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部建筑装修监理实施细则word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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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8
建筑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装饰工程施工准备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装饰单位,监理公司首先要审查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公司进行登记造册。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向监理公司介绍施工队伍基本情况,并指定现场负责人。
3.未进行装修前,装修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对土建工程进行验收,办理签定手续,符合规范要求方能进行装饰工作。
•4.对实行上岗证之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允许进行操作。
•5.装修图纸是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监理公司有权审核图纸的一致性,最终必须做到图纸的一致性,否则不允许开工。
•二、装饰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装饰工程质量主要由装饰基层质量、装饰设计质量、装饰材料质量、工艺水平、工人操作水平、成品保护、施工管理水平等要素构成。
装饰设计质量主要通过图纸图纸会审予以控制外,装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①统一放线、验线。
•②进场材料审批、报验。
•③工序流程交接。
•④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⑤选定材料和工艺样板间。
•⑥工人上岗前考核。
•⑦成品保护。
•为进一步明确装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和要点,特制定以下规定:
•1.装饰工程所选用材料必须完全按图纸规定,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报验确认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装饰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证书。
因故需
修改、更换、代用时必须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无权改动原设计。
•2.装饰施工前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经建设单位认可方能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材料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其停工之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4.装饰工程同样实行隐蔽工程记录制。
•5.装饰工程工序交接,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检、专职检,并填写交接验收证明书,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检查,上道工序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6.装饰工程施工若涉及给排水、供热通迅、消防通迅、设备、设施安装修改施工部位必须事先进行联系,经甲方、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装饰工作。
•7.凡需在柱、梁、板、墙等主要受力构件部位进行穿孔、凿洞、开槽时,必须有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8.成品保护、工具、设备、材料管理自行负责,损坏、污染他人成品负有赔尝责任。
•9.装饰工程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合同规定的等级进行施工和验收。
•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填报竣工档案资料。
并填写工程验收证明书,证明书必须有三方签证方有效。
•11.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必要时要派专人看守。
•三、装饰分部(项)工程施工验收规定
••(一)、吊顶工程
•1.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板、塑料板纤维水平加压板、各类金属装饰板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2.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花纹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
3.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
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防止受潮变形。
4.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变形和生锈的龙骨不准使用;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按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5.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现浇板或予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B.吊顶内的通信、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全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口道安装并试压完毕,其它设施,线路安装完毕。
C.吊顶之顶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D.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花纹等进行选配。
6.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
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图纸要求。
墙砖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
7.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8.搁置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9.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吊顶龙骨不能作任何受力支撑点使用。
10.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予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11.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为±3mm。
12.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要求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面跨度的1/200。
1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14.当吊杆与设备、设施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15.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
