,提高电网的调峰能力和经济运行水平,符合江西省电力系统现状和发展规划。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81号同意将本工程纳入江西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江西省能源局以赣能电力函〔2015〕24号要求本工程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本工程于2015年12月份开工建设。

分宜电厂原厂址位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仙女湖规划区内,在原址扩建不符合相关规划,因此本工程选择异地扩建。

本工程异地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拟建厂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SCR脱硝装置,除尘器入口烟道上设有低温省煤器,采用三室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加装湿式电除尘装置,烟气最终经240m 高的烟囱排入大气。

工程预计2017年建成投产。

1.1.1工程与设备概况
本工程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概况见表1.1-1。

表1.1-1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概况表
1.1.2燃料来源、品质及用量
(1)燃料来源
本工程年需燃煤量约262.4万吨(设计煤种),燃煤采用混合煤,设计煤种由内蒙伊泰、榆神金鸡滩、江西煤业提供,混煤比例为2:6:2。

校核煤种由延安中盛、延安华龙、江西煤业提供,混煤比例为4:3:3。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已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供煤协议每年200万吨;与延安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煤协议每年300万吨;与榆林市榆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煤协议每年300万吨;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煤协议每年300万吨;与江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签订供煤协议每年80万吨。

签订年供煤协议总量1180万吨,供应期为30年,因此本工程煤源已落实。

(2)煤质及耗量
煤质分析资料见表1.1-2,耗煤量见表1.1-3。

表1.1-2煤质分析资料
注:日利用小时数为20h,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h
1.1.3水源
本工程以袁河江口水库库区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口距厂区22.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37″,北纬27゜48′01″。

本工程夏季补水量约2611m3/h,年取水量约1436万m3。

冷却水系统的夏季冷却倍率为55 倍,春秋季冷却倍率为46.75 倍,冬季冷却倍率33 倍。

平均耗水指标为0.51 m3/sGW,夏季最大耗水指标0.55m3/sGW。

1.1.4建设计划及厂区定员
本工程人员定额约为247人。

1.1.5本期工程环保投资估算
本期工程环保投资41706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46100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0%。

1.1.6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1.2-5。

表1.1-4项目工程组成
1.2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1.
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厂址建设地点不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规划范围,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建设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电站,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SCR脱硝设施等环保设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
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的第四项电力中第二条“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项目”。

1.2.2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2 660MW燃煤机组为高效大机组建设项目,符合《江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赣政〔2012〕29号);本工程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不位于新余市规划区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赣建规〔2014〕23号文,明确本工程符合《分宜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同意本工程用地。

2受拟建项目影响地区区域环境状况
2.1环境质量现状
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9个监测点2015年1月14日至1月20日的监测结果表明,SO2、NO2小时浓度最大值分别占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9.2%、23.0%;各监测点SO2、NO2、PM10、PM2.5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SO2、NO2、PM10、PM2.5日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占二级标准的28.0%、50.0%、53.33%、60.0%。

厂区和灰场TSP测点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占二级标准的41.6%、43.3%。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5年1月14日至16日在杨桥河雨水排水口上游500m及下游500m、1000m、3000米设置的4个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各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5年1月14日~16日、2014年9月27日~29日分别对厂址及灰场的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现状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1.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5年1月14日~1月15日分别对厂界8个监测点和厂界周围3个声敏感目标的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各敏感点噪声现状满足2类标准。

2.2评价范围
本工程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评价范围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工程污染物排放概况
3.1.1排烟状况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SCR脱硝装置,采用三室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器入口烟道上设有低温省煤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加装湿式电除尘装置,烟气最终经24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本工程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排放量见表3.1-1。

表3.1-1本工程的排烟状况
3.1.2一般废水排放
本工程排水系统分为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化学酸碱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锅炉酸洗废水等。

各股废水发生量、治理措施、排放方式和去向见表3.1-2。

表3.1-2本项目废水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3.1.3噪声
噪声源主要分布在主厂房、风机室及冷却塔等部位。

噪声较大的设备主要有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励磁机、凝结水泵、汽动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空压机等。

类比现有660MW机组,本工程主要设备噪声见表3.1-3。

表3.1-3 主要设备噪声参数
3.2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居民集中区,详见表3.2-1。

表3.2-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评价
经预测,本工程造成的预测范围内SO2、NO2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69mg/m3和0.083mg/m3分别占各自二级标准的13.9%和41.7%,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SO2、NO2、PM10日均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0.0068mg/m3、0.0081mg/m3和0.0018mg/m3,分别占各自二级标准的4.5%、10.1%和1.2%。

SO2、NO2、PM10年平均网格最大浓度分别为0.577µg/m3、0.691µg/m3、0.156µg/m3,分别占各自二级标准的1.0%、1.7%和0.2%。

将本工程造成的预测范围区内最大小时浓度与本次环境现状监测各关心点小时浓度最大值的平均值进行叠加,叠加后评价区内各SO2、NO2最大地面浓度值分别占各自二级标准的22.0%、60.9%。

将本工程造成的预测范围区内最大日平均浓度值与本次环境现状监测各关心点日均浓度最大值的平均值进行叠加,叠加后评价区内各SO2、NO2、PM10最大地面浓度值分别占各自二级标准的30.5%、55.5%及51.2%。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工程无温排水外排,废污水均不外排,只有循环冷却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
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①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本工程投运后昼、夜间厂界四周噪声均达标。

