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作者-杜甫)唐诗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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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作者:杜甫)唐诗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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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的作者是杜甫,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17卷第34首。

《新婚别》杜甫所写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别”之一,作于759年。

诗中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妻的离别,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

丈夫头天结婚,第二天就要去九死一生的战场,新娘虽然悲痛得心如刀割,但她同样认识到,丈夫的生死、爱情的存亡,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是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的,要实现幸福的爱情理想,必须作出牺牲。

于是,她强忍悲痛鼓励丈夫参军,同时坚定地表达至死不渝的爱情誓言。

这首诗写出了当时人民面对战争的态度和复杂的心理,深刻地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

作者:唐·杜甫
兔丝附蓬麻⑴,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⑵。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⑶。

妾身未分明⑷,何以拜姑嫜⑸?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⑹。

生女有所归⑺,鸡狗亦得将⑻。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⑼。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⑽。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⑾。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⑿。

罗襦不复施⒀,对君洗红妆⒁。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⒂。

人事多错迕⒃,与君永相望⒄。

【注释】
⑴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

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⑵无乃:岂不是。

⑶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
叛军在此对峙。

⑷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

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

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⑸姑嫜:婆婆、公公。

⑹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⑺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⑻将:带领,相随。

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⑼迫:煎熬、压抑。

中肠:内心。

⑽苍黄:仓皇。

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⑾事戎行:从军打仗。

⑿久致:许久才制成。

襦:短袄。

裳:下衣。

⒀不复施:不再穿。

⒁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⒂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

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⒃错迕:差错,不如意。

⒄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

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
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创作背景】
755年,安史之乱爆发。

759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国家局势十分危急。

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无限制、无章法、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

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这六首诗作。

新婚别这次战争,与742年——756年期间的穷兵黩武有所不同,它是一种救亡图存的努力。

所以,杜甫一面深刻揭露兵役的黑暗,批判“天地终无情”,一面又不得不拥护这种兵役;他既同情人民
的痛苦,又不得不含泪安慰、劝勉那些未成丁的“中男”走上前线。

百姓在难以忍受的残酷压迫下,妻劝夫,母送子,先后走上战场,有的老妪甚至献出了生命。

杜甫在揭露统治阶级凶残苛暴的同时,以无限同情和感激的心情,用惟妙惟肖的笔触,歌颂了广大的劳动人民。

【赏析】
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

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

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

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

这表现在开头两句:“菟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

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

“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

“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

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

“结发”二字,读者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

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

“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

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
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

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

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

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令作者感到十分可叹。

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

新婚别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

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
去作战。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

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

“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

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

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

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

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

真是叫人左右为难。

”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

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
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

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

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

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

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

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

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

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

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
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

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

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

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

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

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
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

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

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

《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

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唐诗品汇》引刘云评语:“曲折详至,缕缕凡七转,微显条达。

”《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引吴山民评语:“含几许凄恻,又极温厚。


【作者介绍】
杜甫,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汉族,巩县人。

杜甫曾祖父起由襄阳迁居巩县。

盛唐时期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

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他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世尊称为“诗圣”,他的诗也被称为“诗史”。

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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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诗被称为“诗史”,是因为在杜甫所作的诗多诗风沉郁顿挫,忧国忧民。

杜甫的诗词以古体、律诗见长,风格多样,以“沉郁顿挫”四字准确概括出他自己的作品风格,而以沉郁为主。

杜甫生活在唐朝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其诗多涉笔社会动荡、政治黑暗、人民疾苦,他的诗反映当时社会矛盾和人民疾苦,他的诗记录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
巨变,表达了崇高的儒家仁爱精神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因而被誉为“诗史”。

杜甫忧国忧民,人格高尚,诗艺精湛。

杜甫一生写诗一千五百多首,其中很多是传颂千古的名篇,比如“三吏”和“三别”,并有《杜工部集》传世;其中“三吏”为《石壕吏》《新安吏》和《潼关吏》,“三别”为《新婚别》《无家别》和《垂老别》。

杜甫流传下来的诗篇是唐诗里最多最广泛的,是唐代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对后世影响深远。

杜甫作品被称为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杜甫善于运用古典诗歌的许多体制,并加以创造性地发展。

他是新乐府诗体的开路人。

他的乐府诗,促成了中唐时期新乐府运动的发展。

他的五七古长篇,亦诗亦史,展开铺叙,而又着力于全篇的回旋往复,标志着我国诗歌艺术的高度成就。

杜甫在五七律上也表现出显著的创造性,积累了关于声律、对仗、炼字炼句等完整的艺术经验,使这一体裁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有《杜工
部集》传世。

其中著作有《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春望》、《绝句》、《望岳》等等。

【繁体对照】
卷217_34【新婚別】杜甫
兔絲附蓬麻,引蔓故不長。

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

結發爲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別,無乃太匆忙。

君行雖不遠,守邊赴河陽。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養我時,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歸,雞狗亦得將。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腸。

誓欲隨君去,形勢反蒼黃。

勿爲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婦人在軍中,兵氣恐不揚。

自嗟貧家女,久致羅襦裳。

羅襦不複施,對君洗紅妝。

仰視百鳥飛,大小必雙翔。

人事多錯迕,與君永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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