16.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17.根据板材布置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的次龙骨上。
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的间缝不得大于1mm。
18.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15mm,螺钉间距应以150mm--170mm 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
•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B.粘结法安装:胶粘剂按设计要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要粘实粘牢。
19.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B.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C.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密或脱挂。
D.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以•300mm为宜,钉距以150mm--20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
E.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龙骨上接缝。
20.胶合板、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B.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0--30mm,钉帽进入板面0.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C.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距不大于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D.胶合板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板纹和颜色应近似。
21.钙塑装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大于150mm,钉帽要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B.钙塑板的交角线,用塑料装饰小花固定时,应使用木螺钉,并与小花之间沿板边按等距离加钉固定。
用压条固定时,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不得翘曲。
22.塑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粘贴板材的水泥砂浆,必须坚硬平整,洁净,含水率不得大于8%,基层表面如有麻面,宜采用乳胶腻子修平整,•再乳胶液涂刷一遍,以增加粘结力;
B.塑料板粘结前,基层表面应分块尺寸弹线预排,粘结时,每次涂刷胶粘剂的面积不宜过大,厚度要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C.安装塑料贴面复合板时,应先钻孔,后用木螺钉和垫圈或金属压条固定;
•用木螺钉时,钉距一般为400--500mm,钉帽应排列整齐;崐•
用金属压条时,先用钉将塑料贴面复合板临时固定,然后加盖金属压条,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23.金属装饰板的安装(包括各种金属压条板、方板和格栅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不直接吊挂,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方板吊顶次龙骨分别装T型和暗装长口两种,根据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
B.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孔洞,用露明的金属压缝条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缝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二)、隔断工程
1.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等为罩面板的隔断及石膏增强空心条板隔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隔断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隔断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断的下端如用木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面20-30mm,用大理石、水磨石、花岗石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4.罩面板安装前,应按其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5.罩面板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皮、变色和腐朽。
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6.隔断工程所用木龙骨、轻钢龙骨及其它配件应符合有关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7.石膏板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
崐
8.安装罩面板宜使用镀锌的螺钉,钉子。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木龙骨和予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9.胶粘剂应按罩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10.安装隔断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11.在隔断与上、下两边基体的相接处,应按龙骨的宽度弹线。
弹线清楚,位置准确。
12.沿弹线位置固定沿顶、沿地龙骨,各自交接后的龙骨,应保持平直。
13.沿弹线位置固定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
龙骨的端部应固定,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固定应牢固。
边龙骨与基体之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14.选用支撑卡系列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上,卡距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为20-25mm。
15.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16.选用通贯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断安装一道,3-5m•隔断安装两道,5m 以上安装三道。
17.罩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顶沿地龙骨上,应加横撑龙骨固定板缝。
18.门窗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9.对于特殊结构的龙骨安装(如曲面、斜面隔断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隔断骨架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
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隔断骨架允许偏差