②在采取消声器降噪措施情况后,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偶发噪声的要求,在加装消声器后,锅炉突发排气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建设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为有效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对施工队伍应提出具体的环保要求,包括粉质物料不应堆放太高、尽量减少物料的迎风面积、表面适时洒水或加防护围栏;汽车运输沙石、渣土或其它建筑材料要进行遮盖,必要时采取密闭专用车辆等。

对于建筑工地的排水做到沉清后达标排放;设备和车辆冲洗应固定地点,不允许将冲洗水随时随地排放并注意节水;对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污水,通过隔油池进行处理。

本工程施工场地利用拟缓建材料库及值班宿舍等辅助建筑区域。

施工设备噪声级为100dB(A)时,施工场地70m范围内受到的噪声影响量为65.0dB(A),当施工设备噪声级为95分贝时,该范围内受到的噪声影响量超过55.0dB(A)。

因此,虽然该范围内无居民,考虑到施工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昼间,施工场地不允许使用噪声级超过100dB(A)的设备;在夜间,不允许使用噪声级超过95dB(A)的施工设备。

夜间如确实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的高噪声,则应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

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堆放或填埋。

只要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4污染物防治对策及工程环境可行性分析
3.4.1电厂运行期污染防治对策
(1)环境空气防治对策
1)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气脱硫效率不低于98.75%(不设烟气旁路,不设GGH),脱硫后SO2排放的浓度26.2mg/m3(设计煤种)、33.8mg/m3(校核煤种)。

2)采用低氮燃烧器,减少NO x排放将锅炉出口NO x排放浓度控制不大于
300mg/m3。

采用SCR脱硝技术,脱硝效率大于85%,烟囱出口NO x的排放浓度不大于45mg/m3。

3)采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并于除尘器入口烟道上设有低温省煤器,除尘效率99.8%,附带脱硫除尘效率50%,湿式电除尘除尘效率70%,综合除尘效率可达99.97%以上。

在此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为 6.5mg/m3(校核煤种9.1mg/m3)。

4)设置一座高240m的双管集束烟囱。

5)通过烟气治理技术协同控制技术控制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可控制汞排放浓度低于0.03mg/m3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安装SO2、NO x、烟尘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并控制污染物排放信息。

(2)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
厂区排水系统采取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均单独排放。

本工程的酸碱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分别处理后排入复用水池;雨水通过雨水管道输送至厂外杨桥河;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复用水池。

正常情况下无废水排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所有动力设备采购时都应将噪声级作为技术指标之一向供应商提出,在确保性能的条件下选用符合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要求主机和有关辅机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声罩和消声器。

2)汽轮机、励磁机、磨煤机等在主厂房室内布置,外壳装设隔声罩,汽轮发电机组主设备要做好防振基础。

3)在送风机吸风口安装消声器,降噪量15dB(A)。

引风机布置在室外,控制其声级小于70dB(A)。

4)空压机、循环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要求在空压机外壳安装隔声罩。

5)烟气脱硫系统的氧化风机、真空泵、湿式球磨机等布置在室内,氧化风机的声源等级较高,需加装隔声罩。

6)在锅炉对空排汽口装设消声器,并保证消声器能将排汽噪声(声源10m 处)降至100dB(A)以下。

3.4.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应限制高噪声施工作业。

夜间如确实因工程或施工工艺需要连续操作的高噪声,则应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

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4)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

5)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2)大气防治措施
1)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6)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7)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3)废水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
3)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3.5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
本工程脱硝剂采用尿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9),厂内酸碱等危险化学物质存储量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安装SCR 烟气脱硝装置、高效电除尘器,使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采用灰渣分除、干湿分排、粗细分排的方式,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脱硫石膏经二次脱水后全部回收利用,综合利用率达100%。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于厂内回用不外排。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后,本工程配置环境监测站和技术人员对锅炉烟气排放、各废水处理单元水质、厂界噪声、工频电磁场等物进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为了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方案,对建设工程施工期生态保护和预防污染环境及生态恢复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配套的环保工程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环境目标的实现,本工程应在开工阶段委托具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并作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4公众参与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以媒体刊登、简本公示和向公众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向公众介绍电厂项目的主要概况和主要环保设施,以使公众大致认识和了解电厂建设情况,以便对电厂建设进行监督,广泛听取各界对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为使更多的公众了解本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建设单位于2015年2月4日在新余日报对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和团体的电话和信件。

5结论
(1)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的第四项电力中第二条“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项目”。

(2)厂址不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规划范围。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本期用地。

(3)本工程发电标煤耗为267g/kWh,供电标煤耗为278g/kWh;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设计煤种(校核煤种)SO2为0.159g/kWh(0.216g/kWh)、NO x为0.191g/kWh(0.189g/kWh)、烟尘为0.030g/kWh(0.036g/kWh);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为0.518m3/s·GW;对照《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第24号文),本工程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108.2,属于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本工程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5)本工程大气污染物全年排放量,设计煤种(校核煤种)SO2为874.5t/a (1188t/a);NO x排放量为1050.5t/a(1039.5t/a);烟尘排放量为165t/a(198t/a)。

(6)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7)本工程实施SCR脱硝,脱销剂采用尿素,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8)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对公众参与具体形式的相关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拟采取媒体公示、网站公示和发放公众调查表等形式。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6.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
单位地址:江西省分宜县塘边分宜电厂前期办邮编:336607
联系人:张文生
电话:0790-*******
E-mail: fydczws@
6.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邮政编码:21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
传真:025-********
E-mail: hdjchps@。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