A.安装胶合板的基体表面,用油毡、油纸防潮时应铺设平整,接缝严密,不得有折皱、裂缝和透孔等;
B.胶合板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C.胶合板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D.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时,钉距80--120mm,钉长为20--30mm,钉帽宜进入板面0.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E.墙面用胶合板、纤维板装饰,在阳角处宜做护角;
F.胶合板、纤维板用木压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mm,钉眼用油隆腻子抹平;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三)、饰面板(砖)工程
1.适用于天然石饰面板、人造石饰面板和饰面砖镶贴的室内外饰面工程以及装饰混凝土板、金属饰面板饰面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案、固定方法和砂浆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
3.饰面板、饰面砖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损坏,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4.饰面板镶贴在粗糙的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薄板基层应平整;饰面砖应镶贴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
光滑的基层或基层表面,镶贴前应处理。
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应清除干净。
5.饰面板、饰面砖应镶贴平整,接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嵌密实,以防渗水。
6.金属饰面板应安装牢固,且板的压茬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7.镶贴室内外突出的檐口、腰线、窗口、雨篷等饰面,必须有流水坡度和滴水线(槽)。
8.装配式墙板上镶贴饰面砖,宜在预制阶段完成。
在运输、堆放、安装时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面层。
现场用水泥砂浆镶贴面砖时,应做到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无空鼓。
9.装配式挑檐、托座等部与墙或柱相接处,镶贴饰面板、饰面砖应留有适量的缝隙。
10.镶贴变形缝处的饰面板、饰面砖的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镶石安装饰面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2.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件,应镀锌或经防锈处理。
镜面或光面的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钢或不锈钢制的连接件。
13.天然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不宜采用退色的材料包装。
14.金属装饰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和皱折,颜色一致,边角整齐、涂膜厚度均匀。
龙骨的规格、尺寸及保温材料的品种、堆放密度导热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5.施工时所用胶结材料的品种,掺合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16.墙面和板面安装饰面板,应先抄平,分块弹线,并按弹线尺寸及花纹图案预拼和编号。
17.系固饰面板用的钢筋网,应与锚固件连接牢固。
锚固件宜在结构施工时埋设。
18.固定饰面板的连接件,其直径或厚度大于饰面板的接缝宽度时,应凿槽埋置。
予留孔洞不得大于设计孔径2mm。
19.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厂牌、规格和颜色进行分类选配,并将其侧面、背面清扫干净,修边打眼、每块板的上、下边打眼数量不得小于两个。
并用防锈金属系穿入孔内,以作系固之用。
20.饰面板的接缝宽度和设计要求应符合下表:
饰面板的接缝宽度
20.饰面板安装,应找正吊直后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以防灌注砂浆时板位移动。
21.饰面板安装,接缝宽度可垫木楔调整,并应确保外表平整、垂直及板的上沿平顺。
灌注砂浆时,应先在缝内填塞15--20mm深的麻丝或泡沫塑料条以防漏浆,待砂浆硬化后,将填缝材料清除。
22.灌注砂浆前,应浇水将饰面板背面和基体表面润湿,再分层灌注1:2.5水泥砂浆,每层灌注高度为150--200mm,且不得大于板高的1/3,插捣密实,待其初凝后,应检查板面位置如移动错位应拆除重新安装,若无移动,方可灌注上层砂浆,施工缝应留在饰面板水平接缝以下50--100mm处。
23.突出墙面勒脚的饰面板安装,应在楼梯踏步地(楼)面完工后进行。
24.天然石饰面板的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室内安装光面和镜面饰面板接缝可干接,接缝处宜用与饰面板相同颜色的水泥浆填抹。
B:室外安装光面或镜面的饰面板,接缝可干接或在水平缝中垫硬质塑料板条,垫塑料板条时,应将压出部分保留,待砂浆硬化后,将塑料板条剔出,用水泥细砂浆勾缝。
干接缝应用与饰面板相同颜色水泥浆填平。
C:粗磨面、淋面、条纹面、天然石饰面板的接缝和勾缝应用水泥砂浆。
勾缝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5.碎拼大理石饰面施工前,应进行试拼,宜先拼图案,后拼其它部位,拼缝应协调,不得有角缝,缝宽为5-20mm。
26.花岗石薄板厚度为10-12mm的镜面大理石,•宜采用挂钩或胶粘法施工。
27.饰面板完工后,表面应清洗干净。
光面和镜面的饰面板经清洗晾干后,方可打蜡擦亮。
28.金属饰面板的品种、质量、颜色、花型、线条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9.墙体骨架如采用钢龙骨时,其规格、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除锈、防锈处理。
30.墙体材料为纸面石膏板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潮处理,安装时纵、横碰头缝应拉开5-8mm。
31.金属饰面板安装,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抽芯铝铆钉,中间必须垫橡胶垫圈。
抽芯铝铆钉间距以控制在100-150mm•为宜。
32.板材安装时严禁采用对接。
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透缝现象。
33.外饰面板安装时应挂线施工,做到表面平整、垂直、线条通顺清晰。
34.阴阳角宜采用予制角装饰安装,角板与大面搭接方向应与主导风向一致,严禁逆向安装。
35.保温材料的品种、堆集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填塞饱满,不留空隙。
36.饰面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饰面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四)、涂料工程
1.适用于室内外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包括油性涂料)、清漆以及美术涂料等涂料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涂料工程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
3.涂料工程的基体或基层的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胶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涂料干燥前,应防止雨淋、尘土玷污和热空气的侵袭。
5.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
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使用涂料的部位和木地(楼)板表面需使用涂料时,应使用耐水性能的腻子。
6.涂料的工作粘度和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料施涂时不流坠、不显刷纹。
施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
7.双组份或多组份涂料在施涂前,应按产品说明规定的配合比,根据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所有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中,均应充分搅拌。
8.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道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面干后进行。
每一遍涂料均应施涂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
9.水性和乳液涂料施涂时的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的温度控制。
10.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金属构件和制品,如为工厂制作组装,其涂料宜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为现场制作组装,但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子油(•干性油、防锈涂料)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11.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应将不喷涂料的部位遮盖,以防玷污。
12.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包括现场配制的)均应有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储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
13.混凝土表面和抹灰表面施涂清漆料、厚涂料和复合建筑涂料工程,施涂前应将基体缺棱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淋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14.外墙涂料工程分段进行时,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处及水落管等为分界线。
15.外墙涂料工程,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均匀,颜色一致。
16.不同基体残基层施涂时,必须按各自的操作程序进行施涂。
17.金属表面施涂涂料前,应将金属表面的灰尘、油渍、鳞皮、锈斑、焊渣、毛刺等清除干净。
潮湿的表面不得施涂涂料。
18.防锈涂料和第一遍银粉涂料,应在设备、管道安装就位前施涂。
最后一道银粉涂料,应在刷浆工程完工后施涂。
19.薄钢板制作的屋脊、檐沟和天沟等咬口处,应用防锈油腻子填补密实。
20.美术涂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套色花饰、仿壁纸的图案:宜用喷印方法进行,并按分色顺序喷印。
前套漏板喷印完,等涂料(残浆料)稍干后,方可进行下套漏板的喷印。
B.滚花涂饰,应在已完成的涂料(残刷浆)表面弹出垂直粉线,然后沿粉线自上而下进行,滚花完成后,周边应画色线或做边花、方格线。
C.仿木纹、仿石纹涂料,在涂料中需掺入20-30•%的大白粉(重量比),并用松节油进行稀释。
刷涂厚度宜为2mm,表面拍打起粒应均匀、大小一致。
D.涂料工程质量要求按以下诸表检查。
薄涂料表面的质量要求
厚涂料质量要求
复层涂料表面质量要求
溶剂型混色涂料表面质量要求
清漆表面质量
(五)、花饰工程
1.花饰的品种、规格、式样以及基层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2.温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火处理的石膏花饰、低质花饰等。
3.固定花饰用的木砖若与砖面、混凝土面接触时,应经防腐处理。
4.粘贴花饰用的胶粘剂应按花饰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5.花饰的安装,应与予埋在结构的锚固件连接牢固。
薄浮雕和高凸浮雕安装宜于镶贴饰面板、饰面砖同时进行。
6.混凝土墙板上安装花饰用的锚固件,应在墙板灌筑时埋设。
7.花饰安装前,应检查予埋件位置是否正确、牢固。
基体或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并弹出花饰位置的中心线。
8.在抹灰面上安装花饰,应待抹灰层硬化后进行。
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污染墙面。
9.复杂分块花饰的安装,必须预选试拼分块编号。
安装时花饰图案应精确吻合。
10.粘贴小块轻型花饰,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粘贴水泥砂浆花饰和水刷花饰,应使用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并用木螺钉固定。
B.石膏花饰宜用石膏灰或水泥浆粘贴。
C.塑料花饰和纸质花饰可用胶粘剂粘贴。
11.轻型花饰粘贴后,应用木螺钉固定。
固定石膏花饰的木螺钉,不宜拧得过紧,以防石膏花饰损坏。
12.安装重型花饰,应用螺栓固定,花饰与基层之间的缝隙应用与花饰同颜色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填嵌密实。
金属花饰可用焊接固定。
13.固定水泥花饰的钉孔,应用与花饰同颜色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填嵌密实。
石膏花饰的钉孔应用石膏灰填饰。
14.予制混凝土花格饰件,应用1:2水泥砂浆砌筑,相互之间用钢筋销子系固。
拼砌的花格饰件四周,应用锚固件与墙、柱或梁连接牢固。
15.花饰安装应牢固,其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条型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
B.单独花饰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
C.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六)、装饰分部(项)工程检查验收
1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流程、原材料使用、劳动力调配,质量保证措施情况报表送交监理公司审定核实,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2.施工单位对所完成分项工程,首先要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监理公司填报分项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审核,签发分项工程检验意见:合格的分项可发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分项签发整改通知。
分项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分部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签发施工指令,组织自检和预验收。
一是要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返工或修改);二是要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即:装饰工程检查和技术资料审核)。
并按初验意见进行整改存在问题。
•5.正式验收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监理公司参加按预定验收程序和安排进行。
•6.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